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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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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二天就启程回了北京,打算直接去宋志平的别墅找他,跟他说经过我的深思熟虑,勉强同意了吧。
然而他不在家,有事出门了,不过他知道我那天要去,就让管家直接放我进了别墅。
我不知道他对他其他的情人怎么样,但是他对我很好,可能因为我在音乐这方面确实有才吧。他准许我可以随意翻他的CD和唱片,可以直接用他昂贵的留声机或者玩他的乐器。
管家告诉我他会晚一些回家,于是我就在他空荡荡的大房子里来回踱步,当然,我不会放弃这个可以翻他东西的机会。
其实我本来是想拿个黑胶唱片放来听听的,但打开他的柜子以后,我无意间看见了一箱影碟。
我知道他在影视方面确实也有些小乐趣,不过他喜欢的不是一般的类型,而是邪典电影,就是那种把暴/力、色/情、血/腥、恐怖等各种各样的非正常元素全都融合在一起的电影。
我拿出了第一张,电影的名字叫《洛基恐怖秀》,看到那影碟封面的时候,我有些小惊讶,因为我竟然还蛮喜欢的。
那是一个躺在一张红唇上的变装皇后。
我喜欢他艳丽的妆容、性感的三角皮裤还有他露在外面又黑又粗的腿毛。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他的眼神,不可一世又睥睨众生。
我马上放映了这影碟。我不记得我当时是怎么看完它的了,我只记得我看完以后泪流满面。
而电影里有一个情节我至今都还念念不忘:
那是部英国七十年代的歌舞片,变装皇后男主一上场就唱了一首歌:
“别被我这身打扮吓得紧张兮兮
在白天我乏善可陈
可到了晚上 我是绝好的情郎
我只是个可爱的异装癖来自变性之城“
其实那部电影的内容还是挺诡谲变态的,更没有什么感人的情节,但我看完之后整双眼睛都哭肿了,因为我觉得那就是我,那也该是我。
当天晚上,王志平回来以后我就按照之前演练好的,摆出一副不情不愿的表情,重新跟他重新签了一次约,在他问我有没有想好路线和风格的时候,我把下午发生的事情告诉了他。
我想唱黑金属摇滚,而且还要以变装皇后的形象示人。我要在舞台上涂着大红唇、穿着性/感小皮裤,还有,乐队叫The Rocky’s,logo是大红唇,我要叫Frank.
Frank是《洛基恐怖秀》那部电影里男主的名字。
我秃噜秃噜跟他说了好一大长串才停嘴,当场就把他给说懵了,他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然后愣愣得点了点头:
“好…好。“
我大概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人,因为这个策划实在是做得漂亮:我擅长京戏和黑嗓,我没有选京戏一来是我不喜欢,二来是这年头唱京戏的人根本不在这个圈儿里,也不可能会赚到任何流量,我苦学京戏四年,其实也就在他纸醉金迷的时候给他赏玩过那么几十回。
其次就是关于我形象和路线的定位,当时大概是2000年左右吧,那会儿刚过国内摇滚狂潮的黄金时期,我那时候出来不仅能蹭一波余热,而且最关键的是,变装皇后没什么人见过,哪儿有穿着性感女人装在台上唱黑嗓的男人呀,二十一世纪需要这么一个独领风骚的人。
他对我的规划十分满意,当场就折腾了我两起儿,后来他又给我补充了两条:一是他要给我配个乐队,让我以乐队主唱的身份出道,还有一个就是他叫我立一个温柔的人设,因为这样反差感大,更容易激起大众的喜爱。
我很满意他给我补充的这两条,除了温柔和我的性格实在不搭,稍稍有点难做。
不过就在我落笔的前一秒钟,我停下了,我跟他说了那句我深思了很久的话:
“我签了你公司的艺人,就不再做你的情人了。“
主要他太丑了,我也被想自己养情儿,而且他我利用够了,我的山顶指日可待。
那已经是我第N+1次让他瞠目结舌,他当时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了我很久,然后对我说:
“我真是对你越来越刮目相看了。“
最后,那天晚上,我们打了一个分/手/炮,他把自己累到连手指头都动不了,也把我折腾惨了,我直接在他的别墅里昏睡了一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