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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终·我们,一生到老 ...

  •   江陌其实已经没什么事儿了,就是带着一身伤,道儿走不利索,一天的光景里有大半天还是得在床上歪着。程百家千里迢迢赶回来给他治病,总不好让人家天天打地铺,江明翰和江阡日日往医馆跑得费劲,再加上刘母顿顿来给江陌送饭,实在折腾,索性就把江陌直接搬到刘家养病。

      刘家的空房间是真的多,这一堆人,一个医馆盛得摩肩擦踵,到了刘家个个单间,竟然还有富裕。可见无论多穷的草窝,总有那么一只金凤凰。

      刘家这只金凤凰有钱,可一家人肚子里加起来也凑不出几两墨水,偏偏喜欢附庸风雅。刘招财日日带着一把水墨扇面的小折扇,家里的后花园竟然还有个翡翠棋盘,棋子枚枚玲珑剔透,一看便知价值不菲。然而刘招财这厮是个连围地都数不明白的主,他爹常年不在家——虽说他爹肚子里也没几两香油——可谓淋漓尽致的诠释着何谓“暴殄天物”。

      倒是便宜了江明翰和程百家。

      江陌退烧之后,程百家基本成了个摆设。鉴于此人样貌上不具备“善心悦目”这一基本功能,嘴角还总是带着让人一看就想把这厮揍上一顿的不明笑意,连当个摆设都不讨人喜,索性没事儿就捉着江明翰陪他杀上两局。

      “嘶——”程百家捻着枚白子,对着棋盘上唯一的一颗黑子皱了眉头,“人家都说‘金角、银边、死亡线’,你头手就落一线上,莫非是脑子缺件儿?”

      “废话连篇。”江明翰不耐道,“你这枚棋憋了有一刻钟了吧?——磨叽。”

      “哎呀,”程百家执一白字落于三三之位,叹道,“当初呢,一口一个‘大师’,那尊敬的呦。现下儿子病好了,用不着我这把老骨头了,就开始翻脸不认人喽。”

      江明翰紧接着落下一子,冷哼一声:“你知道便好——赶紧下。”

      “得嘞您,”程百家落下白子,漫不经心地说,“小丫头的夫家在歙县?”

      江明翰从鼻孔里“嗯”了一声。

      “听说歙镇来了位金贵的大人物,望京来的,城都封了。”程百家笑意盈盈,“江公子不去凑个热闹?”

      程百家这话说的一听就是有毛病——歙镇既然已经封/城,江明翰就算是只苍蝇也飞不进去,能凑什么热闹?

      江明翰却骤然抬头,和程百家的视线撞个正着。

      程百家的眸子里仍是带着意味不明的笑意,仿佛什么都不关心,又仿佛能看透一切。他们就这么无声的对视着,空气弥漫出的紧张似是要迸出火点子。

      稍顷,江明翰突然笑了起来,程百家看着江明翰笑,看着看着,也跟着笑了起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笑,俩人面对面狂笑,场面一度十分惊悚,活像是犯了疯病。笑声里夹杂着一些情绪,是心照不宣、山鸣谷应,亦是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程百家悠悠叹道:“江家出情种啊。”

      “此江家,”江明翰闲闲落下一子,“非彼江家也。”

      程百家又笑,带着点儿惺惺相惜的意思。

      也不知这俩人打着什么哑谜,江明翰却没再多提。他的手指捻着枚棋,声音略微低沉:“我总觉着我儿的身子,恢复得还是慢了些——他身上的毛病不是好得差不离了么?臣霄日日给他喂着滋补的吃食,可他面色还是不好,下地走上两步就发喘,手冷,人也不见胖。”

      “您可知足吧。”程百家落颗白子,“他这场病能熬过来,已经是祖坟冒青烟儿了。他这寒病是好了,然而古语有言——‘久疴必内虚’,他病了这么多年,自个儿又不知道保养,本来就没几分底子,再加上这么一场,把身子掏了个净,要想养起来,可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

      “他的身子,”江明翰落下黑子的手微微一顿,“养得起来么?”

