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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Chapter.12糜烂 ...

  •   Chapter.12糜烂
      四年级的暑假生活我是在马尔福庄园度过的,不能说非常不愉快,但总是难免有束手束脚的感觉。
      马尔福庄园在夏季有不少人来来往往,大多都是些纯血统的巫师们。马尔福夫妇不算热情,我总感觉他们在以一种打量商品的眼光看待我,让我很不舒服。而且我感觉到,他们是支持汤姆的,因此对于我的到来,他们抱着一种微妙的,夹杂着试探的敌意。
      不过幸好在七月半的时候,有其他事情转移了他们的注意力——四年一次的魁地奇世界杯如约举行,威尔士的霍利黑德哈比队对战苏格兰的威格敦流浪汉队。简直就像斯莱特林对上格兰芬多。*
      我在马尔福庄园的日子还算悠闲,阿布拉克萨斯把魔药材料库的权限对我开放了,条件是我所制作的魔药的三成和我必须在暑假里照顾特拉弗斯。
      这并不是件坏事,恰恰相反,在目前的形势下,这是一种缓和矛盾的做法,它可以尽量减少我和特拉弗斯与汤姆支持者的碰面,从而减少摩擦。
      我暂且把马尔福的这种做法理解为对特拉弗斯的另一种保护。毕竟我有自信在单独遇到一群斯莱特林的时候能凭借自己独自脱身,但小女孩可不一定。
      特拉弗斯比她的哥哥安静许多,她很喜欢魔药,在我围着坩埚打转的时候,她会帮我处理一些魔药材料。魔药学是她成绩单上为数不多的E之一。
      我们经常在夏日的傍晚里,呆在魔药房里,看蒸汽划过晚霞,扑打在天花板上。
      “你怎么看我哥哥?”她有时会提起她的哥哥,但是绝口不提支持我而不是汤姆的理由。
      我把沾着魔药的魔杖慢慢在布上擦干净,垂着眼皮,“看起来不是什么好人。”
      特拉弗斯扭头打量我,笑道,“只有你才是好人。”
      我想起死掉的小戈林和迪布瓦的猫,耸了耸肩,“不,我不是。”
      “你当然是。”她又扭头去看夕阳,汤姆说她的脑袋简直像坏掉的猫头鹰脑袋一样,一天到晚闲不下来的动弹,“妈妈说好人是当不了领袖的。”
      “那邓布利多不是领袖吗?”我挑起眉毛看着她。
      “他是好人吗?”她反问道。
      我想了想他对我的所作所为,最后还是有些犹豫,“是,又不是。”
      “对咯,那他是领袖,又不是领袖。”她摇头晃脑,似乎她刚刚说了一个特别伟大的评论。
      我摇摇头,把坩埚下的火焰熄灭,等待里面的药液冷却一些,我的坩埚拖着长影子,时不时发出几句咕嘟声,好像是睡着的孩子的呓语。
      “我当不成领袖,你为什么还支持我呢?”我问道,看着夕阳把远处的钟楼照得辉煌一片,一群鸟雀在那环绕着翩飞。
      她好一会才做声,吞吞吐吐好像在责怪我咄咄逼人,又好像在为自己的稚拙理由而感到难为情,“……妈妈说的,失败的人会死去。”
      “我不觉得。”我接口道,把魔药倒进瓶子里。
      “我相信妈妈。”她摸了摸胸前的十字架挂坠,据说那是她妈妈留给她的,“我觉得你不该死掉。”
      “那汤姆……?”我迅速把魔药分瓶装好,摸了摸瓶盖上花体的R,是汤姆帮我设计的,虽然他把这个样式交给我的时候态度不太友好。
      “他是坏人!”她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回忆,变得气鼓鼓起来,又突然泄了气,“但我觉得他不会死。”
      “当然,他是领袖。”我说不好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在嘲讽,还是在骄傲,也许两者皆有吧。
      特拉弗斯愣了一下,又转过脸变得气鼓鼓了,颇有一种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意味。
      我们一直闲聊到晚餐快要开始的时候。因为隔天就有魁地奇的赛事,那天晚上马尔福有一场晚宴,庄园里的家养小精灵从早上开始就在不停的擦拭各种富丽堂皇的装饰、雕像,到了晚宴时间,我想恐怕连地上绣着精美花纹的的地毯都不会有一根线头啦。
      特拉弗斯家的家养小精灵把女孩带走之后,我才沿着走廊慢慢地辨认方向,试图走回自己的房间。
      马尔福庄园很大,我总是分辨不清到底哪个楼梯口距离我的房间会近一些——为什么马尔福要把所有楼梯口的扶手都装饰得一模一样呢?
