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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羌笛何须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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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出了玉门,这天气是越来越热了。宋知行这种娇贵的公子哥儿,是怕热怕苦怕晒。整天的躲在马车里,若不是还要吃饭上厕所,怕是动都不会动一下。
真是梦想中醉生梦死的生活,睡觉睡到自然醒,无事玩乐发军饷。但到了古戎地,东华南齐西赵北魏,各国商品琳琅满目,应用尽有。若不趁着晚间休息去走一走,岂不是辜负了如此盛景。
宋知行换上一身不能更显眼的红衣,红纱叠层,广袖流云,少年轻狂,放浪不羁。当真是一分骨相,九分张扬。
这货是天生不知道低调吗······
“嗨,瑾瑜,要不要跟少爷我一起?”
容瑾瑜看着那个摆出一副搔首弄姿勾引他的男人,就浑身上下的写满了拒绝。
“真的吗?不去可不要后悔啊!哈哈~早听说你们这的胡辣羊蹄和手抓羊肉是为一绝,既到此处,岂能辜负!”
“宋老弟倒是真会享受,不过你们一旦出去了。那你们的安全我们可就保证不了了啊。”
容瑾瑜吓了一跳,面子上虽是稳住了,心脏还是止不住的加快。一回头,又是桂圆,这人怎么老爱在人身后无声无息的出现。
“桂老哥放心,我的命我自己担着。在说,这魏国境内还有能要我性命的高手么?”
宋知行的语气有些不屑,这让原本还想劝说一二的容瑾瑜彻底闭了嘴。脸上颇为不忿,心想,这人可真是狗咬吕洞宾,自求多福去吧。
宋知行看真是无人在跟他一同前去了,拿着表现自己远大志向的发财剑,带上夏海等人,浩浩荡荡地走了。
一身红衣耀眼,在配上半面的金色面具,若隐若现,着实有些欲拒还迎的味道。
虽说西域多美人,又冷又惑的却属实少见。但美人身边里里外外还围了一群人,一看就不是很好惹,也没有什么实在没有眼色的前来。偶尔有两个想要过来搭讪的,也被夏海客客气气地踹走了。因此,这一路十分平静。
宋知行此行的目的当真是十分明确,在街上凭着自己十分骄傲的方向感划了两圈后找到了那家饭馆。
可惜,天色已暗,老板手里的肉不多了。
但不得不说这道胡辣羊蹄太好吃了,味浓色香的羊蹄,肥美筋道的口感,在搭配一点辣椒,好像在味蕾里爆开,爽翻了!
这时在吃手抓羊肉就有些索然无味了。但是配上一碗浓浓的羊汤,那真是飘飘欲仙!
宋知行是吃的满嘴流油,夏海的吃相就更不敢恭维了。一手烤馍一手肉,脸上还有黄色的残渣,大概饿死鬼托生就是如此吧。
街上行人渐少,老板都要准备收摊了。宋知行吃着他从夏海嘴下夺来的最后一根羊蹄,边消食边往城外走去。
不顾旁边夏海哀怨的眼神,吃剩的骨头直接丢给野狗,顺便乱扔的还有擦嘴的方巾。
直至城外,宋知行一行人站定。大概是吃的太多,想要方便方便。
暗处的人还在想要不要杀上去,下一秒自己就变成了猎物,一剑割喉,转瞬之间,就没了呼吸。
所有的刺客,大约是没有碰到过这样的局面,此时的他们从猎人变成了猎物。
暗二带着所有人从各个方面将其击杀,这批刺客的反侦察可能弱了些,但他们的武功很是可以。
宋知行带的人是他们的五倍,可一盏茶的时间还没有将他们拿下。除了那个一时不忿被一剑割喉的家伙,别的人与其说是培养的杀手,倒不如说是···江湖人士。
行动轨迹之间自有章法,相互之间的配合也不是很好,但这些人偏偏是各自领域中的强者。宋知行从未入过江湖,连比试切磋都没看过几场,但有个人是惊鸿剑,他绝对不会认错!
