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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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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娜交给我一叠沾满灰尘的信。
信上面的收信人是我,发信人在地址栏只署了“内详”两个字。医护人员转告说,是父亲单位收发室的人给我的。他们在清理储存旧物时发现的。查询员工档案后,在父亲名下发现了我。
从信封背面盖的邮戳推断,距今已有十年之久,信与信之间间隔的日期长短不一。投递处是广东增城。
乔娜的眼神忧伤,是怕这些信帮我找回记忆吗?然后接踵而来的是失忆者的自我确认,她爱情的毁灭,如电视剧里演的,我将抛弃她回到自己的过去。也许接过信的那一刻,她心中的矛盾胜过了哈姆雷特。
为了安抚我,她的笑容尽量挂在脸上,自嘲不该找个失忆者谈恋爱。我不知道该不该猜,也把握不了看后的结果。
乔娜看穿我似说:“别想着扔掉。我现在改主意了,想了解了解你过去的底,这样才能牢牢地把你攥在手心里。”
她在强颜欢笑,我很快意识到。其实她是个不错的女孩,我又何必为了过去纷纷扰扰而错过她呢?当下挺好,我在人生的轨道上行的顺畅,这样老死亦是美事一桩,干嘛钻进故纸堆里进行节外生枝的冒险呢?
乔娜见我迟迟不读信,拿过来按时间顺序清理好,挑出一封拆开来递给我。“也许那个叫韦根的男孩的秘密就在信里。”她调侃的说。“你难道对他不好奇吗?不想知道她母亲是谁?”
在她的强烈要求下,我展开了信纸。都是篇幅不长的短信,字迹散乱不堪,经常性的跨出栅栏,且别字连篇。看样子是一气呵成,写完后没来得及细读就付邮了。开头用稚嫩的格式叫着我的名字——亲爱的韦檀。
亲爱的韦檀:
你好!有两年没跟你联系了,你还好吗?我的发小喜梅好吗?我挺好的,吃得饱,穿得暖,真的。我在广东这边过的很滋润,真的,这里遍地黄金,充满刺激,如果你永远坐在井里,你就永远不支(知)道有那么好的地方。那么你呢?还是老样子吧!一副深深沉沉的摸(模)样,好象全世界都欠你的样子。我很好奇,象你这样的性格怎么在社会上混得下去。你要是到广东,金子再多也勾(够)不着。哪能象娜姐我,哪里都吃得开。
如果你见到我,你肯定认不出来,真的,因为我已经不是那个调皮捣蛋的人,我脸上到处都是呈(成)熟。每换一回工作,我都会更成熟一点。当然,初到广东时一切都很生疏,吃了不少苦头,但这都磨练了我,为我以后的发展电(奠)定了基础。我想要是什么都一帆风顺,会很不成熟,伟哥也不会看上我,让我跟他做大买卖。现在,哪个的工资都是按月算,我的工资是按天算,吃饭睡觉都在赚钱。照这样下去,给你爸爸买个动物园肯定没有问题。真的。
哪能想到呢?那个初来广东给人家端盘子的丫头(想起那家苍蝇馆子的老板娘我就来气,成天的骂我们这些小工,好象我们什么都没干,到她这里来百(白)吃白喝。做了一年,姑奶奶终于受不了,趁天黑打得她满地找牙,开溜了。老子的尊严是不好惹的),现在也是管理人员了。管理人员你知道吧,就是头头,象厂里头那个。哎呀,他们还做那件事吗?真想再看一回。你要帮我多看几回。
我父母还好吗?我不想他们。到现在我还没有给他们写过信。我不给他们写,等我发达了穿金带(戴)银,衣今(锦)还乡站到他们面前,比写什么都强。那天不会远了,因为我遇见了伟哥。巧的是,伟哥同我是老乡。他会照顾我,让我发财的。你不要嫉妒我。好了,写这么多字我脑袋就晕,你知道我不爱学习。暂时到这吧!我得休息休息,今晚有节激励课要上。想不到吧!我居然要上课了。过的好。
沈思
5月9日
亲爱的韦檀
隔这么久才给你写信,是因为我们公司的纪律:不能看电视,不能听收音机,当然,也不能向外写信。你给我写信了吗?忘了,你不能给我写信,哪怕是写,我也收不到。你怎么可能给我写信呢?地址都没有给你。
