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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   那个阴差教我怎么从一个地方瞬间移动到另一个地方。那个阴差说这是仙术,我反驳他了。我觉得仙术是只有神仙才会使的,你只不过是个阴差而已。
      阴差到底没说过我,我不管它叫仙术,这叫鬼法。
      我使了个鬼法闪进了敌军阵内。
      对,我把楚越赶去射了我一箭的对方那里去了。楚越可不是细作啊!
      对方的头目我也认识。那家伙叫司马暮,和我从小玩到大。本来也是个朝廷重官的爱子,可惜他家碍了时局,皇兄不得不铲除他们。
      说实话,会有这场战争完全怪我。
      当初暮暮(我习惯这么叫他了)家本来是该满门抄斩的。我不问朝政,摄政王下令不许别人在我面前提起这件事。我有好长一段时都被蒙在鼓里。
      直到有一天,楚越和我说了这件事。楚越想帮暮暮,我能理解,我也想帮暮暮。我去求了皇兄。
      那时我已经不叫他傅哥哥了,他是摄政王了,我自然不能叫他傅哥哥了。我叫他皇兄。
      他也只有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叫我“阿濡”了,心情平淡的时候就喊我“皇上”,我要是又惹了麻烦,他还会在没人的时候愤怒地喊我“上官卿濡”。
      我去替暮暮求情那天,他当着楚越的面吼我“上官卿濡!”
      我觉得折了面子,没理他,扭头就走了。他知道我生气了就会来哄我的,以前一直是这样的。
      可那天他也生气了,我等了三个时辰就熬不住了。后天就是暮暮行刑的日子,我不能再拖了。
      我当天晚上就去找他了,他压根不在,我找遍可宫中每一处角落,一直找不到他。
      我那个时候特别想哭,我以为他不要我了。他不要我,我该怎么办?他不要我了,这么大个国也没人能管了,我什么都不会,没有他这皇帝我也不当了。
      他不会不要我,他还要他摄政王的位子,他还想要皇位,他不可能不要我。
      他没不要我,他只是出宫去给我买五十钱一只的烧鸡了。还没进宫门他又觉得生气,把那只烧鸡喂了野狗。
      多狠的人啊,多香的烧鸡宁肯喂狗都不给我吃。他那次没给我吃,直到死之前,我都没吃到他给我买的烧鸡。
      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
      第二天我又去找他了,他一直忙着和大臣说事情。我在门外左等右等都等不到个头,我告诉他的贴身公公,让他商议完之后去我宫中,我有好酒相待。以及特地强调了一遍,我是皇帝,这是圣旨。
      他接了圣旨来找我。
      我们相对而坐,我不停给他敬酒,自己也喝。喝得我俩都神魂颠倒,不知今夕何夕。
      我又一次爬在他怀里,抓着他的手指向天空,对他说:“傅哥哥,傅哥哥,你看天上的星星多美啊!”
      他明明喝醉了,力气却大的惊人。
      他一把扛起我,把我扔在了我的床上,吹灭了屋子里的蜡烛,又去解我的衣带。我实在是醉得不行,那一天晚上的事情只能想起个大概。只是这大概也足够我卧病在床好几天了。
      楚越因为私自告诉我暮暮的事情受了牵连。可见我这个皇帝当的着实没有什么地位,连自己的心腹都护不住,也太没用了些。
      皇兄说要把楚越赶出宫去,我自然是不同意的。可我也知道皇兄难做,如若楚越不受些惩罚,那以后大约也没人肯诚心实意地听他的话了。
      楚越就这么被我送给暮暮了,我要楚越好生护着暮暮。我是他的主人,他应当听我的话,于是他就不情不愿地走了。
      可这世间哪有那么多如愿的事情呢?
      我闪到敌方阵营,看到了楚越。
      楚越不知因什么事情格外愤怒,他冲暮暮大喊:“你答应过我不伤他的!”
      相比之下暮暮就淡定了许多,“流矢无眼,难免伤人,岂是我说不伤就能不伤的?”
      “阿濡是我的主人,他若去了,我亦不能苟活。你若不能还我一个全须全尾的上官卿濡来,我便杀了你给他陪葬。”
      全须全尾?我又不是只老鼠,要什么全须全尾。再说了,我这不是好端端在这儿站着呢吗,只是你看不到罢了。
      可是暮暮眼里的恨意让我心悸,哦,忘了,我已死去,心脏自是不会跳动了。
      “杀了我?他遣你来我这里的时候可是要你好生护着我吧?你如今说要杀我,便是有违他命,这叫不忠!你可担得起?”
