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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勇敢的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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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一个坐着几十个人的安静教室里放了一个响屁,那么,你真的很勇敢,但与之相比更勇敢的是,你对一个平时连看都不敢看一眼的心仪女孩子说了,我爱你————
林浩满脸雨水,衣服差不多湿了一半,站在林俐的面前,一脸的惊愕。
林俐也惊了一跳,愣愣地看着林浩忘了说话。林浩走上一步,躲到林俐的伞下,疑惑地问:“你怎么在这里啊。”
“哦,我送一个朋友。”
林浩有些不安:“朋友?这里是男生宿舍区。”他感觉她好像不知道这里是男生宿舍区一样。
“啊?”林俐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说,回头看了两下,好像这才发现这里是男生宿舍区,“呃,我一姐妹,她送男朋友回宿舍,非要我跟着来。”
林浩将信将疑,往后望了两眼,但还是相信了。
“哦,你去哪了?”林俐赶紧岔开话题,免得他再追问。
这回轮到林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当然知道今天是礼拜五,但睡了一天觉急着去上网,到现在连一条关心女朋友的短信都没发过。他自然不能跟林俐说是急着回来拿点卡:“哦,那个,下午社团里有事,呵呵。”林浩傻笑着,希望她能相信。
林俐看了一下天:“那你吃过了吗。”
林浩想不会是要一起吃饭吧,我可没这功夫,那边一帮人还急着打卡拉战,不多会就开始了:“哦,我吃过了,你呢。”林浩嘴一快说了最后两个字,后悔莫及,这要是万一她要自己陪她吃饭怎么办,赶在林俐说话前加了句,“我回来拿材料,那边急着用呢。”说着看了一下表,焦急万分,焦急是不错,只是急的内容不同而已。
林俐的心思此刻根本不在男朋友身上,也不想问他是什么社团,到底在干什么,看着林浩一脸的雨:“雨蛮密的,要我送你吗?”
“哦,不用,不用,对了,我回宿舍正好拿伞呢。”林浩不想再多浪费时间,忙不迭地说,“我先走了。”
“晚上回来的时候稍微小心点,对了,晚上下雨很冷的,你只穿一件啊。”
林俐说话间,林浩已走进去老远,回头冲林俐喊:“知道了。”
她望着林浩远去的身影,不禁又想起陆天翔,他的那句话“要是我,我就会跑来给你送件衣服,尽管腿不方便”,她知道陆天翔从不说假话,他说到的都会做到,而这个远去的人,好像除了有时候逗她开心外,从没说过这样的话。林俐还算了解林浩,知道他喜欢玩网络游戏,尽管自己不喜欢,但这算不上缺点,大学里的男生,十个有八个喜欢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消磨在游戏上的。但是,就像陆天翔说的,今天是礼拜五啊,整整一天自己的男朋友连个短信都没有,碰巧在这遇见了,却连一句让她在这个秋雨连绵的下午感到暖心的话都没有,只是看上去急于解释自己下午去了哪里,并就这样走远了。
林浩是上个学期在一次学院联谊活动中认识的,自己去参加只是出于姐妹的怂恿,因为外语学院的男生实在少得可怜,在这里女生见了男生像狼见了羊,大一上半年不到半个学期,班里仅有的几个男生早被一帮女生如19世纪欧洲列强瓜分中国一样各有所属,所以外语学院的女生都很乐意参加联谊,林俐并不讨厌,去就去了。与外语学院形成鲜明互补的就是理学院,这里就像是男生的集中营,说得更贴切些,就是狼窝。女生同样属于珍惜物种,就像封建社会少数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一样,为数不多的女生只被少数人所占有,其余的要想找女朋友,跟外语学院联谊就是最好的办法。
