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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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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的困顿愁苦
凡人皆有上进之心,无论是山上回不去、拜师学艺、找人、去天启,还是简单的讨生活,都不是敷衍卓闻。
“金坨子,起来做饭。”金坨子只有五岁,还有些贪睡,他伸出一双肉乎乎的小胳膊,在暖烘烘的被窝里伸了个懒腰,全身的筋还没抻到极致,就像一个哈欠打了一半,拐杖就落在他腿上,疼痛感迫使他迅速起身,叠被,搬着小板凳去做饭。
冬天没有新鲜蔬菜,只有萝卜干和泡菜,米缸见了底,但红薯干还有不少,他把仅剩的一捧白米熬成一锅浓粥,给干瘦褶皱的老鳏夫吃,他牙口不好,吃不得红薯干这种硬东西。
第二日断粮,老鳏夫见桌上没了米粥,顿时火冒三丈,拐杖劈头盖脸的打在金坨子背上臀部和腿上,直将他打到门外,打得滚进雪窝里。
金坨子一睁眼,就看到一排鱼刺,上面镶嵌着一双浑浊的眼睛,一只苍蝇飞过,落在眼珠子上,从内眼角走到脸颊,眼睛一眨不眨。
为了白米挨打的日子结束了,七岁的“金坨子”变成了“香枝”,每日寅时三刻起床,卯时进书房,给小公子和教书师父准备笔墨纸砚,卯时一刻小公子开始上课,他在旁边端茶递水,听一耳朵古文悠韵。
这样好的日子,香枝只过了两年,小公子不幸病逝,他的父母伤心过度,要回老家安养晚年,于是典卖家产,辞退仆役,扶棺椁归乡,此后再无音信。
九岁的“香枝”又成了缫丝作坊的“小老六”。
小老六的身体在几个月之内迅速消瘦,做工时左顾右盼,手指无力,时常烫伤。人人都说他根本不是干活的料。
缫丝作坊的老板是个中年人,衣冠楚楚,却道貌岸然,成日留恋风月场所,时常被壮硕的老板娘揪着耳朵在街上走,但不管揪多少次,走多少回,他依旧是文质潇洒的走在街上,大摇大摆的走进青楼,丝毫不在意他人的眼光,脸皮堪比城墙之厚。
有一日这中年人发现作坊里有个小模样很好的小老六,就搬把椅子,每日里坐在作坊里喝茶看人。
老板去青楼,老板娘暴跳如雷,老板不去青楼,老板娘更加暴跳如雷。
在缫丝作坊还没做够一年,小老大就奉了老板娘之令,将一壶滚烫的水浇在小老六手上,皮肉红烂,险些脱骨,虽然最后保住了,但一双手已经废了。
这是个撵人的好理由。
小老六被赶到街上,和一群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小乞丐窝在一起,人家吃三口,他只能吃一口,就算如此,他也感恩这些无关的人让他活下来。
这时候他才十岁。
官府新拟了对无身籍以及流动人口的管理政策,凡乞丐都要由人牙子拣选发卖,除非是残疾或重病,否则都不能躲避。
小老六的手虽然废了,干不了重活,但小小的人儿生得精神伶俐,总有人肯买下他。
一位富态的胖老妪买下了他,给他改名“莳兰”,让他伺候一位少年公子。
起初,莳兰以为公子只是普通富户家的公子,胖老妪是公子的奶母,自己仍旧像七八岁时,坐卧有时,伺候笔墨。
但很快他就发现,这里每日迎来送往,无数“恩客”被胖老妪带进门来,与那俊俏的小公子“一夜春宵”,然后留下大把银钞。
他太好奇了,怎样的“一夜春宵”能换来如此多的银钱,于是他偷看。
偷看也就算了,莳兰虽不觉自己聪明伶俐,也万没想到自己笨到大呼小叫,他竟以为小公子被人殴打,痛苦尖叫……这一言难尽的一夜。
胖老妪直接了当的告诉他,他被买来,也为此事,将来若无银钱进账,那更悲惨的命运一定会找上他。
彼时莳兰年纪太小,脑袋懵懂的很,他将胖老妪的说法理解为:买他来就是为了挨打……挨各种人的打……于是他害怕到逃跑了。
十一岁的莳兰到处流浪,与野狗争一口饭吃,竟也窜了个子。
大街小巷逐渐贴满他的画像,他成了逃奴。
莳兰只能躲开城市乡镇,躲进森林。
森林并不是世外乐土,除了遮天蔽日的大树,荆棘灌木,还有随时让他中毒的各色不知名野果,随时扑上来的猛兽,防不胜防的毒虫。
躲过这些,终究没躲过猎人的陷阱。
莳兰爬山的时候一脚踩空,落入猎户挖得极深的陷阱,小腿被树枝扎伤,动弹不得。
躺在陷阱里的三天,他每天都看着星星祈祷,希望有人能救他出去,希望他能活下去,希望能找到母亲,希望结束这痛苦的生活。
一股烤肉的香气引动胃酸分泌,莳兰终于从噩梦中醒来,他已经离开了陷阱,躺在兽皮褥子上,屋里满是膻腥味,但盖不住烤肉的香味。
一位身材健硕的猎人端着碗粥进来,笑道:“你醒了,起来吃点东西。”
阳光温柔的照在猎人的脸上,莳兰从来没觉得一个人就算又黑又粗也能这样好看。
他被一条壮硕的手臂撑着后背,看着另一条肌肉纠结的手臂离自己越来越紧,白粥的香气引动胃鸣,他的脸一红,赶紧接过粥碗,慢慢的搅动,一点一点的喝下去。
“谢谢。”莳兰将粥碗递给猎人,“大叔,是你救了我吗?”
