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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写你名字 ...

  •   奚大伟手揣在口袋里,嘴里叼着快灭了的烟,外套上还蹭了点墙灰。

      他上一次见到杨萍还是上个星期,这会应该是钱又被挥霍完了,找不到人供吃供喝,于是厚着脸皮来找奚末。

      洛初看了他两眼,准备直接上楼。

      奚大伟长得不丑,不然杨萍也不会看上他。当初追老婆的时候还打扮得花里胡哨,再加上一张“能说会道”的嘴,才把杨萍哄回家。现在到手了,索性连穿着打扮都不在意了,土头土脸蓬头垢面的,头发都结在一块儿了,看上去像是几个星期没洗头。

      尽管离得远远的,都怕闻到他身上那股油腻味儿。

      楼下那个男人从兜里掏出手机,然后嘴里骂骂咧咧地走了。

      就算洛初没有手机,但也能看出来,手机是新款的,和男人的穿着简直是云泥之别。

      咒骂的声音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前面几句无非就是骂娘之类的。

      男人喉咙里像卡了痰一样,使劲咳了两下,把卡在嗓子的粘腻的东西吐出来。

      然后加大了音量朝着出租房喊:“杨萍,你给老子等着!”

      杨……萍?

      收家长会签到表的时候,洛初特地看了一眼奚末的,他那一栏后面签的就是这个名字。

      该不会是重名吧?

      楼下的人看上去不像是善茬,更像是来找麻烦的。

      洛初有点慌。

      幸好单元楼除了楼道,其他都是近似封闭的。两层之间的两段台阶有镂空的设计,但中间的空地都堆满了杂物,从外面几乎是看不清上楼的人会在哪一层停下的。

      奚末租房子的这个小区有南北两个门,出租房紧挨着南门。也是他们经常出入的门。

      洛初透过中间那点镂空的缝隙,确认奚大伟朝着北门那边走了,才松了一口气。

      如果那个男人口中的杨萍就是奚末的妈妈,而奚末一个人住,他妈妈不在这边,万一真的是找麻烦,也只能找奚末的麻烦。

      倘若这个点从南门走,奚末保不齐会碰上他。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吧,洛初听到敲门声。

      老小区的门没有猫眼。

      他扯嗓子问:“谁啊?”

      “快给爸爸开门。”奚末说。

      确认过声音,是自家同桌,洛初放心给他开门。

      他接过奚末手里的菜,拎到厨房去。

      如果一个人在某方面很有成就,倘若他没有什么天赋,那就是付出了百倍的努力。洛初做菜也是,没有谁生下来就会做饭,只不过是家里需要他这样。

      说是长大了,还是家里孩子中最年长的,就应当有义务去做这些。

      熟能生巧,也练就了一手好菜。

      这个年龄会做饭的可能不少,但真正做的好吃的,味色香俱全的,应该是屈指可数了吧。

      小学初中放学没那么晚,中午午休时间也长,早上也不用起特别早。洛初早上起来就要准备好几个人的早饭,再去上学,中午回来做饭,晚上放学也是。

      在同龄人约着放学后去哪里玩的时候,洛初活的像个家庭主妇,家里的人就像嗷嗷待哺的婴儿一样,要不到吃的,饿了就会又哭又叫。

      父母看来,供你吃供你喝你就应该做这些,反抗就是不孝顺,然后对你进行一系列的言语上的、身体上的压榨。

      十一过后学校用的是冬季作息时间,下午两点就要上课,中午休息的时间很短。

      做饭也需要一段时间。

      “末哥,你先去睡会吧,做好了叫你。”洛初从厨房探出头来。

      奚末点头:“好。”

      做好饭的时候已经快一点了,洛初把菜端上饭桌后进屋去叫奚末。

      奚末在床上缩成一团,把头蒙在被子里,一米八几的个字这时候看上去小小的,像个丸子,有点可爱。

      书上说,这种睡姿呈胎儿状,这种性格的人是需要被呵护、容易依赖别人。

      睡着的奚末和平时生活里的他像是两个人。平日里,给人一种生人勿近的距离感,现在看上去却更像个孩子,稚嫩的小孩子。

      想让人好好抱抱他,疼他。

      洛初被自己脑子里冒出的想法逗笑了,觉得这种事情方才奚末身上有说不出的违和感。

      “末哥,起来吃饭了。”他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自己此时的语气多温柔。

      奚末翻了个身,平躺着伸了个懒腰,二话不说就拉开被子下床。

      洛初笑着说:“你竟然不赖床啊?”

      “哈——”,奚末打着哈欠说,“一次赖床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赖床,然后你会越来越懒……嗯,好香啊……”

      他径直走向饭桌,拿起筷子夹了一口茄子,“味道不错!”

