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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everland ...

  •   回到家里,向准才后知后觉自己很开心,他摸了摸嘴角,对着空荡的房间笑出声来。午餐也因为好心情而准备的极为认真,盐煎肉,还有干辣椒炒油白菜和平菇肉片汤。他故乡的人都很能吃辣,所以即使跟故乡的人相比他不太能吃辣,但也比其他地方的人好一些。

      洗了碗之后等待他的是一个难得的下午。昨晚睡得很早,向准丝毫不觉得困倦。或许是因为再一次见到宋谨临,他突然又很想重温一遍《春光乍泄》。

      向准拉上窗帘,找到老旧的碟片,放映了起来。

      电影的开头是黑白的、静默的。

      两具躯体狂乱纠缠。年轻俊美的男人野兽般的亲吻,在狭小的铁床上缠绵,像是想把对方融进骨血里。

      低沉的粤语念自响起:“何宝荣将‘不如,我们从头来过’挂在口边。这句话对我很有杀伤力。我和他在一起很久了,中间也分开过,可每次听见他这么说,我总会跟他再走在起。”不如我们从头来过。

      明明是爱欲纠缠,却总像是在搏斗,拿真情做赌注。

      鲜血淋漓只为成为最后的赢家。

      年轻的主角想要去看伊瓜苏瀑布,于是就私奔到国外去,说走就走,住在狭小的旅店里。他们彼此戏谑,相爱,但不久就会因为矛盾辱骂殴打对方,恨不得老死不相往来。

      但过不了一阵子他们又有如拒绝不了不可抗力般继续黏在一起,周而复始。

      何宝荣是个浪荡多情的人,他不愿为黎耀辉一个人停下脚步,于是他们又大吵了一架,何宝荣有了新的情人,而黎耀辉看着恋人坐着别人的轿车离去。

      黎耀辉一一个人游荡在街头,去了电影院,和不认识的外国青年眼神纠缠,做隐秘而肮脏的情事。

      那样的他眼神空洞又疲倦,他说:一直以为我跟何宝荣不一样。原来寂寞的时候,人都是一样的。

      无论看过多少遍,向准听到这句话,总会心脏一下紧缩,好像全身的血都被冻住了。电影播放到一半,黎耀辉认识了新朋友小张,也和何宝荣复合。

      何宝荣满身伤痕的回到他身边,黎耀辉语气凶狠,眼神却泛着温柔的光。

      他们俩都笑着。昏暗的光打在脸上,是炽热的。

      他们在闷热的浴室慵慵懒懒的踩着舞步,身体纠缠着好像融为了一体,光斑驳的撒进来,缱绻的,暖昧的,耳鬓厮磨。

      每当这个时候,向准都觉得他们是相爱的。

      可后来何宝荣的伤好了,他又准备去漂泊了,黎耀辉知道自己留不住他。

      一番争吵和打闹,随之而来的是筋疲力尽。

      或许在某瞬间,黎耀辉突然想明白了。

      决定分手的那天晚上,小张陪他去喝酒,告诉他把不开心的事情讲到录音带里,就会好很多。

      录音带最后留在了小张那里,他说:“我不知道那天晚上他讲过什么,可能是录音带坏了,什么声音都没有,只是两声很奇怪的声音,好象一个人在哭。”

      最后的最后,黎耀辉藏走了何宝荣的护照,然后一个人去了瀑布。

      瀑布滚滚而下,壮丽而永恒,黎耀辉的念白带着失落的深情:“虽然兜兜转转走了很多冤枉路,我终于来到伊瓜苏。突然觉得好难过,因为我始终觉得,站在这里的应该是两个人。”

      何宝荣回到出租屋,却发现空荡荡的房子里什么都没有了。

      他砸坏东西,像一个发脾气的孩子,固执的等着黎耀辉的安慰。

      可是这次黎耀辉真的走了。

      他终于坐在地上,抱着膝盖,埋头痛哭起来。

      这部电影无论看多少遍,到了最后,向准还是忍不住落泪。

      他突然想起自己曾经和唐修霖约定过,要去私人影院看这部电影。

      可是后来他们的散场不尽如人意,于是那个约定也永远没有了兑现的期限。

      后来的后来,向准一个人熬了很晚的夜,看完了这部电影。

      曲终人散时,脑子里浑浑噩噩,不经意间早已泪流满面。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是黎耀辉,有时候却觉得自己是何宝荣。