猎人憨憨一笑,露出一口淡黄的健康牙齿,道:“没错,那个陷阱是我的,没抓住猎物,倒是诓你掉下去,实在抱歉,我叫凌元祁,你叫什么?”
“我……我是个孤儿,没有名字。”
凌元祁爽朗一笑,道:“那我给你个名字,我叫元祁,因为我出生在云祁山脉,你掉落的陷阱在青莽山,往南是覆林县,对,你就叫元青,凌元青如何?”
凌元祁、凌元青,若非熟人,听到这两个名字大概会以为他们是兄弟。在凌元青将养身体的日子里,他得到了比亲人更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真的以为凌元祁可以成为亲人。
但他错了……
寒意从棺材缝里钻进来,像无数条小蛇,恶毒的用体温攻击人类。
凌元青睡得迷迷糊糊,翻身的时候胳膊肘碰到棺材盖,移动了位置,敞开一条缝隙,冷风嗖嗖的吹着,地上好些个干枯的树杈滚来滚起。
他脑子一下清醒过来,他已经离开了畅颐坊,找到郊外一处义庄落脚,每日睡在棺材里躲避寒冷。
棺材盖子被他无情的推到地上,一角白蚁蛀空的地方摔得粉碎。凌元青坐起来,仔细回想他为什么在这里,如果没有早上的回想,他一整天都不知道该干些什么。
人来到这世上,难道是为了饿了吃困了睡,积蓄能量,以便在遇到磨难时煎熬得过来?
他遇到过无数人,看过无数人走的路,却没有一条能容他走下去。
天启地处九州腹心,享八方辐辏之利,群山环抱,四水汇流,是一块浑然天成的“风水宝地”。
这座城市四季分明,四时各有繁华盛景,赏之不尽。
此时冬寒未尽,年关已过,街上糯米飘香,四处皆是准备上元节挂花灯、舞龙舞狮的人,宫里也在准备祭祀太一的活动。
“城里那样热闹,你这里却这般冷清,也亏你耐得住这份寂寞。”
唐熠一格一格的细观博古架上的器物,这里虽然是皇家猎苑的地皮,但冰湖别墅毕竟只是唐燊的私人别苑,博古架上却依旧放着好些大内的珍品,他摸着一只木胎髹漆极乐天女雕像,一看这雕工就知是素璃仙大师的作品。
这一件东西的价值,都抵得上三座冰湖别墅了!
“有什么事吗?”唐燊不冷不热的问道。
唐熠是唐家二房嫡长子,是最得唐皇后宠信的外甥,但他却从没来过长房唯一继承人唐燊的别墅,这回要不是担负着使命,他也不肯来这个冰窖一样的地方,见这个冰块一样的堂弟。
“唐燊啊,姑姑的身体一直不好,近些年甚至没精神打理六宫,她的意思是……嘉凝公主若能与唐家联姻,才能保证将来……”
“堂哥未婚,你娶了便是。”
唐熠当然想娶公主,奈何嘉凝看不上他,否则哪儿还有唐燊什么事,“姑姑试探过嘉凝,她虽未明示,但看那意思,也是属意于你。”
唐燊叹道:“堂哥,你知道我的情况,我早已立誓此生不娶。”
“我自然知道你的苦衷,但嘉凝不在乎,你也得多为家族考虑……”
唐燊道:“我意已决。”他拿起桌上的诛邪剑,走到门口,又转过身来,道:“我有急事待办,堂哥自便。”
唐熠傻站在比他还高出一个等身的博古架前,至少还有三分之二的摆件未曾细观,姑姑和父亲的嘱托他也没完成,却被人下了逐客令,他的脸色阴得几乎滴下水来,随手将一件凤鸟衔环铜熏炉扫到地上,铜炉碰到大理石的水磨地砖,铜环不停的摇晃,发出一连串激越的鸣响,久久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