你肯定要问?什么样的公司,连信都不准写。纪律就是这样的,为了将来的发展,只好忍一忍。我些(写)这封信,也是趁上厕所的时候写的。我一边(轮)伦敦一边写,看来以后只能在这样一个臭气薰天的地方同你聊天了。写完后,我将信尝(藏)好,只要有外出的机会我就利落的投进邮筒里。是不是很象间谍呀!纪律就是纪律,好比是打仗,只有纪律严明才能获得的最后的胜利。当然,这不是我说的,是讲课的老师说的。他还讲了一句古代话,说是中学课本上有(我怎么不记得呢?)天降大任什么的也。反正是先苦后甜的理。大家听了很受用。不过,更受用的还是伟哥现身说法。他算是个发了财的人,但发了财,他也不忘带领大家一起发财。他的口才真好,每个人从他嘴巴里跑出来,都是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他还特别提到我,说别看我年轻,用不了几年,我就是个富婆了。等我当上富婆,他会代表公司用五辆法拉利、五辆宝马、五辆奔驰护送我回家。我呢,坐在加长型的劳斯莱斯里头,一路上收尽现目(羡慕)的眼神。当时啊,真感觉自己有坐上劳斯莱斯的派头?感觉太好了。讲完课,伟哥问我们有没有信心,大家都发了狂的喊:有!有!有!“我们的钱要超过比尔盖茨,我们的钱要比巴菲特还多。”那情景就象历史课上讲的五月四号,一大帮学生学生跑到街道上撒野。疯了,真是疯了。
为什么我没有早点遇到伟哥呢?之前,还傻傻的去陪人家喝酒唱歌,看人家的脸色。蔷薇歌城虽说钱赚得多,但很受气。那家蔷薇歌城,我再也不想提起它。他们让我穿着等于没穿的裙子,涂抹得象只狐狸精(我讨厌那种化装法),去陪人家唱歌。唱歌的人全是色狼,老往你身上瞧,好象你偷了东西似的。他们找碴灌我的酒,把我灌醉,想占我便宜。这些狗东西,真想把他们剁成稀泥拿去喂鲨鱼。曾经有个家伙让我唱《我的名字叫伊莲》,我说我不会唱法语。他就说教我。这头猪,端着酒杯扭捏作态,色咪咪的看着我,编些烂词胡唱。唱完后问我好不好听。我说他是在猪嚎。这个狗东西,他问我知不知道伊莲是做什么的?同你一样,他嚣张的指着我,是个婊子。有钱就能操的婊子。我当时就动了手,狗养的杂种,没想到他们人多,一拥而上,反倒给他们踏扁了。后来经理来了,又是送酒又给他们陪不是。这副软骨还让我道歉。姑奶奶哪里受过这种气,爬起来就走人。窝囊废们,你们走着瞧,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们喝我的洗脚水。我当时恶毒的发誓。发过誓后连我都感到后怕。以前的那个我很坏,经常扇人家耳巴子,但从没有想过这么恶心恶毒的事情。好了,我上厕所的时间太长,她们吹(催)了。早日找到意中人。
沈思
5月16日
亲爱的韦檀:
我撒谎了。我什么都不怕,就怕撒谎。我是个直肠子,你知道撒谎对直肠子来说意味着什么吗?伟哥开导我说,这是善意的谎言,听这些谎言的人以后会知道我们的好。这是我的第一次行动,我打电话给我在蔷薇歌城的一个姐妹,说我发达了(伟哥说要用已经发达的口气对她说)。她叫何艳,是从广西那边来的。有次一个客人骚扰她,我替她解了围,她对我另眼相看。她有个哥哥,因为家里穷,三十好几了也没找到老婆,父母们指望何艳能多赚点钱,给她哥哥结上亲,好延续何家的烟火。平时她很省,对自己相当抠门,歌城里的娘们儿赚了钱都去买好衣服,她却舍不得花钱。除了上班的制服,就只有两套。一套是从家里带来的,土里吧唧,一看就是山里出来的;另一套是地摊上买的水货,一洗掉色。冬天里穿的毛衣也是自己动手织的,做这一切全为家里那个没出息的哥哥。后来他哥哥总算结婚了,却生下一个傻孩子,为了让孩子恢复正常,他们又让她往家里寄钱,拼命榨她身上的油水。她那种存钱的劲头真让人可怜,但她还嫌不够,想再谋份儿兼职,希望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赚钱。。
伟哥说你为什么不让她来同我们一起发财呢?我就给她去了电话。她很羡慕我混得好。我给她打了三次电话,终于让她相信我。她辞去歌城的工作,要跟我一起赚大钱。他来了以后,我和伟哥一唱一和,很快将她说动了心,然后让她去听课,认购一款按摩器,就好像当初我的流程一样。她没有产生任何疑惑,因为她相信我。就这么着,她成为我的第一个“下线”,按公司所说的拓展新的业务了。后来,我拿到自己的第一份钱。不多,但毕竟是第一份。这是好的开始,伟哥说。再看看何艳吧,简直象变了个人,原先她不怎么说话,现在已经是个交际高手了。正如伟哥所说,从事这项事业能将人断(锻)铁成刚(钢)。毕竟,我撒了一次谎,我感到很难受,这不符合我直来直往的性格。以后,这样的谎会同我如影随形,希望其中的善意能让我安心。看到何艳士气高昂的模样,我相信这确实是善意的。你说是吗?
