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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新交与故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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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述原拉着郁卿走到警局外面,走路的气势和手上的力道让郁卿深深怀疑自己是被绑架了。
按照狗血电视剧的剧情,她应该一把甩开林述原的手,用台湾腔大喊一声:“你干嘛!”不过······他这样,还真有点霸道总裁的意思哦,平日里他的魄力可是不带锐气的,突然来这么一下,有点刺激······
接下来林述原的行为,就更刺激了,郁卿差点心脏骤停——
他停下来,一把攥住郁卿的手臂,居然,居然,居然就这么强行吻住了她。
郁卿脑子里一片空白,既没有推开他,也没有回应,完全愣住了,从嘴唇开始,一直蔓延到全身,都像触电一样麻麻的。
林述原停下来的时候,肌肤分离,夏天的晚风好像烧滚过又放凉的水,钻进来,赶走了交织的呼吸。她竟一时不知道这是过去了几秒钟,几分钟,还是几个世纪。
她眨眨眼睛,没有抬头,眼神平视聚焦在林述原因解开一粒衬衣扣子而露出的锁骨上,骨态深邃分明,往上几分,喉结微微耸动。
“我喜欢你。”眼前的喉结剧烈地抖动起来。
郁卿仰起脸,看向他的眉眼——他的面孔总是熟悉又陌生,熟悉到在她梦中已经纠缠过十年,陌生到她几乎从来没有勇气直视他。
“我喜欢你”这四个字,太过直白,没有一点点隐晦和修饰。郁卿懵懵懂懂地思索着——年少时想方设法要隐藏的心情,原来长大了,自然就要急切地剖白了么?
“我喜欢你,我喜欢你,你听明白没有?这句话我十二年前就想说。”林述原仿佛变回人形的青蛙王子,急于向公主解释咒语的奥义:“你知道么,昨天你开车走了以后我多慌,我觉得你不会再喜欢我了,你肯定会看不起我,觉得我变成了一个又蠢、又庸俗至极的男人······我怕你再也不会用明明闪着光、却总是躲闪的眼神看着我······”
“所以,你从来都知道是么?”
“什么?”
郁卿深吸了一口气,索性把精美的修饰剖开,把心脏最柔软的地方亮给他看:“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喜欢你,从高中,你知道我每次故意在社团不守纪律找你的茬是为了引起你的注意;你也知道我一点都不在乎成绩,更讨厌光荣榜这种愚蠢的东西,好好复习考到年级前二十是为了不比你差很多;还有,我根本懒得参加国庆晚会,我只想穿着像婚纱的礼服,和你站在一起,你都知道对不对?”
“我知道,而且正是因为我知道,我才从来没有在社团发过火,我才会每个月跑去你们楼看你们级部的光荣榜,我才会在谢幕的时候忍不住牵起你的手······这些,你还不知道吧,对不对?”
“林述原你坏透了!”郁卿声音里带了哭腔,含着眼泪瞪着林述原;“如果是这样,你十二年前为什么不说?明明这些年,你都能随时找到联系我的方式,为什么不联系我?为什么你到现在才说,你是不是吃准了我就会一直惦记着你?都是因为你,我才会后来遇到有点心动的人就躲开,因为我害怕总是像你一样,全世界都要我和你分开,连你也是如此,都怪你都怪你都怪你!”郁卿越说越生气,拿包砸向林述原,林述原一把把她拉进怀里,紧紧地困住。他的怀抱那么紧,仿佛这样才能舔舐她历久弥新的伤痕。
郁卿渐渐安静下来,问出了困扰她最深的那个问题: “林述原,我提前让你知道我要走的消息,如果你去机场,要我留下,哪怕打个电话呢,我就不走了。那天我在机场等到最后,你为什么什么都没做?”
“正因为这样,我才什么都不能做。”林述原自嘲地笑笑,声音轻得像呢喃:“郁卿,有件事我一直没有跟你说过——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父母就离婚了,所以我必须让自己更快乐,所以我平时特别喜欢笑;但是呢,我也必须让自己更厉害,所以我无论做什么都一直特别努力。我知道自己并不很聪明,你也知道吧,所以我只能更加努力、做最努力的一个,而且一步都不能行差步错。所以,郁卿,原谅我,高中生林述原不敢有一点点的年少轻狂,没法光明正大地拥有喜欢的女孩。”
郁卿心里好像被细细密密的针扎着,她不忍心听自己一直放在心尖尖上的人说出这种话。她乖乖地靠在林述原的心口,小声嘟囔着:“我知道你怕耽误学习,所以我才把航班订在你高考之后啊,还有什么不行的?”