      程百家细细摩挲着棋子,面色难得正经了些,叹道:“想养成臣霄那般健硕的小伙子,恐怕不容易。”

      江明翰收回手,心里倏地一沉。

      “不过呢,”程百家话锋一转,笑道,“想和从前一般,染点儿寒就得病上几旬的光景,也不容易。他年纪轻,臣霄那孩子待他也上心,仔细养着,还是养得起来的。”

      江明翰:“……我有个建议,你稍微考虑下。”

      程百家微微挑眉:“说。”

      江明翰:“你说话能不能不歇气儿?”

      程百家落下一字,笑得很是欠揍。

      正说着,一只大手闯入视野,无名指处戴着个小银环,手上托着一盘海棠酥。一瞧这银环,便知是纪臣霄来了。

      纪臣霄将海棠酥置于案桌的空旷处,跪坐在案边,说:“婶婶才做出来的,让我给你们拿着尝尝鲜。”

      江明翰仍是一副六根清净的得道高僧样,程百家挑眉笑道:“怎么,终于舍得不守着我家小徒弟了?”

      “小阡和徐阳在小陌那儿,徐阳一看见我就哭。小陌就……”纪臣霄看起来很是受伤,颇为委屈的叹了口气,“就把我赶出来了。”

      “活该啊,”程百家唏嘘道,“你也不看看你对着徐阳的那张臭脸,我家徒弟都没怪他,你倒是苦大仇深的。这也多亏小陌没事儿,不然——”

      程百家抬头看了一眼江明翰——江明翰正不动声色的琢磨着只有零星几颗棋子的一盘棋——笑道:“你不扔了他,我能跟你姓。”

      纪臣霄也看了一眼江明翰。

      诚然,这世上最难的是感同身受。若是没有徐阳这档子事儿,纪臣霄大概一辈子也没法对着江明翰真心实意的叫一声“爹”,因为他觉得江明翰不配。

      可当江陌因着徐阳重病垂危时,他满心澄明,只有一个念头——若是小陌真出了什么事儿,他要徐阳偿命。

      他自然不能让徐阳偿命。

      徐阳只是个孩子,什么事儿都不懂,脑子又有病,但他绝不会容下徐阳在自己身边生活,此后徐阳是死是活,跟他再无干系。

      可若徐阳是他和江陌的亲生儿子呢?若徐阳生着一张和江陌如出一辙的脸呢?

      纪臣霄只是浅浅尝到了一点儿滋味,就要后怕出一身冷汗。

      他终究是幸运的。

      江陌的这场劫难,凶险非凡自是不必多言,却使得江家的儿媳和老公公之间升起了一种诡异的共鸣感,对公媳关系的改善起到了相当程度的促进作用……

      江明翰被纪臣霄看得别扭,清了下嗓子,仍是一番八风不动的棒槌样,说:“臣霄。”

      纪臣霄老实地应道:“爹。”

      江明翰微耷着眸子,看向纪臣霄。其实他没什么话要说,可既然叫了人家,总不好有头没尾的半道撂挑子,于是没话找话道:“江家出情种,你莫负我儿。”

      纪臣霄:“……”

      ……这话找的,生怕公媳间的气氛不够尴尬,这老爷子也是真他娘的绝了。

      纪臣霄连忙诚惶诚恐的应了。

      程百家却暗自咬牙——光天化日之下,江明翰这厮竟然公然抢了他的词儿?

      岂有此理?!

