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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 NOT FOUND ...
台上白茫茫一片,像是下了一整夜的雪。
宋谨临姗姗来迟,只听见了个熟悉的声音。
“我对你根本没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的势利,庸俗——” 那个声音清脆、干净,像是撞击在玻璃杯上的冰。
“然而,我爱你。”冰块融进可乐里,宋谨临的心就被气泡冲的又酸又软,还止不住的泛着甜。其实仔细听,声音也变了,只不过他总觉得好像就该是这样的。
他看着台上眉目舒展的青年,高了点,头发也长了点。但还是很多年前一样,卷卷的。他还在扮演着沃尔特,那个悲情而疯狂的男人。
书里写沃尔特有着棕绿色的忧郁的眼睛,和带着细小雀斑的脸颊。其实向准和沃尔特的外貌并不相似,可他们拥有同样的灵魂。
不知道为什么,宋谨临脑子里就又忽然想起学生时代的向准躲在教学楼的阴暗楼道里抽烟的样子。
那时候无意间被他撞见,向准瞥了他一眼。
眼神和烟雾缠绕在一起,他望进那个眼神里,一不小心就过了好多年。
台下三三两两坐着些人,他们都安静的看着。
快要结束的时候,沃尔特得了瘟疫,躺在湄潭府破旧的床上,留下了在世间的绝句:“最后死的却是狗。”
宋谨临看着旁边的宋佳,她眼里像是含着泪。
女主角说的话进了他耳朵里,然后又溜出来,不屑于逗留在他心不在焉的脑袋里。
宋谨临想,向准还记得他吗?或许更好一点的话,他有没有认出他在台下?
他好像想了很多事,又好像什么也没想,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今天这幕也已散场。
多愁善感的女人还沉浸于沃尔特绝望的爱情,一边挽着他的手,一边用手背擦泪,说:“为什么拥有的人从来不知道珍惜?”
宋谨临知道她说的是沃尔特和基蒂。他读的名著不多,但恰好读过《面纱》。
他无意安慰这句无意义的话。他想去找向准。
他想问问他,还记得我吗,又或者,你还好吗
生疏的,却又是他能想到的最妥帖的问候。
可戏一落幕,向准就像被风吹走了一样。宋谨临让宋佳在门口等着,去了后台,也再没看见他。
耳边是女人在说着什么话,宋谨临站在一旁,恍惚像是大梦初醒了一场。
向准坐地铁回家,一开门才反应过来出租屋交房租的时间又要到了。
简单的一双灰色拖鞋,他穿上,然后去收昨天晾的衣服,今天估计已经干了。
打开冰箱,还有一把面,一把青菜,一点瘦肉和几个鸡蛋。
本来按原定计划,他应该在回来前去趟超市,家里没什么菜可以吃了。可戏一落幕,他突然有点累,力气像是被一点点抽走了一样。
他看见宋谨临了。
宋谨临旁边还有个女人,可能是他的女朋友。他走的时候看到那个女人挽着他的手。
他本来想去寒暄一下,或许宋谨临还记得他。但是一看见那挽着的手,他就知道自己什么都不该做了。
虽然他本来也不可能做什么。
——可是他看见宋谨临了。
那人的头发打理的很干净,穿着得体的衬衫和西装,还打了个温莎结,如同潮湿雨雾中撑伞走来的英国绅士。皮肤黑了点,眼睛亮的像是冬天雪地上的砾石。
他估计是一下班就赶来陪女朋友来看话剧了吧,连衣服都来不及换。
向准想,宋谨临还是那么温柔。
开心的方面想,至少自己了解他的地方,还有那么一处。
向准烧开了水,下了碗面,卧了个鸡蛋。他以为自己吃不下,可是不知不觉竟然就吃完了一整碗,还喝了几口汤。
洗漱之后就早早的上了床,然后他做了一个梦。
梦见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那遥远的学生时代。
向准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男人,是在高一上学期。