大学里联谊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上海台的一套节目《相约星期六》,只不过节目里都是成功人士,至少是白领阶级,这里的都是学生,而且是一帮不安于学习的学生,在他们的眼里,大学里不谈恋爱,简直就是浪费了大学最主要的作用,要不校园里干嘛要有那么多小树林,小树林里还要有石桌石凳,难道你以为是用来大清早二楞子似的背英语啊,就是给谈恋爱用的。大白天你之所以更多地看到有人在那读英语完全是不同时间段的错觉,你试试看一到晚上,简直就跟露天恋爱俱乐部似的。
林俐根本就没想过会有看得上眼的,确实如此,只是别人看上自己就不是自己能决定的事了。她自然不能阻止林浩的眼睛在整个联谊活动中一直盯着她看。联谊的第二天,林浩就约她吃饭,林俐自然拒绝了,但林浩天天约,这样持续了一个礼拜。林浩打探到了她所在的宿舍楼,威胁说你不答应我就在你宿舍楼下喊。林俐没办法,只好答应。等到在一起吃饭时,她才恍然大悟,林浩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哪幢宿舍楼,是骗她的。女孩子被骗后只好故作生气,林浩得意地哈哈大笑。尽管被骗了,她还是觉得这个人蛮聪明的,也还算执着,一个礼拜天天追着约自己。
但吃完这次饭后林俐并没有束手就擒,女孩子总要尽可能地矜持,应该是中国的女孩子。林浩本事不小,还设法弄到了她的课程表。每天下课一走出教室就见他堵在门口,这让林俐想起了一句歌词“你不要学罗伯特德尼罗,装酷站在巷子口那里等我”,只是现在换了个地方,在走廊里。一开始林俐觉得他怎么像狗皮膏药似的,但身边的姐妹见着了林浩就起哄,还说男生追女生的时候都这德行,她红着脸看着跟哈巴狗似的林浩,心里有股甜滋滋的滋味。尽管林浩的爱情攻势一如既往,但林俐始终不觉得自己爱上他,顶多就是那么点喜欢而已。直到突然有一天,一整天都没接到林浩的暧昧短信,下课也没见着来接自己,林俐终于第一次主动发短信过去,问他怎么了,是不是病了。发完短信没过十分钟,走在路上的林俐突然被人从背后捂住双眼,没等林俐去掰,那人鬼魅似的一下子跳到她眼前,一看是林浩,林俐顿时气得直跺脚,没等开口,林浩便抢着说“看来你是想我了”。林俐被他这一句话说得羞得脸比天边的晚霞还红,正要反驳,林浩又抢着说“你就不能控制一点,脸红成这样”。林俐被她说得哭笑不得,脸刷一下红到脖子根。
林俐终于接受了林浩,爱情的滋味是甜蜜的,至少在最初的两个月确实是这样。林浩有时候宁愿自己旷课来陪林俐,两个人坐在最后一排,他的幽默笑话好像永远也说不完,林俐早已忘记这还是在上课,直到两人声音已经大到前面的老师不得不停下来等下面的人不再讲话为止。林俐算不上那种很爱学习的女生,其实一到了大学里,女生跟男生差不了多少,只有少数人在认真听老师讲课,并独立完成所有的作业,甚至遇到不懂的地方还特地找到办公室,女生这类人只不过在人数上比男生多一点,其他的大多数都是得过且过,女生里面上课睡觉玩手机,下课抄作业的人也大有人在,只不过她们没极端到旷的课比上的课多,抄的作业比自己做的多的地步。