      我到了三楼才发现我走的楼梯是离我房间最远的一个,我还要穿过很长一条走廊,才能摸到我房间的门。
      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像个要打地铺睡觉的人似的把月光摊在地上。我漫步在银白的月光和暖黄的灯光之下,放任我的思绪穿过厚实的墙壁飞到大厅去寻找我牵挂的人。
      我一般都像个守财奴,把他锁在脑子里最深最隐秘的地方,只有我觉得安全无比的时候,我才会偷偷把我的金库打开一个小口,把我的快乐和幸福放出来一些,保证我在一个人的时候也能心情愉悦。这可能是一个格兰芬多的天赋,弗利蒙说他也常常会在一个人呆着的时候想念尤菲米娅。
      但当我打开门的时候,我看见了一面镜子,只是镜子里的我西装革履,面若锅底。
      “真遗憾你的破袍子没被我丢进壁炉当柴火。”他毫不掩饰脸上的嫌弃,单词挨挨挤挤地从他嘴里蹿出来,又噼里啪啦地砸到我的脸上。我不太好意思地低头看了看我的袍子,它甚至没有一个破洞——怎么能叫破袍子?这一定只是汤姆因为我回房间太晚而发出的无趣的抱怨。
      其实今天晚上他是一个不速之客。我以为他还在大厅里和马尔福一起招待客人呢,但谁想到宝藏居然在我房间里呢?我心脏里的守财奴骂骂咧咧地把他的宝物又藏进宝库,然后拿出抓仙子的网兜开始打捞新的宝物。
      “真是活见鬼,”他故作疑惑地眯着眼睛打量我,眼睛里写满了挑剔,“我怎么会有你这样一个兄弟。”
      我嘴角翘了一下,把他推进屋子里,“可能是命运的捉弄吧——今天穿什么?”
      他坐到了沙发上,像房间的主人一样端起杯子喝了口茶,懒得看我一眼,“你自己没有手和脑子吗?”
      好吧,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我得自己配衣服裤子了。于是我从衣柜里抽出一件红色的衣服和一条绿色的裤子。
      汤姆冷漠的把我的红衣服重新塞进衣柜,“我永远不能理解你为什么一眼就会看上整个衣柜里最丑的两件衣服。”
      好吧,这句话是说他今天大发慈悲,舍不得让我丢人现眼,决定用他聪明的脑瓜子和眼镜蛇一般锐利的眼光来帮我搭配服装了。不过恕我直言,他的眼光真的不怎么样——除了他设计的“R”其他都是芨芨草。
      “拿着——里德尔先生,难道还要我帮你穿衣服吗?”他懒散又不耐烦地拖着语调,随手拿了件衣服甩到我的怀里。
      我又有想翘嘴角的冲动,他总是觉得他好似不是一个“里德尔先生”。自从他发现自己父亲是个麻瓜之后便对这个姓氏深恶痛绝。这种时候我最好不要去纠正他,不然他可能会一怒之下让我穿红色裤子和绿色上衣——虽然对我本人来说还挺乐意的,但是穿着这套衣服的话,前来找茬儿的人会比平时多得多。
      我把衣服脱下来扔在床上,抓起衬衫的袖子就往身上套。
      “今天怎么样?”我打着哈欠问他,从下往上系扣子。
      “老样子。”他用瘦长的手指夹住一件哑光的绿西服,把它从衣架上扯下来打量了两眼,又把它丢到了床上,双排的银扣在灯光下一闪一闪,像蛇的眼珠子。
      过了一会他又说道,“我想你应该——”
      “什么?”我把衬衫扣到最上面一颗扣子,抬起眼睛看他,可他却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没有继续说下去。
      “……没什么,就这样。”他最后说道,然后伸出手替我松开两颗扣子,“别扣得太高。”
      可他替我松开了扣子之后,我却觉得呼吸有些困难,不自在地摸了摸脖子。
      汤姆看着我,窗帘外透过一道银色的月光,把他照得如同吸血鬼,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他的眼睛不再是黑色的了。
      有人敲了敲门,惊醒沉睡着的尴尬,我连忙溜去开门,顺便躲开汤姆周围有些莫名的气氛。
      门外是阿布拉克萨斯,他看了一眼我,对我点点头,“Lord.”