林述原百感交集,沉默了一会儿,只是亲亲她的发心:“傻丫头,让你为了我留下,耽误你的前途,我怎么能承担得起?如果当时你不去法国,那现在设计业不就少了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我才不在乎什么狗屁前途呢,我就想和你在一起。”郁卿环住林述原的腰,把鼻涕眼泪都蹭到他的衬衣上。林述原低笑一声,胸腔也跟着微微震动。
“林述原,如果那年我们都勇敢一点,这十年会不会不一样,我们会一起来北京,我们会牵着手,一起走在你的学校里,我的学校里,我们会在什刹海旁的小酒吧里听民谣乐队唱歌,坐8号线到南锣鼓巷穿过红墙灰瓦,然后转6号线去东四,在首都剧场看剧······”
“不过这样也很好,我又遇见你了,真好。郁卿,我多庆幸关于你的这件事没有成为我一生的遗憾。”
或许,林述原和郁卿都傻得可以,那年分开的时候,没有拥抱、没有亲吻、没有誓言,两人就这样怀抱着连最俗腻虚假的保障都没有的爱情,不抱任何希望,寂寥地度过了十年。这十年里,他们都曾尝试去爱上别人,来消解那段根本称不上恋爱的故事留下的痕迹,但杳杳数年后,少年人生硬倔强的坚守,不知不觉已然炼成了矢志不渝、从一而终。
拥抱和亲吻,最终跨过万里重洋、漫长岁月和世事更替,姗姗来迟。
“等会儿谁来接你?”
“没人啊,看不出来么,我这是成全他俩呢。警察同志你是不知道,这俩人从十几年前就开始腻腻歪歪,结果今天才要有大进展,你说他俩……”程荷光顾着欣慰,一时没注意到自己话说的多了,反应过来时才下意识抬头看警察哥哥,却发现他本带着一脸笑意,被她发现后赶紧干咳几声掩饰尴尬。
“要不,我送你吧。”
“啊,什么?”
“我说我送你!”英勇无畏的人民警察竟然有点不好意思,“怎么,警察送你回家,你还怕不安全啊?”
程荷本来以为自己要再坐一回警车了,结果等警察哥哥换了便服,跟着他到了警局后院,眼前赫然是一辆,半新不旧的摩托车。
“啊?不是用警车?”
“现在是下班时间,送你回家属于私事,当然不能占用公家车。”警察哥哥撩开长腿跨上车,回头一笑,在昏黄的路灯下竟然真有点TVB警匪片男主角的感觉,“你不介意坐这个吧,我没四个轮的。”
程荷也不是矫情的人,正好自己今天为了方便打架穿了裤装,扶住警察哥哥的肩膀起身一迈,就坐到了他身后。
有一说一,这小哥肌肉手感还不错。
警察哥哥递给程荷一个头盔:“我平时经常带同事一起上下班,就在车上放了两个头盔。”
跟我说这干嘛——钢铁直女程荷不解地想。
就算已经很晚了,北京闹市区也还是车水马龙。警察哥哥骑得不快,风不大不小,还可以聊天。
“您做民警多少年了?”
“谁跟你说我是民警了?”警察哥哥从口袋里掏出警察证,反手递给程荷,“今天替朋友值个班。”
他叫周锐,是刑警。
“哇,刑警啊!你们工作很危险,不过也挺有意思的吧?”程荷有点激动,“我小时候的理想就是搞刑侦工作,上中学的时候最喜欢看侦探小说了。”
周锐爽朗地笑起来:“刑侦可不是这么好干的,和小说里写的不一样。我们队里的女警官,各个锻炼得比男的还刚,哪个能像你们这些女白领似的,天天喝个下午茶啦,做做头发啦?”
“那你对我们的工作也有误解——郁卿那种文艺女青年,就是刚刚和我一块那个,才天天有空喝个下午茶啊,看场音乐会啊,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动不动跑去西藏净化一下灵魂。我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她说我就是工作狂加糙汉。”
周锐乐不可□□你肯定还有时间经常健身,够能打的啊。”
“······能不提这个事了么?”
程荷总是加班,总是行色匆匆,每天上下班都是开车赶时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兜着风,晚风把头发吹拂起来,穿行在灯火辉煌的长安街,看着一闪而过的鼓楼,绕过历史味和烟火气相融的胡同。警察哥哥肩背的肌肉透着T恤,看上去赏心悦目又很有安全感。
她闭上眼睛——不用去西藏,她的灵魂已经得到净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