      江明翰瞧着程百家咬牙切齿的窝囊样,暗笑一声,撑臂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他猜到了些纪臣霄的来意,知道自个儿在这儿多余,从善如流道:“走喽,看我儿子去。”

      “哎——”程百家没好气的叫住他,“棋没下完呢——”

      江明翰留个他一个欠揍的背影,摆了摆手,撤退的相当从容。

      先手下边线,程百家还不是个臭棋篓子,他可没有扳回一局的本事,还是赶紧溜吧……

      程百家对着江明翰的背影咬牙切齿,兀自愤愤道:“这厮就他娘的是个无赖。娘的——下不过我就要找借口跑路,臭棋篓子。”

      纪臣霄有些意外:“师父,你跟爹不是认识了才几日的光景么?我怎么瞧着,倒像是相熟了许多年?”

      “这你就不懂了吧,”程百家冲着纪臣霄挤了挤眼,往盒子里捡棋,“有的人呢,看一眼就对脾气,虽说是萍水相逢,却带着股臭气相投的意思——这便是‘一见如故’啦。”

      行吧。
      他俩是不是一见如故,纪臣霄不知道,但是江明翰这老公公不在,他整个人便松弛了许多,也不端端正正的了,歪着身子,支起一条腿,揪了根草放进嘴里叼着。

      程百家合上棋盒,说:“来找师父,有什么事儿啊?”

      “瞒不过您这双利眼啊,”纪臣霄嚼着草根,说,“想跟您打听徐阳的癔症。他这毛病,好的了么?”

      “好不了。”程百家刚拾好棋,也不净手,捡了块海棠酥塞进嘴里,口齿有些含混,说,“小陌同我说过他的病症,他呢,若是悉心呵护着,看着能和常人差不离,话能不能说利索,不一定,但是受了刺激就要发疯——你看,小陌病了这一场,徐阳这不就又成了‘太上老君’喽?”

      纪臣霄没接话。

      “要我说呢,养着徐阳也没什么。”
      程百家想起他有幸拜读过的、江湖上流传甚广的《江神医断袖生子密法全集》,忍俊不禁道:“他现在年纪小,一块糖、一声喊就能刺激着了他。待大了些,心智成熟了,能刺激着他的事儿便少了些。若有朝一日,你们能把他培养成我徒弟这么副坚韧性子,我估摸着,除非亲手杀了你俩,否则没什么旁的事儿能刺激着他。你们两个搭伙过日子,注定生不了孩子,留着他,乐呵乐呵,以后还能给你们养老送终,不也挺好的么?”

      “即便是留着他,也不是指望着他以后能给我俩做些什么。”纪臣霄叹道,“我就是觉得徐阳不正常,让他和小陌一起生活,我心里不踏实。”

      “那就不留着他呗,”程百家耸了耸肩,眼底又钻出了点儿零星的笑意,“不过——你说了算么?”

      纪臣霄:“……”

      程百家这人,说话还真他妈的一针见血……

      纪臣霄的声音有些发闷:“小陌挺喜欢徐阳的。”

      “对嘛,”程百家又捡了块海棠酥,“两口子过日子呢,哪儿有处处合拍的事儿?都得互相迁就着来。你若是依着小陌,他八成是要留下徐阳的,若是不依呢……”

      纪臣霄又叹:“哪儿会不依他呢?他想做什么,我陪着他就是了。”

      程百家还是笑嘻嘻的,亲昵的拍了拍纪臣霄,欲起身回去,见纪臣霄仿佛屁股上长了钉子,虽说坐得东倒西歪,却纹丝不动,问:“还有事儿?”

      纪臣霄朝程百家挤了挤眼:“师父慧眼如炬啊。”

      “少他娘的忽悠我,”程百家坐了回去,也坐得东倒西歪,“说吧。”

      “我还有件事儿,一直没弄明白。”纪臣霄啐出草根儿,正色道,“小陌说,当初拜你为师,学成之时,你要他去云阳镇替你还上五年的恩情。可……”

      可程百家当时明明已经离开云阳镇八年了啊,那三年去哪儿了?被程百家吃了?

      哦,原来是这件事儿——
      程百家眼底又浮起笑意,没答,而是问向纪臣霄:“你去街上买米,最多一次能搬几袋子回去啊?”