      或许大家都是这样,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泪。

      他把电影里面的其中一首纯音乐原声带分享到了朋友圈。他的朋友圈时常到到减减,可这一条一 直静静的躺在那里。

      一躺,就躺了好多好多年。

      向准看完电影,去厕所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眼睛又红又肿,看起来邋遢而可怜。

      他想平复一下情绪,于是去洗了个冷水脸。或许哭的那么厉害的原因不止是因为电影。难以名状。从他再见到宋谨临的那一刻,就忍不住的难过,好像有滔天的委屈,却只能什么也不说,只能伴着电影大哭一场。

      明明他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因为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向准第一个喜欢上的男孩,名字叫李显。

      李显很高,皮肤黝黑,瘦瘦的,有点驼背,但身材很好。

      他是向准的同桌,他说:“没关系,她不看,我看。”

      于是向准就喜欢上了他。

      他拼好了向准的破碎纸张,同时也拼好了他破碎的尊严。

      向准尝到了酸软和心动的滋味,毅然决然的踏进了尘网。十几岁的少年那么不顾一切,好像喜欢和自己同样性别的人并不是什么大事,唯一所求的就只是真情。

      人总是对不可及有着迷般的向往,少年尤甚。譬如你告诉他星辰不可摘,他却偏妄想爬上月亮窗台,譬如你告诉他真情最难得,他却总沉溺于偶然的温情。

      他在上课时偷偷看李显的侧脸,看他的鼻梁和稀疏却纤长的睫。

      他愉愉模仿李显转笔的动作,可是总是不得要领,把笔摔的到处都是。

      他想去问问李显,为什么你转笔的手那么舒展,可实际上他能做的,只是在网上搜集所谓技巧。

      他不觉得费功夫,只想把笔转的跟李显一样好看。

      可是有一天李显说:“向准,我教你转笔吧,你那样转不好的。”

      中性笔咔哒一声掉在桌上。

      向准的心跳的太快了,他害怕李显听到。

      他脸都僵了,不知该摆什么表情好,他听见自己冷漠的声音说:“ 好啊。”

      李显去拿他的笔,指尖不小心碰到了他微凉的手。向准的手微不可觉的动了动,心里炸开了一朵烟花,粉色的。

      他面无表情的听着李显说:”你得架住笔的这里,”他的手架住了笔五分之三的位置,“这是笔的重心。”

      向准看着那只笔在李显的手指上平稳的立着,“然后你可以先只挽一个花,”笔在李显的手里划出一道漂亮的弧度,“像这样,中指和十指发力。”

      李显看着向准没有表情波动的脸,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笑着说:“我可能讲的不好,你别介意啊。”

      向准看着他递过来的那只笔,总觉得被他触碰过得地方变得有点温热。他说:“没关系,谢谢你,我大概知道该怎么做了。

      停顿了一下,他第一次叫了那个人的名字:“谢谢你,李显。”

      皮肤黝黑的少年看起来有些受宠若惊,毕竟向准一向以高冷闻名。

      他挠了挠头,有些腼腆的笑了:“不用谢,我们是同桌嘛,”犹豫了一下,他还是说,“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可以当朋友吗”

      向准不想当他的朋友,他想当更特别的那个。

      但最后他什么也没说,只矜持的点了点头。

      然后看到了李显一边脸颊上小小的酒窝。

      ★★★★★★★★

      吃早餐的时候向准习惯听有声读物。

      今天刚好听到了诗集,李元胜的《我想和你虚度时光》。

      “我想和你虚度时光,比如低头看鱼

      比如把茶杯留在桌子上,离开

      浪费它们好看的阴影

      我还想连日落一起浪费,比如散步

      我还要浪费风起的时候学

      坐在走廊发呆,直到你眼中乌云

      全部被吹到窗外

      指经从来被爱过,它经过我

      但是明天我还要这样,虚度

      满目的花草,生活应该像它们一样美好

      一样无意义,像被虚度的电影

      那些绝望的爱和赴死

      为我们带来短暂的沉默

      我想和你互相浪费

      一起虚度短的沉默,长的无意义

      一起消磨精致而苍老的宇宙

      比如靠在栏杆上,低头看水的镜子

      直到所有被虚度的事物

      在我们身后,长出薄薄的翅膀”