思思
6月20日
亲爱的韦檀:
路走的很艰难。这是一条歧路吗?我开始怀疑身边的一切了。你知道吗?有个姑娘自杀了。她的事业没有成功,完全失败。她身无分文,卧在铁轨上,火车来了。散布这条信息的姐妹被清除出队伍。但是影响仍然在。她是个胖胖的可爱姑娘,同我一样大,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但每天我都看见她舀水教阳台上的仙人球,她说这株仙人球会开花。有一天清早,她将全屋子的人都吵醒过来,因为她的仙人球开花了。开的是一种白色的花,软软的,就好象是纸糊的。这件事就好像发生在昨天一样,可是每当看见阳台上的仙人球,我的心中就产生一阵酸楚。伟哥在课上说,成者为王败者扣(寇)。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走向成功的顶峰。可是,如果丢下同你走的人,独自一人取得成功,那么道义何在?我产生了疑惑,烦恼也跑来找我。看来我得集中精力听课,要是丧失斗志、丧失信心,那就危险了。你说是吗?
沈思
7月12日
一切都是虚幻。一切都是骗局。想家,想爸爸,想妈妈。我已经不能唱戏了,我对着镜子想试试,走调。天真的人是命运的玩物。期望越高,失望越大。阿伟这个狗杂种。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这叫什么事业,为什么警察要来找我们的碴,这不是有利于就业,有利于提高全民素质,有利于国家税收的事业吗?全是屁话。阿伟这个狗杂种。我们现在过着丧家犬似的生活,四处躲藏,我、何艳,还有阿伟这个狗杂种。身无分文,警察随时都会找着我们。何艳又病了。浑身发烫,四肢无力。我们不能去医院,但我不能看着她死。都是我害了她,是我。狗杂说附近有赤脚医生,你得找来,不然她会死。我去了。即使我死也不能让何艳死。我同医生回来,这个狗杂种正在系皮带。何艳躲在墙角,裹着被子,恐怖的看着地上的血迹。这个狗杂种,操他祖宗十八代。她在发高烧呀!在发高烧啊!他说,我不知道她是处女!你们以前不是在夜总会吗?我冲上去收拾这个畜生,我就是要他死,要他去阴曹地府下油锅。他该死!该死!这个贱骨头,即使不动弹,样子还是犯贱。我狠狠的踢了他几脚。
别了,韦檀,我犯了大错,不可能回来了。别了,韦檀,别了。
沈思
这是最后一封信,写完以后我再也不回(会)写。我面前是茫茫的太平洋,洋面上的星星点点颠簸不停,我知道那是货船。它们真是可怜,似乎再拿自己的命同滔天的波浪开玩笑。反倒是何艳,睡得很安详。蜷缩着身子,屈起手臂,好像在妈妈的肚子里似的。我想她睡得香,是因为身边有我,而我谁不着,是因为我不相信自己。她以为我对命运了如指掌,可是当我看见太平洋的时候,我心里头非常的害怕,它太宽,太大,我对它完全陌生。然而我却说风凉话,将它看得一文不值。当我轻视它后,我感到后怕,觉得它迟早要报复我的轻视。很快,这种感觉就加强了,我亲眼看见一艘撞在暗礁上的船沉没了,我觉得好像是看见一个陷进沼泽的人沉没似的,分明听见了他的挣扎与呻吟。尽管那个人说,即便是蒙上眼睛,他也能顺利穿过大鹏湾,送我们过去。我很怀疑,我见过船,是条木舢板,它真的可靠吗?可是走到这副田地,我只能相信它。希望两个小时的旅途早点结束,让我们顺利抵达彼岸。香港(没想到我真的要去香港,你还记得我们看过的港片吗?),我以为会激动,然而不过是个飘忽不定的地名而已,没有实在的意义。包括那个人给我说的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尽管是熟悉的名字,但我燃不起丝毫的热情。他说在香港的朋友会送我们过去。