      ……这问题问的吧,不能说是没头没脑,只能说是毫无干系。纪臣霄心觉莫名其妙,还是老实答道:“五袋,最多了。”

      程百家学着江明翰,从鼻孔里“嗯”了一声,又高深莫测地问:“我若是非要你一次搬回来八袋子米,你还搬的回来么?”

      纪臣霄双眼一亮,恍然大悟了。

      他的嘴唇上下翕张了半晌,心里头似是漾着汪泉,跌来宕去,皆为暖意,千言万语汇至嘴边,最后只吐出了一声异常沉重的——“多谢师父。”

      “唔,确实该谢。”程百家丝毫不谦虚,挑眉笑道,“怎么谢啊?”

      纪臣霄:“这得听您的啊。”

      “我可不会客气,”程百家抱臂躺在地上,嗅了一口泥土的香气,没头没脑地说,“江明翰这人,真挺有意思的,我喜欢。”

      纪臣霄已经摸清了程百家此人说话九曲十八弯——就是不直说的德行,当即从善如流道:“昨个儿才跟小陌商量着,我俩想着把医馆还给您,在云阳镇开个药铺,您诊病,小陌给您打下手,我供着药。再置上个大院子,左右云阳镇的院子不贵,爹留在这里跟我们一起生活,您也住这儿来。”

      “哎——不行,”程百家正经地蹙起眉头,“你也能看出来,我不是做医师的料子,没那副心肠,人也呆不住,待小陌身子好利索了,没准儿还得出去玩儿。那医馆就送你们了,你们卖了也行,留着也行,我不抢我家小徒弟的饭碗,也抢不了。”

      “哦,”纪臣霄在心里暗笑一声,给程百家递了块海棠酥,了然道,“您老人家直接说想跟爹一起在这儿颐养天年,不就得了?”

      “操,”程百家笑骂一声,“你小子——能不能给师父我留条裤衩?”

      俗话说得好,“相识满天下,知己能几人”【注】,若是两人能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那定是有什么共通的地方。

      比如江明翰和程百家。

      江陌在秀水镇被欺负的那一年,江明翰出去喝酒,只要听见谁骂他的儿子,不管打不打得过,定然一拳抡过去。程百家当年和学成的江陌分开后,赶在江陌动身前偷偷回了趟云阳镇,嘱咐乡亲们善待他的小百家。

      这些个寒碜事儿,他们两个谁也不会说出来。他们算不得体贴的长辈,甚至连及格线也未必够得着边儿,却都把关心和疼爱藏在心里,再摆出一副浑不在意的欠揍样来。

      说来,也难怪大家总说江医师像个小棒槌——摊上这么个爹、这么个师父,上梁不正,下梁还能有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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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

      徐阳的眼睛晶晶亮,伸出两只小胖爪子就要拍手,江陌连忙一把拉住他,把食指竖在唇前,紧张兮兮的“嘘”了一声。

      徐阳眨了眨无辜的大眼睛,乖巧的点了点头。

      前阵子,刘招财出去进货,带回来了个姑娘,叫小南,生得水灵灵的,一张小嘴儿说起话来,比纪臣霄还能忽悠,刘招财这条资深单身狗大有凭此脱单的苗头。

      这不,今个儿江陌和纪臣霄就带着徐阳请他俩吃了顿饭,想探探小南的底儿,给刘招财那头眼光不怎么样、满脑子都是色的肥猪把把关。

      不想,小南这姑娘,酒量竟深不可测。江陌酒量不行——纪臣霄也不许他喝,纪臣霄自认是个能喝的,跟她拼酒,愣是没拼过,醉得四仰八叉,强撑着点儿神志回了家,倒头就睡了。

      江陌在照顾酒鬼方面颇有心得,帮他擦了身子,换了身干净里衣,又给他灌了碗醒酒汤,忙活完,已经是半夜了。

      一般人喝多了都是犯困,徐阳这小子异于常人,喝了口酒,反而格外精神,怎么哄也睡不着,江陌正好手痒痒,索性带着徐阳上房掀瓦去。

      好比在小学为校争光的奥赛冠军,到了大学怎么也不大可能为着高数线代愁白了头。江陌虽说多年没当猴儿,但身体的本能还在,又偷摸的跟着江明翰掀了好几次刘招财卧房的瓦,是以干起这缺德事儿来,格外得心应手。

