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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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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劭一刻都不想多待,第二天一早就买了去美国的票走了,时七也是几天后的下午路过严劭家的时候碰到邻居问的,说严劭急匆匆地就走了。
严劭当他晚上就把自己的微信好友删掉了,恐怕是电话也拉了黑名单,或者删掉了。钥匙还在自己这里,但现在已经显得毫无意义了。时七打开门,走了进去。
客厅的窗帘半闭着,从中间照进来的光都显得枯乏无力,整个客厅一片狼藉,留下喧闹后的枯枝残渣。暗淡的光线中,房子显得空旷落败,茶几上是两个已经见底的红酒瓶子,还有一片碎渣玻璃。地上都是碰倒的家具,落地灯,衣架,还有盆栽,全部都东倒西歪地躺在地上,在斑驳的阳光中显得毫无生气。
除了一些大件的家具和厨房的用具,严劭把能带的都带了,剩下的要等搬家公司来了再搬,或者,干脆就不搬了。
主卧的床很整洁,严劭肯定没有动过,因为时七习惯把枕头放在被子下面,而严劭喜欢把枕头靠在床头。只要是严劭铺床,就会把两个枕头都靠在床头,但现在的这个样子,显然是时七铺床的习惯。
程叔说的没错,春天都过去了,那么自己的春天也如一场大梦一般该醒了。
时七在严劭家里待到天黑,就静静地坐在沙发上,严劭昨晚坐的位置,他肯定是在这里做了一个晚上,喝了一晚上的酒。时七拿起一瓶还有一个底的红酒把它喝干净了,却发现这是自己第一次喝红酒,味道竟然还不错。
一口下去,竟也能在腥甜中泛起一丝苦涩,入口的甜到下咽时的苦,让他明白了严劭为什么会一晚上在这里喝红酒。借酒消愁,不仅仅是麻痹人的神经让人放下一切,还有酒入喉时的味道,像极了愁苦本身。
时七默默地把客厅的残渣收拾干净,把倒下的家具扶起擦好,收拾完一切,还是空空荡荡的毫无生气的。因为它的主人走了,一切也都没有意义了。
时七从严劭家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时七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晚上八点多了。
时七走在巷子里,突然一声刺耳的警笛声炸开在时七的耳畔,紧接着,第二声,第三声,越来越多。所有人都被这铺天盖地的警笛声弄得不知所措,东区的居民楼里,家家户户都开了窗和门向外看着。
时七躲到一条小巷里,看见成队的警车大张旗鼓地往东区开来,一道道蓝红交替的警示灯划破了宁静的夜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整个陈家巷作贼心虚的小偷小贩们开始落荒而逃,但警车似乎不是冲他们去的。
时七看着警车去的方向,心里咯噔一下,随即他预感到什么,内心的恐惧直线上升,他拼了命地向平房跑去。
“妈的,到底是谁泄露的消息?!”袁叔气急败坏地一拍桌子。
下面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有些胆子小的早就被吓尿了,哆哆嗦嗦道:“袁叔,再不走来不及了,警察都到家门口了……”
“废物!就知道跑,袁叔还没发话呢你装什么孙子!”刀疤脸一直都是袁叔的坚决拥护者,但如今这种情况下,说不害怕都是假的,他也疑惑的看了看袁叔,但被袁叔一眼瞪了回来。
“警察都已经来了,各位还想走得了吗?”在房间的角落里,有一个胖胖的身影逐渐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程汉清,你什么意思?”袁叔的目光像一条蠢蠢欲动的蛇一样爬上那胖子的脸,透满了杀气。
“程汉清?他是程汉清?”
“就那个大名鼎鼎的□□老大程汉清?”
“原来就是他吗?可他不是已经金盆洗手好多年了吗?”
一些不明所以的啰啰们叽叽喳喳地讨论着,显然是震惊到了。
“我自然没别的意思,只是实话实说罢了。”程汉清摆了摆手,无所谓道。这种气定神闲的姿态怕是没有谁可以比得上他了,在座的所有人都如热锅上的蚂蚁,连袁叔都有些沉不住气,只有他还悠闲地找了张凳子坐着休息一下。
“墙后有一条暗道,想走的兄弟们现在就可以走,愿意留下来陪我抗争到底的,就留下来。”袁叔叹了口气后说道。那目光扫过众人,谁都不敢再说一句话,再动一个动作。
大批大批的武警已经涌入各条小巷,把这一片封锁地死死的,有很多人试着逃跑,抱着一大包不知道是衣服还是钱的就冲下楼,摸黑逃跑,但很快就被警犬们发现,仓皇落网。
刀疤脸从墙后的暗道中搬出一个箱子,一打开,里面全是枪支弹药,所有人眼睛都红了起来。
“妈的老子跟他们拼了!”说着便挑走一把枪装上子弹冲了出去,紧接着在场的所有骨干人员们都各自挑好了枪和手雷,陈家巷里很快就传出了阵阵枪声。
时七一到平房就听见了枪声,警察已经到了,时七根本无法靠近平房,他只好躲在一堆草丛里,看着眼前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平房上有很多人,生面孔,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枪。时七正紧张着,直到他看见了从袁叔房间里出来的两个人。
袁叔和程叔。
时七第一次这么震惊,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程叔怎么会和袁叔站在一块?他们要干什么?程叔是好是坏?
