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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过期玫瑰(一) ...

  •   破镜重圆文学,年上三岁

      罗丝·韦斯莱做梦也想不到和前任被阴差阳错地捆在一起这种事会发生在她身上。这一周她都因为魔法高等学府的事住在霍格沃茨。阔别母校将近八年,那地方还是一如既往的不通信号。由于隔绝了一切与现代社会能扯上关系的通讯娱乐方式,她得以享受一周原始、健康且安静的养老生活,并为自己曾在学生时代拥有大把这样的时间而不懂珍惜的行为扼腕。
      没事的时候她就在校园里随便走走。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她现在是进不去了,说来好笑,她刚来的第一天没睡好,神情恍惚地走到胖夫人画像前,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毕业。麦格教授已决定在明年正式退休,她上了年纪,曾经那种严苛到一丝不苟的冷硬气度缓和了些许,还细数了罗丝当年违反过的校规。
      “你变了很多,韦斯莱。”麦格说。
      “教授,七年多了,”罗丝说,“您还记得我以前是什么样?”
      “我不是说这个,”麦格说,“三年前我去过魔法部找你母亲,也见过你和马尔福先生一面,他注意到我了,你没有。你看起来和那个时候差别也很大。”
      罗丝的头隐隐作痛了一瞬,刚要解释,又觉得似乎没什么好解释,干脆选择继续闭嘴。
      “明天你就要回去了?”
      “是的。”她说。
      “代我向他问好,希望这位名人还没把我忘了。”
      罗丝“哈哈”两声应下了。霍格沃茨的伙食不知为什么在这几年间有了质的提升,她吃的很撑,午后走到黑湖边的草坪上散步,光景如故,人却都陌生了。走之前她到魁地奇球场坐了两个小时,碰到格兰芬多的球队在那训练,她边上坐着几个低年级的女孩摇旗呐喊,说着说着还吵起来。期间一个鬼飞球意外地被打到了看台上,被罗丝接住了扔回去:“小心点!”

      她一出学校,现代社会的信号便带着几百条未读信息扑面而来。罗丝回复了一路的邮件,然后开始查看收到的消息。雨果问她的旧课本放在以前房间的哪个位置,阿不思敲来一大堆感叹号说他放假回来,结果家里满客没处住了,人在酒店等着她收留,还有来自朋友的一堆“你去哪了”,罗丝首先约了阿不思一个见面时间,然后给雨果发了条长达一分钟的语音。不过五分钟阿不思的电话打回来了:“不用了,前两天安娜找你找不到,问到我这来了,她请你去她的婚礼,我就问了句能不能把我也带上,她答应了。”
      罗丝想起来确实有这事,安娜是她学生时代的舍友,她的未婚夫是个颇有名气的富二代,大手一挥把婚礼场地定在了海岛上,罗丝当时算了算时间,她正好有空就应下了。

      出发那日阿不思开车来接她,罗丝才从魔法部忙完回来,穿的还是上班的那一身,她随手把长袍一脱扔进洗衣机,嘱咐了雨果过会儿上楼拿出来,换了一身外套就提着行李箱出门了,一边下楼梯还一边接了个电话。
      罗丝坐到车上才挂掉电话结束所有工作,靠在椅背上叹了口气。阿不思半天没吱声这会儿也憋不住了:“你怎么会这么忙?”
      罗丝说:“还不是联合高等学府那事儿,跟三强争霸赛一回事,几个学校能就谁派多点谁少点谁的课留谁不留吵上半年。”
      阿不思的手机响了一声。他指挥罗丝去拿,那倒霉手机被遗忘在后座,罗丝伸了半天胳膊,来电没存备注,就一串数字,阿不思只扫了一眼就让她挂了。
      罗丝看他这无情的模样就觉得眼熟:“你又分了?”
      阿不思“嗯”了一声:“不合适,算了。”
      罗丝感叹一句:“换得真快。”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他斜过来一眼,“守寡似的等三年。”
      “两年半,”罗丝纠正道,“而且,我从不会等什么人。”

      到达目的地度假酒店后出了点“小意外”,这酒店很小,房间也是老式的改过来,都是怪模怪样的大套间,罗丝拿到房卡之后感觉不妙,顺口问了句“合租人”,然后愣了。
      阿不思笑了出声:“你没告诉他们你们分手了吗?”
      罗丝说:“……”
      这是个挺大的别墅,楼梯是木质的,有点像罗丝小时候在陋居每天蹦来跳去踩的,她一边上楼一边接到安娜的电话,可能是被阿不思告知了这一乌龙,问她要不要临时换房间。罗丝想了想,还是觉得麻烦,回复不用了,他们关系没那么糟糕。

