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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第17章 ...

  •   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在项故的脑海里几乎没留存下来什么印象。

      由于已经准备好了出国的资料也申请到了大学,项故几乎不怎么去学校,林耀安也就没怎么见过项故。

      他一直担心着项故会想不开,特别是每次见到项故是那长麻木的脸和没有情绪的双眼,总是让人不寒而栗。

      虽然曾经的项故也总是给人冷冰冰不好接触地感觉,但那时的他是有活着的气息的,他总是厌恶这个,反感那个,而这种鲜明的情感,却证明了他的存在,可如今这双毫无生气的眼睛,就像是死了一样,而那张脸,连假笑都没有了。

      然而项故也没有想着要去寻死,也没有精神崩溃,就这么如行尸走肉般一天天地过着。

      他搬出了他和吴言曾经一起住的房子,几乎什么东西都没带走,只带走了雪花,然后自己一个人又租了一套房子。

      由于上一次和项英天大吵了一架,还说是断绝了关系,项英天是真的动了真格,暂停了项故所有的收入来源,不让他参与公司的业务,但好在项故本身有着一定数目的存款,申请的学校也给了奖学金,如此算是正式脱离了项家。

      项莫为此跟他的那些狐朋狗友们庆祝了好几天,认为他终于打了一场胜仗。

      项故对此已经毫不在意了。

      因为和家里闹翻了,之前那些因为生意所以没事会一起玩的朋友也走了大半,不过林耀安当然不在其中。

      项故走的前一天,林耀安跑来送行,酒桌上他不停地活跃气氛,只可惜项故十分不给面子,只是默默地在一旁听着他东扯西扯。

      直到最后,趁着深沉的夜色,项故放下了酒瓶,哑声问了一句:“我们到底做错了什么?”

      林耀安沉默了,他答不出来。

      空气安静了许久,项故最终低下头,带着醉意喃喃道:“就算错了,也错不至此吧。”

      走之前,它把雪花留给了已经获得自由生活的林耀安。

      只是不久后便从林耀安那得知,雪花刚到新家没几天就学会了出门溜达,只是有一次出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许是那些日子枯燥又暗淡,在时间的长河中飞逝而过,显得非常快。

      项故在美国的成绩十分出色,用五年完成了硕博连读,导师和教授也都很看中他,一毕业就把他推荐到了美国的一个大金融公司,他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一年之后,又跟着一个项目,被派回了国。

      在异国他乡的这几年,项故因为学业和事业繁忙,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间想些有的没的。

      回国的前一天,项故提前从学校赶往了机场,在机场旁的一个小酒店住了下来。

      那天是个阴雨天,他躺在宾馆的床上时已经下午是四点多了。

      项故的学校在美国东北部的一个小镇,那里夏天骄阳如火,冬天大雪纷飞,偏偏这样的阴雨天极少,下雨一般也是伴着雪,很少有这样单纯滴落雨点的天气。

      可今天偏偏又让他碰上了这样的阴雨天。

      雨水滴滴答答的落在宾馆玻璃上,天色格外阴沉,项故就这样听着雨声,躺在床上发呆,昏暗的房间和滴答的雨水声和曾经的记忆交织相缠,他一闭上眼,仿佛就能随着雨声穿回到十年前的那天,回到那间并不宽敞却满载回忆的宿舍里。

      他总觉得,好像下一秒,就能听到那轻微到不真切的敲门声,而他一开门,就能看见那带着水珠和微笑的少年。

      那个少年有一次曾问过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

      他当时说是在那次地震的时候,其实不是,他在打开宿舍那老旧的铁门时,就已经喜欢上了眼前的少年。

      少年的衣袖带着水,白鞋上沾着泥点,眼界上挂着水珠,身上撒发着雨水和泥土混杂的气息,脸上的笑却如春日暖阳般温暖,好像是个落魄至乡间的小王子,大概是因为这笑容太过灿烂,让项故一瞬间竟觉得个少年好像跨越了万水千山,只为来到他的面前,敲开他的心门。

