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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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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的路上新开了一家酒吧,名字叫二十六。
我不爱喝酒,也不太喜欢酒吧的氛围,却还是被它吸引。
独身混于人群之间,在吵闹的环境中感受热气腾腾地活着。不期待一场浪漫的艳遇,只希望在其中沾染些人气。渐渐地我成了二十六的常客。
二十六有两位调酒师。一个叫傅源,是个五官清秀的温柔男人,用弗罗伦斯的话来形容,他是一个水做的男子。
弗罗伦斯是我要说的另一个调酒师,一位棕发蓝眸的酷女郎。我尤其爱喝她调的甜酒,就逐渐熟悉起来。
弗罗伦斯从成年后就拿着遗产浪迹天涯,她去过很多地方,于陌生处。她有极好的语言天赋,所以她总是很快适应新的环境。
她喜欢粉面柔膝红唇的美人,对男人往往不假辞色,对待女孩却温和的像个绅士,对待我的时候倒是可以分一点温柔。二十六不会是她前行的终点,我很难想象她会因为谁固定地留在某处。
我夸赞她是真正的血液带风的行者,她很喜欢这句话。
二十六越来越热闹,人手也逐渐不足。
于是一个平凡的喧闹的夜晚,我见到了二十六的第三位调酒师。
他低着头擦拭酒杯,瞧着很专注。他很白,微瘦,距离太远,我看不清他的五官,却仍盯着他发愣。在这样嘈杂的环境里,我听到弗罗伦斯平和的嗓音:
“他叫任森,是新来的。”
一块成色极佳的羊脂玉,我在心里轻轻地说。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任森。
他宛如一件艺术品,可是那时我还不知道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会与他有那么多的纠葛。
任森无疑是一个俊俏的男人。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了他的皮相。
我尤其爱他那双漂亮的眼睛,眼睑下垂,无辜又乖巧。尽管长的和善,但据我观察,他是个禁欲系冷美人。
我不否认他对我的吸引力,但是,就到这里了。
说出来有些羞耻,我二十七了,却像十七岁一样对爱情抱有幻想。我不想要快餐恋爱,我想找到真正的灵魂伴侣,并且与他共度余生。
爱应该是两个人思想共鸣,经历试探理解磨合达到精神契合。我的伴侣,最理想的状态是,他是世界上的另一个我。爱如果是来自对皮囊的欣赏,未免太过低俗。
弗洛伦斯听了我的论调,表情复杂,但最后她说:“浪漫,过分理想。”
面对弗洛伦斯,我从未掩饰对任森外貌的兴趣,弗洛伦斯对此表示,“你可以试着了解他,他看上去很温柔,或许是你的soulmate呢?”
我不置可否。
大概过了一个月,我对任森的皮囊有了抵抗力,同弗洛伦斯的交谈也随性自然起来,类似“今天漂亮男孩的气色不错”或是“今天漂亮男孩的发型很好看”。
尽管知晓他比我大三岁,我还是固执地这样称呼他。
在某一天,我坐在往常的位置上,这次过来的却不是弗洛伦斯——是任森。
“我是任森,很高兴为您服务。”他漂亮的眉眼,在那一刻生动起来。事实上他只是嘴角微微翘起,眼睛弯弯,我不知如何形容那种感觉,大概是透过万仞冰川,看见了一朵小花,冰雪皆为配色。
调酒师很少刻意地告诉顾客他的姓名,这样的热情透着不同寻常。
随意点了一杯酒,我并没有久坐。甚至是仓皇出逃。
美丽的东西总是危险,我为他的皮相着迷,但是我并不想要这份源自外表的肤浅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