      洛初指着洗手间,“末哥,洗手。”

      “好好好,我再吃一口就去。”

      算了,看他那么高兴,那件事还是先不说了。

      但,万一那人又来了怎么办?

      “哎,末哥,周末我来你家写作业吧?”

      奚末往水池甩甩水,“行啊,你来就是咯。”

      周末两天洛初都待在奚末家,一早就来,晚上才走。

      不过那男人倒是再也没来过。

      出租房就一个木质书桌,目测也不到一米长。两个人就挤在一块,洛初作业写得慢,这时候数学最后几个大题还没写完。

      “洛初,”奚末把写了一整面A4纸的字推到洛初面前,上半身凑过去,“你看我写你名字写得怎么样。?”

      洛初转头准备凑过去,正巧对上旁边人的俩眼睛。空间本来就小,两张脸贴得很近,鼻尖差点就碰上了。

      本来写作业的人,心跳突然漏了一拍,然后就一直在漏拍。

      他眼睛瞥向桌子上的纸,轻咳了两声。

      虽然这两个字写得没有本人写得好看,笔画有些僵硬,但能明显看出来奚末在认真练字了,毕竟“洛”下面的“口”不再只是一个圆圈。

      “咳咳,”洛初说,“有进步,再多练练就行了,你看,你这个捺要写得自然一点……”

      然后某人又自己笔画去了。

      跟我贴那么近,还这么认真地写我名字……很容易让人多想的好吗?

      洛初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奚末。

      可能是低头写字的缘故,奚末脸上的奶膘耷拉着,有点明显。配上他一脸认真的表情,有点小学生的感觉。

      卧槽,怎么这么可爱?好想捏一把过过瘾。

      他感觉心里软软的,忍不住让人舒服到陷进去。

      淡定,洛初,你是个直男,你是个直男,你是个直男……

      “你看看这个写的怎么样?”奚末又把身子凑过来。

      洛初正在对着数学作业进行自我洗脑,没反应过来。

      奚末又轻唤了声:“洛初?”

      “啊?哦哦哦,”洛初放下笔,“这个写的可以了,挺好看的。”

      得到肯定后,他说:“你要不写一下我的名字呗?我再照着练练。”

      洛初啊洛初,你脑子都在想什么?人家只是照着你的字体练字,又不是非要写你的名字对你有所企图……

      他十分心虚地写了一遍同桌的名字,“诺,好了。”

      深呼吸,吐气,洛初,集中注意力,写作业。

      K歌之王的复赛和初赛一样,都在星期三中午进行,但不同的是,由于参赛选手已经经过一轮选拔了,人数明显减少,所以可以邀请几个陪同的朋友去观看比赛。

      比赛前一天,王志文就像个麻雀复读机一样,活跃得不行,叽叽喳喳的。

      他就近先问了何志国:“志国,明天中午去看我比赛不?”

      “不去,”何志国看都没看他,“没时间。”

      然后麻雀又叽叽喳喳的跳向别处。

      他跳到了洛初座位边上,“洛初洛初,明天中午去看我比赛吗?”

      这他妈是“送命题”吧?去倒是一点都不想去,心里硌应的慌;不去的话,人家又会觉得你太小心眼儿。

      洛初正想着怎么说,奚末直接开口:“你不觉得你很吵吗?”

      王志文愣了。

      本来以为他要闭嘴离开,却只是又小声地问了一遍洛初刚才的话。

      卧槽,这人脑子是什么做的?

      奚末说:“他没空,他明天要跟我一起吃饭。”

      这盆冷水浇下去,倒是轰走了聒噪的麻雀。

      “末哥,”洛初朝他竖起了大拇指,“你真她妈帅!”

      奚末笑了:“不客气!”

      王志文刚走不就,何志国窜过来,“初儿,这人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你瞧他那得瑟劲儿,妥妥欠打的样儿。”

      虽然背地里说人坏话不好,但,如果是说实话应该不算过分吧?

      不得不说,何志国描述得十分形象标准。

      洛初摆摆手,“那是人家的事,他高兴这样就随他去吧,不是所有人都不喜欢他这一套。”

      “我都不懂了,”何志国像是没听到一样,接着吐槽道,“他心里一点数都没有吗?不会真以为自己唱歌好听吧?”

      奚末这次没有像平时那样置身事外,他说:“有的人就是这样,有些道理明明自己都懂,还要装傻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活给别人看。”

      这也是他对杨萍一贯的评价。

      三个人一时之间都没再说话,气氛略微有些尴尬,此次交谈在上课铃声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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