      后来的后来,他才明白,那天敲开门的,是位跌落至凡尘的天使。

      可当时,他却慌了神,他才是个不折不扣的胆小鬼,觉得这份感情太过沉重,沉重到他不敢直视,也许是恶心自己,也许是讨厌世界,也许是怕拖累那人,那时的他只知道推开吴言,把自己一遍遍麻醉,让自己相信他讨厌吴言,觉得只要这样,这份感情就可以永远隐藏。

      只是也许他隐藏的太过笨拙,又或许他的潜意识根本就没有想隐藏,所以在该推开的时候没推开,最终也没有藏住。

      他也曾无数遍的设想过,如果他没有遇到吴言,如果吴言不曾喜欢他,他会不会成为别人眼中更好的人,吴言的人生会不会十分美好,可他最终发觉,这种假设不会发生,因为他想象不出那样的人生,因为吴言说了他不后悔,因为命运让他们在彼此最好的年华相遇,并给彼此的生命里刻下了永恒的痕迹。

      因为那位少年注定会敲响那一扇门,而他注定会打开那一扇门。

      忽然,窗外传来了一声闷闷地雷声,打乱了项故的思绪,不知是不是房间的窗户没关严,有雨飘洒进来,他的脸颊好像有几滴水珠。

      他缓缓地睁开眼,看着眼前的景象,不禁自嘲一笑,这异国他乡的雨天和那日的景象除了都在同样的时间下了雨,几乎没有任何相同之处,就连这宾馆的天花板都比那间小宿舍暗了几个色调,而就连这样的房间,都能让他的记忆与多年前的那天重叠。

      大概果真是相思成疾了吧。

      林耀安得知项故回国后立刻找了过来,看到项故还住在酒店里的时候还问他要不要暂时先住到自己那边,反正他房子多。

      林耀安毕业后没有进医院,算是继承了他爸一半的事业,开了个医疗器械公司,主要搞研发,现在也算是个小老板了。

      他和夏小可最后也终于走到了一起,两个人一直甜甜蜜蜜的,前一段还结了婚,人生算是圆满了。

      想来项故还有点对不起林耀安,毕竟这么多年的朋友人家结了婚也没参加,主要当时他在美国确实有事回不来,好在林耀安倒一点都不介意。

      这么算来林耀安真算得上是铁哥们,他出去的这几年从来没回过一次国,倒是林耀安去看了他三次,虽然有两次都带着夏小可看上去是情侣旅游,但这些年林耀安和项故就一直没断过联系。

      林耀安说过,就冲着初中的时候项故帮他出的那次头,他就认定项故这个朋友铁定是要交一辈子了。

      项故听到这话的时候只是无奈地笑了笑,他是真没觉得自己做了什么,现在回想起来只是觉得当初就是比较中二,倒也没想着是在救什么人,还一直觉得自己当时说出得话太过羞耻。

      但林耀安却打断了项故那些不痛不痒的话,郑重其事地盯着他的眼睛:“你有没有想过,你当时,是救了一个人,所以后来,才来了一个人救你。”

      项故沉默了许久,没说什么。

      而对于林耀安的邀请,他只是摇了摇头,说他不会在这里待太久,已经在另一个城市找好工作了。

      他在美国毕业后进入了当地顶尖的投行公司,在那里工作了一年,现在是正好被公司调了回来,但不在北城。

      这当然也是他故意的,这个城市给他留下了太多的回忆,而最终要的回忆又是最残酷的,他大概再花多少个十年,都忘不掉。

      林耀安听说他不打算在北城待了之后也没有很惊讶,只是言辞激烈地谴责了他这种说走就走还一点都不考虑老朋友的行为,当然抱怨归抱怨,林耀安也没有立场组织,他只是不知道项故对于之前的那段感情恢复的怎么样了,怕他以后一直陷在里面出不来。

