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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杂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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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铎吓了一跳,戴女士也赶紧走过来,要扶他起来。
“你干嘛呀?起来。”她一边提着沈承的胳膊,一边道。
沈承不动。
他看了看他爸,又抓住了他妈妈的手。
戴女士看他坚定,顿了顿,放开了他。
“爸,妈,我不为我喜欢常榛而跪。”沈承道。
他看了看沈铎,深吸一口气:“这么多年,我猜,您对我这个儿子应该还算是满意。这次,不知道是不是您最不满意的一次。”
他看到沈铎张口,似乎是想要说什么。但他没有给他爸爸机会,哑声道:
“不管怎么说,这次起因是我。是我惹您进了医院,您受苦了。”
他俩静静地听完,谁都没有说话。
半晌,沈铎终于叹了一口气,声音也有些沙哑:“你起来。”
沈承站了起来。
“孩子啊,”沈铎道:“爸爸妈妈对你,从来都没有满意和不满意之分。”
“你是我们的孩子,不是作品。你有你自己的想法,也有你想做的事。爸妈不拦,”他看向了戴君清:“我们会担心的,自始至终,其实都只有一点。”
“——你喜欢了他,摒弃掉了大多数人的群体,你们会有压力的。”
沈承低头看着他爸,感觉喉咙有些发堵。良久,他低声道:
“我知道。”
“我知道来自外部的压力,尤其是……”沈承牵了牵嘴角:“他。但他不是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我也不是。”
——我们都会照顾好自己。我们如果以彼此作为支撑,就都不会倒下。
“嗯,爱可以给人支持和力量,”戴君清靠在沙发上,温柔道:“我和你爸爸当时也有很大的阻力,”她看向了老沈,笑着问他:“你还记得吗?”
老沈也笑了,点了点头。但他俩也没有再多说什么,沈承也就没有多问。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每天都会见到很多人,遇到很多事。如果以一生的尺度来衡量,两个人相遇,又相爱,是一件概率很小的事情。
那是上天的恩赐,是生活的礼物,也是对于他们彼此一起面对阻碍、不放弃自己、也不放弃对方的奖赏。
老沈和老戴在温柔地看着彼此,而他和常榛,以后也会和他们一样。
但现在,沈承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多余了。
他左右看看,想着要不然就这样溜回去找常榛吧,他应该已经见完许导回家了……
正这样想着,却发现沈铎终于转了回来,笑眯眯和他道:“再教你一招。”
“我们做生意的,表面上看着和演员千差万别,但其实都是混口饭吃。既然要吃饭,就要捂好了碗,毕竟,你现在也不是自己一个人吃饭了。”
沈承点点头,道:“嗯,我知道了。”
老沈又嘱咐了两句,他就真的被半推半就地溜出了病房,回家去了。
而沈铎下午的检查也没什么大事。
他再在医院里多住几天,按照专家会诊的得出的方案进行辅助治疗,就可以了。
经此一段,老沈和小沈约定说,以后公司只有面对极重大的事件时,自己才会出马,算是彻底摆脱了公司的日常杂物,心情愉悦,病情好转得十分迅速。
又过了一周,他终于出院了。
老沈出院后,小沈也终于不用再在医院、家和公司三头跑,他回归了每天从家里去公司、又从公司回家的两点一线的生活。常榛这边也还没进组,依旧在有条不紊地准备《家园》进组前的事宜,两人都轻松了下来。
这天,郑潇和周初阳约他俩一起吃饭。
他俩左右也没什么事情,便早一点出门,去买了一些补品。
——常榛在见完许导后的当天,就知道了沈承父母已经知晓他们之间感情的事情。于是,他在沈叔叔出院后,就去看望了他。
具体的细节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自己当时非常非常紧张,比他之前的任何一次试镜、任何一次为得到角色而做出努力时都要紧张。
但他也记得沈承的父母对他特别好,尤其是戴阿姨,她真的拉着他,说了好久的艺术。
买好补品放回车里,再到约定好的吃饭地点,时间就差不多了。
常榛和沈承上楼,走进周初阳预定好的包间,发现这俩人还没有到。
又等了一会儿,他俩才风风火火地进来,依旧穿着颜色不同、款式类似的风衣。
“抱歉抱歉,在路上耽误了一会儿。”郑潇歉意道。
“没事,我们也还在看菜单。”常榛道。
周初阳坐下,喝了一口服务生倒的水,问沈承:“叔叔这几天恢复得怎么样?”
