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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奴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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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国兴买卖奴隶,但是这些奴隶也分三六九等,魏国没落人家卖的孩子是奴隶中的甲等,邻国买卖的奴隶是乙等,而战败国家俘虏的人卖作奴隶是丙等,而四五六就是丙等奴隶。
他原是鲁国人士,魏鲁一战,鲁国国君无能,节节败退,丢弃了好多城池,这些被抛弃的鲁国百姓自然而然成了魏国买卖的奴隶。四五六不叫四五六,四五六是他在上一批变卖作为奴隶的鲁国人的编号,连上他的等级,就是丙四五六。
他还记得从前的名字,可在这个奴隶营中,没有人在乎你以前的名字,那些过来买奴隶的贵人有名字,奴隶主也有名字,甚至拿着鞭子看管奴隶的守门人都有名字。他想不通,为何奴隶就没有名字?
作为奴隶,四五六其实是很有资格挑战甲等奴隶的,骑马射箭他都会,他甚至会识字,这一点他从未和任何人说起。他们在在奴隶营里的唯一要做的就是等着贵人前来挑选,若是幸运些兴许会遇上一个善待奴隶的主人,若是不幸运那要遭的罪可就多了。乙等有个小男孩,长得漂亮,有一天他遇上一个性格有些变态的男子,男人花了五千钱买他,其实大家都知道那个男人为何要买那个小男孩,但是大家都是很默契,见怪不怪,果然小男孩被买回去的第三天就受不了,自己拿着裤腰带将自己勒死。
四五六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还是有些惋惜的,但是这种事情在奴隶营实在太过频繁,他根本没办法对每个人都心存惋惜。四五六摸了摸脏兮兮的裤腰带,他想象不出那个乙等男孩倒底怎么勒死自己的。奴隶营里面的奴隶大多都是贪生怕死的人,有骨气的人早在第一天被变卖成奴隶的时候就自尽了,留下来的人都是为了活着不惜践踏自己尊严的人。四五六也是这般的人,他贪生怕死,特别怕痛,所以在奴隶中他是属于很听话的奴隶,即便是丙等奴隶,但是他够听话,所以挨的打并不多。
他只要在奴隶营里乖乖呆着,等着主人拿钱来赎买他,然后从一个地狱跳到另外一个地狱,四五六倒是无所谓,人活着总是舍弃的东西更多,但是这些东西和生命相比较,舍弃时的重量马上变得微不足道。
四五六照常蹲在笼子里面,等着人来挑选,只不过这一次他等的很是无聊,手指就在地上涂涂画画,勾勒出许多横纵不一的线条,嘴边带着一丝微不可见的笑容。
突然身后有个人说话:“铮。”
四五六瞪大眼睛,只听那人继续说起:“这是鲁国的文字,想不到这里的奴隶还会识字。”
对啊,四五六原本的名字是铁骨铮铮的‘铮’,可是如今他像一条狗一样被人关在笼子里面。
四五六回过头,说话的那个人在另一个笼子,两个笼子靠的近,那个人只要稍微伸长脖子就能够看见四五六在地上写的字。四五六用脚将字迹踢乱,仿佛被人踩中尾巴似的,他眯着眼睛,透露出危险的目光,这个表情他偷学奴隶主的,那个矮小阴鸷的男人遇到危险时就爱这么盯着别人一直看,直到那个人受不了躲开奴隶主的目光。此刻他也学着这样盯着隔壁笼子的人,吓唬他的同时,也在打量着他,那是一个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年,也是丙级奴隶。
少年,指了指胳膊上烙下的印记,自嘲一笑:“丙,二七三。”
这是他的编号,可四五六觉得他不像是鲁国人。
二七三似乎看出四五六的疑惑,瘦削的脸上偶尔流露出一种称得上自豪的神情,虽然四五六并不知何为自豪,但他似乎能够感受这种情绪就是自豪。
少年撇嘴道:“我是秦国人。”
“秦国人?”四五六惊呼一声,在这个是非纷扰多的如蚂蚁一样的战场,许多国家或多或少都有输赢,各国的百姓或多或少都有成为奴隶的,但是唯独一个国家至今未败过一次,这就是秦国,奴隶中更是很少见过秦国奴隶。
二七三眼里有流露出自豪的神情,他摸了摸手臂上留下的那个象征屈辱的烙印,恨得双眼通红,四五六想不通为什么这个人又这么大的怨气。
片刻,二七三将怒气压了下去,他看向四五六,问道:“你的名字叫铮,是吗?”