      可林耀安也不敢直接提,只好问他以后有什么打算。

      而项故只是说没什么打算,就是有个工作,然后活着吧。

      项故说这话的时候几乎没有表情,林耀安就知道那件事还没有过去,可至少项故没寻死的想法,只要活着就肯定会有新的希望。

      于是他不好再多问,只能说那以后保重,走的时候通知他一声,叫上他们几个朋友好好聚聚,项故也答应了。

      他这次回来,主要还是要见一些人,除了看见他就格外激动地没有逻辑地说着各种事情的林耀安,还有虽然这些年也没有表示思念但还是一直问着他状况的宋安楠。

      这事说来也奇怪,项故在家安安生生地呆了快24年,然而和她妈正经聊天的次数却还没有在家里出了柜然后又被赶出来的这几年聊得多。

      甚至,他还觉得,因为和家里的这次闹掰,她和宋安楠的关系都比之前好了不少。

      可能是因为宋安楠早就和项家闹掰了,所以他们现在是一个阵营了的吧,项故自嘲地想。

      这次见到宋安楠倒和出国之前见到的没什么变化,虽然已经年近六十,她还是一副优雅端庄的夫人模样。

      项故一直是挺佩服她的,好像总是有一种活在世俗之外的能力,就算历尽风霜,岁月也不曾带走她那份脱俗的气质和独特的骄傲。

      宋安楠轻轻放下手中的茶杯,问道:“怎么样?以后是打算在国内工作了?”

      “嗯,”项故答:“只是不在北城了。”

      宋安楠点了点头:“也好,你有自己的想法就行。”

      宋安楠向来这样,从项故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从来没管过项故任何事,甚至可以说是也不关心他做什么,每次项故去看她的时候,就会简单的汇报一下自己最近的情况,而宋安楠便只会在一旁不加评价地听着,末了加上一个“挺好”,从来不会对他的人生有任何干涉。

      项故小的时候挺狠她妈的,觉得宋安楠简直不配当个妈,从他生下来开始就没管过他一口饭,甚至从来不会主动问他最近过得怎么样。

      后来当他得知宋安楠的经历和项英天干得龌龊事,他又觉得自己可能是牵着她的一根绳,一辈子把她困在了最痛恨的回忆里,让她一辈子都出不来,所以宋安楠恨他,每次见到他,就仿佛能看到她不忍回首的过往,而项故既是她与项家的联系,又是他痛苦的根源,所以她恨他。

      可如今,项故又觉得自己错了,也许那些过往是真的可以随时间抹去的,也许宋安楠只是做了她认为一个母亲该做的,也许她从来没有恨过他。

      “你爸这两年身体不好,公司的事差不多都交给你哥了。”宋安楠还是第一次在项故面前提起项家的事。

      项故差不多也料到了,他倒是没什么感觉:“哦,那挺好,哥一直都想要那个位置,现在也算是如愿以偿了。”

      宋安楠笑了笑,不置可否:“有空的话也看看你爸吧,你们毕竟是亲父子。”

      “嗯,会去的。”项故点了点头。

      他倒也没有还对项英天有多深的恨意,说要断绝父子关系也可能是老头一时的气话,而他只是怕那老头看到他更生气,毕竟他这人也确实倔。

      见到项英天的时候项故还是挺吃惊的,毕竟眼前这个刚过六十的老头完全没有了六年前的英气,他顶着一头几乎花白的头发,歪斜在椅子上,眼神都少了几分曾今的锐气,跟宋安楠一比,简直不像是一对夫妻。

      回来这一趟项故大概也略有耳闻,项莫本来就没有干事业的料,除了当花花公子比较好之外当什么都不像样,这些年在公司干的事能把一个本来身体健壮的人都给气背过气好几次,更别说给公司带来什么效益了。

