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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四章:约翰·史密斯 ...

  •   之后几天,乔默都格外留意裴错。

      除了旁听他们班的课之外,课余时间她还会假装路过,从教室后窗偷瞄几眼。

      这小家伙大部分时间都趴在桌上睡觉,活像是睡神转世,不打铃不抬头的那种,怪不得平时都没有跟他玩在一起的同学,谁有那能耐去他梦里交朋友?

      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没有朋友,所以才在课间趴着睡觉的。

      这么一想,好像又有点可怜兮兮的。

      自从那天的风波之后,乔默再看到裴错总是难免心情复杂。

      校园里还在读书的小朋友们中二起来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症状,她一直以为,裴错的孤僻也只是他的青春期发作得比较特别。

      但现在看来,更有可能是因为他从小就缺失父母的关爱。

      那天在办公室里,老罗终于问出了这个让他头疼的学生的家庭状况——

      裴错果然不是亲生的,他是在三岁的时候被裴奶奶的儿媳妇收养的。

      但大概是裴错的命不好,没过几年,裴奶奶的儿媳妇就过世了。

      裴奶奶的儿子又是个二世祖,老婆在世的时候就吃喝嫖赌抽,还动辄家暴,老婆过世之后更是连一个月都没耽搁就和另一个女人混到了一起,再没顾过这个所谓的家。

      所以,裴错现在的“父母”,没有一个愿意承认这份关系的,更别说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了。

      只有裴奶奶还顾念着跟孩子的感情,硬是靠自己一个人把裴错给拉扯大了。

      只是她现在年纪大了,加上文化水平不高,带着一个读高中的孙子,总难免觉得吃力。

      而且老太太更担心学校老师把她那二世祖儿子招回来惹事丢人,这才在老师面前遮遮掩掩的,不愿意讲实话。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裴错的性格和种种表现似乎也就不奇怪了。

      他丢失的是成长中最重要的一环,更别提还有那场车祸留给他的阴影。

      一场夺走他四个朋友的意外,又究竟会对一个十六岁高中生的心理健康产生多大的影响?

      据裴奶奶说,裴错以前也并不是不合群的类型,学习成绩虽然一直不怎么好,但是也算是努力用功,不然也考不到一中。

      再看他现在,不学习、不交朋友、不胡闹瞎玩,就好像他的校园生活除了满堂走神的无聊课程,就只剩下了趴在桌上做过的白日梦。

      这样下去,他又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

      任务里说的帮助裴错找回生活的正轨,现在看起来也许并不像当初那么荒唐。

      不过乔默还没来得及想好接下来该怎么做,另一件事就先找上了她。

      这天,老罗同志布置给了她一个特别的任务——带新来的外教老师亚当·布莱克去各个班上口语课。

      乔默不由得有些意外,她印象里,自己当年读高中的时候,正好没赶上学校设外教课。

      当年教务处给下一届安排外教老师的时候,他们还闹腾了好一阵来着,虽然最后毫不意外地被教导主任给镇压了。

      说起来,他们离外教最近的一次还是在高三的时候,因为那位新来的外教老师方向感太差,本来是去给高一的小朋友上课,结果却摸到了他们教室,在双方各不知情的情况下友好交流了五分钟,随后就被因为堵车来晚的老罗给请出去了。

