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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二章(已补全) ...

  •   当你孤身一人穿越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尝尽白眼,受尽煎熬之后,又突然碰到有个和你一样也是穿越来的,而且此人还想更加深入地压榨你,迫害你,这种情况,就好象一只黄鼠狼流浪多年,终于看到了一群同类,兴冲冲地跑去举个爪,要求成为会员。结果仔细一看,丫的,这是一群白眼狼,而且带头的还是一头披着白眼狼皮的黄鼠狼。
      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这是林七巧最想质问花春阳的话。
      “正因为咱们是老乡,所以我才得磨练你,打造你,鞭策你啊。”花春阳笑得异常猥琐。他姿态优雅地剥了一颗水晶葡萄,放到林七巧跟前,“吃吧。”
      “他叉的!你当老子是狗啊?”林七巧怒,挥动爪子打掉了花春阳递过葡萄的手。
      花春阳不恼不怒,接过旁边美女夕霞递来的绣巾擦了擦手,柔声对巧笑倩兮的美女说:“夕霞,我与我徒弟说会儿话,你先下去吧。”夕霞美女郑重地收好花春阳擦手的绣巾,才一步三回头地离开,顺便还关上了房门。
      吱呀一声,纱帘飘飘的房间里,只剩下师徒二人。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取名七巧吗?”花春阳理理衣服,漫不经心地说。
      “天知道。”林七巧没好气地说。他本来就叫七巧,不知道花春阳是突然具备了死神之眼,还是早就认识了他,就等着扮猪吃老虎,变着法儿玩弄他。
      (P.S.死神之眼:《死亡笔记》里,拥有死神之眼的人可以看见别人的名字以及生卒年,女猪弥海砂就换了两次死神之眼,因为要用自己剩下的一半寿命交换,所以笛子一度感叹这女猪还真是个老不死的老妖婆啊!)
      花春阳再次剥葡萄,叹着气摇摇头:“想当年,我养了一只纯种吉娃娃,它与我食宿同寝,相依为命,我把它视为我的女儿。可是,分别这么久,它不知过得好不好。”说着,他揉揉额头,“它叫巧巧。”
      ……林七巧拳头紧握,额头井字青筋挨个儿浮现。
      “好啦好啦,回归正题。”花春阳赔笑着摆摆手,“你是怎么穿来的?”
      拳头松散,青筋消失,林七巧习惯性地揉揉太阳穴,无奈地说:“呃……是在游乐园替学姐买冰淇淋时掉下水道了,然后醒来就发现自己掉这儿了。”末了,还小心翼翼地问,“这样穿丢脸不?”
      “丢脸?”花春阳将葡萄丢进嘴里,冷哼一声,“你比得上我?”
      “你怎么丢脸了?”林七巧一旦好奇,就有打破沙锅问到底的趋势。
      “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门票很难弄到手,这你知道吧?”
      “嗯嗯嗯。”林七巧忙不迭地点头。想当年,他也是找爷爷告奶奶,托关系求门路,才终于弄到了一张后排的票。开幕式当天,他连鸟巢都还没摸那么一小手,那票就被一个”三扒红旗手“给扒了去,心疼得他一个晚上都没睡着。第二天在家里看电视重播时,还一面哀号一面咒骂“三扒军团”。
      “我有特殊门路,开幕式几个月前就弄到了一张前排的票,还是个黄金位子,就正对小布什。”花春阳一边剥葡萄,一边说,“开幕式那天,我拿着票进了鸟巢,结果刚进去呢,就被一个美女踩了一脚。我想,人家至少也是个美女,所以也没大计较,甚至很体贴地告诉她,穿十五公分的高跟鞋是害人又害己。哪知,美女对我盈盈一笑,然后就挽住了我的胳膊,再然后……”
      “你就这么在美女的身边穿了?”林七巧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是啊,可惜了我的门票。”花春阳无比遗憾地摇摇头,又严肃起来,“对了,我问你几个问题。”
      “什么?”
      “过了这么多年,《死神》是不是完结了?好莱坞不是要拍电影版《七龙珠》吗?”花春阳数着指头说,“中国队在08奥运会得到多少块金牌?09年NBA总决赛还是湖人队和凯尔特人队?湖人队赢了没?科比拿下了多少分?周杰伦结婚了没?生孩子了没……”
      “老子是2009年穿过来的。”看着花春阳那哆哆嗦嗦的样子,林七巧咬着牙,缓慢地说。
      “吓?”花春阳愣了愣,“我来这儿十年了都,从一闪亮亮的QH大学高材生熬成现在这个而立之年的无奈大叔,我容易我么?你竟然还说你是2009年穿来的?难道说老子辛辛苦苦熬了十年,你那才过了一年?”
      林七巧耸耸肩:“看来是这样的。”
      “天理不公啊!!”而立之年的风骚美貌大叔就这么仰天长啸起来。
      林七巧再次糅按太阳穴:“师父,你说这轻功,什么时候教给我?”
      ……
      花春阳伏在圆桌上,肩膀颤抖,右手握成拳,一下一下地敲打着桌子,还时不时夹杂着几声痛诉:“老子要看NBA!老子要看世界杯!老子要看乱菊姐姐!老子还要看金发碧眼的悟空!”——完全是把七巧华丽丽地无视掉了。