林俐再次走过那张校园歌手大赛的比赛通知前,她心底里默默地希望陆天翔会有可能去参加,因为他确实是一个极具才华的人,他应该绽放,像金子那样放光,不,不是金子,是像钻石那样放光,只是老天非要给他掘一个坑,一个他注定跳不出来的坑。尽管心里这样希望,但跟高二那时一样,并且这次比那时候更加肯定,他不可能参加。林俐不禁想象起要是他真的出现在台上震惊全场的那一刻,那该是多么轰动,绝对会轰动整个学校,陆天翔不是一个会创造奇迹的人,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林俐去年就看过校园歌手大赛,大多数人只是跟着配乐唱,尽管唱得不错但根本毫无新意,到了20进10的比赛,整个一食堂的三楼大厅寥寥几群女生,放眼望去台下基本上没男生,说到底就是太过乏味,根本没人要看,来看的也只是歌手所在班级的几个声援团,一首歌唱完星星点点地几下掌声,若不是自己班的根本没人拍手。在最后10强决赛的时候冒出来两个弹乐器的,两个弹吉他的,但毫无激情可言。林俐犹记得决赛前学生会的人为了拉观众到宿舍里来发传单,总算赚到了一些观众,但第二天学校网站论坛上恶评如潮,口水相加,偌大的一个学校连个歌唱比赛都办不好。
林俐也不觉得今年的会有什么不一样,不禁可惜他们没看过陆天翔的表演。她还清晰地记得高二那年的每一个画面,陆天翔在台上不仅仅是边弹边唱,他用一把电子琴几乎弹出了一个乐队的效果,包括打击乐和原声音乐里面的各种配乐,他给人的感觉已经不是简单地弹琴唱歌了,而是一种疯狂的表演。若不是亲眼看着,闭上眼睛会让人误以为是在放原声带。陆天翔达到的就是这样一种令所有看过他表演的人的印象深刻的效果。林俐想着想着笑了起来,要是自己宿舍的那帮女生见着他表演该惊叫成什么样子。林俐宿舍里的那帮舍友简直是一群色狼,她们对男生感兴趣的程度决不亚于男生对女生,有时候花痴得都不知道脸红,她记得第一次晚上被林浩约出去的时候,一到宿舍第一个人冲过来问的竟是他们有没有做那种事,她都无法想象这帮人脑子里是怎么思维的。
林俐这正自个儿笑着,忽然只听“让开点,让开点”,定睛一看,没反应过来,“哐当”一下,和一辆红色电瓶车撞着了。林俐站在原地,没撞着,那人好在反应快,一个飞身从电瓶车上跳下来,站在当地,但脚好像崴到了一下。紫色雨伞被丢在了不远处,肩上的白色皮质挎包掉在了湿漉漉的地面上,躺在水泊里,电瓶车就倒在林俐的脚下,后轮还在缓慢地转。
“你这人走路怎么不看着点的。”那人看着心爱的电瓶车倒在地上,铁青着脸瞪着林俐讨说法。
林俐被吓得不轻,这才反应过来,这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四五的女人,白色衬衫外一件淡黄色的绒线衫,质地非常细腻,看上去像是职业女性。
林俐惊出了一身冷汗,赶紧跨过电瓶车,拎起躺在地上的包,一眼就看见半边已都是污渍,她伸出手递过包,下意识地说:“对不起,你没事吧。”
那女的怒火早已冲到了头顶:“你怎么搞的,怎么走路的。”
林俐赶紧帮着去把车扶起来,不停地说对不起,似乎找不出第二句话来。
那女人瞪眼看着林俐,看看自己的车,再看看手上包上的污渍,恨不得骂起来:“这怎么办。”但一看对方只不过是个被吓得不轻的小女生,一时间怒气不知道往哪消。
“对不起,那你说怎么办呢。”林俐被吓得极具加速的心脏此刻终于缓和了一点,看着半边沾满污水的包,心想不会是要我赔钱吧。
“我……”那女人对着林俐一时说不出话,若真要她赔钱,对方看样子还只是个学生,自己又没摔倒,怎么说呢:“以后走路当路看着点,怎么这样子的。”她真想破口大骂,但这时候开始有人驻足观看。
林俐帮她捡起伞,递给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总该看着点路啊,好在我人没摔倒,车好像也没什么大问题。”她看了看周身,只是脚踝刚才跳下车的时候崴到了一下,别的没什么大碍,好在自己反应快,什么都没碰到。
林俐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对不起也说了,医院也不用去,车也没坏。她可以想象出这人心里是多么地不痛快,但自己又什么都做不了。
那人坐上车,朝林俐无奈地看了一眼,没再说一句话,左手撑着伞,颤颤巍巍的开出去。
