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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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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太明显,会把人推的更远”,所以对挚爱的理解最好是规劝。
沈知闲放弃北城的一切,尤其是放弃盛意的那天,他不言不语,安静了几天,静静的回想着过往,想想没什么对不起盛意的,会心一笑,告诉自己这个坎该过了。
他选择与过去和解,摒弃脑海里的回忆,搬离了那个伤心地。
日积月累的思念悄悄的爬上心间,熟悉的味道,反复的梦境无一不在提醒着自己,时间对这份感情的沉淀。
但这一生,最无法预见的,是遇见。
当盛意出现在自己的世界,他竟卑微的只想逃走。
“眼光灿烂的日子里也要记得微笑,”这是沈知闲在出门前对自己的勉励,一早就带着可乐出门溜达,喧嚣的街道到处都是一群对生活无线热爱的人,或许无奈更盛一筹吧!
右手拿着冰棍,左手牵着可乐,安安静静的坐在巷子尽头的长椅,夏日炎炎,冰棍很甜,如果没有特别要紧的事,他可以呆上一天。
“怎么一大早就吃冰棍了,对胃不好,快别吃了。”
原来是奶奶买菜回来了,沈知闲着急的把右手藏在背后,可是早就被她洞察了一切,虽没有责骂,但也强硬的呵斥了一番。
他没有跟着回家,反而带着可乐前往了茶楼,走得很干脆,决绝,这一路并未发现身后的人。
家——早餐店——茶楼,三点一线,循环往复,依旧和熟悉的人打着招呼,熟稔的言笑晏晏。
没进茶楼便听到了李大爷乐团的动静,今天他们一如既往的唱着那首《涛声依旧》。
沈知闲一进门,声音骤然停了,他侧耳微听,手里的狗绳一直扯着,他低头训斥了一番可乐,仍不奏效。
“小沈来了,今天怎么没带二胡过来呢,我们这几个大半早上分开嗓呢?”
“刚好走到这儿,想着好久没听你们演唱了,就进来看看,出门急,没拿来。”
“今天怎么换了一个人送你来了,还是生面孔,以前没见过面。”
沈知闲后背一凉,说:“没人送我啊,我就牵着可乐出门了,拿哪来的人啊,您不要吓我啊!”
他的话略带无奈的笑意,这会李大爷再往后看,那个年轻人已经不见了,明明刚才视线一直盯着小沈的啊,难道是老眼昏花了?
“那可能我看错了吧,一位跟你一样好看的年轻人,可能是来这喝茶的,跟你一前一后,是我老糊涂了。过来看看,老王头昨天刚收了一把二胡,正好你来了,烦请过过手。”
“您哪里的话,我哪点技艺还不如王大爷呢!”
“过度谦虚就是骄傲自满了,过来看看吧!”
沈知闲就着李大爷的搀扶来到了东南角的桌子让,一把摸住了王大爷递过来的二胡,小心翼翼的试了几个音,音色醇厚远扬,很清脆入耳,这才微微一笑。
“王大爷捡着宝了,是个宝贝。”
“那再借小沈的技艺,咱开个啰,奏响城南的清晨。”
他仍旧抱着琴,会心一笑,并没有拒绝,很快便投入了进去。
此刻,柱子背后的盛意右手举着手机对准了沈知闲,左手提着打掩护的茶点,忘我的陷入了这场盛宴。
“汪,汪~”
一声狗叫声,惊了茶楼里的伙计,也把沈知闲从曲子里拉了回来,只顾着试二胡,却忘了把可乐栓起来,这下糟了。
他紧急叫停,拿出折叠盲杖,朝着事发处踱步前行,大爷们也放置好乐器,心急的快走一步,紧张的涌了上去。