虽不知何故,但这些人都是抱着必死的决心来杀他的,活口是一个也留不下了,就连夏海腿上也挨了一刀。
要知道夏海其人虽有些愚笨鲁莽,但他十二岁才开始练武。不过四年,就能跟暗十八打成平手,也称得上一句根骨奇佳,练武奇才了。哪怕是惊鸿刀花一剑也可撑住一炷香的时间!
他们此行就是因为这批人中有一个是他们的人。这人是从迪化接受二皇子调命,负责交接刺杀。一会儿宋知行他们会伪装成这批刺客,返回他们的据点,也算是一锅端了。
暗二检查完刺客,眉头紧皱。“少爷,这些刺客的武功皆是各门各派的绝学!而且,咱们的人也是临时受命,不知来源。”
此时宋知行正在给夏海包扎伤口,虽然在意料之中,但却还是有些觉得不妥。“那个惊鸿剑呢?”
“花家的一个童养媳,前些年偷男人,被浸了猪笼。”
宋知行略思忖一下道,“这些人二叔可都认得?在各家以前可都重要吗?”
“很多都不认得,武功确实是不会认错。虽都不是各家紧要人物,但看功夫却也是内门人物。”
宋知行低吟了几句,像是在自言自语。没有人听清,突然道,“不好,快回去!”
说完,一个起身纵跃,直奔营地方向而去。
其余众人虽被这话说的不明所以,但服从命令就是他们的职责。
果不其然,营地内火光冲天、尸横遍野。桂圆和容瑾瑜都不知去向,四下无人。
“少爷,这是怎么回事?”夏海看着眼前一切怔怔发问,营地里都是桂军的尸体。
“有内奸,一开始的目标就不是咱们。咱们想引蛇出洞,倒是合了他们的调虎离山!”
这就很不好办了,现在容瑾瑜最好还活着。要不然,他们能不能活着回到华国都是个问题。
而这边容瑾瑜和桂圆也在逃命,宋知行走后的晚饭被人加了料。是一个跟了二十几年的厨子,还算有点良心,下的都是迷药,没有一朝要了这千余人的性命。
自上次在嘉峪一战后,容瑾瑜的对药物的抗拒能力就莫名其妙的变的特别好。这个迷药对他没有什么作用,而桂圆是处理军务还没来得及吃晚饭。
其他人,就没这么好命了,全部到地。
桂圆见将士们哈气连天就感觉有些不对,赶紧带着容瑾瑜逃命。
还好这时容灏给他的暗卫,常年服药身体素质好一点,给他们拖出了一线生机。
可是,对方有备而来,拖不了多久。
桂圆当机立断,带着容瑾瑜的衣服去迷惑敌人,表现出慌不择路的样子往与城池相反的反向跑。告诫容瑾瑜先别去古戎地,那里肯定会有埋伏。
只能先躲起来,等待救援。
容瑾瑜就藏在草丛里看着人追桂圆去了好久,才往另一个方向跑。
这边的暗二也发现,营地里的人不是死了,只是昏过去而已。但也有人,在不知不觉中被火活活烧死···
“对方带的人应该不多。”意识到什么的宋知行赶紧带着暗二等人去追,留下夏海他们叫人,灭火。
静夜沉沉,浮光霭霭,冷浸溶溶月。
容瑾瑜拼了命地跑,回环曲折,七拐八弯。自己回头望去,早就不知来路,更遑论归途。只凭着一份信念,绝不回头。
这一路,容瑾瑜也认真的想过。唐彻不要权力、富贵,只一心抓住自己,那就只有项间的东西了。那这伙人是否也一样,或者就是唐彻呢?