      向准很喜欢这首诗,因他也曾想象同诗中写的一样,和爱人一起虚度短的沉默,长的无意义。

      手机还在徐徐传来低沉声音,像大提琴。

      吃完了早餐,他准备收拾收拾然后去剧院上班。

      下楼走十分钟大概能到五号线,到幸福广场站的时候换乘三号线,再到民安大道站下地铁,然后从四号出口出去,一共用时四十五分钟左右。

      向准扶着栏杆望向窗外。这里和他的故乡很不一样,他的故乡不分轻轨和地铁,坐在里面感觉一会儿在天上,一会又埋在地底。

      初中时代的他很喜欢每周下午放学回家的那一天。当跨过河流的时候耳边是地铁的轰鸣声,驶出隧道的瞬间柔和夕阳泼洒在身上,河流波光粼粼,仿佛是飞跃在流光的海上。

      那时车厢里的人仿佛置身于情人的怀抱,连眼睫也泛着光。列车披上金黄甲胄掠过梦境,驶入钢筋森林,一刻不停。

      向准准时到达剧院后门,直接进了后台的化妆间。

      邓美明正在化妆,细细的给自己刷上睫毛,一层又一层,涂的饱满的红唇微张着,像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留着金色卷发的性感女星。

      “早上好,基蒂。”

      “早啊,偏执狂沃尔特先生。”

      其实《面纱》只是一本小说,但是由于他们编剧兼导演有时候甚至兼演员的剧团团长的钟爱,毛姆这本小说最终被改编成了话剧剧本。

      据说团长家里很有钱,他搞这个小破剧院纯粹是为了梦想。

      于是向准更加坚信了,只有有钱的人,才有底气和实力来追逐梦想。

      而他这种悲催的工薪阶级,只是他们追求梦想所用到的垫脚石。

      “早安,我的美人们。”追逐梦想的人也来了,上身穿着一件花里胡哨的Gucci衬衫,下身是一条米色休闲裤,不管穿著侈品还是地摊货,他总有能力把他们都穿出地摊货的感觉,难看的辣眼睛。

      “别叫我美人,”向准看着王岳乱糟糟的鸟窝一样的头发和附在下巴上一看就很扎人的胡茬,唾弃道,”万恶的资本主义,呸。”

      王岳笑着无所谓的耸耸肩,说:“今天有个大高个很早就来了,站在大门口,看起来不是眼熟。”

      “关我们什么事。”男女主角翻了个白眼,异口同声的回答。

      “你们好凶,是不是背着我在外面有别的狗了,嘤嘤嘤。” 故作娇柔的噪音恶心的邓美明打了一个哆嗦,向准而无夷情的说:“我们没有狗,但你是真的狗。”

      “嘤嘤嘤。”王岳又矫作的嘤了一会儿,然后就去招呼别的演员了。

      慢慢有人赶来后台,但人还是不算太多。这个剧院本身也不大,平时来的也都是常客。

      要价看心情,也不存在预不预订。一般是演出快要结束的时候就有人在门口等着,出来几个人就收几个人的钱。

      因为有个不着词的团长,所以这里的规矩也很奇怪。表演的剧目不固定,有正经的话剧也有名不见经传的或者名著改编,甚至还有编剧(也就是团长)自创的剧本。

      演员演什么也不固定,都是导演(还是团长)的随机分配。

      向准有一次甚至被指定在《樱桃园》里演一棵树。

      后来他一直在想,那次是不是王岳故意的。其实是不是故意的都无所谓,只要站在舞台就行。

      王岳是故意的。如果那时候向准发脾气走了,他就再也没有回来的资格。

      至于向准为什么来了这个剧团,其实是一个荒谬到不真实的故事。

      他大四快毕业的时候在人才网上看到有人在招聘话剧演员,想着试一试,然后就投了自己的简历,然后就联系到了王岳。

      其实他根本没抱期望,只是在投其他地方的简历的时候,顺手把自己不像一个话剧演员的简历投了过去。

      没想到第二天王岳就亲自打了电话来,开口第一句是:“你想当话剧演员吗,想的话就来吧。”向准瞠目结舌,问了句:“你不是骗子吧?”

      对方回了句:“你才是骗子。”然后就把电话挂了。过一会儿就看见对方发来一条短信,上面写着:民安大道越福路63号,明天上午九点。

      而向准竟然还真的去了,丝毫没觉得自己心大。他用高德地图导航,换乘了一次地铁,一次公交,才终于到了地方。

      结果真还看到了一个看起来就像搞艺术搞到没钱的男人站在门口,上面写着剧院两个大字,看的向准牙疼。

      他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就看到那个男人跑了过来,问了声:“向准 ” 声音意外的好听。

      “是我。”向准说。

      “那就是你了。”男人拉着他的手往里走,劲儿大的出奇。

      “你干什么。”向准皱眉。

      “我是这个剧院的,我叫王岳。”男人的脚步一刻不停,拉着他穿过观众席,进入了后台。里面两个女人两个男人,都停下了交谈,齐刷刷的看着他。

      “这是向准,以后就是你们的同事了。”王岳介绍他。

      “我是向准。”这是向准见到他日后的好友们时,所说的第一句话。

      后来他问王岳为什么就这么选中了他。王岳的回答真实的让他无话可说:“你的外形很优越。而且也只有你一个人独具慧眼。”

