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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盛宴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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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闻铃身上没有他猜测的怪癖,也许有,但此情此景一种更为强大的东西,比如说礼貌,压倒了她。
“可以啊。”
闻铃顺手就把雨伞递过去。
身材高大的黑衣男人举着一把小巧的女式洋伞推开车门,闯进雨幕里,怎么看怎么奇怪。
在过路的人眼里,他可能是一个打着女朋友的伞出去买东西的居家男人,可能是一个下了班后品位独特的奇怪都市男子,但决计猜不到他跟这伞的主人其实总共只认识一天。
想着路人打量他奇怪的眼神,她的唇边浮上笑意。
车内干净整洁,车载香熏散发的清淡芬芳很好地缓解了她加班后的头痛。
物如其主,想必他也是一个干净整洁、讲究舒适的人。
这样的一个人实在不该忘记带伞。
闻铃只能归结为意外。
不过片刻就看见他撑着一把新伞回来。
闻铃的雨伞已经叠成原先没有打开的样子,被他拿在手里。
“谢谢。”
他的手握在尾端,闻铃接过时拿在顶端,两人的手指正好错开。
闻铃一摸,发现伞面居然只是微微湿润,上面已经没有成滴的雨水,看起来像被他事先拿纸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擦过。
车子发动。
萧暮双眼认真地看着前方,什么也没有解释。
“不客气。”
每当一个人说“不客气”的时候,有可能只是嘴上在客气,心里未必。但她却真心觉得萧暮值得这句话。
接下来他一路安静地将她送到了导航目的地。
“你住在这附近?”
“嗯。”
萧暮看着眼前的商圈,心知她有意不让自己知道具体位置,这也是应有的防范之道,便没有开口再提把她送到家门口。
闻铃撑开自己的白地夹花雨伞,低头闯入了雨幕中。
那伞因为设计得小巧,所以骨架也不大,面料薄薄的一层,在狂风暴雨中犹如一朵被摧残的小白花。
但一步步走得很坚定。
萧暮默默看着她走远一些,才开车离开。
闻铃到了楼下,抖落了一伞的滚珠雨水。
心头忽然闪过一个荒谬的念头,他之所以提出送她回家是想名正言顺借她的伞,以施恩的姿势。
这是一个即使是恳求也那么冷漠的男人啊。
他恐怕从没求过人,也不会求人。
不过他有这样的底气,名校学历,毕业就进了这家业内知名的公司,不久后恐怕还要提升。
她闭着眼,回忆她在办公室墙上看到他的介绍,简直是跟墙上的装潢一样闪闪发光。
比起她吊儿郎当,这么个年龄还要从头做起,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过她也不后悔就是了。
毕竟后悔这个东西只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
她从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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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萧暮就记得随身带伞了。
但不是那天新买的。
闻铃在跟同事进去办公室汇报工作的时候看到过,他带的是黑色的大伞,伞柄笔直修长,尾端弯曲的弧度被丈量得恰到好处。
有一次闻铃才进公司大门,恰好萧暮也在后面进来了。
他撑着那把伞走进公司大厅,就好像被一只黑色的巨鸟包裹,然后收起伞抖了抖上面的雨水。
恍惚间,闻铃觉得那伞是他褪下的黑色羽毛,被他珍重地放置着。
那把新伞去哪里了?
有时看到萧暮路过,她真想叫住他问问。但见他平时一脸严肃,分配任务公事公办,她也就不再开口。
那开口显得亲密,逾越了公司上下级简单的关系,而带着朋友的关心。
而他们,不算是朋友。
两人都表现得好像忘了那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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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事情起变化的是那一天。
一个同事忽然站起来建议,“我们好久都没有团建了,不如今天下班来一次?”
“是啊,反正周末了,也不耽误。”
邻桌的同事凑近了闻铃,问她去吗?
作为初来乍到的新人,当然选择去显得合群更好。
在历任工作的地方,闻铃仗着自己喜好,从来下了班就走,独来独往虽然轻松自在,但是每次离职时同事的冷漠还是会突然间刺痛她。
在那瞬间,她忽然觉得自己变得海水一般透明,游来游去的鱼并没有谁看到她,他们都用七秒钟的记忆很快忘掉了她。
那些过去的时光就像真空袋里的空气,被抽掉后一滴不剩。
但从前闻铃可以不在意这一切,她总是背着行囊匆匆赶赴下一个地方,又怎么会有精力回顾呢?
