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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卓闻的死灵举起一只手,食指上挂着一根脏兮兮的棉绳,下头缀着个嵌宝雕梅银质胭脂盒,宝石已丢失,镶嵌处只有泥污,但银质却未氧化,乃为精心保存所致。

      “给我……”凌元青没想到卓闻会忽然出手,夺走他脖子上的挂坠。

      嘶……卓闻已经失去了语言能力,他晃了晃胭脂盒子,像是好奇。

      “这是母亲留给我唯一的遗物,卓闻,还给我。”凌元青小心翼翼,但卓闻近日起了变化,没有之前那么听话了,他不敢冒险。

      被凌元祁扔到乱葬岗的时候,他已然绝望,生与死都是一样,是一场磨难,还不如早一点结束。

      胭脂盒从领口掉出来,凌元青看着它,恍惚间像是见到母亲,她穿着一身粗布衣服,裹着头发,打扮得就像个农妇,但她美若天仙,气质卓绝,绝非农妇可比。

      母亲带他去赏秋林火枫,她看得入神,凌元青伸出一只小小的手,拉了拉她的衣袖。

      “夜儿……”母亲慈爱的看着他,从脖子上解下一枚吊坠,蹲下来,系在他脖子上。

      母亲的背影远去,他却停留在原地,不管怎么拼了命去追,永远也追不上。

      夜色微凉,露水凝结在胭脂盒上,他想捡起来,擦一擦,可是两只手都没有知觉。

      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生命却像是结了冰,世界没有色彩,回忆戛然而止,那时候凌元青想“就这样吧”,闭上眼,等待黑暗彻底降临。

      “咦?”

      凌元青又睁开了眼,费了好大劲才聚焦。

      一个人蹲在他面前,确切地说,是一个须发皆白面容枯槁的男人。

      他背着药篓子,里面有许多新采的植物,还带着露水。

      竟有人爬到乱葬岗来采药,也是新鲜事。

      男人戳了戳他的脸颊,其实他自己的形容并不比地上的孩子好多少,他的瘦就像花草枯萎,眼睛如同死鱼,手指黢黑,还沾着黏糊糊的液体。

      一个濒临死亡的人和一个容颜酷似死人的人,就这样空洞的对视。

      凌元青觉察出自己正回光返照,很清醒的想:“他肯定不会救我!”于是从头至尾,都没发出过一声呼救。

      他的绝望却吸引了这个枯槁的男人,他站起来,无缘无故的踢了凌元青一脚,问道:“有什么值得你活下去的吗?”

      凌元青下意识的看向地上的胭脂盒。

      男人弯腰捡起来,打开看了看,里面用米雕技法刻着两个小字,他笑道:“鸿夜,为这种不值钱的东西活下去?”

      彼时他还不明白,男人所言“不值钱的东西”,究竟是指胭脂盒子,还是盒壁上“鸿夜”两个字,以及胭脂盒所代表的一切。

      凌元青木然的点头。

      男人大笑起来,把胭脂盒子扔在凌元青身上。

      “好,我让你活下去,你想好,活着未必有死了痛快!”

      他从怀里取出一个玉质小瓶,拨开塞子,里面只有一滴殷红的鲜血。

      “这个东西叫蛊,可以救你性命,但同时也会让你痛不欲生,你若是愿意接受它,我就给你。”他拿给凌元青看了一眼。

      凌元青忽然瞪大眼睛,生存的希望犹如烈火熊熊燃烧起来,他用尽最后一点力气,说道:“我愿意。”

      男人把玉瓶里的鲜血倒在他的伤口上,鲜血蠕动起来,像一条虫,滋溜一下钻入伤口。

      “若你活下来,就到覆林县万壶山蒲鼓寨后山小屋来找我。”

      男人一点也不担心放凌元青一个人在乱葬岗会发生什么危险,就这么干脆利落的下山了。

      凌元青在乱葬岗躺了七天七夜。

      第一天的痛丝丝缕缕,缠绵悱恻,但还能让他满地打滚,虽然他没有身体可以打滚。

      第二天身体的痛感潮涌浪打袭来,一点不比凌元祁的酷刑差。

      第三天,他已逐渐麻木,蛊在他身体里肆意游走,寻找它们最喜欢的住所,繁衍生息,吸取宿主的血液和能量,再为了它们自己的生存,促使宿主骨头接续,血脉连通,腐肉褪落,肌肉和皮肤生长出来,慢慢愈合。

      这七天他被易筋洗髓换骨造血,简直就像是重新出生了一次。

      即便如此,师父也说他与蛊融合的不好,将来随时有被抛弃的可能,所以每个月月圆之夜,蛊虫会顺应潮汐规律,暂离他的身体,使他血枯神离,变成一具干尸。

      咕咚……

      卓闻的死灵将胭脂盒子丢入嘴里,咽了下去。

      凌元青的心跟着一沉,扑上去用力摇晃他失去了一半重量的身体,吼道:“吐出来!”