茶楼伙计费劲儿的拉着可乐,而在别人眼里狗狗却咬着男子裤腿不放,于是大伙纷纷猜测狗狗可能是馋了他手里的甜点,围上来的李大爷这才看清当事人的模样。
“这不是跟着小沈一前一后进茶楼的人吗?刚才不是消失了吗?怎么又从哪冒出来了,而且还被小沈的狗狗咬着不放,看来这事不简单。”
路人甲说: “年轻人把你手里的茶点放下,狗狗或许不会咬你了,”
盛意照着做,果然狗狗停止了嘶咬,转而在他周围饶了几圈。
沈知闲破开人群,完全暴露在众人眼里,同时也凑到了受害者跟前,伸出的双手无处安放,伙计似乎懂了他的心思,才把手里的狗绳交给他。
这里的伙计沈知闲很熟悉,他都是这的常客,所以他们也很好说话,并没有过多为难他,反倒是这会觉得内疚极了。
沈知闲努力的把身体对准那颗砰砰跳的心脏,抬头试探的问:“您没事吧,真是对不起,没有及时把狗□□好,您是否受伤,有没有损失,我都愿意赔偿,实在不好意思。”
他态度诚恳的望着眼前的人,虽然看不清楚模样,但总觉得对方气场超强,在他面前仿佛一切都静止了,被人围在逼仄的空间里,让人有些喘不过气,觉得有些丢脸的红起了脸。
久久得不到回应,沈知闲手足无措,人明明就站在前方,此刻却不着一句,他只能由着可乐奔着绳带起的晃动在继续摇晃。
“小沈啊,这是一位失声人士,他在手机了打了一排字,大慨意思就是没什么事?不用你做任何赔偿,请你放心。”
听着李大爷的解说,沈知闲才放下心来,周围的人得知没什么新鲜事,不过就一场意外,也就三三两两的散开了。
李大爷得知对方也是一位残疾人士,对他的提防减少了一半,只见他安静地低头在手机里打字,静等了一下,一条新的信息展现在眼前:
“不好意思,耽误了你们的演出,我刚才听得入了神,你们的组合真新鲜,舞台效果也很好。若果不介意我想请你们喝茶,以示赔罪。”
大爷没有告诉沈知闲短信的意思,只是微微一笑,觉得这人应该没什么恶意,便转头对沈知闲说:“今天就到这吧,这个小伙子说要请我们喝茶赔罪,我和老王待会还要去公园打太极,何况这事是你的狗狗引起的,你就代表我们接受小伙子的请求吧!”
沈知闲也很无奈的在一旁干笑,听到大爷脚步走远了,手里的狗绳也不拉扯了,他才淡淡的开口。
“既然双方没造成什么损失,我看吃早茶就没有必要了,我先走了。”
突然那人拉住了他的手,他惊愕的抽了一下,没抽出来,只感觉到一双温暖的手翻过手心,并在里面写了:“我没什么恶意,请你给我一个赔罪的机会。”
那一秒的心跳加速,陌生的手指在掌心摩挲,钻心的痒进了血液里,每根神经就紧张了起来。
这是这五年来,唯一一个用这个方式与他沟通的人,指尖划过的地方,热辣且滚烫,心一秒就陷进了沼泽,沈知闲惊慌的抽着手,睫毛慌张的扑扇着,呼吸也乱了节奏,不知不觉感觉对方挨得近了些,便更加失措的后退,嘴里嘟囔着:
“没有这个必要,错不在你。”
说罢敲打着盲杖,方寸大乱的逃走了,
身后的人意味深长的笑了,盛意的计谋得逞了,他这次如愿的接近了沈知闲,也再一次触碰到了他的掌心,此刻他心满意足的敛起了笑意,由喜转入沉思,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我走的时候,他不是还好好的吗?这些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会变得如此小心翼翼,拒人于千里之外呢?”
