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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四斤大豆 三根皮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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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荒树林里的偶遇,王笛觉得自己和孙野应该算得上是朋友了。孙野身上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他好像干什么事情都懒洋洋的,永远都提不起精神来,但在一些事情上却又很值得信赖。王笛很想和他做朋友。
放学后,王笛做完老师布置的课后作业,像往常一样,到隔壁二奶奶家找小二玩。小二的弟弟王小帅通常是不在家的,他放学就直接去孙野家,一直待到吃完饭才回家。稀奇的是,这次他竟然和孙野一起坐在院子里,王笛进去时,他们正在下棋。两个人优哉游哉地玩“大炮攻小兵”,棋盘直接画在地上,横六纵六,一人持两个大炮,一人持十八个小兵,这是当地一种老少皆宜的玩法。
小二在帮二奶奶做牛食。二奶奶家养了一头大黄牛,这头牛并不是用来耕地的,而是每年生小牛犊,然后卖牛犊挣钱的。一头牛犊可以卖七八千块钱,这是二奶奶家重要的收入来源。小二在灶台下添了一根柴火,探头对王笛说:“笛子你先自己坐吧,要不跟我弟他们一起下棋。”
王笛安静地坐在小板凳上,斜对着孙野,百无聊赖地拿着一根木棍在地上写写画画。她偷偷瞄着两个人的战况,王小帅的小兵已经被大炮吃掉了七八个,再继续下去就没有办法包围大炮了,她心里很着急。眼看着下一步小兵又要被大炮吃掉一个,王小帅忖度了半晌,有些举起不定。
“走这一步,就不用被吃了。”王笛伸出小木棍,指着大炮边上的一个小兵说。
孙野抬起头,眼里有几分不高兴,“观棋不语真君子。”
……王笛把嘴紧紧抿住,不再吭声了。
“哎呀,头疼,太头疼了,王笛你来替我下!”王小帅把王笛拉过来,挑衅似的冲孙野咧嘴笑,“这下不是观棋了,她来下。”
黑脸上皱起一道丘壑,孙野坐直身体,“怕你不成?放马来。”
两个小孩莫名的胜负欲轻易地被激起来,比期末考试还要全神贯注。王笛脑子转得快,每走一步都非常迅速,孙野也不甘落后,两人像沙场点兵的将领,指挥着大炮和小兵激烈厮杀。
几分钟后,最终还是王笛的小兵成功把两个大炮包围起来,大炮再无翻身之地。“耶!”王笛开心地和王小帅击掌,脸上笑容灿烂。
输了棋孙野倒也并不恼火,就是看着王笛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莫名觉得晃眼。
自觉已经和孙野成为朋友的王笛,从此上学时遇见孙野就跑过去和人家一块走。二十分钟的路程,其实两个人很少说话,很多时候都是王笛哼着荒腔走板的歌,孙野在一边静静地听着。
“四斤大豆,三根皮带……crazy for you——”王笛唱得很起劲,又是一个美好的清晨啊!
这唱的是什么鬼?“什么四斤大豆,三根皮带?”孙野实在憋不住了。
“就是四斤大豆,三根皮带啊,你不懂,这是日语,日本人说话太逗了。你最近没有看《灌篮高手》吗?地方台播的啊,每天晚上五点半演一集,超级好看!我好喜欢樱木花道,他说自己是天才,我也觉得我是天才!”难得孙野主动跟她说话,王笛车轱辘一样叽里咕噜了一堆。
如果那时候有表情包,孙野的脸上一定是一张硕大的“黑人问号”。他每天也在看《灌篮高手》,甚至还因此磨着他爸买了一个篮球,看完动画片就在院子里练习运球。每次的片头曲他从来不错过,不过他怎么就没听出来歌词里有“四斤大豆、三根皮带”呢?
