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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翟梦远篇(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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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于妮还是跟我住在一块儿。我们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因为那晚变得冷淡或是亲密,还是跟以前一样,只在吃饭的时候,我们才看的到对方的脸。当然偶尔也会有一两句的交谈,都是些无关痛痒的话,没有玩笑,没有俏皮,什么都没有。
开学后,我们换了班主任,据说过年的时候,之前那个老头儿班主任把腿给弄断了,这可能对他那快退休的人来说算得上是件惨烈的事吧。
我真想新来的班主任把我班长的头衔给撤了。然而刚开学一周的某一天,那个大腹便便满脸胡渣的中年男人就给我加油打气,说是上个班主任对我评价很高,说我做事雷厉风行且稳妥,让我再接再厉,和他一起把班级抬高,有什么问题尽管跟他商量。
我的问题就是我这班长能不能不当了。
这话我当然没说出口,只是很严肃地应和着他的话点头而已。
春季开学事儿就多,一是篮球足球运动会,我当了班长才知道这学校居然这么奇怪,高一打篮球赛,高二足球,而高三正常上课,上学期的田径运动会高三也是正常上课。二是春游,据说油菜花黄了学校就会下达指令,指定两天供全校学生去春游,老师带队,反正学校后面以及镇子附近到处都是山山水水的,而同样的高三只有半天。
我要帮忙张罗着选球服买球服,还要跟班主任商量□□游的柴火,进而筹措班费。
关于球服的事,于妮跑来代表班里那群男生跟我商量,头疼的是,她称呼我“远哥”,以至于那些俏皮的人也这么跟我套近乎,都开始那么叫。
他们强行把我也加进了篮球队,理由是班长都不在叫我们班怎么打篮球,然而他们只是想对于球服色彩形式以及价格上,提更多要求而已。这些倒还没所谓,毕竟如果真的贵了,我可以自掏腰包,我厌烦的是他们像起哄似的都开始叫我“远哥”。
麻烦事还不止这些。有一天,天然气气管出问题了,我倒是觉得无所谓,毕竟对于吃饭,我现在的感觉真的是能填饱肚子就行了,哪怕是让我光吃一碗白饭我也能吃下去。然而,现在我的住所里,还有于妮这个不稳定因素。
她拉上我说是跟房东商量好了,午饭就在房东家吃,我无力反驳她,实在懒得跟她废话,我想,反正把日子算住,到时候把饭钱给房东就是了。不过,事实证明,当时我脑子抽了,周围那么多饭店,我为什么偏偏要跟着于妮在房东家吃饭。
她跟房东熟,我又不熟,毕竟除了要备用钥匙的时候,话都是没说两句的,即使她看上去总是笑意盈盈,让我感觉是个大大的好人。
然后就是有一天中午,饭后,房东让我教教她孩子的数学。她说那些算术看得她头皮发麻,据说我数学挺好,帮帮忙,送我杯奶茶喝。事实证明,麻烦就像荆棘一样,是扎堆来的。
然后我的内心不得不以反正也没拒绝的理由为支撑。想着是就当积德了。
其实一开始我不怎么想跟这小孩相处,因为有几次下午放学后,看到他坐在奶茶店的课桌上,在那群嘈杂的高中生里,像是大象群里的藏不住的一匹高傲的孤狼。然而我应该猜到的,他小小年纪,皮肤就比长年运动的林涧帆黑了,这点就说明他是个闲不住的孩子。
然后,有一天他主动来我屋子找我。
他:“远哥,教我弹吉他吧。”
我:“为什么想学吉他?”
他:“因为弹吉他的人很帅啊。”
我:“你看我帅吗?”
他:“好吧,是因为大家都说会弹吉他的人好泡妞。”
我:“你不做作业不怕你妈逮住你吗?”
他:“我这不是来找你学习了吗?”