学生时代的他话也不算多,说的不讨巧一点甚至算得上孤僻。他没有朋友,也习惯独来独往。
他长得好看,其实也有女生偷偷喜欢他,只是他的姿态太过疏离,女孩的勇气都如同气球一般,轻轻一扎,便跑了个一干二净。
他偏科很严重,总喜欢逃课去看电影,看话剧。
其实他骨子里还是青春期的中二少年,只是表现出来的和常人不一样。或许是看了太多歌颂真情的话剧和电影,他总觉得,少男少女们熙熙攘攘的友情和所谓爱情,都是肤浅的,一闪而逝的,无意义的。
他总以为真正的感情是不朽的、永恒的,是无法被取代的。可是少年人最鲜明的标签就有一条:不定性的、善变的。
所以他不屑于寻求这些短暂的依傍,以献祭般的姿态走向了孤独。
但后来我们都知道,其实没有什么是无法被取代的,也没有什么可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永恒。
后来的向准也明白了,于是他长大了。
只是那个时候的向准还不明白,所以他孤独的内心其实一直有点小小的骄傲,或许还和走在汨罗江畔的屈平有心心相惜之感。
但后来这个少年还是不可避免的坠入了尘网。
记不清是哪天的语文课上,向准再次激怒了语文老师,原因是因为那份二十八分的作文。其实他可以写好的,但是他不想写那样无趣的议论文,像极了满清的八股文。
所以他总是不按默认的要求来,他写散文,写小说,写诗。
其实他的文章是写的极好的,词藻动人又不乏见解,鞭辟入里又简洁辛辣。可是这样不合规矩的文章注定得不到高分,他也明白这规则,可是他次次顶撞,屡教不改。
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是堂吉诃德。哪怕是疯子,他也要做疯子里的英雄。
老师骂他劝他,他眉头都不皱一下,表情一贯的淡漠。
有人说他装,他也不反驳。
哪怕心里不爽,他也全然不屑于理会——他觉得掉价。
以此观之,向准的固执和可笑的清高。
后来他自己也嘲笑自己,可是哪怕再嘲笑,他也不得不承认从前的自己,是再难得的。
一个老师如果想要磋磨学生,办法有干万种。
他被语文老师罚写,写了整整一万字。
她说:“你不是有才吗,你不是有能耐吗,那就写一万字的文章出来给我看看,晚自习下课之前如果不交,那就请家长来,以后也别上我的语文课!”
向谁不怕请家长,也无所谓上不上语文课,他只是胸中燃了团火,嗓子里哽着一口气,他还真就要写一个给她看看。
于是他花了整整三节晚自习,写完了一万字的文章,讲《动物庄园》的。
他交到了了讲台上去,语文者师瞟了一眼,直接将那薄薄的几页纸撕了个粉碎。还嗤笑了一声:“这算个什么东西。”然后睨着他,大发慈悲似的,“算了,我个老师也懒得跟你这个学生计较,这次就算了。下次如果还这样,我就请你妈过来,看看她的好儿子都写了些什么好、文、章。”
向准蹲到地上,捡起七零八落的纸片,像是在捡自己那比地板还脏的破碎自尊,小心翼翼的拢了拢,沉默的走回首己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上。
他不知道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总感觉四处都有窃窃私语夹杂着意味不明的低笑。他觉得自己的脑袋沉得抬不动,脊背却挺的直直的,像狂风肆虐里的白杨。
周围吵闹极了,可耳朵里分明什么也听不到。向准毫无头绪的拼接着褶皱的纸片,试图把它们复原。
直到有只骨节分明的手按住了他的手:“别难过了,我来帮你拼。”
可是明明都没有人愿意看。
那人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 “没关系,她不看,我看。”
向准低着头,瞳孔放的极大。