      暮暮又问楚越:“凭什么皇帝就能掌人生死!凭什么他让我活便活,让我死便死!凭什么他说让韵儿嫁韵儿便嫁!既然当皇帝这么舒坦,那我如何当不得?”
      这实是他冤枉我了,我这个皇帝除了有吃有喝再没有什么权力了。甚至如果不和别人特地强调一遍我是皇帝。他们早把我忘了。至于掌人生死,我哪来的如此之大的权力呢。我只不过是给摄政王吹吹枕边风罢了,也只为了他,吹过那么一次。
      至于韵儿,这倒确实是我不周到了。当初经过那一夜,皇兄确实放了暮暮,只是这事不能摆到明面上来,于是找了个死尸替换了他罢了。可他毕竟是我皇兄,尽管我们并非血脉相连。
      我卧病在床几天,想了许多事情。我总觉得不能让我们之间这种奇怪的关系进行下去了,当即决定给他娶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儿。
      韵儿是我见过最如花似玉的人儿了,不,是姑娘,她比起皇兄还差一些。
      于是好几年没有上过早朝的我,在决定给他娶个媳妇儿的第二天踏上了朝堂。
      大臣们见了我都十分惊讶,尤其是摄政王。他如我们初见时一般冷着脸,我没理会他。只是通知众位大臣。我决定把司南韵赏给摄政王当夫人。
      我光想着如花似玉了,却忘记了司南韵只是个慕容丞相家的婢女,看来我确实痴傻了。皇兄的脸色于是更不好了。
      把婢女赏给摄政王当正妻,这确实不像是一个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儿。我咬了咬舌尖,又一想,总是世人皆认为我痴傻了,这也没什么嘛。
      这可苦了众位大臣,也不知是否应该恭喜摄政王。
      于是我一拂袖,“退朝”。
      总是我许久未踏上朝堂了,竟忘记这一句该是公公喊的。纵是我痴傻了,仍然有点儿并不重要的面子,便羞愧地走了。
      摄政王不讲究排场,就在我赐婚的第二天,摄政王府就挂起了大红灯笼。没有十里红妆也有五里了。五里红妆,举王府欢庆摄政王娶妻。我却不是很开心。
      他从前很少回摄政王府,宫中事务繁忙,他习惯睡在宫里。以后大概不会了吧,他是有家室的人了。
      空了许久的摄政王府一下子热闹了起来,热闹了许久的皇宫却突然空了。
      楚越被我赶走了,皇兄也被我赐婚,这皇宫里再没有人陪我玩了。也没有人会给我买五十钱一只的烧鸡了。
      以后的烧鸡不是便宜野狗就是便宜韵儿了,我为我再吃不到烧鸡而感到难过。
      我不开心。
      京城很少下雨,一年四季大都是艳阳高照。我不过随口给他指了个婚期,那天恰恰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看来老天爷也不认同我这个皇帝说的话。我当真是不行喽。
      大雨浸透了五里红妆,却拦不住长街上稳稳当当的花轿。
      摄政王迎娶新人,我这个旧人在皇宫里赏雨。老人有一句话说的真真是对的,“眼不见,心不烦。”
      我不想见他,更不敢见他。
      倒不是怕他质问我为何突然赐婚给他,我是怕他一来,我便不舍得他走了。可他怎能不走?他现在是有妻的人了,再不能随随便便留在皇宫里。
      我喜欢他。
      比喜欢天上的星星还喜欢他。
      比喜欢世间万物都要喜欢他。
      可我是皇帝。
      是个痴傻的皇帝。
      而他是摄政王。
      世界上最英明的摄政王。
      一个绝不满足于当摄政王的摄政王。
      我知道我迟早有一天要因为皇位死去。我希望死在他手上,既偿了父亲的债,也能让他开心,何乐而不为?
      我那时是相信,他对我满心都是恨意的。
      我那时是知道,他巴不得我淹死在湖里。
      所以我希望死在他手上,因为我喜欢他。
      我死去的时候二十四岁,他二十九岁。我虽没能实现愿望,没能死在他手上,却也算是为他而死,到底值了。
      我相信他是恨我的,所以他哭得那么动情,大约是可惜我没死在他手上。这么一想,我又庆幸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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