然后他扬了扬藏在背后的数学练习册。对于这个早熟的小鬼,我无言以对的同时倒也觉得挺有意思的。突然想到班上那些人现在是不是像我看这个小鬼一样看我呢。
这小鬼一下子就跟我熟了起来,姚管家拿来的坚果核桃水果什么的吃食,他像自家人一样,翘着二郎腿在我的沙发上跟个大爷似的在那一脸的享受,安然的惬意。
只是这小鬼是真的怕他老妈,只要跟他说一句,你妈上来了,他立马就像受惊的耗子,一下子懵圈了规规矩矩地坐在那里,盯着他刚刚吃掉的零食壳水果皮。作业都忘了摆。
屡试不爽,简直偷笑死我了。
春游那天,我没跟人组队,就相当于放假了。那天天气很好,我就带着这小鬼去后山放风筝。以前小时候套个口袋缠根毛线,跟林涧帆他们在后山上往天上一扔,就当放风筝了。现在这些千奇百怪形状的风筝,一糊纸,几根木头,就要好几十块呢。
我把它放天上,看着稳妥了,就让吴不凡来接手。吴不凡就是那小鬼,不凡他高兴得嘞,转身就栽一跟头,然后立马抬头看风筝有木有掉下来——没有,然后一下就蹦起身来,泥巴什么的都没拍,就溜达去了。
我在一旁晒着太阳,悠哉地看着吴不凡他伙在一群另一群小鬼中瞎打转。直到有人过来跟我搭话。
那人叫余辉宇,在班上算得上是一颗“新星”吧。不管是在课堂上跟老师打趣儿,下了课在教师后方也总是最显眼的,说些俏皮话男生女生们都尤为爱听,听了后就笑。那些人对他的话可能就跟对他这个嬉皮的人一样吧,谁都不会去当真。
可这样的人往往会觉得他自己像是众星捧月,加上长得还算高,还算帅,就会自个儿给自己掺上一层优越感,自顾自地欣赏。
说实话不太想跟这种人有太多接触,但其实接触起来瞧他们的傻样,听他们说些中二的话还是蛮有意思的。
记得买球服的时候也是他闹得最欢腾,然而他跟我一样,不是什么主力队员,一概统称候补,但优势局能上场的时候热情是我的十倍,我估摸着他现在就是要来跟我说篮球那时的事儿吧。
没想到会在后山这里遇到同班的人,因为我是在确认我们班组织的春游目的地,是在离学校几公里之外的一个什么坝处,才决定到后山来晒太阳的。
余辉宇:“今天天气真好啊,远哥,出来晒太阳啊。”
我摇了摇头:“帮房东带孩子呢。”
余辉宇:“哦?!是吴不凡那娃吗?!哈哈,我认得他,我和于妮还有虎骏是那店里的常客,还挺熟,我们叫他妈杨姐。”
我简直想翻白眼了:“那你要过去陪他玩玩吗?”
余辉宇笑着直摆手,看着还挺高兴的,他说:“不了不了,我——那边还有事儿,”顺着他眼睛的指示,我看到那里有两个女孩相互搀扶着,像是在等他,“我刚刚在那边看着你的背影觉得那个人好像你,走近点才发现真的是你,就想过来打声招呼,还有,篮球赛那时候,你做得真的好,我就不多说什么了,谢了。”
我:“没事儿,你快过去吧,我看你那边好像等不及了。”
余辉宇:“好的,那我先走了哈,你慢慢玩。”
我点了点头,看着他远去的挺拔的自信身影,算是歇了口气。
他谢我的那篮球赛时候的事儿,想来挺幼稚的。那个时候我们打四强了,说实话,不只是那个时候,对我来说整个篮球赛我都处于一种很无奈的状态。四强赛我们遇上一个体育强班,他们班上场的都是篮球体育生,我们班有四个体育生,但其中有一个的专业是足球,其他三个长得又高又壮都是打篮球的。
这一下我们班没了优势,再加上他们气不过那个班总是使点小动作,我觉得裁判多半又是他们的教练老师,不好说什么,所以整个气氛就这么僵着,直到打到最后一节,我们班一米八五那个最高个儿受不住了,跟人在赛场上对峙起来。然后以余辉宇曹虎骏这两大班级新星为首的男生都涌了上去,眼看要打群架这种事就要一触即发了,然而身为局外人的我看见这种情况当时真的很想很想笑。
要是时代再早个几年,场上的人过两年差不多都是要结婚的人了,然而现时代的当代有志青年却还想着暴力解决。
我小的时候跟着小刘倒是看过不少干架的,那时候多的是学生打架,他们崇拜古惑仔讲义气之类的。再往上就是听我爸扯他们年轻的时候打架的事。
其实我倒很想看他们打起来,要是打起来那老师会怎么样,不过转念一想多半就不会打起来,毕竟学校制度摆那儿,打了架谁也捞不着好,而且不过是一篮球赛,犯不着那样。想到这些我顿时就觉得没劲了,于是走上前去跟那裁判说我们班认输。
我:“我是班长,在这儿代表我们班认输,我觉得就算继续打下去,我也相信对面还是会犯规,如果我们班的球员还受了伤的话就更没意思了嘛,还不如让给他们赢了算了,”我又随即转过头对我们场上的男生喊,“走走走,都别杵那儿了,别人班不怕丢脸,我们班怕丢脸。走了走了!”