      自那之后,就只有在走廊里才能偶尔见到外教的身影了。

      看来在这个平行世界,情况还是有些不一样的。

      不光外教课安排得更早,而且眼前的这位外教老师也明显要比当年那位帅得多了。

      乔默在办公室里跟外教老师互相认识了一下,亚当是个皮肤白皙的帅小伙,有一双琥珀似的的绿色眼睛,和一头柔软的棕色卷发,跟她说话的时候还有些腼腆。

      简而言之,就是那种走在路上都会被人搭讪的无害又讨喜的类型。

      虽然事实上可能跟他也搭讪不了几句,因为乔默亲身领教了,亚当说的最好的一句中国话就是:泥嚎。

      随后他就很有自知之明地转了英语。

      据老罗同志交代,这学期的口语课都是临时课程,主要看看同学是不是能适应,如果效果好的话,再从下学期开始安排正式的课程。

      潜台词就是:这种课不值得浪费我的精力。

      于是,乔默就顺理成章地担负起了助理教师的责任,协助外教老师和同学们的沟通。

      毕竟那群每天挣扎在题海里的宝贝疙瘩们外语口语不一定比亚当捉襟见肘的中文好得到哪儿去。

      ******

      排课的教务大概也想到了这一层,于是亚当的第一节课被安排到了1班,以免他刚上任就被刺激得撂挑子不干了。

      乔默带着亚当走进1班的教室,把自己垃圾桶旁边的专座挪到了正门口,方便他随时帮亚当做翻译。

      当然,更重要的是方便在讲台下看亚当的帅脸,哦不,表演。

      亚当一进门就跟大家打了招呼,还让大家猜他是来自哪个国家的,很熟练地把气氛调动了起来。

      班里同学们很少有上过外教课的,一个个都挺兴奋,大家平时走在b市街上看到个外国人都怪稀罕,更何况是跟外国帅哥近距离聊天?

      于是台下的答案一个一个地冒了出来,美国、英国、俄罗斯、瑞典、新西兰……

      “Bingo!”亚当指着刚才猜到加拿大的聂之远,问,“猜得很准,可以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吗?”

      聂之远答了他的英文名:John Smith——英语里最常见的名字,和最常见的姓氏,组合到一起简直像是在应付差事。

      乔默以前还嘲笑聂之远干嘛要费劲起个假名,因为约翰·史密斯这种名字在外国人听起来,大概就像我们现在听到有人叫张三李四王五一样稀奇古怪。

      亚当果然也扬起了眉毛:“约翰·史密斯,非常老派的名字。”

      他随即自嘲地笑了笑:“不过鉴于我和上帝创造的第一个男人同名,所以在这方面,我恐怕也没什么可评判的。”

      他说着把目光投向了大家:“我叫亚当·布莱克,你们可以叫我亚当,我来自加拿大魁北克的一个不知名的小镇。接下来的几周,我会作为你们的听说老师,很高兴认识你们。”

      说完手按胸口,动作优雅地向大家鞠了一躬。

      配上那张帅气的脸,不得不说,还是很有魅力的。

      至少乔默敢肯定她听到了下面几个女生吸气的声音,连小乔默都暗搓搓笑得很开心。

      之后,亚当让班里每个人一个不落地做了自我介绍,最后居然还问到了乔默。

      乔默下意识就想回答自己的英文名,但那个名字在舌头上打转一圈,又咽了回去——小乔默几分钟前刚说了自己的名字,她紧跟着用同一个,会不会太明显了?

      当然,她这么想其实纯属多虑。

      因为大家既不可能记得住每个人的英文名,亚当估计也只是随口一问,只要她没回答出圣诞老人(Santa Clause)这种奇葩名字,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但乔默这么一犹豫,脑子就变成了一片空白,最后只结结巴巴地回了一句:“我的……我没有英文名。”

      亚当哈哈一笑:“这也是常有的事,不过你不介意的话,我倒是有一个非常适合你的提议。”

      他说着朝乔默眨了眨眼睛,轻声说道:“你觉得乔(Jo)怎么样?那是约翰娜(Johanna)的简称。”

      乔默的心倏地跳空了一拍。

      也许是她太过敏感,但亚当刚才的神情和语气,总像是有一丝意味深长的感觉在里面。

      她现在姓谭,名字里又没有发音类似的字,亚当为什么要给她“乔”这个提议?

      暗示?还是巧合?

      不可能,一定是她反应过度了。

      乔这个名字在外国也很常见,亚当八成只是觉得这名字很适合谭文卿这种瘦瘦小小又不大爱笑的女生吧?