      项英天其实一直也知道项莫是什么人,虽然没放弃项莫也没什么区别待遇,也没说过说以后要把公司给项故,但其实他一直就是这么打算的。

      结果没想到这干什么都好的儿子非弄出来这种恶心事,还硬气地说离家出走就离家出走,而他又要面子,放出去的话也不是那么好收回来的,只好开始让项莫接管公司。

      只是这孩子实在不争气,还把他气出一身毛病,公司的事都不怎么管得了了。

      所以他只能一边后悔一边气项故犯糊涂。

      项故来着一趟也大概能猜到项英天想要说什么,所以在看到项英天用尽可能和缓的语气跟他说话的时候也没有惊讶。

      “小故啊,爸能害你吗?”项英天用了个他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喊过的称呼,想要拉进一下和儿子的距离,“你也知道你哥什么样子,我现在也不要求你别的了,你就认个错,保证以后别做这么出格的事,这公司呀,以后还是你的。”

      项英天的话语太过于苦口婆心,让项故觉得这是他三十年来从他爸嘴里听到过最诚恳的话,差点都忘了这人当初冲着他吼着说以后都不会再认他这个儿子。

      不过听到这话,项故的内心没有一丝波澜,只是轻笑了一声,“爸,你要还觉得我是你儿子的话,我就叫你一声爸,只是这个错,我认不了,您要是觉得我哥他管理不好公司的话,大可以交给一个您觉得可以管理好公司的人,但是我已经有自己的工作了,可能帮不了您。”

      这每个人大概天生就不一样,有人用尽心思想要得到的东西,有人说扔就扔。

      项故花了十几天的时间,把该处理的都处理完了,而就在他正准备走得时候,一个他没有想到的人,联系了他。

      这天恰巧立秋,北城又是个阴雨天。

      整座城市都被笼罩在这阴蒙蒙的天空下,滴答的雨水把周围的气压都烘托地更加低沉。

      项故点了杯美式黑咖啡坐在靠窗的位置上,看着接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白锦推开店门进来的时候,项故一下子没有认出来他,毕竟过了太长时间,当初懵懂的少年如今早已长成了另一个模样。

      没有什么客套的寒暄,白锦在坐下来向服务员要了杯果汁之后,就拿出了一份请帖。

      “我要结婚了。”他慢慢地把那份请帖递到了项故面前,声音有些颤抖,微微低着头的模样像极了高中时小心翼翼地递上情书的男孩。

      只是这一次,项故没有伸手接,他略微停顿了几秒,然后说道:“嗯,不过我马上就要走了,恐怕没有机会参加你的婚礼了。”

      白锦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收回了手。

      他们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在沉默。

      项故不知道白锦为什么突然要来找他,还直接给了封请帖,他觉得他们之间应该没欠什么也不剩什么。

      而白锦看上去情绪就不太好,他好像花了很大的力气克制,然后才用颤抖地声音说道:“项故,我……对不起,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来找你,但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以前胆子小,干什么都小心翼翼地,就是怕别人发现……发现我是变态,所以……真的很对不起,可是这种事哪那么容易瞒着,最后还是被我妈知道了,她哪可能接受,都差点气出病来,然后就马上安排我相亲,逼着我结婚,我要是有一点不同意,她就……她就以死相逼……”

      项故听着白锦断断续续甚至都带上了点哭腔的话,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他感觉自己的心比以前更加迟钝了,几乎无法体会到别人的情绪,所以他只是生硬的打断了白锦:“那她知道吗?”