      可惜纪臣霄这位大少爷不许。

      他怕江陌着凉、又怕江陌脚滑摔下来、甚至还怕晚上起大风把这位已经脱离纸片儿阵营的堂堂八尺男儿刮下去……反正什么都怕,活像个老妈子。江陌被这厮磨叽的一个脑袋两个大,只好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

      这位今儿晚上可算是醉着了,机会千载难逢,怎能错过?

      江医师在纪少爷的强权之下当不成猴儿,只好把重振花果山的希望寄托在徐阳身上。徐阳的癔症见好许多,如今“老君”只是偶尔冒个头,大多是时间都是“江医师的便宜儿子”,自个儿道走得也挺利索,正是个当猴儿的好苗子。

      半夜三更,路上基本没人,江家的大院子和刘家挨的很近——毕竟整个云阳镇,买得起大院子的也就这么两家——江陌和徐阳简直是大摇大摆的到了刘家。

      想去刘招财的卧房,得先翻墙,徐阳个头儿不够,翻墙有些难度,江陌就带着他钻狗洞。

      说起来,这狗洞还是进宝发春的时候自个儿刨的……这年头,即便是条狗,也有追求幸福的需求。

      江陌一直认为刘招财之所以大振旗鼓,带个姑娘回来,很大部分原因是原本同为单身贵族的进宝,当了一窝狗崽子的野爹,伤了好伙伴招财的心。

      狗洞不大,徐阳钻的轻巧,幸好江陌瘦,也能蹭进来。徐阳高兴得不得了,他记着江陌跟他说过不能出声,于是自个儿捂着嘴傻乐。

      江陌牵着徐阳,贴着墙根儿跑,跑了几步就到了刘招财的卧房,里面动静不小。江陌绕到卧房侧,那儿有颗柳树,他跟徐阳打了个手势,示意徐阳看他怎么上房,徐阳就乖乖的站在树下看。

      只见江陌撸起袖管,将长衫下摆挽起,他个儿高腿长,一脚蹬在树干的凸起处,双手抱着树干,灵巧的窜了上去。江陌的手指甲当初在井边齐根折了几个,现在还没长齐。他窜了大概六尺高,正挨着房顶,树和房顶的距离只有半尺,他都不必起跳,轻巧一迈,就成功上房了。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看就是百炼成钢。

      徐阳看得目瞪口呆,哈喇子都淌出来了。

      江陌对着徐阳招手,示意他试试,徐阳点了点头。

      拜江明翰这只老泼猴儿所赐,徐阳对于上树这一猴儿的基本技能十分熟练。大抵是脑子不够,四肢来凑,徐阳相当敏捷,很快就爬到了江陌上房时的高度,江陌伸手扶他,徐阳拉住江陌的手,双腿一弹,就跃了过来。

      这小子有点儿胖,落下时没站稳,弄得动静不小,幸好刘招财屋里动静更大,否则定要将这五行缺德的“父子俩”捉个正着。

      江陌先让徐阳自个儿在屋顶爬了两步,徐阳简直如履平地,可见此人的确是个当猴儿的好材料。江陌欣慰不已,遂带着他往中间爬去,那里有一片能掀起来的瓦,正好对着刘招财的床。

      江陌和徐阳趴在瓦边,江陌掀开瓦,两只脑袋一起撅着腚往里凑,江陌往里扫了一眼,旋即一下子捂住了徐阳的眼睛,同时飞快的合上瓦片。

      徐阳扒着江陌的大手,小声问道:“爹爹?”