林俐这才忽然发现,下雨天你骑着电瓶车还撑着伞,连刹车都不好握,难怪会撞上来,自己倒糊里糊涂地连说对不起,明明你也有责任的。林俐眼看着那人早已开出了好远,算了,她倒霉电瓶车摔了一下,还把包给弄脏了,自己倒霉吓了一遭,还挨了一顿骂。但转念一想,好在是自己吓糊涂了,要是两个人当路口骂起来,那谁都不好看。有时候事情换个角度一想便容易接受了,这也是陆天翔跟她说的,并且从此养成了这个习惯,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都尽可能地换个角度想一下。尽管已过去数年,但陆天翔跟她说过的很多话她都海记得,他总是有很多独到的想法,他的世界观人生观是她21年来遇到的所有人里最为独特的。
林俐躺在床上翻着手机上的信息,一个是确实睡不着,脑子里还在想着陆天翔,不知道要是互相给了电话他会不会发条短信来,突然发觉自己的想法无聊的可以。那帮姐妹实在太吵,一个劲地嘲笑睡她隔壁的余心雨。她是学校里唯一一支乐队的贝司手,也是乐队的第一主唱。这支乐队虽说是通大里的独苗,但没什么气候,宿舍里的姐妹最大的快乐就是嘲笑她的乐队。今年他们乐队又参加了校园歌手大赛,几个姐妹在赌会在哪一轮被刷下来。
余心雨探起头,问正在发呆的林俐:“哎,今天那个是你以前的男朋友啊。”
“哪里,就高中同学。”林俐忽然惊醒过来。
“那你为什么还请他吃饭啊。”
“我不是把他饭碰翻了吗,他又没带钱,认识的同学只好请一顿了哈。”林俐解释道。
“哎,他脚怎么回事啊?”余心雨一边问一边看着天花板回忆起下午的情景,“真可怜,连个硬币都不好捡。”
“嗯,什么意思?”林俐起身看着余心雨。
“呶,你走开的时候,他排在我前面,硬币掉在了地上,捡不起来,我帮他捡的。”
“喂喂,你们在说谁呀,哦,就是那个拄拐的是吧……”一下子,宿舍里几个人讨论的话题都集中在了这个人身上,一个个好奇地向林俐问着他的过去。林俐心里觉得这帮花痴真无可救药,对一个残疾人都这么感兴趣。她一直回忆着心雨说的事,他竟然连个硬币都捡不起来。
李燕走在去医务室的路上,她的车还在那里。她不知道自己拒绝陆天翔的邀请他会不会有什么想法,但没办法,不想就是不想,即使晚上根本没什么事,尽管她自己都觉得对这样一个人说“不”实在是有些残忍,但确实跟一个残疾人走在一起,心理上还是不太能适应,就像刚才公交车上,后排的一对男女一直在议论这两个人是不是情侣,这使得她不由自主地一直紧靠着墙壁,尽量让人家看上去不像是情侣。她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受过了六年大学教育的医务人员不应该这样做,残疾人该和正常人一样受到尊重,她也始终以为自己能够以平等的眼光看待两种人,但当真的跟一个残疾人走在一起时,似乎根本克服不了这种不自在的心理障碍。她着实同情他,一个帅小伙,却是残疾的,恐怕最大的痛苦不是来自于行动的不方便,而是心理上的巨大阴影,对于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不幸遭受这样的打击都是无法想象的。
李燕一回到医务室,就碰到了值班的护士:“科长还在办公室吗。”
“在。哎,你手里拿的什么。”
李燕递过给她看,正要回答,那护士眉头一皱:“怎么又是一份啊。”
“什么意思。”李燕莫名其妙。
“哦,前些天下午我在这里抽屉里看见一份,看见还要科长签字我就送到他办公室去了,怎么你手上也有一份啊。”护士看着李燕。
李燕的心跳急剧加快,脸刷得都绿了,只感觉脑袋要爆炸一般,愣是瞪着眼睛看着护士一句话吐不出来。
护士一看不对劲:“你,是不是病了。”
李燕只能把痛楚往肚里咽,眼巴巴地看着她,良久冒出一句:“还差一点就病了。”
“啊?”护士没反应过来,李燕径直冲上楼去。
科长从镜框的上沿看了李燕两眼,问了一些关于她研究课题的事,始终没提及陆天翔那张申请表的事。