      “她……”白锦也立刻反应过来了项故说的是谁,略微一停顿:“她……不知道,我妈不让我跟任何人说,说我就算改不了,也不能让任何一个人知道,所以……更不可能跟她说。”

      “那你不应该跟我道歉,”项故的声音没有丝毫起伏:“你应该跟她道歉。”

      “我……”白锦的手一直不自觉地揉着面前放的纸巾,“对不起……我不敢,我不敢告诉她,可是我也没办法……”

      项故没有再说什么,更没有立场再说什么,他静静地听着白锦没有什么逻辑的哭诉,然后在临走的时候,对他说:“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当然也没机会参加你的婚礼,请帖我就不要了,但是不好意思,祝福的话,我也说不出口。”他轻轻拍了拍白锦的肩,“你最好会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然后他付了这桌的钱,转身离去。

      工作总是繁忙的,恰好能把恰好能把一切胡思乱想的时间都填满。

      这样单调乏味的生活是麻痹神经最好的方法,让项故有时候都快忘了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一行几乎没有下班时间,挣得钱也多,所以项故每天凌晨两三点回到家直接倒头便睡,第二天一大早又会把自己收拾得像个人一样再开始工作。

      这样的时间总是很快,他不久就听到了夏小可怀孕的消息,然后再没多久夏小可就生了,是个女儿,孩子叫林语欢。

      项故专门几处了一点时间去北城看了他们的孩子,但也并没停留多久就又回到了那样的生活当中。

      他活得行尸走肉,活得没有明天。

      而除了过年有时间会回去看看宋安楠之外,他和项家几乎再没什么联系。

      那场转变发生在项故三十五岁那年,那一年,林语欢正好五岁。

      林耀安和项故算是一直都有联系,但两个人都忙,几乎除了林语欢刚出生那年,再没有见过面。

      这一年,林耀安和夏小可专门腾出来了店时间,正好带着放了假的女儿出去玩,就顺便去了项故的城市,说要看看他。

      林耀安过来的时候,项故正在收拾屋子。

      可能是看在是林耀安要来的份上,他这会又确实没事干,项故才会做这种他一年也不做一次的事。

      然而就是这样,林耀安进来的时候还是吓了一跳,因为这个屋子看起来太没有人味了。

      落了灰的书架,堆在一起的衣服,还有阳台枯萎的花,让整个房间看起来都陈旧又冷清。

      以及项故依旧是那样一副没有生气的样子。

      夏小可也是许久没见项故了,看到项故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吃惊,差点认不出来他了,主要气质方面变化太大,已经完全无法和当初那个外表绅士内里冷淡有时还愤愤不平地厌世的少年联系到一起了。

      也许他的魂魄,在吴言走的时候,就被跟着带走了吧。

      因为那件事,这些年所有关于吴言的事,林耀安都不敢在项故面前题,怕他走不出来,可如今他发现,就算是永远不踏入那一片所谓的禁地,项故也依旧永远呆在那片禁地中,不想出来。

      如今林耀安家庭幸福,人生美满,显得项故更加凄凉。

      可他觉得不能再让项故这么下去了。

      于是,林耀安在一串无足轻重的套话和打哈哈之后,开始神色凝重的对项故说:“项哥,我知道这样说你可能会不开心,可是你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已经十三年了,十三年了啊,你不能总是活得这么颓废,这么不像个人吧,你不能总是忘不掉那些过去,忘不掉……”

      “呵,”项故一声短促的笑声打断了林耀安的话,林耀安已经许久没有看到他的脸上有什么表情出现了,虽然只是自嘲一笑,“那又如何呢?怎么样不是混日子呢?反正都是一样过,这样也挺好的。”

      林耀安有点急:“不是,你不能这么说啊,你不能活得没了自己啊,你还要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啊。”

      夏小可对于项故的状态也十分担心:“是啊,项哥,过去的事总会过去的,可你要是总想让它影响到现在,就永远也过不去了。”

      这些事项故何尝没有想过,可他依旧提不起劲,没有任何动力。

      反正不会有改变了,他不会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不会再有一个可以那么用力去爱的人,不会想他们大多数人一样,规规矩矩安安稳稳地走完一生。