      踩上最后一级台阶时她听到了钟声,像是来自不远处的小教堂,回头看着身后走廊上的那一扇木窗,她有一瞬间的恍惚,跨年夜的钟声倒数十,九,八,七,有谁捧着一小支玫瑰站在烟火之下,六,五,四,他说也许可以试一试永远,三,二,一,她开了门。

      和安娜说的差不多,这个大套间是两个单人间拼的,中间一道门隔开,私人空间包括卧室衣帽间盥洗室泾渭分明,公共的只有一个小门厅和看起来阳光不错的起居室。她注意到隔壁没什么动静,收拾好行李,给自己泡了杯咖啡,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去敲了敲隔壁的门。
      ……没应声。
      罗丝表情没变,捧着咖啡坐回沙发上,手指搭在瓷杯的边缘上,颇有点焦灼地点了两下。她在算他们多久没见了,算不清,五个月还是半年来着。他们其实没有断联,表面关系不差,至少比普通朋友好一点,只是他不再给她发任何消息,有事就写信,或者发邮件。斯科皮大部分时候还在伦敦,这圈子一共就这么小,隔三差五的就要碰到,有时候罗丝上班的时候在魔法部大厅都能和他擦肩而过,她并不知道该怎么打招呼,但他会对她一点头,笑一下,很礼貌很有边界感的微笑,然后匆匆走开。还有一次罗丝去找她母亲,在办公室外等了一会儿,门一开她就看见斯科皮走出来,他愣了一下,罗丝眼尖地看到他下颔未来得及处理的伤口,还有点渗血。
      她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最后说:“嗯……你小心些。”
      斯科皮用那双颜色很冷的灰眼睛看了她两秒,说:“谢谢。”
      罗丝之后找赫敏试探了下他那阵子在干什么,赫敏用一种能把她看穿的眼神上下打量了她一遍:“是他自己要求的。”

      斯科皮是一个非常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的人。他头一回上《预言家日报》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刚刚毕业,带着一堆年级第一、N.E.W.Ts几近全优,学生会主席的头衔,记者偷拍了一张他在礼堂星空下转身微笑正对镜头的照片,附上“几十年难遇的天才!”标题,因为那张脸小范围地火爆了一阵,至少发刊的那天由于熬夜打牌补觉到中午的罗丝慢吞吞地下楼时,那张照片已经满学校乱飞了。
      他是什么样的人,罗丝那时候不懂,她只是个顺风顺水十五年,被优渥的环境惯得无忧无虑无法无天的小女孩。她有家庭,有朋友,有良好的教育和随便走走就能衣食无忧的未来,没人要求她出人头地,只会想她一生幸福快乐。他想要什么,想要走到哪里,做什么样的人她并不懂,也没这个多余心思去懂,就连这一点,她也是在一个人的几年里慢慢想明白的。

      罗丝听到开门的声音,站起来回头看,果然是隔壁的门开了,金发青年靠着门框看她,说了一声“好久不见”。他似乎刚洗过澡,穿着浴袍,左手捏着一杯加冰的朗姆酒,冰块撞在一起发出细小清脆的撞击音,罗丝闻到水汽和沐浴露混在一起的味道,下意识退了一步。
      “嗨……”她说,“你刚刚在洗澡?”
      “嗯,”斯科皮看了眼时间,“上午刚到,到了才知道你也会来。”
      “我也是,”罗丝说,“阿尔回来了,没处住就厚着脸皮跟来了。”
      “他还是这样。”

      傍晚的时候罗丝被安娜拉着去看场地。婚宴放在一大片草地上,铺着长长的地毯,两边正有人搬来一盆又一盆的鲜花,都是粉玫瑰。安娜说:“有点俗气是吧?我也知道有点俗气——但确实好看。”
      罗丝想象了一下这地方塞满粉玫瑰的样子,觉得确实有点窒息:“全是粉玫瑰?”
      “也不是,”安娜说,“还有白玫瑰,不然真的太丑了——他本来是计划全用粉玫瑰的,还好我早发现。”
      她们逛了半天,不小心踩爆了一个气球,罗丝顺了一支玫瑰回去,路上问:“怎么不见克莉丝汀?她不是伴娘吗?”
      安娜翻个白眼:“她刚接了个旅拍,明天才到。”
      罗丝笑道:“真想不到,你会是我们几个里第一个结婚的。”
      安娜说:“是啊,我还以为会是你。”
      “我?”罗丝一愣,“我就算了吧。”