盛意百思不得其解,驻足了半晌,才转身朝东南角的一群老人望去,再联想到刚才沈知闲拉着二胡的样子,很陶醉的乐在其中,这画面仿佛就发生在昨天。
“小闲闲,你说你一个朝气蓬勃的少年怎么会喜欢二胡种老古董才喜欢的东西,你说是不是被你奶奶逼着学的,需不需要我来解救你啊。”
“你可拉倒吧,我是真心喜欢这个,阿炳的《二泉映月》可是我的启蒙思想,我还是觉得这东西比你那钢琴有趣多了。”
“得,让哥们见识见识你的功力,”
那会的沈知闲二胡拉的不怎么样,但气势和姿态还是拿捏的有模有样的,一度少年老成的作派逗得盛意笑得前仰后翻,事后因为嘲笑的事,还被沈知闲一通乱打。
沈知闲拉的曲子,盛意并不了解,那时只是觉得很难听,咿咿呀呀的,曲不成调,只是那陶醉的模样倒是延续了下来,他不可否认的是他确实学精了,俨然衣服二胡演奏家的作派,令人印象深刻。
盛意重新买了一份茶点,等回到车上,手机刚好响起。
“我外派沧州了,要想得到车主信息,来机场接我。”
电话那头不容置喙的语气让盛意很不好受,他不喜欢被人命令的感觉,尤其是被一个死皮赖脸的人,可是为了自己的目的,他还是强忍着脾气应了。
“等着!”
雷克萨斯一骑绝尘,而出现来早餐店的沈知意此刻正吃得津津有味,大早上的吃冰棍,又在茶楼耽搁了许久,他肚子早就抗议了,明明很讨厌被陌生人触碰的他刚才却强忍着脾气耐心的等他写完了那行字,他自己都很惊讶,自己的本能系统什么时候出现了故障。
这会喝着豆浆,再回想起来,这大早上可真够莫名其妙的,仿佛自己期待的东西,在那人身上得到了一丝丝的慰藉。
想到这儿,沈知闲不禁一笑,自嘲的成分泄露了出来,忙得焦头烂额的江明却忙里偷闲的靠近了桌子,只听手指扣在桌子上的三声响动。
“中彩票了?捡到钱了?还是可乐怀孕了?嘴巴都咧到耳后根了,认识到现在,我可没瞧见过你这副模样的。”
“少贫了,我在你面前笑得还少?吃个早餐都不让人安心,你爸叫你呢!快去招呼客人吧。”
“得嘞,您吃好,喝好,免得下午去出版社没有力气很老板谈,吃亏的还是我们。”
“老板又来催稿了?我最近真没什么灵感,一直还停在第二章,要不,你替我搪塞一下吧!我帅气的经纪人。”
“你少来这套,下午咱一起过去,毕竟人家可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得罪不起啊。”
江明撂下这话,就去后厨帮忙了,沈知闲也无心喝豆浆,手里拿着剩下的包子尽数喂给了桌下的可乐。
沧州的夏天不热反凉,是个避暑的好地方,来市中心的商业大街下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经营着一家古朴的书店,一楼是阅读区,二楼是出版专区。
新文的事由江明出面,他是沈知闲的代理人,正主躲在盲人专区看着故事书,这里的座椅都换成了皮质柔和的沙发座位,就是为了防止盲人发生磕磕跘跘,他一头扎进书海里,并不理会这外边的纷扰事。
其他读书区传来的孩子和家人的声音,斜对面有有人在翻书,节奏感很响,沈知闲就是为了避免和书社老板的交流,才全权委托给江明,只为了来这一图清静,不曾想还是身处纷杂的世界,退无可退。
盛意似乎和沈知闲心有灵犀似的,接了徐尽染,安排好酒店之后,那家伙矫情的觉得酒店的杂志不堪入目,硬是趁着洗澡的躺,让这个有求于他的人去买几本书来丰富他的精神世界。
盛意看着消失来浴室的徐尽染,有种想要掐死他的冲动,真是人丑多作怪,信息没拿到,反而被他颐指气使的鞍前马后,他堂堂一个盛氏公子哥沦落于此,也是令人汗颜。
沧州到处都是商业街,工业大厦,他走了几条街都没找到一家像样的书店,虽说让他买书,可他也不是随便的主儿,上不了台面的书店他正眼都不看一眼,七八个转角过后,一家古朴典雅的书店门面出现在他面前。