四五六愣了一会儿,短促的点头,带着考量的目光看着二七三,同样问道:“那你呢?”
二七三也愣住了,他显然没料到四五六会反问,沉默了一刻,他哑着嗓子道:“苛,荀苛。”
四五六想了想,在地上写了两个字。
二七三瞧了一眼,问:“沈铮?”
四五六有力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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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苛似乎不是平民百姓,他会的东西很多。四五六常常被荀苛说出的话所惊讶,即使他自己自诩聪明,有些话也答不上来。荀苛看上去很乐意教导四五六,他给四五六以故事的形式讲了许多东西,有的暗藏兵法,有的隐喻武功,只不过四五六有些愚笨,听得迷糊懵懂。
荀苛的运气很好,第二年春天便被人赎买出去,一万钱,整个奴隶营有史以来价格最贵的奴隶。
四五六记得矮子奴隶主拿着那块金子时,嘴都快裂到耳根,那笑容真的是恶心至极。四五六本以为再奴隶营找到一个谈得来话的朋友,结果话没说上几年,荀苛却得到了出去的机会,临走时荀苛取下脖子上挂着的那串石头,交给四五六。
他说:“沈铮,五年后,蓟城见。”
蓟城,楚国的帝都。四五六不知道为何荀苛会将地方选在那里,也不知道为何荀苛会笃定四五六能够在五年内离开奴隶营。他举起那串石头,口中默默记下了那个地方,然后心想这家伙为什么要叫他的真名?
丙二七三走后,四五六便找不到人说话,他闲着无聊的时候就把荀苛教他的东西在地上涂涂画画。
“丙四五六。”奴隶主拿着鞭子抽的铁笼子嗡嗡直响,四五六闻言抬头,奴隶主指了指身旁站着的少女,他脸上带笑,像是遇上了好的事情,他敲了敲笼子:“四五六,这是你的主人。”
“我的?”四五六指着自己,满脸惊讶:“我被卖出去了?”
“是的。”
奴隶主身旁那个明媚的少女接过递来的鞭子,她朝四五六扬了扬鞭子,声音清脆动人:“四五六,跟我走吧。”
“符小姐慢走。”奴隶主露出谄媚的笑容。
被称为符小姐的少女蹙眉,扔过去一袋钱,四五六耳朵动了动,感叹这一袋钱少说也有三千钱,又想起了荀苛那袋一万钱,心中升起的愉悦顷刻间淡了几分。他倒是对被人买卖来去的事情没一点反感,倒底他是想离开奴隶营,无论以什么方式……呃,除了躺着出去外,他都能够愉快接受。
符小姐拉着四五六的镣铐离开奴隶营,见四五六一脸雀跃,符小姐不解,问:“被人当作牲口买卖,你还会如此开心?”
四五六一副理所应当的模样,双手放在头后,跟着符小姐。
“奇怪,真是奇怪。”符小姐将镣铐绳子捆在马鞍上,阴险的露出笑容:“但,的确有趣。”
四五六顿时变了脸色,符小姐鞭子帅气一甩,骏马扬蹄,像似离弦之箭,跑的似风快。四五六勉强跟在马后,他恨为什么只生了两只腿,而不是两只蹄子。四五六在马后撒丫子跟着,符小姐面有讶色,手中的鞭子甩得更是勤快,四五六心中悲呼不知自己是何时得罪了小祖宗。
很快,累死倒下的不是四五六,符小姐□□的骏马口吐白沫倒地一阵抽搐,符小姐看了一眼四五六,除了一只鞋子在中途跑掉之外,他似乎只是喘了几下气。
符小姐有些生气,甩了几鞭子在四五六身上,她说:“你倒是比牲口还能跑啊!”
四五六晃了晃绑的紧实的绳子,示意并不是他想跑这么快,他想活着就必须要跟得上符小姐的马。
没了马,符小姐只能用两条腿走到附近的市集去买新的马,绳子牵着四五六,二人有一搭没一搭的对话。
“四五六,难道你的名字真的是四五六?”
“四五六,你怎么跑得比我的马还快?”
“小祖宗,你大老远的跑魏国来买一个丙等奴隶,这不太合理?”
“要你管,我乐意,不行吗?”
四五六有些庆幸自己只是遇上了一个娇气的贵族年轻少女,她只不过看着像是盛气凌人,其实心肠还算不错,否则就拿四五六顶嘴的事情来说,少说也得挨上几百鞭子。所以他对这个新主人很是好奇,若不是从未见过她,他甚至会觉得这个符小姐就是专门冲着他去的奴隶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