      回住处后罗丝在一楼发现了一个小酒吧,她有了点喝酒的心思,叫了一杯鸡尾酒,名字不记得了,颜色是冰一样的浅蓝色,坐在吧台边上慢慢地喝,有个不知名的小乐队在唱一首旋律很熟悉的慢歌,听到最后有点醉意,乐队已经换了一首,这一首没听过,罗丝看了一眼时间还早,她无所事事,靠在那里打了个盹。
      罗丝酒量并不好,喝醉了就很容易犯困,十岁的时候跟着她上头那两个最不安分的堂哥詹姆和弗雷德——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混蛋——去对角巷采购,在破釜酒吧误饮了一杯酒精含量很低的果酒,就这么一觉睡了过去。两个混蛋堂哥走出了一段路才发现后头的小尾巴丢了,回头一找人已经不见了。

      罗丝小时候父母工作忙,大部分时间待在陋居长大,是个说一不二的小公主,养出一身挑食的毛病,挑得有些阴阳不良,具体表现就是个头小,年级最大的堂哥一手能把她抱起来。她迷迷瞪瞪喝醉了酒,迷迷瞪瞪醒来找人,酒意上头,街上随手挑了个长得顺眼的抓着衣角就不撒手了。
      斯科皮在买课本的路上,走到半截发觉袖子被什么东西扯住了,从身后拎出一个小个子、红头发的韦斯莱,小姑娘人不大力气不小,十分的黏人,他把小粘糕带到非常醒目的地方,投喂了一个冰淇淋、一杯果汁、一包比比多味豆、还有他包里仅剩的两根麻瓜棒棒糖,可算是等到两个不靠谱的堂哥把人领走。

      其实罗丝记不太清他们两个到底是怎么混熟的了,可能斯科皮那个时候还没有养出后来那颗刀枪不入处变不惊心,典型的装模作样吃软不吃硬,她只是个小姑娘,买了果汁和零食去还给他,仰着脖子说两声谢谢,可能她长得还算可爱,他没什么表情,犹豫了一会儿收了东西,临走前揉了揉她的脑袋。
      到霍格沃茨的头一年她还是很喜欢跟在他后头跑的,草地,球场,图书馆,走廊,一路上碰到的都是陌生人,都会好奇一下她,斯科皮也懒得解释,直接说“捡来的妹妹”,好长一段时间罗丝都乐得当这个非亲非故的妹妹,后来……后来,罗丝酒差不多醒了个干净,酒保提醒她快打烊了,她看了眼时间,收了东西就往楼上走。
      后来他谈了半年的恋爱吧,现在的罗丝回头都觉得轻的像水上漂的落叶那种恋爱,对于当时的她来说确是大事。斯科皮那会儿算是全校有点小名气的人物,因为他天赋高,成绩好,长得也好,那个女生和一众八卦群众猜的不太一样,她并不算美人,甚至不及后来长开后的罗丝万一,她很安静,罗丝的印象里她和斯科皮走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都不怎么说话,她其实还有点介意罗丝这个捡来的妹妹,这点罗丝当时并不清楚,是多年以后才明白的,但是至少那时候对她态度不错。

      罗丝掰着指头算了算,十几年前的事了,斯科皮那时候好像是十五还是十六岁,他并不会对还是“妹妹”的罗丝说这种事,他甚至一句未提他在恋爱,但是出于某种不知原因的敏感直觉,罗丝就是看出来了,这是她有别于他人的,与众不同的启蒙,她混乱了几个月,并不知道自己在琢磨什么,但的确看懂了什么,又不真切,后来她很久没有看到那个女生出现,就凑上去问了斯科皮一句:“你们分手了吗?”
      斯科皮头也没抬,他在看一本很厚的书,但是那一页他看了好一会儿,似乎不想回答,又似乎发觉了瞒不过她,最后说:“嗯。”
      罗丝说:“哦。”她又想了想,补充了一句:“你难过吗?”
      “还好。”斯科皮说,“有一点不习惯,其他没什么。”

      他的这“一点”不习惯,在他长年累月对自己的磨砺里被消磨成了几不可见的尘埃,他在独自一人的路上越走越远,走到旁人不可及的高度,他已做了天才,甚至是很多人眼里的英雄,却越来越少地把情绪放在什么人身上。罗丝有的时候觉得人与人之间是有看不见的线牵扯的,一条线牵上了谁,心就要分一块在那人身上挂着,有时候牵上了还不够,要用最粗的线裹蚕蛹似的绕上好几圈,裹得密密匝匝才算安心,她自己就绕在一堆乱七八糟的线里,还可以躺在线上睡大觉,斯科皮就是个很奇怪的人,他一根一根地把自己身上的线拿下来,松开手,朝着远离人群的方向走,罗丝追上去看他,只见他与这个世界哭哭笑笑的恩怨纠葛之间牵着的那一根线越来越轻,越来越透明,将断不断,像风一吹就要跑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2章 过期玫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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