最后一夜,最后一封信,明天夜里,我们就要领略太平洋。现在,我感觉你近在咫尺,可是下了说,你就离我很远了。真的。我们还能相见吗?不能吧!也许我还会给你写信。不,我不会写了,我说过,最后一封。但是我会想你的,想煤矿机械厂,真的。我已不关心什么美好的前途,哪儿都是乱造造(糟糟)的,那个人给我们设计的再美好也不能打动我。你能明白无奈走上一条路的心情吗?在妙(渺)茫中寻找希望,好歹让自己相信脚下有路。
现在,我惟一的消遣就是憎恨自己。我对自己感到无所谓了,昨天,我吸完一枝烟,将烟蒂按在手臂上。我没有感到疼痛,反倒是烧灼皮肉的吃吃(嗤嗤)声安慰着我的烦躁。何艳看了哗地一声哭了,赶忙沾着口水涂抹我的伤口。这种反常的举动让她受不了,我知道我是她信心的支柱,如果我垮了,她跟着完蛋了,为此,我要坚持下去。她依然相信我是最行的,我能让我们脱离困境。就像我从那个人房间出来后,告诉她他答应送我们过去。她万分激动地抱着我,亲我。在她意识里,我们身无分文,想让那个人送我们过去简直是痴人说梦,而我在他房间里谈了半个小时,轻而易举说服他,这使她看到了希望。我们回到破船上的时候,她给我按摩捶腿,满面春风,心情舒畅,我感到安心,自厌的情绪略有减轻。此后,她对我的崇拜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方。有天我从噩梦中惊醒,感到香气扑鼻,只见身边一片白茫茫,好像下了场大雪。原来是百合花。我很惊讶,不知道它们怎么来的。我爬到船洞口,只见何艳正抱着一大捧花从悬崖上下来。花朵散发的清香叫我心头难受,而何艳认为这样的布置会让我高兴。她从大清早采到现在,而我却辜负了她。她将手中的花塞到我怀里时,我感到一张张嘲讽的笑颜。我粗暴的扔掉花奔出船舱,蹲在沙滩上强烈的呕吐。她赶忙跑过来抹我的背,十分抱歉说她不知道我对花过敏。哭着说只想我们带个好心情到香港。你看,我的情绪稍有波动都能给她敏感的神经造成巨大的影响。
明晚我就要走了。你会惦记我吗?其实,我哪儿都不想去。只在你的睡着后走进你的梦里,同你说会儿话,我就心满意足了。真的。不再写下去,就此别过了。还是别惦记我,我是海滩上的一粒沙子,不值得惦记。就此别过。
沈思
信到此结束,信里没有“内详”所称的地址。更没有透露有关韦根的蛛丝马迹。信中人对我的倾诉,听起来如此的陌生。她到底是睡?在我迷失的记忆中扮扮演怎样的角色?十年之后,他还好吗?有没有再写信,是不淡忘了我。她是约我到老船长见面的女人吗?应该不是,信与明信片上的字迹迥异。明信片上的字迹娟秀妍丽,不象信纸中任信胡为的草莽英雄。如果说她们其中之一与韦根有关系,又会是哪个呢?是那个横死街头的不知名女人,还是眼前的沈思?我迷惑不解。如果那份迷失的情感仍然存在,此刻我应该处于伤感之中。没有时间进行冷血动物似的思索。
乔娜说:“我觉得你该弄清楚这些事,试着找回那些记忆。否则同你在一起,让我感觉有一种强烈的虚幻感。当时没有这种感觉,现在这种感觉异常的强烈,压得我喘不过气:我同一个男人不明不白的相遇,不明不白的谈恋爱,就好象抱着侥幸心理乱做选择题一样。我根本不了解你。我承认这两年来同你在一起很快乐,但这是你吗?嘴上说不在乎你有没有记忆,其实一遍又一遍梦见你醒来,我恐惧的叫喊:‘他想起来了,怎么办!’我只不过是个弱女子,付出感情意味着付出全部真心。付出越多就陷得越深,如同掉进沼泽一样。伤了一个女人的全部真心,她只有死路一条了。”
她好像真的走上不归路似的,枕在手臂上无穷无尽的哭泣。敏感的神经击溃了逢场作戏的面孔。韦根的到来,沈思的信,外加我没有告诉她横死街头的茶花女,足以使她的情绪抓狂。也从某种侧面证实了她对我的爱,害怕我会离开她。凡有风吹草动,她必然提心吊胆,所有理智变得狼狈不堪。此刻,我只有紧紧依偎她,希望能给她送去战胜失魂落魄的勇气。
舍此,我还能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