“哦,科长,那个陆天翔的申请表字签好了吗。”李燕小心谨慎地问。
科长停了下来,微微皱起眉头,许久冒出两个字:“怎么。”
“哦,那个陆天翔托我,如果您签好了,我就通知他来拿。”
“你还真热心啊。”科长端起桌上的陶瓷杯,喝了一口茶,带着些嘲讽意味地说。
“嗯……”李燕尴尬地笑了两下,不敢多说,耐心地等着他的答复。
科长又喝了两口茶,咳了两下,慢条斯理地说:“叫他自己来拿。”
李燕一下子气愤地差点跳起来,你这个老头,若不是你那天不愿意爽快地把字签了,用得着我也跟着跑一趟吗,现在还不肯罢休,李燕恨不得蹦过去掐他的脖子。但不管怎样这一切只能在心里进行,表面上还得谦恭有礼,面带微笑。
李燕说了各种理由让他相信直接给她的好处,科长终于不耐烦,一拍桌子,吓得李燕一下子停了下来:“你是他朋友啊?”科长板着脸瞪着李燕。
她突然间不知该如何回答,如果说不是,这老头肯定不会给她,如果横下心说是,不知道对自己以后有没有影响。如果换作别人,她早吵起来了,但考虑到自己的前途,将来自己的课题研究论文能否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还得贴上他的名字,李燕一直压着刚才上楼的时候的怒火,一直带着微笑,试图通过讲理让他信服。这下倒好,刚才那么多口舌都白费了,一句话把自己问住了。
“是,我是他朋友。”李燕定了定神,一字一句地说。
科长的手在桌上敲了两下,皱了几下眉头,从旁边的一堆文件里抽出了表格,扔在了桌上:“拿去。”
李燕谢过科长,正转身要走,被科长叫住。
科长押了一口茶,慢吞吞地是说:“你的课题加把劲呐。”
李燕不明白科长的话是什么意思,好像是话里有话,但不管怎样,费了这么多周折总算是结束了。她这才怀疑是否值得这么做,陆天翔只是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自己完全没有必要为了他给自己的前途惹上障碍,但刚才,不管有没有冒犯到,科长总归是不怎么痛快的。她越想越觉得自己为什么要替陆天翔操心,找来找去连个充分的理由都没有,但她却丝毫不曾犹豫地帮到了底。李燕不觉得自己是一个热心肠的人,走在路上看见乞丐即使包里有零钱她也从不给,也从没有帮助过谁,若是听到了一些悲惨的故事顶多是略显伤心,绝不会想到说要帮助人家什么的。但这次,她却尽心尽力地帮了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她都搞不懂促使自己这样做的原动力是什么,是因为他是残疾人,这又不是遇到的第一个,是因为他长得帅,她从不对长得帅的人动心,那是因为什么?她自己都莫名其妙。
第二天李燕到了陆天翔的楼下,打电话叫他下来拿。
陆天翔走到门厅里,只见玻璃门外的李燕身着纯白色丝质裹胸长裙,胸前一串蕾丝将身材显得更加突出,腿上穿着肉色丝袜,颇为性感,耳朵上一副巨大的亮紫色耳环与紫色的挎肩包相得益彰,整个人站在门廊里尽显成熟妩媚,与昨天有些小女生气质的打扮截然不同,引得走过门廊的男生纷纷上下打量。要知道这里是大二的宿舍楼,即使有女孩子来也通常是一些看上去乳臭未干的小女生,很少有高年级的成熟女生来光顾,更不要说打扮地这么妩媚动人的。
“这么快,谢谢啊。”陆天翔接过申请表不无感激地说。
“昨天回来的时候科长正好在办公室里,不谢。”她想是否有必要跟他说自己帮了多少忙,要不你还得走一趟,但一想,岂不是要回报?还是算了。
“嗯,那个……”李燕正要走,陆天翔喊住她,深呼吸了两下,“我想请你吃晚饭。”
“啊?”
“作为报答。”他补充道。
“不用。”李燕一摆手,骑上车要走。
“那不是为了报答,就是约你吃饭呢?”陆天翔拄着拐两步走到车前,看着她的眼睛。
李燕有些吃惊:“哦,不用了,我……”她忽然想不到该是什么理由。
“我是残疾的?”