他这才感觉自己整个人都是酸软的。手高强度的写了三节课,像是抽了筋,酸的发抖,鼻子的酸顺着爬上来模糊了眼睛,像是有什么东西兜不住要落下来。
只有一处地方是软的。心脏软的要命,好像轻飘飘的一团,但是跳动的声音却那么清晰。
咚——咚——
向准尝到了委屈被抚慰的滋味,甚至觉得书本里写的那些真情,全都已被他体会。
他抬起那双湿漉漉的眼睛,仔仔细细的看了-遍身边那个人。
李、显。
他在心底轻轻念那个名字。
★★★★★★★★
第二天早晨,向准随着《牧神午后》的节奏缓缓醒来。
他一向不喜爱突兀的闹铃声,于是选择了印象派音乐的代表作,截了一小段。其实他并不了解印象派音乐,也不钟爱德彪西。他只是觉得那一段旋律很好听,可以安抚自己的起床气。
他揉了揉太阳穴,不明白为什么明明碰到的是宋谨临,却梦到了李显。虽然他觉得李显不值得他浪费一个梦境。
说不上是后悔还是别的什么。
向准打开手机,看到昨天快十=点时团长王岳发来的微信。
[话剧之王]:小准,明天剧院不营业,你可以不用来。
[DRAUN]:好,我知道了(OK. jpg)。
向准从床上爬起来,赤着身走到客厅拿烟。独居男人就算裸睡也不会有什么,况且他觉得肌肤和被子相贴的触感很舒服。
他的出租屋套内只有三十几平,一室一厅,好在带了个小小的阳台。他想着自己还赤条条一个,又折返回卧室穿睡袍。
早晨屋外很冷,也很安静。这座城市常年有雾,向准站在阳台上,点了根烟。
万宝路双爆珠,很多女人也抽这个。他喜欢薄荷味,吸一口就能浸透到四肢每-一个血细胞里,然后送回心脏去。
向准深吸一口烟,送入肺腑,再吐出,结成一个优雅的形状。烟雾袅娜着飘散开,一如人的因缘际遇。
有光隐约从云雾里逸散,是暖金色的。太阳裹在雾里,柔和的闪烁着。
楼下早餐摊传来的声响,炸油条的锅里氤氲着烟火气。烟火气这个词在向准眼里总是动人,一如他读汪曾祺的高邮的咸鸭蛋,袁枚的剁椒鱼头。
一点点羞怯的绯红,不知何时嵌在了枝头,道是犹有花枝俏。
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
伴着似有若无的风,向准捕捉到了春天的摇曳。摇曳着,他便知道那风也不是风,是冬日离场前的拥抱。
火光闪烁,最后一点烟灰色纷飞在平凡的早春清晨。
春天到了吧?他默默想。
向准熄灭了光亮,转身离去。
★★★★★★★★
宋谨临睡前就推掉了和朋友约好的采景。
他破天荒的醒的很早,然后躺在床上发呆。他脑子里又开始单曲循环向准抽烟的样子。那个如烟如雾的眼神。
学生时代的宋谨临就一直觉得向准是亿万人里独一份的特别。哪怕后来见的人再多,再千奇百怪,他也一直坚持这样认为。
他的闹铃响了,是手机默认的铃声。他随手关掉,然后慢吞看的爬起来换衣服。
可是一打开衣柜,他就像被上了什么神奇的发条,动作越来越快,还带着一股子高兴劲。他想把自己打扮的好看点,然后到剧院去。
去见向准。
他觉可是越着急越发现哪件都不满意,这件不衬肤色,那件又太刻板,总之没有一个能让他觉得能足够体面去见他。
昨天也只是因为和另一个工作室签合同随便穿了套西装。
宋谨临泄了气,然后又想起向准昨天没有认出他来,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失落。最后他自暴自弃,干脆就随便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衬衫,下面搭一条黑色休闲裤。他记得向准从前也喜欢穿蓝色,深的浅的,随随便便都很好看。
等他仔仔细细的刮了胡子,吹了发型,一看表都已经接近九点。
宋谨临心里暗自嘲笑自己如同孔雀开屏,可是脚步却一刻不停的匆匆忙忙赶往车库去。
他要去剧院。
去见向准。
早已不算年轻的男人惴惴不安。
但没有什么可以阻止新叶去赴春天的约。