所有的问题一股脑儿全都涌了进来,时七感觉自己脑袋都要炸了。
不行,他要去找程叔问清楚。最起码,他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时七小心翼翼地绕到后面,趁乱翻进了平房的院子。他贴着墙蹲在房子后面,内心无比地忐忑。
枪声就在自己耳边炸开,时七这一刻的第一个想法竟然不是质问程叔了,而是程叔现在怎么样?有没有受伤?
程叔此刻正跟着袁叔在众人的掩护下从另一端进了暗道,暗道走到头,程叔、袁叔和时七却碰上面了。
“时七?”程叔眼里闪过一丝崩溃,但很快被掩饰掉了,因为后面的刀疤脸紧跟着就出来了。
所有人见到时七的时候都懵了,时七更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知如何面对这一切。
“后面快要顶不住了,您先撤,我断后。”刀疤脸对袁叔说道,袁叔拍了拍他的肩膀,目送着他回到暗道里,并把暗道的门关了起来。
这时,又一个变故让时七的大脑停机了几秒,只见程叔从腰间拿出一把手枪,正指着袁叔的后脑勺。
“老程啊,我真没想到是你啊。”袁叔叹了口气,随后明白了什么似的哈哈大笑起来,“想当年在老大底下混的时候,我们俩可是最铁的兄弟啊。”
程叔轻笑了一声:“呵,你也知道这是当年的事。老大那时候就说过,你野心太大,要懂得收敛……”
“放屁!老大当年就是因为什么都不敢做,怕警察怕得要死,最后才是那个下场!我不一样,我一直忠心耿耿,我为他出谋划策,但他一直都偏袒你!他把密道地址留给了你!我一个人在仓库奋战到天亮,你懂那种滋味吗?”
时七第一次见袁叔这么激烈地反应,他已经分不清现在是什么情况。
“袁志强,你知道老大当年为什么把密道地址留给我吗?”程叔沉下声音说道。
袁叔的眼睛闪动了一下,随后就听到程叔说:“他希望我去投靠警察,因为我从来没有经手过你们干的任何勾当,我那时候还挺不服气的,总是埋怨老大什么都不告诉我,直到后来我知道这一切,等我到了警察那边,我就什么都明白了。”
袁叔难以置信地转头看着程叔,程叔手上的枪紧了紧。
“难怪你东山再起的时候这么顺风顺水,再到后来金盆洗手,来到这里,还有你那些生意,都是安排好的吧。”
程叔瘪了瘪嘴:“这些年,我一直做着这些生意,生意不做久一点,不然怎么能让你相信愿意和我合作呢。”
袁叔最后无奈地笑了:“这么多年,真是委屈你了。”
程叔立刻意识到不对,下意识地往后退了几步。袁叔笑了:“还是那个怂样,这么多年一点长进都没有。时七。”
时七猛地抬头,他一瞬间接受的东西太多,现在只是头疼欲裂,迷迷糊糊地能听到有人叫他。
“你的程叔可真是个好人啊,不过,我就不是了。”袁叔说着就把外套敞开,里面全是手雷。时七再昏沉也看得清那些东西,大脑立刻开了机,冲着程叔大喊一声:“程叔快跑!”