“不是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李燕赶紧澄清。
“那就好,你也不要找理由了。第一,今天是星期六,你应该有空,第二,这么说吧,嗯,我今天站在这里当着你的面请你,你都拒绝,难道我还能指望哪天打电话约你你会答应吗,更不要说我还得绞尽脑汁编请你吃饭的理由。”陆天翔一口气说完,好像生怕一停顿就忘了。
李燕瞪大眼睛看着他,不敢相信这个在她看来还很稚嫩的孩子能当着面说出这样让她难以拒绝的话:“我……”李燕“噗嗤”一笑,看了看还很高的太阳,“你这么一说,我好像是没有了拒绝的余地。”陆天翔看着她,不说话。李燕低头想了一下:“好吧,那你说几点,食堂。”
陆天翔眉头一皱:“请你吃饭是很郑重的,怎么能是食堂呢。”李燕一脸惊讶,陆天翔镇定自若地说,“我没怎么去过外面,你对南通应该很熟了,去哪里,你来定。”
李燕抿着嘴看着天翔,突然间觉得这人一下子变得这么成熟:“我……你这是在正式约我吗。”陆天翔点点头。李燕突然间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她想知道这男孩身上还有什么是自己不知道的,似乎每增进一些交流在他身上就像发现金矿,总能带给人源源不断的惊喜,“那好吧,我五点下班,我来打电话。”
李燕走出不多远,陆天翔看出她脚有点跛,叫住她:“你脚怎么了。”
“哦,没事。”
过了五点陆天翔已一切准备妥当,攥着手机战战兢兢地等待着,他没有跟周家铭他们说,因为心里很乱,那几个家伙再一吵吵就更乱了。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开始不安起来,倒不是担心她不来电话,最害怕的就是来电话突然说没空。他越想越害怕,呆在阳台上目不转睛地往楼下望,紧张地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没看见,若是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人先出现,然后电话响。陆天翔一边想着一边仔细寻找着。
时间在这时候仿佛是被无限拉长,他盯着秒针跑上一圈发现是如此地慢。五点十分,五点二十,他开始感到不安,五点下班的这会儿应该到了吧。他的攥着手机的手心早已出汗,不得不换一只手拿。他想打过去,但她说好了会打来的,自己打过去的话会不会让她觉得自己有点太着急了,男人在女人面前最忌讳的就是猴急。
陆天翔等得口干舌燥,看楼下看得头晕眼花。到了五点半正要回头看钟,手机一阵震动,铃声冲锋号般振奋着陆天翔的神经末梢。他看都没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按下通话键凑到耳边。
“陆天翔,你在阳台上看什么呢。”周家铭在楼下往上望着。
陆天翔恨不得直接跳下去把这家伙压死算了,连一个字都没来得及说忙不迭地按挂机键。他正担心着会不会就这当儿李燕的电话没打进来,突然手机又震动起来,陆天翔抄起电话,直接放在面前冲着手机喊:“你丫有完没完。”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陆天翔觉得有些不对劲,把手机拿远一看,吓出几身冷汗来,赶紧凑到耳边:“对不起,对不起,刚,刚是我的舍友。”
李燕一笑:“那你还不下来,呆在阳台上干嘛呢。”
“啊?”他往下一看,果真是李燕正看着自己,顿时窘迫地不得了,赶紧进去,把手机放在桌上,套上精心准备的外套下楼来,急得都没来得及跟迎面碰上的周家铭说一句话,可见一旦男人眼里有了女人,再好的哥们都无足轻重。
李燕看着走近的陆天翔,惊讶得瞪大眼睛,心里不由得发出感叹:“你穿这样?”
“有哪里不好吗。”他打量了一下自己,以为是哪里弄脏了。
“不是,我是说……”李燕一时找不出词来形容,“都不像个学生了,像个男人。”
陆天翔抿嘴一笑,脸颊微微有些发热,他猜到李燕会有这样的反应,但就在眼前时,不免有些羞怯:“呵呵,谢谢。”陆天翔穿的是一套米色的纯色双排三扣的西装,里面一件粉色细条纹衬衫,没系领带,衬衫角放在了外面,这是一种很老土的打扮,几年前的电视连续剧《男才女貌》里陆毅就是这样的装束。
李燕早就叫了一辆出租车停在了楼下。
车子开出校门后陆天翔问她:“去哪儿。”
“我熟悉的一个地方,到了你就知道了。”李燕笑着说,继而又上下打量着天翔:“你为什么穿成这样啊。”
“你这么漂亮,我可不希望自己穿得像个孩子。”
“说真的……”李燕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什么?”