大魏的国宝,本王就是死了,也绝不能落入他人手中。
宋知行这边追着追着越来越偏僻,这条路与城池越来越远。奇怪,若是这样,不是带人往死路上走么。
宋知行停住马,举手示意众人停下。“二叔,你带两人继续向前。其余人,分六路继续走。”
“少爷!您不能自己走!”看出宋知行意图的暗二抢先发声。
宋知行看了他一眼,眼神十分坚定和冷硬。
“相信我。”说完,宋知行一马当先,随便找个方向前进。
或许该说宋知行的方向感是真的不行,周围一片寂静,连个鬼影都没有,但他本来就没打算这么找人。
天地鸿蒙之初,日月光华所在。这世上不仅有神的遗民,还有神的遗器。其中玄武、验心二石,东藏龙云二剑为四国国宝。
鲜有人知,这四个神器之间利用秘术可以相互感知对方所在。宋知行拿自己的血滴在上面,画成一个看不懂的符咒。冥冥之中似有不同颜色的光线四散而去,其中一道蓝色的光直指西北。
而此时的容瑾瑜虽然年轻底子好,却也架不住大病初愈、奔劳一夜。眼见前方有一个小村庄,便也心下暗忖,不如躲上一躲,留条出路先。
遂轻手轻脚地溜进一户人家,躲进了地窖之中。
容瑾瑜的脚程算是不慢,宋知行直到天色渐白、破晓之时才来到他的所在之处。
哒哒地马蹄声惊扰了一地的宁静,头发花白又少觉的老大爷看那人直奔自家而来,赶紧叫醒自家身强力壮的儿子。
宋知行直奔地窖而去,目测容瑾瑜身体是无大碍。就是这防备也太低了,当真是哥哥的宝贝,娘亲的嫁妆。
不一会儿,就传来了人走动的脚步声。
不惑之年的农人看着眼前的气质非凡的宋知行,双手抱拳略躬了躬,“老爷,不知您突然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
宋知行也欠了欠身,“叨扰了,我兄弟二人路经此地。弟弟与我闹了些别扭,不想竟如此顽皮,离家出走。这又转进您家地窖,偷喝了您家的酒。惭愧惭愧!”
紧接着,宋知行从衣服里掏出些一大笔钱银,给予主人。“这是给您的赔礼,另外,您能给我们弄些吃食么?这一路着实是有些饿了。”
农人看着这么大额的银两与老爹面面相觑,心下有些惶恐不安。“这···用不了这么多的,老爷您还是拿回去吧。”
宋知行摇了摇头,“这钱你拿着,我还有个条件。我与弟弟的事你们不能对任何人说起,邻里也不能泄露口风。门口的那匹马,也当是你们的酬劳,卖了或···杀了,我希望现在就动手。”
······
“是。”这农人大抵是有些眼色,略有惧色,却又不唯唯诺诺。这样的人,为了自己一家的命,也断然不会轻易说出去。
“那就先谢过老伯了,不过,我与三弟就不上去麻烦了。老伯帮我们送下来吧。”
“唉。”
人走后,宋知行十分倦怠地寻了个地躺了下去。
这整件事以他的脑子是有些不明不白的加上数十种猜想。人想太多真不是一件好事,令人头秃!
“你说,这些人到底是为了你的什么呢?”宋知行转头冷冷的盯着容瑾瑜,冷哼一声。“别装了。这么都吵不醒你,那你当真是一头待宰的羔羊!”
容瑾瑜睁开眼,用起伏的呼吸缓缓感受着项间的至宝,默不作声。
“玄武石么?那你还真是想当然。”
容瑾瑜睁大了眼睛,赶紧捂住胸口,一时有些难以置信。他早就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的,那他是怎么想的?
“一块破石头,谁稀罕呐!还值得抛弃本来到手的一切么,啧啧啧。”
魏国至宝,天下神器,世上多少人想凭此一步登天。竟被人说的一文不值,真是······不知所谓!
