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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少年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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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粱骑着汗血宝驴,走在荒漠上,汗血宝驴似乎不满这样的苦差事,一直发出不亚于惨叫的驴叫声。黄粱踢了它的屁股,恶狠狠揪着驴耳朵说道:“你再抱怨,我切了你的尾巴下酒,你信不?”
      果然,世间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威胁,连跨物种的都懂得见好就收的道理。汗血宝不再乱叫,安稳的驮着黄粱走到了一个土屋客栈,黄粱吆喝一声:“小符姐,你最喜爱的干弟弟来了。”
      土屋里面立刻传出爽朗的笑声,一个穿着灰白粗布裙子的女人掀开门帘子走了出来,看着黄粱嗤笑一声:“干弟弟?你这个老不死的鬼东西还腆着脸皮自认是我的干弟弟。”
      黄粱牵着汗血宝驴,笑眯眯:“小符姐,你还是一模一样。”
      老板娘呵了一声,瞧着黄粱白嫩的脸,忍不住揪了两把,骂道:“你才一模一样。”
      “要不你也喝口茶,我这里的茶多得很。”黄粱笑着掏出怀里的琉璃盏,又忍不住往客栈里面瞅了瞅。
      “我就知道你来没打什么好主意,说说吧,这次是想请谁喝茶?”
      “我这么敬重小符姐,肯定不是姐姐,我看你客栈里有哪些人。”黄粱掰着手指头,一一列举:“沈铮,沈铮……好吧,那就沈铮吧。”
      老板娘听后一直猛敲黄粱的头,一边敲觉得不解气还一边骂:“还喝?二十年前就喝了一杯,如今还喝,你真闲他活得太久了吗?”
      黄粱笑着躲过,开始回忆道:“哪有,二十年前明明是他自己要喝的。”
      二十年前。
      沈铮已经不叫四五六了,他坐在蓟城的城门下,黄粱像似狗皮膏药一样跟着坐在一旁。
      沈铮望着蓟城,感慨道:“你能想象,这座城已经存在一千年了吗?”
      黄粱摇摇头,又接着点头:“多少年我倒是记不清了,我只记得它原来不叫蓟城,似乎……叫周。”黄粱一边说,一边拿出那个琉璃盏,笑得像是无良商人,沈铮看着他的笑容忽然想起多年那个一样喜欢怪笑的奴隶主,然后回过神来,面前端着一杯茶。
      “要不喝口茶?”
      沈铮被黄粱逗笑,道:“我知道喝这杯茶……是有代价的,可现在我一无所有,所以,喝不喝倒是无所谓了。”话是如此说,可沈铮还是接过黄粱的茶,那双挽弓骑马一向稳重的手却在接过那杯茶的时候轻颤,黄粱看到后挑眉一笑。
      茶无味,比水还要平淡几分。
      沈铮闭上眼,似乎听见有人再唤他四五六,四五六,真是熟悉亲切的名字呀。他端着的琉璃盏吐出碧绿色的氤氲,萦绕,纠缠,黄粱忍不住赞叹这兄弟心里到底是有多遗憾才会生出这么纯净的碧绿色。琉璃盏中涌出清泉,碧绿色的氤氲笼罩在清泉之上,水与烟似在融合又分离。而,沈铮仿佛见到了从前的场景,往昔的奴隶营,自傲的二七三,娇憨的符小姐,还有那一声一声的:“四五六。”
      “四五六。”
      “嗯?”沈铮回头,露出荀苛稚气的脸,一步一步,那张脸在变换,一会儿是冷酷无情,一会儿是凶狠残暴……最后定格在一张不喜不悲的俊俏的脸上。
      沈铮试着唤了一声:“荀苛。”
      成年的荀苛穿着双袖绣着蟒纹的玄色衣裳,他沉默地盯着沈铮,眼底是看不清的阴谋诡谲。
      “你为何要离开孤?金银财宝,掌中大权,只要你开口,任何一样孤都能给你,为何直至最后你还是想要离开?”
      质问,一声声质问重击沈铮的心房,他紧皱着眉,不敢回答。
      “孤给了你能够给的一切,为何你还是想着逃离?难道你忘了,是孤救你离开奴隶营,是孤让你认清你的本名,是孤领着你一步一步走到今时今日。那……为何到最后,你还是背叛了孤?”
      眼前的荀苛的脸开始变得稚气,他的声音也不似方才严厉,他盯着沈铮,眼里蓄满泪水。沈铮知道荀苛是不会哭的人,或者说会哭的不是成年的荀苛,他看着荀苛以初见的模样饱含泪水,就忍不住心疼。
      小荀苛问道:“四五六,你还记得我吗?”
      “二七三。”沈铮苦笑着回答。
      可那一瞬间,荀苛的声音变得沙哑,变得疯狂,他冲向前抱住沈铮,大声质问道:“为什么四五六,你为什么要离开我?”