“要我说实话么。”李燕吊着他的胃口。
“当然了。”他有些担心,不知道她要说出什么让自己吃惊的话来。
“嗯。”李燕继续上下看着,审视过每一个细节,“通州大学里,再也找不出第二个比你更帅的了。”李燕说话的时候眼睛注视着天翔,不含一点虚伪,作为一个比陆天翔大三岁的女人,说这话的时候在她脸上已找不到女生特有的羞怯了。
陆天翔的心里顿时像是一场春雨过后的花圃,万花齐放,开心的样子藏都藏不住,只觉得脸颊发烫,他不知道自己的脸到底红成了什么样,好在这是在车里,光线不太充足,要不真就不好意思了。这是他这辈子,包括残疾以前,听到的最直接,最盛大,最真诚的赞美。李燕的每一个字都像是幻化成了一罐蜂蜜,灌进了自己的耳朵里,腻得耳朵里再也听不进其他任何声音。
陆天翔极力克制着自己内心的万般欣喜,但再怎么藏还是躲不过李燕敏锐的双眼。李燕此刻才觉得陆天翔到底还是个孩子,夸一句脸就红成这样。她注视着陆天翔的侧脸,觉得是如此地安逸,他是这么地英俊,这么地纯真,就像是青莲出淤泥而不染,简直如少女般淳美。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无比地肮脏,丑恶,甚至是龌龊,但唯独在这个人身上,你感觉不到世间的丑恶,他就像是独立于世界之外的一个超然精灵,就像《指环王》里的精灵峡谷独立于被索隆笼罩的中洲大地,就像一个刚出世未被污染的婴儿。尽管李燕知道自己还不十分了解这个人,但就现在而言,他给自己的就是这样一种感觉,一种在其他任何一个男人身上都不可能有的感觉。他澄明的瞳孔是那样的清澈,不带有一丝的邪恶,就像是山涧流过的叮咚溪水,不带有一丝的杂质,他秀美的面庞白皙的肌肤简直就像是精灵一般,这是在别的男人身上很难找到的,要么是黝黑的肤色,要么是满脸坑坑洼洼,跟月球表面似的。总体来说,他的身上像是有一种你无法抗拒的魔力,当你远远地看,你会因为他是一个残疾人而后退三分,但一旦你走进了他的世界,就会有一种极强的想要一探究竟的欲望。
陆天翔用余光可以瞟见李燕一直看着自己,他不敢转过头去看她,只好故作无知地看着窗外。他以为李燕看了一会儿会收回眼神,没想到一直盯着自己,弄得自己好不自在。他猛地侧过头:“你干嘛一直看我啊。”
李燕猛地一惊:“啊,哦,没什么,呵呵。”她有些尴尬,想是自己刚才竟然看得出了神,“哦,快到了。”
“是什么地方,你经常来吗。”
“以前常来,但后来就没来过了。”李燕说着声音渐低了下去。
陆天翔听出她有什么好像不想说,但只是觉得而已,也就不方便问。
十月初的下午,过了五点半天就有点黑了,马路上灯火通明,两旁的各类酒店商铺前的霓虹灯开始闪烁华彩。霓虹灯是城市夜晚特有的一道风景,在这些霓虹灯的背后,是城市夜晚的花天酒地,灯红酒绿,香烟,酒精,金钱,美女是这里必不可少的元素。人们在华灯初上的时候来这里发泄掉一天的惆怅,寻找快乐,刺激和性。
出租车停在了一条热闹繁华的街旁,街道两侧是一眼望不到头的各色餐厅歌厅舞厅,这里应该是市区娱乐的中心地带。陆天翔并不觉得反感,因为自己所在的县级市里也有这样的地方,因为父亲的关系自己也经常跟着出去吃饭唱歌。但他不清楚李燕怎么说以前经常来这地方,因为在他看来经常来此的女人只有三种,要么是都市白领女性,要么是乡下来城里打工的服务员,最后只可能是像男人一样来寻找刺激的。
李燕小心地搀扶着他下车:“就是这里了。”
陆天翔抬头一看,眉头一皱,咽了口口水,怎么是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