宋谨临一路开车到剧院,却发现大门紧闭。他站在门口等了等,抽掉一根烟,又回车里等了半晌。
但剧院门口仍空无一人。
眼见快到十一点,他抬头望天,发现连太阳也消极怠工,躲躲藏藏在云层间似现非现。
尘埃在一线暖光里飞舞,宋谨临想起昨日舞台上向准那忧郁的眼神。
不知为什么,他们似乎总是在错过。
他没有向准现在的联系方式,也不愿托人去打听。
在向准的事上,他总是固执的近乎笨拙。
叹了口气,宋谨临只能无功而返。睫毛垂下来,两扇阴翳落在眼间。
在国外这几年他也隐约听高中同学说过向准的事情。他们说他从来不来同学会,也不和除李显之外的人联系。
想起李显,宋谨临的手蓦的握紧,泛白后又松开。又过了一会儿,宋谨临驱车离去,脸上是深沉的表情。
★★★★★★★★
冰箱里什么都快没了,向准只好去超市买些东西。
买了些蔬菜和肉类,也有啤酒和零食。他讨厌人多的地方,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一点也不过厌超市。
或许是他总是能轻易从中汲取些许温情。
这一处是一家三口来采购,母亲招呼着孩子不要到处乱跑,购物车里的商品无声昭示着这是一个幸福富足的家庭。那一处有小情侣或夫妻一处买着甜点和烟酒,男人从结款处的货架上拿下几个花花绿绿的小盒子,身边的伴侣一看便着红了脸微垂下头。
当然也有像他一样独身一人的。
向准慢慢把菜和肉都选好,走到了零食区。
照往常一样拿了几包乐事原味薯片,然后去糖果区拿了两罐森永多乐福汽水糖。看了看购物车,他又去冷藏区拿了一排酸奶,然后去收款处排队买单。
等他把购物车里的几大包原味薯片拿出来起结账的时候,后面排队的小男孩瞪大了眼睛,下一秒就央求着母亲想要薯片。
而女人却拒绝了孩子。
小男孩求了母亲几句,她都未曾松口,便也就瘪着嘴不再开口。
收银员将向准的东西用袋子装好,又给他找了零,他提着袋子回头看了一眼身后。
那对母子俩的衣服都被搓洗的泛了白,他们连购物车都没推,手里提了两把蔬菜,几个土豆便什么也没有了。
向准提着一整袋东西,向出口走去。
走了几十步,他突然停下脚步,又退了回去,直到看见那位母亲和闷闷不乐的孩子。他听见她说:“家附近的菜市场也挺好的,干嘛非要吵着来超市。”
孩子委屈的顶嘴:“我们班的同学都经常来超市,我一次都没去过!”
他走到两人面前,从袋子里掏出一包薯片,对小男孩说:“给你。”
母亲和孩子都瞪大了眼睛,女人下意识的将孩子往回扯,一边飞快的说:“不用了,谢谢。”
向准说:“没关系的。”
男孩哀求的看着母亲。
沉默了好一会儿,脸颊黑黄的年轻女人犹豫着说: “真是太谢谢您了,快,聪聪,快谢谢哥哥。”边把男孩往前推了推。
“谢谢哥哥!”小朋友飞快地接过薯片,高兴的声音清脆极了,又快又甜的掠过他的耳膜,像一把彩色玻璃珠滚落在毛绒地毯上。
向准蹲下来和男孩平视着,望见一双亮的像星星的眼睛。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像抚摸云朵那样,轻轻摸了摸男孩干枯泛黄的头发。
站起身,便看见那位母亲哀伤又温暖的眼神。
向准冲她笑了笑,走进了人海里。
真空作者第一次写文,笔力不够,万望海涵。更新时间不定,因为是把它作为兴趣爱好,或者生活的调剂。
回到正文,其实议论文是合理的,尤其在应试性上,能清楚的反映一个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也能较为标准化的批改打分。但是向准其实是个中二文艺少年,所以比较轴,不能全怪老师。
偶尔会在这里写一些碎碎念和日常。
今日推荐bgm:K.——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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