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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   我放弃了读研,决定留在国内。在回纽约的航班上,我还在想该怎么和陆远解释。

      处理完学校的事情,第二天去见陆远时,他面色有些苍白,明明走之前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我问他:“最近没有睡好吗?”

      他没有回答,反而蹙眉:“你的声音怎么了,感冒还没好?”

      是啊,上次通完电话,我在夜里就真的着凉感冒了。

      “被你听出来了”,我犹豫着,终于还是把家里的事情告诉他,既然已经做了决定,就彼此坦诚吧,我们之间,许多不曾说出口的山盟海誓,如今就只剩下了道别。

      “我放弃读研了,留在国内方便照顾父母,对不起,不能继续陪你了,你......好好保重,遇见你的这两年,我过得很快乐,谢谢你教会我很多东西,我希望你不要再执着过去了,去争取你想要的自由和梦想,你一定,会有个美好的人生。”

      我忍住眼泪说完这番话,整个饭厅安静地只能听到勺子碰到碗沿的清冷叮叮声。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出声,“你没有对不起我,没关系的,要走也不急于一时,今天先在这儿休息吧,明天我去送你。”

      “不”,我急忙道,“不要送我!”

      他望着我,我缓缓低下头,有些语无伦次:“我是说......我的东西不多,自己就可以......你不用来送我的。”

      天知道,他要是来送我,我不确定自己还有没有勇气离开。

      他起身过来轻轻抱住我,摸着我的头安抚,声音有些沙哑:“好,我不送了。”

      被他周身清朗的气息包围着,我觉得有什么东西横在心口,眼睛发酸,我不敢抬头,只好把脸埋在他怀里。

      他把我拥得更紧了,轻声在耳边唤我:“阿月。“我知道他曾怎样呼唤我的名字,眼眸中带着笑意,所以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嘴角微动,想说再见,可心里知道,此去经年,已经不会再见。

      于是,我努力挤出一个微笑,对他说:”陆远,夏天快到了。“

      两年前的夏天,那个狭窄的楼道里,我在昏暗中抬起头,一眼看到了抱着头盔的叛逆少年。

      而现在,我跟他道歉,他跟我道别,江山无限,别时容易见时难。

      要离开一座城市其实很简单,交通这样便利,有直达机场的大巴,穿过一个又一个隧道,偶尔能看到车窗外的大海,偶尔是连绵的山,汽车一路向前,街头的每个人都形色匆匆。

      我向惠姨道别,然后开始收拾行李,四五十平米的旧房子,平仄逼人,连阳光都是奢侈,楼下总是骂骂咧咧,风里全是咸湿的海味,无数美好的记忆啊,都埋葬在了这里。

      我只有一个30寸的行李箱,里面塞满了衣服,日用品,便利店的□□,还有那些英文课本,打开来看,上面密密麻麻都是陆远写的注解,怒发冲冠游手好闲的少年,却肯坐在桌边,一字一字的给我讲题。

      我拿了一盘英文磁带,翻过去录音机开始转动,轻声清了清嗓子,

      ”......我的生命日渐疲惫,它向往无矢之舟。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事物,你如此的遥远。我的倦意和缓慢的黄昏对峙。直到黑夜来临,我开始歌唱。“

      这是当时随手翻开的那本诗集《我在这里爱你》,离开城堡的时候,我带走了它。

      念到最后,诗集从怀中滑落,录音机发出嘈杂的”吱吱“声,我伸出手,按下了暂停键。房间一下子变得寂静无声,手还搭在录音机上,对着一室飞舞的尘埃,我泣不成声。

      “If I should see you,after long year.How should I greet, with tears, with silence(如果我们再相见,事隔经年,我将以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我离开的那天,纽约下了一场大雨,夏天来临了。

      回国以后,我迅速跌入毕业这个巨大的漩涡,在纽约的日日夜夜,像是一个久远的梦。

      好在我的英文流利,一时之间成了香饽饽,在本地一家出版社做文字翻译,工作内容轻松,每天按时上下班,有足够的精力陪伴家人。上班的时候还可以读书,福利待遇也好,亲戚们都说,研究生毕业都撞不到这样的活。

      我应该感到庆幸,不是吗?

      我开始过着和大部分人无异的生活,上班回家,两点一线。过了两年,父母开始着急,想方设法为我相亲,可是我始终无法恋爱,试着相处过,每一次都无疾而终。

      我渐渐习惯单身的日子,有一次,母亲忍不住问我:“你在纽约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我淡淡地回答,“我爱上了一个人,可是,我们永远不会在一起。”

      随着科技日新月异,曾经以为永久的纹身,也能轻易洗掉。他们旁敲侧击的让我去洗掉,过去流行的款式,如今看来又土又傻。

      我大多数时候都迁就父亲,怕惹他伤心,陪他去医院复诊时,顺便挂了皮肤科的号,可是走到诊室门口,又退了回来。

      当年他敲着我的头,凶巴巴的说:“哭什么哭,英语有什么难的!”

      陆远,在无数个失眠的夜晚,看着窗外的太阳一点点升起来,我想,实在是太难了。

      忘记你,忘记过去,实在是太难了。

      母亲辞掉工作,在巷口开了一家便利店,方便照顾父亲。

      有天傍晚,我在店里帮忙清点货物,一只大花猫站在门口,看着我手中的三明治,一声一声的嘤叫。

      我怔怔地看着那只猫咪,恍惚间好像回到了当年。

      撕开三明治的包装,掰成小块喂它,不知道是走丢了还是流浪猫,我站在门口陪它一起等它的主人,等了许久,也没有人来。

      后来我收留了它,有了它以后,日子变得轻松许多,每次想起陆远的时候,还有它陪着我。

      再过了三年,猫咪也离我而去,我捡到它的时候已经有两三岁了,活到这个年纪,它在我怀中安静地去世,我也没有别的遗憾了。

      过完年雪花飘落的时候,内地上映了一部电影,导演是个新人,据说家里背景了得,几乎所有的大牌明星都在为他做宣传。

      电影讲一个女孩去美国留学,在那里认识了离家出走的小少爷,他教她学英语,骑摩托车载她在海边飞驰,后来他们分开,女孩回到中国,十年后再回纽约,找到了小少爷曾经为她留下的一把钥匙。

      电影里,女孩说:“下辈子我想做一株植物,安安静静的,吸收很多的阳光雨露,然后努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一点。”

      男孩说:“你已经很好了。以后我想去学电影,拍自己喜欢的故事。”

      女孩望着他,坚定地回答:“你一定可以的。”

      我坐在满座的电影院里,泪如雨下。

      我想起我二十岁的夏天,一个看起来永远不会结束的季节,我和他并肩坐在路灯下的长椅上,我同他讲我家乡的回忆,他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头。

      啊,那个和我一起看烟花的男孩子。

      我记得陆远那时候偶尔会抽烟,我不喜欢别人抽烟,但是很喜欢看他抽烟,我喜欢他身上的味道。

      “真好闻”,我说。

      “这是薄荷味的烟”,他笑着说,“要不要试试看?”

      他拿下嘴里叼着的烟,凑到我眼前,若隐若现的光亮中,我看见了他的眼睛。

      我吸了一口,果然满肺的烟味,我弯下腰大声咳嗽,满脸通红,被呛得流下眼泪。

      他哈哈大笑,揉了揉我的头发说,“小孩”。

      往后的这些年里,很想很想他的时候,我都会点一支烟,在那片缭绕的烟雾里,才能再一次回到那个夏天,再一次见到他。

      陆远,其实我也想要做个小孩,小孩多好,很容易快乐,很容易相信,也很容易忘记。

      小孩子才说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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