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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看完电影回家的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离开纽约的那一天。

      从学校坐大巴车去机场的路途中,会经过一座跨海大桥,我一直记得它的样子,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像眼泪,又像是他的笑容。

      我梦到了陆远,梦到许多个深夜,我坐在火炉边给他念书,我想我终于读懂了《小王子》。

      “如果有人钟爱着一朵独一无二,盛开在浩瀚星海里的花,那么,当他抬头仰望繁星时便会心满意足,他会告诉自己,我心爱的花在那里,在那颗遥远的星星上。”

      正如小王子离开时,玫瑰说:“不要担心我,我还有我的刺来保护我呢”,所以,别担心,这些年其实我过得很好,而你也找到了自己的星星吧,那星星上一定有满是清澈泉水的井,还有无声的麦田般的笑声。

      万幸的是这两年父亲恢复得很好,已经能够靠着轮椅行走了,他变得很轻很轻,经常跟母亲两个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聊天,真羡慕他们有说不完的话。

      有天父亲把我叫到身边,听说出版社想调你去上海那边的总部,你去吧。

      我趴在他的膝盖旁,他说,人生是你自己的,继续看你在这里蹉跎生命,我会一直愧疚的。

      我的家乡在偏远的北方,我在这里度过了童年,小学,中学,所有人都以为,连我自己都曾经以为,我会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

      来年四月,我到了上海,常常夜里十点才下班,随便在便利店买点关东煮,一个人的生活,不好也不坏。

      有次和同事逛街,经过一家香水店,我突然的停下来。好多年前,我住在城堡的那间屋子里,床头点燃的那一只香薰蜡烛的味道,原来它叫小苍兰。

      我终于找到它,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再过了三年,第十年的时候,我接到去纽约出差的任务,之前也常有类似的工作,我都想方设法推辞了。鬼使神差的,这一次我却没有拒绝。

      谈完公事,同事们知道我曾在纽约读书,便要求我当导游带他们转转。

      在海边的酒吧里,有女同事说:“这儿真是一个适合恋爱的地方。”

      “是么”,我淡淡地笑,“其实我也一直没有好好转过这座城市。”

      “都忙着学习了是吗?”

      我在那一瞬间,想起了陆远。其实对于他,我已经变得越来越坦然了,可是还是在此时,发疯一般怀念当年的光景。

      第二天是周末,没有工作,我独自坐上大巴车,凭着仅存的记忆,在拥挤的楼房中找到了当年的那一栋,这里倒是没怎么变,只是更加老旧,墙壁斑驳,有猫咪停在草丛上,伸了个懒腰。

      楼下的铁闸门开着,我猫着身子走进去,听见有人问:“你找谁?“

      我抬头望过去,呆住,”惠姨!“

      没想到过了这么多年,还能再见到惠姨,她除了头发略白了些,身形相貌与从前并无多大变化。

      惠姨上前抱住我,”你回来了,真是太好了“。

      我一瞬间有些哽咽,问道:”这么多年不见,您还好吗?“

      ”好,好“,她拉着我的手,带我上楼,门对门的两间屋子,时光流转,昨日场景历历在目。

      我坐在桌边,听着惠姨讲这些年的事,

      ”当时你走了以后,陆远就把这房子买下了,这里的东西还是原来的那些,都没有动过。他有时会过来住几天,还说,如果有一天,你回来这里,这儿依然是你的家。”

      “后来听说他去了英国,是最近这两年才回来的。我已经搬到了别的地方,不住在这儿,只是隔几个月过来帮忙打理一下,今天能遇见你,也是凑巧。“

      惠姨离开前,把房门钥匙交给我,语重心长地说:”孩子,我活了大半辈子了,爱别离,怨长久,终有一天都会过去,人生短暂,别让自己留有遗憾。“

      我来到卧室,还是十年前的模样,一切收拾得井然有序,书桌上,放着一盘磁带,我一眼就认出来了,这是我当年离开前留下的那一盒。

      我将磁带放进录音机里,里面传出我十年前的声音,经过时间的打磨,听起来陌生得恍如隔世,我听见自己说:

      ”我爱我所不能拥有的一切,你如此遥远。我的倦意和缓慢的黄昏对峙,直到黑夜来临,我开始歌唱。“

      然后是大段的空白,磁带放到最后,自动翻面,在一阵”滋滋“声后,忽然,我听到陆远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他说:”阿月,我爱你。“

      眼泪猝不及防的落下来。

      那一年我二十岁,脸上有点婴儿肥,皮肤被晒得有些黑,偶尔会跑步,尽管吃的不少,也总是很瘦。纽约对我来说很大,我不敢独自去市中心,那里人山人海,每个人都行色匆忙。

      遇见陆远之前,我和纽约互不相干,是他让我一点点爱上这座城市,爱它的冷漠,璀璨和倔强。这里有看得见大海的港口,山路曲折,跑车的发动机惊扰了夜的宁静,在我住的地方旁边,有一个24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店,这里的夏天很长,像是永远不会结束。

      我曾经在这里,遇见过陆远。

      出了门,我沿着山路慢慢走上去,走到了上坡路的那个观景台。残阳如血,恍然间让我想起了曾经的一个夜晚,我抱着三明治,和他一起站在这里看夜景,许许多多画面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拉风的摩托车,路灯下的长椅,圣诞节的烟花,枪声响起时把我抱在怀里的少年。

      我捂住眼睛,泪水决堤,再抬起头时,发现在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正如我离开纽约的那一天。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阵熟悉的脚步声。

      我回过头,看着举着一把黑伞向我走来的男人,面容英俊,眉目如画,当初怒发冲冠的少年,如今一身西装革履,变得成熟稳重。

      我怔愣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朵绽放的花,不敢上前,生怕一碰,梦就碎了,花就跟着凋谢了。

      他走过来将伞举到我的头顶,笑着对我说:”阿月,夏天来了。“

      十年前那个夏天的午后,我敲开他的房门,举起手臂上的纹身给他看。

      刚刚睡醒的少年揉着惺忪的睡眼,恶狠狠地蹬着我:”傻不傻,洗不掉了知道吗?“

      我毫不在意地回答:”洗不掉才好,我会一直带着它。你不开心,我陪着你,你要做雄鹰,我陪你一起飞。“

      树上的叶子被雨打湿,落在他的肩膀,我咧嘴笑起来。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响贪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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