容瑾瑜不善吵架,又难以启齿。只得在心里默默骂宋知行,混蛋、王八蛋、地痞、流氓、无赖···
渐渐感到身旁的呼吸变得平稳,容瑾瑜才发现这人竟是睡了过去。宋知行眼下皆是浓浓的暗色,但四肢平摊,倒是很舒服的姿态。
熬不过这人的微鼾,一种被渲染的困意席卷而来。不知不觉中,容瑾瑜就没了意识。
话说,自昨夜与宋知行分道扬镳之后,暗二沿着那条路找到了桂圆。不过在场的还有几百士兵以及唐彻,唐彻的尸体。
而古戎地之中,也有人拿着一块方巾反复摆弄。最后轻笑出声,拿一块丝帕仔细包好。
宋知行是被小孩子的玩闹声吵醒的,丢手绢、捉迷藏。孩子的世界总是那么欢声笑语、不知疲惫。
看来,这保密做得是真好。连自家娘子孩子都没有告诉,还能像往常一样,毫无异样。只是这家的人缘也太好了吧,这么多孩子,不烦么。
中途感到老伯来过一次,宋知行踢踢了容瑾瑜看他是真没有反应,自顾自地造了个酒足饭饱。虽不是什么好菜,倒也感到十分慰藉。
吃着吃着,头顶传来两个妇人闲聊的声音。
“他婶儿,克什昨天又丢了一个孩子。”
“造孽啊,这才过了多久。现如今,这样都看不住了吗!”
“谁说不是啊,天杀的。村长说打今个儿起,每晚出四个人年轻力壮的男人巡逻。两人上半夜,两人下半夜。咱村坚决不能再丢了。”
“畜生啊,孩子和姑娘如今从不单独出行,咱们也停下地里的活儿来照看。现在又要加上男人,晚上不睡觉,白天怎么有力气干活。这不是断人生路吗!”
“哎,也是没办法。要我说,偷孩子的该杀,那帮当官的更该杀!都报了这么多回,也没见他们出个解决办法。”
“谁说不是,艹了。你先整着,我再去查一遍孩子们。”
“行,你去吧。别让他们玩疯了,走远喽。”
丢孩子?宋知行心想,小孩和女人的战斗力最低,的确是下手的第一人选。但照他们这样的草木皆兵的模样看,怕不是有谋划和组织的偷人吧。那么,他们的目的是贩卖还是另有图谋呢?
有蹊跷······
碧空如洗,赤日炎炎,一片柳绿遮阳颜。
偷得浮生半日闲。
孩子们都被大人叫回家吃饭去了,在睡醒之前,大抵是不会回来了。
宋知行和容瑾瑜都换上了老伯的衣服,宋知行倒还好,就是容瑾瑜生的又高又大,着实是有些怪异的。
虚胖······
好在老伯在村子里的人缘不错,不一会儿就拿了条满是补丁的裤子回来。幸好是个干净的,不然容瑾瑜眼里的嫌弃都要化为实质了。毕竟,人家是逛花楼都要衣着千金的。
也真是没想到,花以开那么漂亮又柔弱的姑娘竟都是细作。
宋知行又借用了些胭脂水粉,遮去自己脸上太标志性的泪痣。还在双方只要是能露出来的地方都抹上了灰,连头发都没放过。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不看眼睛和挺直的身板,就好像是土里生土里长出来的似的。
两人略微躬着身子,头压低。一副被压榨久的劳苦人民形象。别说,若不是行家能听出习武之人的脚步声,是断然不会引人注意的。
宋知行对这样的结果是很满意的,一上午的辛苦训练没有白费。若不然以容瑾瑜那个样子,通身宫廷王府做派,几句话虽不至于慌了神,但也足够令人起疑。不暴露他俩暴露鬼去啊!
他俩迎着炙热的高阳,和着微风,坐着牛车,悠哉悠哉的往古戎地而去。
而两个人此时根本就不会想到,现在的局面是风平浪静,他们一丝一毫的危险也不会有。况且,就算宋知行死了,容瑾瑜也断断不会有事。因为有一个人一直跟着他们,却谁也没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