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4、下乡 ...
-
韶洺从富贵公子的生活,一脚踏进了乡土人家,衣食住行都大有不同。
仓库里的环境就不用说了,为了防老鼠,几个人都在床板上扯起了帐子,此后老鼠就把帐顶当成了跑马场,吱吱吱地撒欢。
那时候涤纶还没有引进,大家都穿棉布的衣服。对襟立领,稍稍收个腰就算是非常时尚了。村里有个大妈很喜欢林修远,大概是想收他当女婿,主动给他浆洗衣服。用剩下的米汤洗衣服,能把衣服洗得直挺挺的,更耐穿。可惜没有柔顺剂,领子硬的跟块木头似的,没过两天就把他脖子磨破了。林修远就此婉拒了浆衣服的好意,同时飞走的还有大妈的女婿梦。韶洺特别想要深蓝色的卡其布,缠着萧迟,让他以在上海的母亲的名义,给他寄一套卡其布的衣服,被萧迟无情地拒绝了。
“我看你当年穿花衬衫和大裤衩,不也在赌场晃悠地挺欢嘛。”
交通当然基本靠走,自行车是公社领导才有的。韶洺经常和林修远一起,步行二十公里到镇上,买些补给回来。两人拎着一袋白馒头边走边吃,白馒头吃完的时候,镇子也差不多到了。
吃的方面,韶洺可就来精神了。平常当然是很困苦,除了小菜白粥,偶尔来一点小鱼干配饭都是奢侈,但他总有办法搞点额外的餐补回来。
这天才从田里回来,他就兴冲冲地拎着木桶,砰砰地敲萧迟的门。
“你注意点影响,”萧迟开门的时候说,“我们俩不熟,记得吗?”
韶洺一脸“我不管我不管”的表情,把桶递给他:“走,我们去捞泥鳅。”
当地的土办法,先在田里用泥围一个小池子,把榨完菜籽油之后的茶籽枯兑上水,放到池子里,过不多久,泥鳅就一个个翻着肚子飘上来。在等待期间,韶洺就会给一旁不想听的村民普及知识:“这是因为茶籽里的茶皂素对泥鳅来说有毒。”
但是过一会儿,茶皂素又会自行分解,所以捞完泥鳅,剩下的水可以原样放回去。韶洺就让萧迟提着两斤泥鳅,自己空手跟在后面,乐颠颠地回去了。
一进门,韦亦升先夸张地叫了一声:“呦呵!泥鳅!加餐加餐!”
最靠谱的林修远已经去水缸打水,准备洗净食材开火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毒日头,几人多多少少都黑了一些。韦亦升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韶洺晒成了米色,萧迟在韶洺的滤镜下晒成了好莱坞型男色(这是什么鬼色号),林修远最夸张,直接晒成了深古铜色。
“古铜色好,”韶洺给任务对象打气,“古铜色防晒。”
而曲函,可能因为天赋异禀,加上消极怠工,相当稀罕地白成黑夜中的一道光。要是掀开衣服看,可能会惊异于他的毫无血色。
“难怪支书天天盯着你,”韦亦升讥讽他,“你看着像是好好干活的人吗?”
而曲函则会一边在纸上刷刷计算,一边用余光瞪他:“关你啥事儿?”
此时也是韦亦升走过去,把窝在阴凉处休憩的曲函拎起来,让他去生火。
“算了吧升哥,”林修远在旁边劝着,“你就让他歇着吧。”
萧迟在旁边补刀:“你让他生火,你等到明年双抢你也吃不上。”
曲函对一切非专业领域的攻击,都采取鸵鸟态度。此时缩着把头埋进沙里,就回了一句:“我不会。”
韶洺摆摆手放过他:“生火可是个技术活,我打下的战利品,当然得我自己守护。”然后支使萧迟:“标兵,来,过来搭把手。”
林修远忙着把泥鳅开肠破肚的时候,韦亦升出门去邻家借葱姜辣椒去了,曲函虽然对吃表现出十足十的淡漠,但架不住身体刚需,感觉口中一阵湿润,架子上的馒头突然就不香了。
萧迟挽起袖子,站到大锅前面,支使韶洺:“快,火烧旺。”
韶洺划拉着火柴,蹭了好几下都没点着。萧迟一把抢过来,嫌弃地说:“还不如把我自己掰成两半,一个烧火一个做菜。”
“我这不是没有经验吗?”韶洺不服气地嘟囔,看他把柴火搭成井字形,火苗噌的一下就上来了。
萧迟对着旁边的林修远喊:“调料呢?”
“来了来了!”林修远把切好的葱姜运过来。
萧迟看油烧热了,在锅里呛了两下调料,就把泥鳅放进去。泥鳅没有硬骨头,乖乖地窝在锅里,翻炒两下香气扑鼻。起锅装盘,味道散开,把隔壁几个知青也给招过来了。
昨天煮好的饭,因为怕老鼠,放进竹篮里在房屋中间的梁子上吊着,此时用杆子挑下来,盛了满满一盆,几个人吃得热火朝天。
韶洺边吃边用筷子戳萧迟:“你实话跟我讲,有没有考过厨师证?”
萧迟面无表情地说:“手无厨师证,心有厨师梦。”
韶洺就这么不雅观地喷了一嘴饭,半条泥鳅飞跃数米亲吻泥地,另半条沿着下巴掉到碗里,还可回收再利用。他没理韦亦升的哀嚎“你他妈浪费粮食”,颤抖着把萧迟手里的筷子拿下来,跟他说:“你是不是被我带坏了?别这么说话,再说下去你人设都要崩了。”
林修远在旁边插了一嘴:“你们什么时候这么熟了?”
萧迟把筷子夺回来,嫌弃地让他擦擦下巴上的辣椒油,说:“谁跟他熟了?”
曲函十分不斯文地嚼着泥鳅,只觉得满口生香:“整挺好,就缺俩蒜瓣儿。”
韦亦升把盛泥鳅的碗拿远了点:“不出力的没资格评价。”
曲函于是不说话了,只闷头吃饭。才来的时候,他吃不惯安徽菜,一顿有时干不掉半碗饭,下了半个月田,饭量逐渐上涨,吃饭的架势也逐渐凶残。
“就是干活啊,还是半个废人。”韦亦升这样评价。
几个人风卷残云地吃完了半盆泥鳅,心满意足地刷碗洗锅。盛着剩饭的碗一会儿没人看,就听见老鼠撒欢的声音。
林修远一边拎着笤帚赶,一边抱怨:“早应该养只猫的。”
“你这话说的,”韦亦升一面剔着牙,一面用脚助阵,“你自己都养不活,还养猫呢,真富贵。”
林修远不说话了,韶洺知道他家里原来很殷实,说不定不但有猫,还有专门的仆人养猫,这当然都是以前的事了。
几个人正鸡飞狗跳地赶老鼠,队长空洞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你们开私灶?”
“没有没有,昨天的剩饭,”韦亦升把装着泥鳅内脏的桶踢远了点,“队长有啥事儿啊?赶紧进来坐。”
“这不是邮局那边的人刚来过吗?”张译哲把布包打开,掏出一叠信,“你们每个人的都有。”
林修远突然急匆匆地擦了擦手,赶了过来。韶洺从未见他这么笑过,虽然他一直都是好脾气,见谁都是一脸阳光,但这时候的笑完全不一样,是极度开心的,连眼尾的纹路都看得清清楚楚。
他挥了挥手里的信,有几分炫耀地对几个人说:“我妹妹给我写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