      我皱眉头,正要扭头去叫汤姆,却发现房间里空无一人,只有慢慢落下的窗帘在诉说着什么。
      “洛普?”阿布拉克萨斯叫了我的名字,惊疑地看着我。
      我看着他,抿了抿唇,然后风轻云淡地开口,“谁知道他去哪里了。”
      不等阿布拉克萨斯开口,我便先一步走向走廊,他跟在我身后约半步的位置,没有说话。
      我不明白汤姆到底想干什么,但是他这样做的目的无疑是要我替他应付那些精明的贵族巫师。我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不能穿帮,更不能让别人留下“不过尔尔”的印象。
      令我稍微松口气的是,在场的并没有年长我很多的巫师,有不少熟面孔。我沉着一张脸,回想着汤姆的一举一动,倒是没有被人怀疑。
      但是晚宴过半,我镇压了任性妄为的公子哥儿,应付了千娇百媚的贵族小姐,终究还是逃不过长辈的劝酒。
      脑子从清醒到混沌的感觉并不好受,尤其是我还要在这混沌之中时刻保持警惕,时时小心,步步留意,以防给他人留下把柄。
      我忘记我最后是怎么逃离那群可怕的贵族巫师的了,但是我的脸笑僵了,许多张扭曲了的恶心笑脸在我眼前不断回放,我不得不把魔杖握在手里才能稳住步子。
      当阿布拉克萨斯跟着我又转到年轻人这边的时候,我真的感觉每一个公子哥儿和小姐都看上去分外亲切。
      我简直想冲上去和他们握手,让他们保持纯真。
      但是我不能,我得端着架子,名叫什么的架子呢?
      汤姆·马沃罗·里德尔?
      不,我想不是,用这个来作为架子的名字未免太奇怪了。
      “Well,Lord,”阿布拉克萨斯朝我微微偏头,嘴角的笑容一如三年前,只是似乎有了讨好和恐惧,“开始吧。”
      我这才发现我的面前,有很多年轻的面孔正在看着我,他们眼睛里有狂热,有崇拜,有仰慕,有敬畏。但是我只想呕吐。
      “你说的是哪件事?”我咽下喉咙里的梗塞,把目光瞥向他一些,听见自己的声音不知道从哪里发出来。
      他却好似下了决心,后退半步,对我行了一个贵族礼,“尊敬的伏地魔大人,马尔福在此,为您献上忠诚。”
      我心下吃惊,但是面上依旧一派沉色,甚至还有心情阴森地提了提嘴角,尽力扮演一个得志的魔王——可能我扮演的人并非想要这种效果,但是对不住,我的胃不允许我演一回风度翩翩的骗子。
      我一一扫过那些年轻人的脸庞,几乎每一个人,都在我的视线下对我微微鞠躬,为我献上忠诚。但我觉得可笑极了,因为我是个赝品,还来自格兰芬多。
      我忍住醉酒之后的不适,等着每个人同我行过礼,宣誓过忠诚,这才骄傲地离场。我从中间的大道穿过,两边立着的是刚刚对我的兄弟奉献忠诚的手下。非常气派。但是我的脑子又被糊住了。
      “伏地魔”在我的脑子里飞舞盘旋,每一个字母都在低声念着我熟悉到不行的名字,又每一个字母都在叫嚣着陌生至极。
      之后它们开开合合,催促我把阿布拉克萨斯甩掉,结果我迷路到了一个楼梯口。
      具体是东边的楼梯口还是西边的楼梯口我也不清楚,我说过——马尔福家的楼梯口都长一个样:最开头一根扶手长得像阿布拉克萨斯的魔杖被施了放大咒,蛇头朝上立着,往后接着雕着花纹的扶手,随着台阶盘旋而上。
      我犹豫着要不要走上去,有人牵住了我的手。我闭着眼睛都能描绘出那手的样子,骨节分明,瘦长有力。
      我开始在脑袋里勾勾画画他的模样,可那家伙却在我耳朵旁边叽里咕噜说着什么,恼人得紧。登时一股无名火就从我的心里蹿起,像狮子一样迅猛又狂怒。
      我用我的脑门撞了他的下巴,疼痛袭来时,最后听见的声音是他愤怒又痛苦的吸气。
      我抱着复杂的情绪卸下了包袱,把它丢得远远的,发誓不论汤姆怎样哄骗也不再穿上这名叫“伏地魔”的外衣。
      第二天我的脑袋痛得简直要裂开了,脖子也痛得不行——一部分原因是落枕了,另一部分原因是我的脖子被汤姆狠狠地咬了一口。
      一大早他的脸色就难看得仿佛在牛角包里吃到了黑甲虫的眼珠子似的,嘴唇还破了皮,我想他昨晚一定是和某个小姐来了一场完美的约会——只是没想到那贵族小姐非常狂野,直接咬破了他的嘴唇。
      一想到他被咬破嘴唇而狼狈离场,我就简直要笑出声音来——完全没有在意汤姆越来越黑的脸色。
      嘛,虽然我知道事情的真相绝对不是我想象的那样,但是在他开口解释之前,我可以在脑子里编排出好几个版本,以供自娱自乐。
      而要等汤姆跟我开口解释他嘴唇上丢脸的伤口是怎么来的——我想我有生之年是等不到的了。
      就在我的思绪翩飞到霍格沃茨后山的花坛里的时候,他忍不住提醒我:“你还有十分钟的时间用来洗漱和穿衣服。”
      当然,看着他脸上威胁一般的冷笑和随时打算给我来一个一忘皆空的紫杉木魔杖,我觉得我有必要贯彻一下格兰芬多守则的第三十二条——道歉无用——对敌人就揍,对朋友就笑,对兄弟就乖乖识相。
      好吧,最后一句是我加的,不过在汤姆面前最好这样。
      “你昨天晚上去哪儿了?”我嘴巴里还含着牙膏泡沫,从盥洗室里探出脑袋含糊地问他。
      汤姆几乎把“惨不忍睹”几个单词大写加粗印在了脸上,“把泡沫吐掉再说话!”