      说白了就是他长得好看而且没得选。

      向准不是科班出身,所以王岳起初还请了专门的老师来教他一些基础的东西。这样做对于商人来说其实很亏,但王岳还是选了他。

      王岳没告诉向准,其实他选他,不仅是因为他好看,更因为他看见了,向准进门后望向舞台时,那一瞬间闪亮的眼神。

      向准也没告诉手岳其实他来的时候。已经有一家杂志公司让他者面试做编辑,还有一个报刊公司直接让他去做主笔,因为他大学时候为了赚生活费已经靠自己的文章赚了不少钱。

      他来剧院看了一眼,回去就推掉了所有的消息。

      两个走出象牙塔的成年人,却都干着乌托邦里才有的罗曼蒂克的事情。

      邓美明画完了自己的妆,又开始像往常一样捣鼓向准,美其名曰:“这样上镜。”

      向准在心里默默吐槽,镜都没有,上什么镜。但还是绅土的坐在镜前没有乱动。

      直到邓美明跃跃欲试想要给他画眼线和眼影,向准才毅然决然的拒绝了她,逃到王岳和艾屏匀那里去。

      九点半的时候,一切准备就绪。

      向准和邓美明同上台,帷幕拉开,灯光一亮,向准就看见了坐在台下的宋谨临。

      向准时都难以辨别自己到底是激动还是惊讶。他稳了稳神,下一秒就进入了状态。

      台下的宋谨临坐在观众席正中间的位置,看沃尔特为了基蒂去他不喜欢的舞会,然后仅仅几面就在公园向基蒂笨拙的求婚,然后带她去香港。

      他看着基蒂不甘寂寞和香港助理布政司查理·唐生偷情,看着沃尔特发现奸情时那悲伤而疯狂的眼神。

      宋谨临的手握的很紧。

      沃尔特展开了绝望的报复,他带着基蒂去了霍乱肆虐的湄潭府。他每天都很忙,忙着去治疗病患,对基蒂视而不见。

      后来有一天他终于患了病,躺在破旧的床上,旁边是基蒂不忍的神色。

      他破败的躺着,吐出一句没人听懂的话:“最后死的却是狗。”

      死的却是狗。他把自己放在尘埃里,也没能开出花来;他知道她和他的爱情,只是她好心的怜悯,而他却在这份爱情被收回时,控制不住的埋怨着曾带给他虚幻幸福的女人。

      到死的时候,基蒂也没有爱上他。

      她恨过他,敬佩他,唯独没有爱过他。

      宋谨临仿佛明白了宋佳的泪水,和那句无意义的话。

      如果舞台上那个人是向准的话。

      “你真的那么看不起我吗,沃尔特”

      “不,我看不起我自己。”

      “你为什么看不起你自己”

      ……

      “因为我爱你。”

      大多数人认为沃尔特在曾恶毒的想要基蒂在霍乱中死去。

      可宋谨临却认为不是这样的。那么固执,深情的沃尔特,在爱情破灭的瞬间,想毁掉的,是那个仍不可抑制的爱着基蒂的自己。

      他不能忍受自己依然期待着那份被辜负的爱情,他看不起深爱着背叛者的自己。

      所以他明知道高强度低防护的治疗病患会让自己也染上疾病。

      可他根本不在乎,因为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他想要用他的生命祭奠那份死去的爱情。

      绝望的,疯狂的,至死方休。

      向准退场的时候,话剧还有一段时间才结束。

      可宋谨临突然想去见他,很想很想。

      于是他像是重回了十几岁的年纪,从观众席上站起来,奔跑到后台去。

      “向准!”

      向准一回头,就看见宋谨临。他头发有些乱了,还微微喘着气。

      “你还记得我吗,我……”宋谨临被向准漂亮的眸子注视着,突然而来的勇气又一下子跑了干净。

      他看见向准微微的笑了,他听到那个好听的声音喊:“宋谨临。”

      宋谨临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像看见主人回家的金毛。向准想起王岳说的那个来的很早的大高个儿,突然觉得这样的宋谨临莫名可爱。

      于是色令智昏,他说:“老同学这么久不见,要不要一起去吃点东西。”

      宋谨临求之不得,简直算得上意外之喜,但是脸上的表情却变得沉稳:“走吧,我请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Never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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