但程叔比他反应要快,在袁叔掀开衣服的那一刻就已经冲到时七面前把他往外面一扔,时七直接飞了出去,摔到断墙后面。
“哈哈哈哈哈……”袁叔阴森可怕的笑声在时七耳边响起,他艰难地抬起头,模糊的视线中看到一个胖胖的身影扑向一个细瘦的身影。
紧接着,一声巨响。
无力的喘息,撕裂的疼痛。时七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震碎了,耳膜炸裂,脑袋里都是嗡嗡的声音,一时间仿佛失明失聪。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慢了下来,自己像一粒尘该一样随着巨浪被抛出老远,然后重重地摔落在地。
由于被断墙削弱了一丝冲击力,时七倒地的时候并没有完全失去意识,他脑子里全都是刚刚程叔扑向袁叔的场景,莫大的恐惧瞬间淹没了他。他努力支起身子,但双腿不听使唤,他只能一步一步爬着过去,他闭着眼,因为就算睁着眼看到的也只是烟雾缭绕。
他靠记忆摸索着周围的环境,尽全力向前爬去,直到他的手碰到了一摊湿润粘稠的东西,还是热的,瞬间布满了他的整个手掌。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和泥土混合的味道,那种味道让时七直反胃,但他还是从手上的触感中回过神来。
手上的液体粘稠且湿热,一沾上就怎么也擦不掉了。时七感觉自己还能从这滩液体中感受到那人的心跳声,也如这液体一般温热,但很快,时七就发现它的热量在减退。
时七颤颤巍巍地把手送到面前,刺鼻的血腥味一下子让眼泪飙了出来,时七再也控制不住,发了疯一样的拿手抓着布满血迹的地面,好像要把所有的血都收集起来不让它再流。
“程叔……程叔……”时七沾满血的手紧紧地抱着自己,就像那人抱着自己,眼泪正在用一种疯狂的速度滴落,泪水混合着血水在时七脸上留下印记,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样子,他只知道他在疯狂地叫着。
他只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发出过这样绝望的喊叫声,他扑在血地里一遍一遍地喊着那个人,但没有人应他。
“程叔……程叔你理理我啊……你说话啊……啊啊啊啊啊……”
“你不要丢下我一个人啊程叔……你起来说句话好不好啊……啊啊啊啊……”
时七撕扯着嗓子呐喊着,喊到耳边的枪声渐渐变小,喊到好像有人往这边跑来,喊到听到自己无声的喃喃:“快,快救程叔……救救他……求求你……”
“报告,发现一名幸存者……”
时七尽力地睁大眼睛,但还是看不见面前的人,他小幅度张着嘴,那人好像看到他要说话,便凑近了些。
“救,救……程叔……求……求你救……他……”
时七在一群人的环绕中,渐渐失去了知觉。
“程叔!我想要吃棉花糖!”小时七指着一个小女孩手里的棉花糖尖声叫道。
程叔双臂环绕着抱着小时七,一脸臭不要脸地说:“想吃棉花糖啊,你亲程叔一口程叔就给你买。”
小时七一听,bia唧一下在程叔的脸上用力地亲了一口,然后发号施令道:“买!”
有一天下这大雨,程叔撑着伞来到一家小店门口,找到了蹲在路牌边躲雨的小时七。
“怎么样,玩够了?该回家了吧?”程叔脸上看不出有任何生气,只是把耷拉着脑袋的小时七背起来,安安心心地回家去。
小时候时七很爱哭,街坊邻居都拿他没辙,但每次只有程叔一来,小时七就立马不哭了,抓着程叔的裤子就要吃糖。然后程叔会在他的鼻子上刮一下,吐槽一句“臭小子”,然后又很听话地从口袋里掏出两颗糖给时七。
所以程叔常年口袋里会放两颗糖,以前是为了时七,现在也就成为习惯了。
“你把我背起来嘛,我要看流星!”时七拍着程叔的背急切道。
“你程叔这老胳膊老腿的,你都多大的人了……”程叔一脸不情愿。
“哎呀我不管,我还小!你快点!”时七开始摇着他的胳膊撒娇。
“行嘞,小祖宗……”程叔实在经不住,只好妥协了。
“再高点,高点,好,行了。”时七挥舞着双手,仿佛再高一点就可以伸手抓到天上的星星。
“啊!流星!快许愿快许愿。”时七双手合十虔诚地闭上眼。
程叔背着时七,看了看天上划过的流星,也欣慰地闭上了眼。
回家的路上,程叔问起时七,他刚刚许的愿望是什么,时七又反过来问他,两个人谁也不告诉谁,后来就都把这事忘了。
但其实也真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
时七那天晚上许的愿是:自己要一辈子和程叔在一起。
而程叔许的愿是:希望时七能一直健康快乐地长大。
阳光里,一个穿白T的少年在向前奔跑着,跑到半途回过头来看着身后的中年人,大喊道:“快点跟上啊!”
中年人笑了笑,也大声回应他:“来了!让我逮到你就完了!”
“哈哈哈哈哈……”
阳光洒落在树间,洒落在屋顶,洒落在少年稚气的脸上,少年笑的很开心,很放纵,仿佛天边一抹最靓丽的云彩,热烈的阳光都挡不住他的光芒。
中年人沧桑的脸上也充满了幸福,在少年的身后默默守护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