      我缩回脑袋把泡沫吐到水池里,我最近可能有些上火,牙龈出血了,泡沫的颜色掺着一些黄红,像煮沸了的魔药表面浮着的泡沫。
      “你昨晚去哪儿了?”我把毛巾挂回架子上,又问了一遍,汤姆坐在沙发上看报纸,头也不抬地命令我把鞋子穿上。
      “你不能老吊着我的好奇心!”我套上袜子和鞋子,不满的抱怨道。
      汤姆总算赏了我一个正眼,不耐烦地说出一个如同随口胡诌的回答,“我就在人群里。”
      这意思是在责怪我眼睛长在头顶上,该看的看不见。
      “我表现得怎么样?”我把纳吉尼从沙发上赶了下去,摔到汤姆旁边的位置上,后知后觉地看见汤姆的脸色仿佛随时要暴起大骂“没脑子的矮个子巨怪波特”,连忙调整了一下坐姿,让自己看上去坐有坐相。
      汤姆拿着魔杖的手挣扎似的动弹了一下,最后不轻不重地磕上我的脑门,他面无表情地站起身,把椅背上的外套丢给我,这才评论道,“一般。”
      “那就是棒极了。”我自顾自地翻译了一句,果不其然看见了汤姆难以理解的表情。
      汤姆的评价永远要降低起码三个阶级去看。如果他说“废物”,那就是我做得一般,他不太满意,如果是“巨怪”,那么就还是有可取之处的,“Dork”、“Geek”指我做得不错,“一般”则是达到了他的预期——如果有一天他对我说棒极了,我肯定会给他一个恶咒,那一定是假的汤姆。
      “你真的在人群里?”我总感觉他这句话在逗我玩儿,忍不住重复问道。
      “你真的不是傻宝宝波特扮演的里德尔吗?”他瞥了我一眼,一句话骂了两个人。
      纳吉尼嘶嘶地鸣叫,懒洋洋地把尾巴舒展开摆放在地毯上。我把脚放上去,和面似的轻踩她,引得她不满的把尾巴一甩一甩的。
      猫头鹰从窗外撩开窗帘跳进来,把信丢到汤姆身上后,落在桌子上梳理羽毛。昨夜似乎下了场大雨,它的羽毛还是湿哒哒的,狼狈又恼怒。
      我蹓跶过去拿桌子上的零嘴逗它,结果被它狠狠啄了手指。
      汤姆很快看完了信,把什么东西塞进了口袋,随后一撮蓝色的火焰从他的魔杖尖冒出来,把羊皮纸吞噬殆尽。
      “走了。”他招呼我,用下巴指了指门。
      我把巫师袍往身上一裹,为他开门,“请,伏地魔大人。”
      我花了很多年才逐渐意识到,他站在人群里,看着我加冕上他的王冠的时候到底是怎样的心情。
      那不是一种美妙的体验,所以我自始至终没能明白他到底为什么要让我这个冒牌货站在万丈光芒之下。
      像极了孤儿院卷了角的故事书上,某一篇叫《王子与贫儿》*的故事。

      * 威尔士的霍利黑德哈比队,他们的队服是深绿的,苏格兰的威格敦流浪汉队的队服则是猩红的,感觉会很像霍格沃茨里斯莱特林队遇上格兰芬多队。
      *《王子与贫儿》是马克·吐温先生的作品。故事以十六世纪英国社会为背景,讲述一个和王子长得很像的贫儿机缘巧合之下与王子互换了身份的故事。写的时候想到了,还算合适(撸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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