      一定是这样的。

      但接下来的课堂,乔默总是忍不住走神,亚当刚才的那句话不断地在她的脑海里打着转,仿佛变成了一只赶不走的耳虫。

      ——乔,那是约翰娜的简称。

      而约翰娜和约翰又恰好是同一个名字的不同男女名形式。

      乔默以前从没有认真去想过,为什么聂之远会挑约翰·史密斯这么一个毫无特色到有些另类的名字作为英文名,毕竟中二少年的脑洞尚不是以人类智慧能够自由探索的领域,而聂之远也很有可能只是单纯想效仿《侠客行》里张三、李四两位神秘大佬。

      但刚才亚当无意提了那么一句之后,她脑子里却克制不住地冒出一些荒唐又自恋的猜测来……
      打住!快别沉浸在这些自欺欺人的想法里了!

      “乔!你在听我说话吗?”

      亚当的声音终于把乔默从神游里拉了回来,她一抬头,这才发现他们居然已经换了教室,到另一个班上课去了。

      这走神都走到爪哇岛上去了。

      乔默不由得一脸尴尬:“怎么了?”

      亚当朝乔默摊了摊手,表情也有些无奈:“我需要你的帮助,看样子我好像让同学们感到很困惑。”

      乔默往下一瞥,这可不是16班的那群活宝吗?

      她连忙跟亚当解释:“他们的英语基础跟上一个班比要稍差一点,平时口语练习也少,还得麻烦你跟他们交流多用一些简单的词句。”

      然后又跟底下的同学说:“你们如果听不懂的话,举手示意我就好,不过待会儿小组讨论的时候,能用英语表达的就尽量别用中文。”

      一边捏了把冷汗,乖乖,这下可有的忙了。

      不过事实证明,乔默的担心还是挺多余的。

      亚当在了解这个班同学们的英语水平之后,很快调整了自己的用词和语速,随时在黑板上把自己说的关键词写下来,还加了不少肢体语言作注解。

      台下的同学也相当配合,毕竟这种没有既期末考试又能和老外唠嗑的课程,谁也不会讨厌的。

      亚当先用一些简单又有意思的话跟下面的同学有来有往地聊了几句,又介绍了自己的姓名年龄星座性格,然后让大家也说一说自己的名字和爱好。

      乔默没想到,在这个环节上,16班的同学居然比1班的同学要活跃得多,好几个同学站起来就不想坐下了,经常说着说着就无缝切换到中文问她:“谭老师,狮子座用英语怎么说?”

      “谭老师,siwm的过去式是swam吗?”

      “谭老师,羽毛球怎么说?”

      ……

      一个个的都是一副要把自己的老底翻出来的样子,跟亚当老师聊得十分投入,十分开心。

      反倒是乔默,都快被他们逼得把手机拿出来现查单词了。

      裴错是最后一个站起来的。

      乔默看着他站起来就忍不住有点紧张,既怕他跟平常一样一声不吭,又担心他因为说得不好以后更不愿意开口。

      这短短几秒的心路历程,都快赶上她当年进高考考场了。

      意料之外的是,裴错不仅开口说话了,英语发音还相当标准,而且语调自然流畅,如果让老罗同志听到,说不定都能当场摔个跟头。

      但裴错也没有老老实实地自我介绍,反而问亚当:“我们见过吗?”

      他的神态一反常态的认真,有一瞬间,乔默真的以为这两个人是旧相识。

      “唔,”亚当歪着头思索片刻,随即微笑着回答,“也许我们曾经见过,但不是用现在这张脸吧。”

      乔默眼角一抽,这外国佬神神叨叨的说的什么玩意儿?什么叫“不是用现在这张脸”?

      亚当说这句话时语速和语调都没刻意调整,班里大部分同学都一脸茫然,但乔默知道裴错肯定听懂了。

      但裴错也只是点了点头:“好吧。”说完就要坐下。

      亚当连忙叫住他:“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呢?你有英文名字吗?”

      裴错垂下眼睫,似乎在回忆着什么,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道——

      “约翰,约翰·史密斯。”
note作者有话说
第71章 第四章:约翰·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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