      沈铮想笑,可笑抵不过眼泪,他抚摸小荀苛熟悉又陌生的脸,一字一句答道:“因为二七三站在的地方,四五六不想停留。”熟悉的脸,稚嫩的人,沈铮想起那个孤座上永远阴沉的脸:“你迎着太阳前行,身后留下影子……二七三,你走的太快太急了。”
      小荀苛的声音还在继续,沈铮已然听不见了,他慢慢转醒,睁开眼是黄粱如同泼皮一般讨打的笑脸,他笑嘻嘻,声音就如同本人一般都很欠揍。
      “这么多年了,你是醒的最快的人。”黄粱感慨道。
      沈铮仰着头,很平淡的说道:“他,是不会唤我‘四五六’的。”
      “哈哈,恭喜恭喜,沈铮你喝下了七茶最苦的一杯。”
      沈铮摇摇头,最苦的哪会是茶。
      4
      符小姐,姓符名钰仪,楚国大君的长女。
      她偶然听别人提及魏国的奴隶,那人向符钰仪说了许多奴隶的好处,尤其是丙四五六,那人说那是奴隶营里最厉害的奴隶。所以趁着出国玩耍,符钰仪跑去魏国买下了四五六。其实她觉得四五六看上去那人说的那般神奇,又黑又瘦,浑身还脏兮兮的,但是在她小小试探之下,她又发觉四五六的确很神奇,他能跑得比骏马还快。
      可除了跑得快,四五六好像又什么都不会,符钰仪觉得三千五百钱买一个废物确实有点不划算。
      四五六像死狗一样睡在她的门口,符钰仪踹了踹四五六的腰,便听见少年慵懒的声音:“小祖宗,你别乱踹,踹坏了你又赔不起。”
      “你是我的奴隶,我爱怎么踹就怎么踹。”
      “哦。”四五六翻了个身,趴在地上,对符钰仪说:“那小祖宗你慢慢踹。”
      奴隶营的鞭子,四五六挨得多,相比较下符钰仪那几脚简直不痛不痒,反而她累的气喘吁吁。
      “你倒是神奇,不仅跑得快,而且皮糙肉厚的很。”符钰仪感慨道。
      四五六牵着马,弓着背,让符钰仪踩着上马,乐呵呵回答:“那是当然,皮糙肉厚,抗揍。”
      符钰仪领着四五六在魏国的大小县城转悠了一圈,觉得无聊,就准备打道回楚国。
      哪成想符钰仪花钱阔绰,早已被人盯上,半道上围过来几个衣衫褴褛的混混。四五六将符钰仪往前推了推,低声道:“不用看了,找你的。”
      四五六举起戴着镣铐的双手,投降道:“大爷,我是个奴隶,钱全部在那个女的那里。”
      符钰仪听得青筋直跳,捏着马鞍上系的长弓,扔过去打中四五六的脸,后者跌倒在地鼻血直淌,少女骂道:“见过没骨气的,可没见过像你这般没骨气的。”
      四五六不反驳,嘿嘿笑了两声。
      一旁的混混早就围上来堵住符钰仪的路,她一手扯着缰绳让□□的骏马保持安静,一手压着刀刃,注意着混混。
      刀光起,伴随着惨叫和鲜血,断肢横飞,四五六像是呆傻一般坐在地上安静的看着,混混打不过符钰仪,他当然知道,只不过他并不乐意去挨上几刀以表忠心。
      混混们被符钰仪的刀吓得屁滚尿流,四散逃去,她摸了摸马鞍上的弓,忽然发觉已经拿去殴打某人。这时,一脸鼻血的四五六拉起她的弓,快速从马腹挂着的箭袋里抽了几根箭,符钰仪并未阻止,饶有兴趣的看着。
      四五六的箭很准,都是一箭穿喉,一边射杀着四散的混混,四五六一边数着:“一个,两个,三个……还有一个,最后一个。”
      “箭法不错。”符钰仪毫不吝啬的夸赞道。
      四五六背着弓,用衣袖抹干鼻血:“我是你的奴隶,自然是要给你争口气。”
      符钰仪表示不信,她分明记得那个举手投降的四五六,于是一脚踹在四五六的屁股上,夺回长弓。四五六牵着缰绳,忍不住抱怨,这个小祖宗什么都好,就有一点需要改正,若是她的脾性能有一点与女的挂钩那该有多好!
      四五六牵着马,慢慢的走在前头,符钰仪一鞭子抽在四五六身上,有一道血痕,抽起一阵灰尘,呛得小祖宗掩嘴直咳嗽。四五六满不在乎,拉着马慢慢走,心里想起二七三……应该是荀苛提及的地方,蓟城。符钰仪是楚国人,难不成她就是要把自己带去蓟城?
      蓟城,蓟城。四五六在心中念叨几遍,他丝毫体会不到蓟城的特别,他也根本不能体会荀苛在说到蓟城时眼里流露出渴望的光芒。渴望,这又是何物?四五六挠了挠奴隶烙印,心想那一定是奢侈的东西。
      他又想起了荀苛,也不知一年半的时间荀苛倒底过得如何?
      一定是比他精彩!四五六想道,荀苛可是花了一万钱卖出去的奴隶。四五六笑得前仰后合,脖子上的石头相撞叮当作响,就好似少年在他面前说道:“沈铮,五年后,蓟城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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