然后,意外地,对面班长请求还是继续比赛下去,我也同意了,虽然最后还是输了,但他们再没犯规了。
想来,多大点事儿嘛。其实如果没人提醒我这事儿,我恐怕就不会再记起了。
我回过神来发现吴不凡那小鬼不见了,就晃着身子到处瞅,结果他一下子出现在我身后,不时拍打着我的腰,眼睛闪着泪花。
这小子不说话,我一看他手里那已经不成样的风筝一下子就明白了。他妈的多大点事儿啊,不就一破风筝嘛,我告诉他没事儿,再去买一个就行了。
然而我们没再买一个来玩了,因为那老头跟我们说就剩几个最贵的了,都要一百多呢,然后我就带着吴不凡,把原本打算买风筝的钱,拿去吃喝了。
因为春游,后山很多推车来摆摊买东西的,我们顺便还爬了爬山呢。
这样,我也算是自行春游了吧。
春游过后,学校又下通知来,每个班都必须派一个人参加“五四”活动的预选。那个活动名字叫“育人好声音”,名字听着头就大了,更可怕的是这活动到我们这儿已经是第四期了,前三期还他妈都圆满结束了。
本来我通知了之后就不关我啥事儿了,全权就由文艺委员接手了,她接手后我自然就忘了。然而有一天晚上,于妮回屋跟我说她预选过了,我当时自然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鬼预选。
于妮:“正式上场的时候,你能不能给我弹吉他当伴奏啊。”
我:“什么什么伴奏,你在说什么。”
于妮:“育人好声音啊。”
我眉毛都快拧到一块去了:“哦,你被选上了啊,那你应该去找文艺委员帮你伴奏,这事儿该她管。”
于妮开始拉着我的手臂不断摇晃着,并且反复在我耳边念叨:“哎呀你就帮帮忙吧......”
人们把这种行为称为撒娇,哼,你别说,还挺管用,特别还是我们男性遇到美女的时候,被她们这样弄。
好吧,我得承认我屈服了。
我:“你把歌选好,然后把谱子打印出来给我,我先单独练练,练熟了,我就告诉你,然后我们找几天练下配合就OK了。”
接下来约莫一个月,我差不多都他妈在后悔中度过的,她不仅拿着她的手机,还他妈拿着我的电脑,把音量开得老大,美其名曰选歌。
那些歌听得我脑袋疼,有我听过的老歌,我没听过的新歌,大街上商场里放的杀马特歌,英文歌韩国歌日本歌,其中大概日本歌居多。
后半个月还好,可能是精神上产生抗体了,前半个月那种头皮发麻的感觉渐渐消失,直到我把它消除在记忆之外。
一个月后于妮一脸心满意足的样子跑来问我:“怎么样?”
我:“什么怎么样?那些蠢爆了的歌吗?”
于妮嘟着嘴把食指放嘴唇上故作可爱:“你的意思是你还没选出弹哪首歌喽?”
我:“我选?!那你恐怕得另请高明了。”
于妮:“哈哈,我跟你开玩笑呢。我都选出来了,喏,谱子和歌词都在这儿呢。”
我大致看了下谱子,感觉应该没什么问题,然后又看了看歌词,居然还他妈有日文歌,真是不敢恭维。比赛分三场,第一场晋级十名,第二场晋级五名进行最后的决赛。如果选那首日文歌来当第一轮的歌的话,肯定就——凉了吧。
我:“《外婆的澎湖湾》是第一首吗?”