      直到太阳西沉,只留下了半边脸,夺香楼的姑娘们都张罗着布置晚饭,花春阳才稍微消停一点。林七巧把处于崩溃状态的花春阳安置好,这才一脸疲惫地拉开房门,就看见原本景色明媚的院子里,多了一个黑压压的人影。
      “大……大师兄。”望着那个极富威慑力的人,林七巧咽了咽口水。
      “嗯。”沈一元从鼻子里哼出一个音节,似乎连嘴巴也懒得张开。他还是穿着一身朴素的黑衣,双手负在身后,高大的身材,凛冽的目光,想一柄利剑,充满了令人甘愿俯首称臣的霸气。若是生在皇家,他无疑是最强大且最有帝王气势的那个。
      “他怎么了?”沈一元冷冷地说。
      “啊?”林七巧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又反应过来沈一元指的是花春阳,“师父闹完了,有些累了,现在应该已经睡下了吧。”说完,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轻功“行空”,就觉得胸闷,不由得长叹一声。
      “接下来的几天他可能都会窝在屋子里不出来,你就别去打扰他了。”沈一元上前,将手搭在门上,刚推开一个小缝儿,他又回过头:“你想学‘行空’的话,可以到城北二一客栈等我,我来教你。”说完,推门,进门,关门,动作潇洒,一气呵成。
      林七巧则呆站在院子中央愣神。让他愣神的理由有三个:
      第一,好似万年冰山的大师兄竟然守在花春阳的门前。
      第二,万年冰山的大师兄不仅守在花春阳的门前,还上去探望他了。
      第三,万年冰山面瘫系青年沈一元,守在花春阳门前,还上去探望他,并且为了其心理与生理的健康着想,愿意代替他担负起照顾师父的责任,正宗的舍己为人啊!
      林七巧觉得,如果现在给他一面写有“我脑残了”的旗帜,他就可以去裸奔了,当然奔跑范围仅限于这个院子。在这个行为艺术极度贫瘠的年代,他有可能一奔成名,成为名副其实的“神雕裸侠”。
      林七巧白痴似的笑了几声,这才转身走出院子。他决定,回去找苏六棠,换身漂亮衣服,然后奔向城北二一客栈,等沈一元来教他轻功。
      可是,他一踏出院门,就听见一个十分悦耳却令他十分厌恶的声音。
      “哎呀,这不是小猫嘛?你家主人呢?”
      “猫你妈个头!”林七巧朝那人怒吼一声。
      那人却只是用手中的针织折扇掩嘴轻笑,配合他俊美的面容,只让人觉得风华绝代。“小白,天色不早了,咱们先回去吧。”那人转过身,先走了几步,然后又回头,对着林七巧挤眉弄眼:“小猫,再见啦。记得,我叫季雪涯,四季的季,白雪的雪,天涯的涯。”

  • 作者有话要说:  咳,我是笛子。
    只要我出现,大家就应该知道:
    这章没完- -
    没办法,太以来小旋的结果啊,人懒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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