      江陌放下手,冲徐阳严肃地摇了摇头:“招财叔叔在跟小南阿姨做坏事儿,咱们不能看。”

      徐阳表示疑惑。

      江陌吓他:“小孩子看了,要长针眼儿的。”

      徐阳不懂何谓“针眼儿”,他听到“针”就怕,当即吓得五官都拧在一起,扯着江陌的衣袖,竟然还没忘不能江陌说大声说话的吩咐,可怜巴巴的小声抽泣道:“不要针。爹爹走。”

      江陌也觉得今日这事儿办的缺德。他虽不信教,但还是在心里默念了两声阿弥陀佛,看时候,纪臣霄也该醒了,得赶紧回去,虽然有点儿意犹未尽,却还是同徐阳说:“咱们回去罢,你先下。”

      徐阳把吸了下大长鼻涕,飞快的攀着树下去了。

      徐阳下去了,江陌也要下,却觉得后领似是被什么勾住了。

      ……这不能不说是十分惊悚。

      半夜三更的,又是在房顶,后领被勾住的可能性基本来自于活见鬼。然而江陌此人胆大包天,不仅不怕,还反应奇快的伸手向后一抓,鬼没抓着,倒是抓着了一只温暖的大手。江陌一摸便知——纪臣霄这老妈子来也。

      完他娘的蛋。

      还不待江陌头痛,纪臣霄就变戏法似的凭空变出了件雪白的大氅,把江陌裹得严严实实,冷笑道:“上房掀瓦?”

      江陌回头,见纪臣霄面色颇为不善,讪笑道:“徐阳还在下面……”

      纪臣霄:“我把拨浪鼓放树根上了,让他自个儿玩去。”

      江陌眨了眨眼,趴在屋脊处,果然徐阳那小子正拿个拨浪鼓晃呀晃,丝毫不管他爹爹艰难的处境,十分没良心。

      纪臣霄一直在旁边扶着江陌,江陌看见徐阳自个儿玩得开心,自个儿难得上一次房,不想这么快就下去,侧过头,讨好般的舔了下纪臣霄的侧脸,小脸埋在厚厚的大氅里,瞧着可怜兮兮的。

      江陌一撒娇,纪臣霄就没脾气,闷闷的被江陌扯着坐到了屋顶。

      江陌舒服的靠在纪臣霄怀里,又安心又暖和,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蹭了蹭头,眯着眼,唤了声:“大霄。”

      纪臣霄闷声道:“生气呢。”

      江陌看向纪臣霄。澄澈月光下,他的轮廓更加清晰分明,羽睫投下细密的阴影,眸子较漫天繁星更加明亮。江陌呼吸一滞,情难自抑的伸出手,细细摹着他深邃的眉眼,手指尖儿下似是带着电,电流钻进肌肤里,如蚁噬咬般酥麻。纪臣霄按住江陌的头,狠狠的吮了口江陌欠揍的小舌尖儿,江陌的眼眸里漾起潮气,旖旎的炽烈一触即发,旋即,他们环在一起亲昵厮磨。

      玄月晚风微寒,炽热爱意烘出温暖,江陌呵出一口热气,眼角眉梢皆是暗忍微痛的欢愉。

      他喜欢纪臣霄的亲吻,越是恶狠狠,他越喜欢。

      “大霄,”他呢喃道,“我爱死你了。”

      他身披星夜,他背枕高脊,他们在暧昧神秘的肃夜里,以天为被,尽情欢愉。

      他们是最契合的灵魂,拥有最纯粹的爱意。

      荒荒月隐,夜色如墨,不知是谁的一声低语漾起晚风微漪——

      “我们,一生到老。”

      ****
      注:“相识满天下,知己能几人。”出自《增广贤文》,作者佚名。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5章 终·我们,一生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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