在王家庄通向中心小学的路上,王笛和孙野一天天走过,他们走过盼望着下课、盼望着放学的童年,走过春夏秋冬,就这样走到小学生涯的尽头。
后来,王笛看言情小说时,小说里的青梅竹马总是有很多故事,有让人脸红心跳的暧昧,有非卿不可的缠绵悱恻。可是她和孙野的童年,只有平淡,恰如村边的那条清澈河水,掬一捧无味而略带回甘。
这两年王、孙两家也发生了一件大事,王爸和孙爸开始投身养猪大业。王爸喂了三头老母猪,孙爸也喂了三头老母猪。本来王爸的猪长势良好,结果王爸照顾不周,一场猪瘟死了精光。而孙爸一反以前吊儿郎当的本性,日日睡在猪栏,母猪小猪欣欣向荣。几年之后,孙爸成了十里八乡有名的养猪大户。乘着几次猪价飞涨的东风,孙家隐隐成了村里的首富了。
孙野的几个小伙计,见了他总是不怕死地喊他“猪少爷”,每次都会被孙野按着一顿捶。
马上要小学毕业了,六年级的小学生们个个心事满满、蠢蠢欲动。不要小瞧了六年级小学生的感情生活,有些多情种子都已经换了好几茬女朋友了。平时不敢吐露心事的羞涩少男少女,借着小学最后的狂欢纷纷告白。
王笛身边的好几个小姐妹都收到情书,娇娇还拿着她的情书偷偷给大家看。情书是匿名的,但里面的词语格外大胆露骨,小小年纪都已经想到以后的婚姻生活,小男孩阔气地对娇娇写道:“我有两个姐姐,她们都很疼我,你要是跟了我,保管吃香的喝辣的。”
小姐妹们看完了笑成一团,当然笑声中没有嘲讽,只觉得男生傻得天真,他对长大后的生活最美好的想象就是“吃香的喝辣的”吗?
王笛没有收到过情书,她说不上是羡慕还是不羡慕。有人喜欢总是好的,可是她似乎隐约地意识到,自己不可能永远待在王家庄这样的小村子里,她想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去见识一下更广阔的的天地。她认为自己应该像高尔基笔下的海燕,是时候离开温暖的港湾去迎接风雨的洗礼了。
只是让她不舍的,是自己的好朋友们,是每天上学和孙野一起走过的那条小路。王笛已经决定要去市里的初中学习了,因为镇上的初中教学质量很差,每年只有零星几个人能考上高中。而且镇上初中的学生,很多都是小痞子,前两年刚闹出学生把老师捅死了的事情,学校的风评又坏了许多。虽然王爸脾气不好,但望女成龙,对王笛的教育很上心,哪怕市里的初中学费要贵很多,但依然咬牙要供她去更好的学校学习。
所以王笛很珍惜和好朋友们在一起的时间。每天早上她都会等在村口,害怕错过时间不能与孙野一起上学。
像以前走过的几百个早晨一样,王笛总是在路上总是不消停,东打一下野草,西踢一下石子。孙野的脸上却带着一丝犹豫,像是对什么事情拿不定主意。
“你怎么了?”王笛好奇地问。
“……你,你有收到过情书吗?”孙野眼神罕见地闪闪躲躲。
“情书?没有啊,可能是我长的不够漂亮吧。”
晨光透过薄雾,映在王笛的脸上。这并不是一张标准的美人脸,脸颊上细小的绒毛在晨光中清晰可见,眼睛像成了水的玻璃碗,荡漾着灵动的波光,有一种让人移不开眼的生命力。
迟疑了许久,孙野还是从书包里掏出一封信,飞快地塞到王笛的手里,然后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消失不见。
王笛在原地怔愣了很久,她听见自己的心跳声越来越大,心跳越来越快,甚至要冲破胸膛。她看着手中的信封,是淡绿色的,她很喜欢的颜色,封口处贴了一颗红色的爱心。她的心里涌起自己都不太清楚的期待,好像跌进了一个满是彩色泡泡的水池,脚下都是软软的糖果。
她躲在路边的大树后,郑重地拆开信封,摊开信纸。信很短:
“你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你总是笑得很甜。你是风一样的女孩,快乐、自由又让人捉摸不透。以前我讨厌过你,还欺负过你,我向你说对不起。我还想对你说,我喜欢你很久了,做我女朋友好吗?”
她的脸颊越来越红,“女朋友”这样赤裸裸的词汇从来没有出现在她的字典中。眼前炸开一朵朵烟花,直到她看见最后的落款——
黄志远
所有的烟花都冷落了。
那一刻,王笛根本无法理清自己的想法,她只感觉到一种被戏弄的羞辱,她心里的怒火将所有的理智燃烧殆尽。王笛一路向学校跑去,上课铃尚未想起,她狠狠地一把推开教室的门,气势汹汹地直冲到孙野面前,把手中的信撕了个稀巴烂,然后对着孙野的脸狠狠地洒过去。
“我们再也不是朋友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生气,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难过,只是像小刺猬一样本能地竖起尖刺,横冲直撞地去刺伤罪魁祸首。
背景板黄志远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看着自己的情书被撕碎在别的男生面前,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他这个男一号竟然不配拥有姓名。
在那之后,王笛再也不肯跟孙野说一句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