      他想,就这样吧,也挺好的,一辈子也许就这么一晃眼,就过去了。

      如此,他就在林耀安和夏小可劝说声中沉默地点头,不是装作认真的说些好话。

      然而,就在他们聊得正起劲的时候,他们突然发现林语欢不见了。

      本来他们大人坐下来说话,小孩儿也不会听,就让她在旁边自己玩了。

      只是小孩子本来就爱动,肯定不会乖乖呆在一旁,先是从客厅的这个角落跑到那个角落,然后又从客厅跑到偏厅,接着就这么一会,就跑不见影了。

      五岁的小孩子,正是破坏力强劲的时候,林耀安和夏小可怕林语欢又跑去什么地方把项故的东西弄坏或者弄丢了,赶忙起身去找。

      果然,当他们在最里面的书房里找到林语欢的时候,她正站在书桌前的小板凳上,拿着铅笔对着桌子上的一张画涂涂画画。

      林耀安看到那副画的时候,先是一愣,然后连忙飞不上前,抢走林语欢手上的画笔,冲着她严厉地训斥道:“干什么呢!妈妈没交过你不能乱动别人的东西吗?你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

      夏小可也连忙上前把林语欢拉到了一旁,厉声质问:“真是的,那可是叔叔很珍贵的东西,你给弄坏了可怎么办!”

      林语欢撇了撇嘴,狡辩道:“没有,我就是看那张画好看,加上彩虹更好看。”

      项故突然感觉心跳一滞,目光被死死地拴在了那幅画上。

      那是一副吴言在最后的那几天,窝在家里画下的画。

      那画的是他们想象中婚礼的样子。

      那时还略带青涩的少年声音,仿佛如昨日,此刻竟突然在项故耳边响起。

      如果,我们战胜了所有困难,坚持到了最后,可我们的爱,还是不被世人所认可,怎么办?

      那我们就办一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婚礼。

      到时候我们挣钱了,就去山下,包下来一片草地,铺上红地毯,摆上鲜花,搭上帘子,要不再就找个牧师,帮我们朗读宣誓词,让我们交换戒指。

      可以,到时候一定要布置成最豪华的装饰,穿上最帅气的西服。

      ……

      他们说好了,要办一场最完美的婚礼,天知道,地知道,飞过的小鸟和路边的花草都知道,他们是真心的相爱,并愿用一生,履行许下的誓言。

      可谁又都不知道。

      项故今天本来是要收拾屋子,翻东西的时候找出了这幅画他一直好好收着却压在最底下的画。

      吴言画的时候只用了铅笔,画的是张只有线条没有颜色的铅笔画,黑白相间的线条在纸面上疏密得当,而项故今天看到的时候,突然不知道怎么想的,觉得这幅画总少了点什么,想要给这幅画上点颜色。

      于是他拔出了一盒不知什么时候放在这里的彩铅,找了几个教人怎么用色彩的视频,现学现卖,跟着上了点色。

      不知道是不是曾经也耳濡目染过,他画上去的颜色,似乎也不是那么生硬。

      于是这幅画和那些笔,就这么被放在了桌子上。

      而此刻,画面的天空上,出现了一道还未画完的彩虹,虽然只有寥寥几笔,还都只是小孩子稚嫩的笔法,却好像每一笔都画在了项故的心上。

      林耀安还在慌张地用橡皮把那几笔彩虹擦掉,项故却没有生气,而是摆了摆手,说道:“不用了,我来吧。”

      然后林耀安就看到,项故坐在桌子前,寥寥几笔,勾勒出了一道挂在天边的彩虹,竟和这幅画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林耀安是完全没有想到项故会再搬到北城来,还让他不要告诉其他人,最重要的是,还是直接辞掉了之前正要升职的好多人挤破头也挤不进去的工作,来这里自己办了个工作室,隐姓埋名,给自己取了个绰号,整个开始了一个新生活。

      林耀安心说我让你开始个新生活也不是这么个新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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