      云州襄陵城“当街杀人案”以凶犯畏罪自杀结案,勘合封档。

      这对于“敬鬼神而远之”的普通人来说,已足够,但对唐燊来说,需要追查的问题才刚刚出露出一点头角。

      “这么急匆匆的出来,可是有什么新线索?”

      云廷洬追着唐燊离开府衙,他是真摸不透这个表弟的性情,开始那么漫不经心,现在又上赶着。

      唐燊道:“倒也没有,但接下来的事府衙不宜插手,你帮我找那个小乞丐,别告诉舅舅,最好家里人都别说。”

      云廷洬想了想,笑道:“也不能告诉廷汐?他最擅长找人。”

      “可以,你去找他。”

      “又是我。”

      “他不待见我。”

      “瞎说……”

      云廷洬回府找他堂弟云廷汐去了,待到傍晚,他就拿着一张字条回来。

      两人约在一味斋的雅间,唐燊点了菜,正自斟自饮,观灯沉思。见云廷洬进来,问道:“如何?”

      云廷洬晃了晃手中纸条,递给他:“廷汐的能力你还不信。”

      唐燊接过纸条,看了看,叹道:“他这喜欢打探消息的毛病不大好,容易惹祸。”

      云家大房只云廷洬一个独子,二房有三个儿子,云廷汐年纪最小,这四个孩子自小一起长大,前头三个都按着家里的意愿走了仕途,人生平平顺顺,唯独最小的这个,偏要与众不同,混迹江湖也罢了,还喜好做“包打听”,如今生意做大,到成了三教九流的消息之王。

      “这小子奸猾的很,在外另有雅号,连咱们都瞒着,祸事找得到谁也找不到他身上。”

      云廷洬说着话,夹了一筷子干烧鱼侩,正要往嘴里送,忽然想起白日的事,立刻泛起一阵恶心,又将菜放回原位。

      唐燊把纸条放在灯烛上烧了,见云廷洬没动筷子,问道:“你在府上吃了?”

      云廷洬一副难以尽述的表情,叹道:“没胃口。”

      “回头给你熬一副定惊散。”唐燊以为他是连日惊吓太过,毕竟耳闻与亲见“僵尸”这种东西,给人的冲击力还是不一样的。

      “若实在不行,你先回家休息,接下来……”

      “别,这事本就是我拖你下水,怎么能半途而废。”

      云廷洬为免唐燊忧心,单捡了素菜来吃,用酒压着胸口的烦闷。

      “听廷汐所言,这畅颐坊原是个欢场,几年前因为经营不善倒闭,按理说,这样的地方有的是人愿意接手,可不知怎么的,接手的人接二连三不是倾家荡产就是家破人亡,这才便宜了这帮乞丐。”

      云廷汐给的消息正是畅颐坊,打从最后一任东主清点资产撤出襄陵,这偌大一座院子就成了乞丐窝。

      两人吃饱喝足,将剩菜打包,还多要了二十只烧鸡,吩咐伙计提着,随他二人送到畅颐坊去。

      此时华灯初上,街道清冷,畅颐坊没有灯烛,只有几堆篝火,火上若非熬药,就是在煮百家烩菜,乌烟瘴气,一个个脸上乌漆嘛黑,身上衣不蔽体,忽见两位光彩照人的公子闯了进来,还送来吃食,个个高兴的犹如过年,直将两把最干净的太师椅推到廊下请他二人就坐。

      唐燊丝毫不在意的坐下,云廷洬见椅子上沾着各种难以描述的污垢,整个人都不自然了。

      “昨日去过霜花巷的六个小乞丐和一个十六七的少年乞丐可在这里?”唐燊直截了当开门见山。

      众乞面面相觑,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乞丐颤巍巍上前,躬身作揖,二人忙起身回礼,老乞丐道:“敢问公子,可是那几个小皮猴子得罪了公子?偷了什么东西?”

      “老人家不必担心,在下出身公门,只是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他们。”

      老乞丐道:“这便好,这几个猴子调皮的很,若有冲撞之处,还请海涵。”

      唐燊见他像是读过书的,态度上更加恭敬了些:“老人家,敢问,他们此时在何处?”

      “不瞒公子,昨儿几个皮猴子就没回来,您说的那个十六七的少年,他也不是乞丐,只是被阿丑收留过两三日,自从阿丑死去,他也不见了踪影。”

      云廷洬觉得阿丑这名字耳熟,问道:“这阿丑可是那六个小乞丐的头儿?”

      老乞丐掰着指头算了算,和阿丑好的,的确只有六个小乞儿,笑道:“正是。”

      “他是如何死的?”云廷洬忽然觉得阿丑可能是个重要人物。

      老乞丐长叹一声,道:“可怜呐,阿丑命不好,说他偷了一位相公的佩玉,给人当场捉住,人赃并获,就乱棍打死了。”

      “襄陵城还有这号霸道人物,老人家,可知这动用私刑的是何人?”