于妮:“不是,这首这首,《美好事物》,第二首是——是这个《secret base》(那首日文歌),《外婆的澎湖湾》就,留到最后吧。”
不得不说她要是总这样笑着就好了,因为那是真的好看。
她选的歌的谱子都不难,而且《外婆的澎湖湾》的谱子我都记得,所以就随便练练另外两首就是了。
一直到比赛前,于妮都没来跟我配合一下,期间她就在我练习的时候,问我她在什么时候插入,然后就跟吴不凡那小鬼两人在客厅用电脑看着电影吃着零食去了。
即使如此,她还是保持着她的诱人身材。
活动举办前几天,不知道林叔叔哪儿得到的消息,让姚管家带上裁缝来给我和于妮量身,要给我们订做礼服。虽然我没有拒绝,但我幻想如果我穿上礼服跟于妮一齐上台表演,那一定跟个被围观的猴子一样蠢爆了。
活动的前一天晚上,我问于妮是否真的想好了要让我陪同她上场。
于妮:“当然啦,礼服不是都做好了吗,想想就觉得好开心哦,白白捡了一套高级礼服呢。”
我:“......算了,你开心就好吧。”
第二天礼服拿来了,是林涧帆那货拿来的,姚管家没跟他一起,活动晚上才开始,这货还拿了个摄像机来,我他妈真是服了。看这样子他应该是要留下过夜的,但我肯定他没定酒店房间。
于妮的礼服是一套天蓝色连衣裙,不露背不露胸,恰到好处的蕾丝,再配上一齐送来的那双水晶蓝的鞋子,她穿上能吸走人的眼球。
而我的就他妈是套深蓝色西装,看着就蠢,更别说什么登台演奏的心情了。
正式登台的时候,当然没有什么主角光环啦,我他妈的甚至开始有点紧张。一想到林涧帆那傻大个儿拿个摄像机正等着拍我,还有一千多两千人在台下看着我的蠢样儿,加上于妮的对比,我就更傻逼了。
不过当上台后,聚光灯打在我跟于妮身上的时候,我反倒平静了,真的,很平静的那种平静。
于是我开始先伴奏,接着于妮她完美的切入:
“热夏你归来听蝉
再游于北方知寒
沿途 不枉为少年
终有个结局圆满
你看 顽皮细雨招摇过远帆
修理过小店某处忽明忽暗的灯盏
你听江水流过人家吵着要上岸
你去过烟花三月的江南
你看 秋月温柔撕破了花瓣
却只为迎着暮冬大雪纷飞时贪玩
你说要忘却所有不愉快的片段
把美好事物纯真的走完
……
把无味春风融进街边的早餐
把仰头月色化为潇洒的释然
把漫长的故事 变成短暂
才配得起勇敢
……”
我他妈一下子惊了,她唱的实在太好了,就连我一直坚信的现实中绝不会出现的“主角光环”都出现了。我也切实感受到了场下人的狂热,那是他们动情的呐喊。
这让我感到后怕,这不仅仅是我那该死的自尊心在作祟。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是个独立的单体,我是无法好好融入社会的,我他妈的讨厌这样立于人前,更别说跟人合作,所以我还是按照原计划,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锋利的裁缝剪刀,偷偷剪断了我的吉他弦。
若无其事的走到于妮跟前跟她说弦断了,因为我知道那边后台摆仪器处有电脑,可以直接搜索她的伴奏。因此,我无半点歉意。
我就是这样的人。
我是在听到她唱完第二首歌后晋级决赛后,才招呼林涧帆同我一起走的。我没想到,原来日语歌也能那么好听,这样看来我是低估了于妮。她确实把最宝贵的东西留到了最后。
一跨出校门,我就莫名其妙的心情复杂,下了山,我就立刻点上一支烟,却又想喝酒,就在那酒店里点了一桌子的菜,喝了点酒,火辣辣的劣质白酒,让我好受多了。
告别林涧帆后,上山,回学校,陆续有人下来,看来活动是结束了,看看手表的时间,刚过午夜十二点。
回到房间,关上窗拉上窗帘,又抽了一杆烟。于是开始嚼口香糖。
嚼了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