然而在发生了那件事后,她忽然懂得了其中的益处。
没有一只鸟可以一直飞而不落脚,她也需要坚实有力的大地来让她的疲倦得以休憩。
“好,我会去的。”
但令她惊讶的是,萧暮也会去。
而且不是那种偶尔参与的感觉,大家自然而然就叫上了他,就仿佛过去他从来没有拒绝,未来也一定不会拒绝一样。
一群人吵吵嚷嚷往KTV走去。
萧暮虽然不喜欢那样喧闹的地方,还是无可奈何地跟上。
他微微松了松领带,放弃了平素带着强烈“生人勿近”意味的一丝不苟,终于有人上前开他玩笑。
“喝两杯吧。”
“不了,等会儿还要开车。”
“没事儿,我们替你叫代驾。”
他也露出几分笑容,“那总得有人处理你们这帮醉鬼吧。”
众人都起哄起来,“不愧是你上司,什么都考虑周全。”
酒精,是麻痹人的东西,会让人丧失清醒与自持。
而这两者,都是萧暮最看重的东西。
他可以接受无法掌控这个世界,但没办法接受连自己最后的领地都丧失。
清醒自持地看着整个世界如何颠倒、旋转、破碎、重组……是萧暮为数不多的习惯。
所谓习惯,对于他来说最好不要打破。
闻铃是公司新人,刚结交的同事跑到另一边,跟其他人聊闻铃到来之前的事。
她觉得无聊,也不想过分勉强自己,毕竟现在就算逞强在一边陪听,也没人在意她。索性对自己好一点,拿了点喜欢吃的东西,坐在一边看台上狂魔乱舞,独自清醒地喝着饮料。
总有交际花周旋在各个群体,忽然看到一个落单的小可怜,便觉得自己肩负着把她从无聊尴尬中拯救出来的使命。
于是款款向她走来,露出倍加热情的笑意。
然后再拉过一个人,以此展览她的好心与善良,再挥一挥手,如同蝴蝶一样轻盈地奔向下一个目标。
那个被无辜拉来的陌生面孔只得开始寒暄:“怎么从上家公司辞职?”
他脸上带着一点试探的胆怯笑意,闻铃从他身上嗅到了熟悉的孤单气息。
对方似乎跟她一样也是社交新手,两个孤单的人也许适合待在一起,免于遭受外界两份视线的干扰。
别人笑她也笑,虽然知道自己说完后面前这个人就会遗忘,闻铃还是半真半假道:“房价太高了。”
在某一天她忽然闲下来,计算以自己当时的工资,就算不吃不喝三十年也供不起那座城市一套房时,她就想离开了。
她一个人这么换地方换公司过了很久,忽然很想给自己一个家。
也许是孤单太久,也许是酒喝太多,闻铃忽然想要在心里一贯封得严严实实的堤坝开一道缝,泄一点儿洪水出来。
但她忘了,也许孤单的人最怕遇到孤单的人,因为当他一个人还可以掩饰自己是因为意外才落单,而两个人会在彼此眼中看见自己,无从隐藏。
闻铃刚张开嘴,那人不知又看见谁,便夸张地伸手跑过去了。
她的半截话还停在嘴边没有说完,就好像一艘还没有被完全解开绳索的即将远航的巨轮,忽然宣布游客全部取消行程。
闻铃又不动声色地把绳索给系上。
孤单的人不一定了解孤单的人,因为他们习惯舔舐自己的伤口,又怎么会有例外去舔舐其他人呢,哪怕对方是同类。
这个道理,她虽然知道,又何时才真正愿意懂呢?
“如果是那个地方房价的确高。”
没想到还有人会突然搭话,闻铃诧异地偏过头,发现萧暮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背后。
“这座城市房价现在还好,不过也就现在,”他抿了一口杯里的饮料,眩目的灯光打在他眉梢竟然柔和如一汪清泉,“如果想留下来就趁早。”
趁早吗?
闻铃隐约想起自己人生中听过的很多“趁早”——趁早毕业,趁早定居,趁早结婚……
好像趁早可以和跟多很多词语组词。
但她是一个不信“趁早“的人,不然也不会兜兜转转现在混成这样。
然而早班车不想赶,正常的车不愿赶,总不能晚班车也赶不上吧?
闻铃迟疑地点了一下头,心想我就是为了这个目标才来的这座城市。
时间到了凌晨,聚会就像一口端上桌的热气腾腾的锅,那口热气终究还是散了。
有人照例起哄让萧暮请客。
他轻飘飘扔下一句:“没钱,要还房贷。”
隔着人海目光忽然找到她,她嘴边有一丝发笑,又有一丝发紧。
好像他在所有人面前讲了一个只有她能听懂的笑话,但她不能让人知道。
那股滋味像她小时候背着大人偷吃的糖果,有种隐秘的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