这装潢像是走进了御书房的感觉,里面的陈设也是古色古香,书架也是选择原木设计,给人一种原始书香倾泻而来的感觉。
依着对徐尽染的了解,他在各大种类里都挑了一些,以免那家伙挑三拣四,在书店西南方,看到了一个专门提供盲人阅读的专区,心里藏着一个珍宝,由于沈知闲也是盲人,所以他的脚步不由自主的从那个方向迈了过去。
手捧着书,来到专区里,却不小心撞上了从里面跑出来的孩童,手里的书散落了一地,他无奈的的摇了摇头,自顾自的埋头拾起,小孩对他鞠躬道歉后,他于心不忍的摸了摸小孩的头,笑了笑不说话,似乎自从得知沈知闲瞎了以后,他出了惊讶之余更多是对他们这一类人的怜悯和心疼,对沈知闲如此,对面前的小孩亦如此。
盛意跪在地上整理书,一本书在掉在了距他一米以外的书架旁,他连着膝盖挪到了那个地方,却在低头的一瞬窥见了一个人。
那人静悄悄的捧着书,一只修长的手指在遍布盲文的那一页上抚摸,这一刻仿佛世界也静止了,沈知闲仿佛还沉浸在书的内容里,丝毫没有察觉到一侧有人在盯着他看。
多年不见,他还是这么喜欢泡在书店里,每次自己一找不到他,就会直奔学校门口的新华书店,一找一个准。
他悄悄的拿回那本书,趁势拿着手机聚焦了人影,按下了快门,却尴尬的出现了拍照的声音。
“该死的,忘了静音了,”他在心里把自己蠢哭了,
照片的主人公侧头过来,他只好挨得近些,打算故技重施,却被沈知闲打断了。
“是你,你跟着我干什么?”
盛意佩服他的嗅觉,仅仅早上的短暂相处,他就能分辨出自己的味道,也难怪自己还没来得及洗澡,就被打发出来了。
他轻轻地放下书,拉着一只骨节分明的手,用食指在早上写过字地方又重复写道:“我没有跟踪你,这只是巧合。”
那股酥麻的感觉再次袭来,沈知闲竟忘了抽手,盛意握着他的手,明显的感觉他瘦了,不如以前有肉感了,如今这副模样,倒平添了许多书卷气,让人想打开来读一读。
看着嘴巴在翳动,久久才吐出“好吧,请你放开我!”
盛意坚持的在他手心再写下:“很高兴再次遇见你,这里的环境很清雅,你也很美好。”
手心的酥痒一下子停止了,沈知闲的手也被松开了,那股似曾相识的互动再一次消失了,他合上书,骤然起身,朝着脚步声的方向望去,却被迎上来的江明挡住了。
“你怎么知道我出来了?还特地起身来迎我?”
“别自作多情了,和老板谈得怎么样?他同意了吗?”
“嗯嗯,前提是你要写出更好的作品来,我们回去吧!”
原来盛意还想多待一会的,可是他瞅见在咖啡店接走沈知闲的人朝这边过来了,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他还是选择先走一步,既然一天能连续偶遇两次,那他依然相信,两人的缘分不浅,总有再见之时。
江明只觉得与自己擦肩而过的人,身穿的外套品牌很熟悉,可就是想不起来了,匆匆一眼他也没看清那人的容貌,这一类人在他认知规划里皆是过客。
沈知闲恋恋不舍的离开了书店,频频回头引得江明疑惑,他停顿的动作也展现他的耐心,最后才双双消失于街角。
突如其来的遇见,始料未及的欢喜,猝不及防的再见,毫不留情的散场,这是他一天唯一看进心里的句子。
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留恋于黑夜的辗转反侧,掌心传来的触感像电流一样袭击了全身,原来每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时,沈知闲都能很快的对号入座。那是盛意却又不是盛意。
想来过尽千帆皆不是,唯有斜晖脉脉水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