      “说是……哦,姓云的,知州家的公子。”

      云廷洬险些惊掉了下巴,疾问:“叫什么,哪一房的?”

      “哎哟,这位小爷呀,人家是官老爷家的孩子,名字金贵,哪儿能叫咱们知道。”

      云廷洬笃定是人冒名顶替,他家教森严,家中纵然有些行事喜欢遵从本心的晚辈,也绝不至于倒行逆施。

      “那他生的什么模样?”他势必要问出个所以然,语气不自觉变得咄咄逼人起来。

      老乞丐一愣,上下打量他二人,好半晌,才向墙角一个瘸子招呼道:“阿良,过来,跟两位公子爷说说,那日打死阿丑的人生个什么模样。”

      阿良架着个单拐,一瘸一拐的走过来,他的腿早就好了,却不再一样长短,但残疾人讨饭比正常人有优势,从此也就拐不离身。

      他盘腿坐在地上,刚吃人家一只烧鸡,自然吃人嘴短,“二位公子爷,小的那日躲在巷口,也没瞧真切,是个花花绿绿的胖子下令打死阿丑,他说他是知州的儿子,知州大老爷便晓得他在外打死人也没什么……”

      云廷洬愤怒的打断他,问道:“花花绿绿的胖子?说具体些。”

      “他穿的花花绿绿,身子足有……”阿良展开双臂比划了一下,“这么、这么胖大,可不是花花绿绿的胖子?”

      “这是人还是水桶?”云廷洬见他比得夸张,忍不住噗嗤一笑,气氛便没那么紧张了。

      阿良搔着脑袋,嘿嘿傻笑,一想起那胖子凶狠的模样,立刻苦了脸:“这胖子好不凶蛮,他手下的打手个个凶狠霸道,一定是……是知州大老爷最疼爱的儿子罢。”

      “放屁!知州府上可没这号人物,无耻之徒敢打着知州的旗号杀人放火,本公子非得找出他来,法办他不可!”

      “没错,这人胆大妄为,在外败坏知州清誉,不能轻饶了他。”唐燊虽有怒火,却压在心里,最多瞪眼皱眉。

      这老乞丐便是夏爷爷,他和阿良听得云山雾罩,总算听明白了二人的意思,大抵是要给阿丑平冤。

      “二位……”夏爷爷心思多,虽然这两人自称出身公门,却也未必办了那号称知州公子的胖子,他毕竟姓云,嘴上说说容易,见真章时还不知鹿死谁手,万不可轻易掺和进去。

      唐燊见他欲言又止,心下就明白了三分,拉了拉云廷洬的袖子,说道:“这便告辞。”

      待两人一离去,夏爷爷就唤过一个腿脚利落的青年乞丐,悄声说了几句话,青年乞丐一点头,脚步轻捷的离开畅颐坊,往霜花巷方向去了。

      “果然。”云廷洬和唐燊躲在畅颐坊不远处观察着,“你眼力不错,这老家伙留了一手。”

      唐燊道:“不知这老者何以落魄至此,他读过书,可比一般人世故。”

      “读书读歪了吧。”

      两人蹑手蹑脚的缀在青年乞丐身后,见他竟是往霜花巷方向潜行,心里都吃惊不小,云廷洬道:“莫非那个……不是臭烘烘的小乞丐就住在霜花巷?”

      “未必。”

      到了霜花巷,青年乞丐挨家挨户敲一下门,一直走到巷尾,又折转回来,他敲门声不大,并不惊动人户,倒像是给别处的人报信。

      如是三次,他退出巷子,原路折回。

      云廷洬皱着眉头,说道:“故弄玄虚,我看还是捉了他问个清楚。”

      唐燊摇头:“岂不打草惊蛇,叫人盯着畅颐坊便是。”

      今夜事了,改道回府。

      翌日傍晚时分,畅颐坊那边盯梢的传来消息,有个十五六岁的矫健少年去见了老乞丐,说了几句话就走了。

      他在城里东绕西绕,总往街角旮旯里钻,竟把唐燊派去的追踪高手甩脱了,这下两人都坐不住了,只好再去畅颐坊问老乞丐。

      这回更离奇,整个畅颐坊已经人去楼空。

      云廷洬呆了片刻,怒道:“咱们竟上了叫花子的当,你说的没错,读过书的乞丐就是不一样,不但世故,还狡猾!”

      “奇怪……他们为什么要躲起来。”唐燊赶紧回想,有没有漏掉什么线索是和畅颐坊的乞丐们有关,但除了那撒谎的少年,被打死的阿丑,所有事情都没有直接的联系。

      昨晚那个少年到畅颐坊去和老乞丐说了什么,他们在计划什么,为着什么事情而集体消失?

      不对劲,太不对劲了……

      这里面有一个“鬼”。

      “廷洬,让廷汐的线人去找,这件事不能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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