“非常不错,”沈承道:“卸下了公司的担子,现在已经开始跟我妈商量着养狗了。”
“养狗好啊,想养什么样的?我给参谋参谋?”
“看他,到时候选几个给你看。”
周初阳笑了笑,像是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你可千万别招他,”郑潇和常榛一起看着菜单,抬起头来对沈承道:“要不是我拦着,他早就开始养了。”
“哎,我懂我懂,”周初阳愁道:“咱俩现在都忙,没时间照顾它。”
常榛眨了眨眼睛,继续翻菜单。
他其实也挺喜欢小动物,但没有想过要养,就是因为没时间照顾。
“哎对了,常榛,”周初阳突然叫他:“你知道那天我去看望沈叔叔,他在干什么吗?”
之后他又转向沈承,抬了抬下巴:“你也猜猜?”
“在看常榛演的剧。”沈承平静地猜道。
“嘿,”周初阳对沈承竖起大拇指:“你还真不愧是你爸的儿子。”
“不过还是有一点点小出入,”周初阳继续道:“叔叔在看《不是现在》,有常榛和郑潇的一期。”
常榛抬眼,正巧碰上了对面和他一起翻菜单的郑潇的目光,两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如果不是因为有郑潇,周初阳应该不知道那是《不是现在》。
——而如果不是因为想看看常榛,沈叔叔应该也不会打开《不是现在》。
那沈承还真不愧是沈叔叔的儿子。常榛默默想着。
毕竟,沈承在家偷偷看《不是现在》的时候,也曾经被常榛抓到过现行……
说话间,他们已经点好了菜。
服务员替他们下单,同时把菜单收走。桌子上空出了好大一块地方,郑潇想往里面挪一挪,便要周初阳把包放在座位的另一侧。
周初阳把包拿走,移动的时候,露出了包里面东西的一个角。
沈承看到,“哦”了一声:“你们刚才又去买杂志了。”
常榛看到郑潇笑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
周初阳倒是脸皮厚得可以,和沈承有得一拼,他承认道:“转了三条马路,在一个学校门口,找到了他的一本。”
说完还拍了拍郑潇。
郑潇无奈地看了他一眼。
大概是感觉到了常榛的不解,沈承转头和他解释:“周初阳这人,就喜欢转着大街小巷买郑潇的杂志,全B市的杂志都要被他给买完了。”
“仅限郑潇。”周初阳继续不要脸道。
服务员端上了一盘凉菜,郑潇眼疾手快地夹了一筷子,丢进周初阳的盘子里,道:“你快吃吧,别说了。”
周初阳满脸享受地开始吃菜。
常榛的盘子里也出现了一筷子沈承给夹的凉菜。
他夹起了一点黄瓜丝,放进了嘴里。
——确实不太能理解,为什么周初阳要把郑潇的杂志全部买完。
郑潇又不用冲销量,杂志这种东西,买一本用来看,买一本用来收藏,顶天了。再不行就多买几本送人,怎么也要剩下一些,留给郑潇的粉丝去买啊。
常榛默默想了半天,还是没想明白,只能将其归结为周初阳的执念。
就好像沈承总喜欢在手机里存各种各样他的图片一样,剧照是一类,杂志给拍的平面照是一类,他自己的自拍是一类,还有粉丝给画的图、P的图,帅气的可爱的,沈承通通不放过,一定要全都存下来。
于是沈老板总说自己的手机内存不够用,隔几天就要往硬盘里倒一次图片,买了好几个硬盘,再不行了就直接换手机。常榛有时候就忍不住想要提醒他:你存的照片有好多都是一样的啊。
然而他并没有,因为他知道,沈老板不为所动。
“我们本来还看见一本常榛的,”周初阳道:“但很不幸,被一个老头给买走了,他还和报刊亭的老板讨价还价,老板又送了他一张海报。”
常榛再次疑惑地抬头。
所以,他现在的粉丝构成已经从“假爸爸粉”变成了“真爸爸粉”,或者是叫“爷爷粉”了吗?
“我还真有爸爸粉啊?”他喃喃问道:“看上去多大年纪?”
“……六十多岁?”周初阳回忆道。
“应该比六十年轻一些,”郑潇补充:“他比较瘦,脚还有点跛,脸晒得黝黑,可能是生活条件不太好,所以,实际年龄应该比看上去年轻一些。”
常榛“哦”了一声,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还是不太能想象爷爷买他的杂志。
“也许是给家里的小孩子买的吧?”他默默道。
沈承却突然皱了一下眉头,问郑潇道:“脚有点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