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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Chapter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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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快乐,要一直快乐,林恙。——杨暮
杨暮总觉得,生活愈加索然无味,随着日过一日,失眠变得越来越严重,夜深人静睡不着,白天上课就犯困,心情越来越低落。
身边的人来来往往,没人因她那点小心情而停下脚步,回头安慰她,谁都有自己的人生,谁也不会对一个不熟悉的人大发慈悲。
杨暮的意识里一直都清楚,林恙有多特别,也有多温柔。
十月一号的七天国庆节假来临,父母似乎并没有回q镇的想法,他们仍旧忙碌于拿货卖货,开着一家文具店。
杨暮也不想回去了,q镇那边的家已经租出去了,陈北路已经去了k市,顾悠蔓正在努力学习为了考去z市找男朋友,很长一段时间没跟她联络。
郭义勇从年初起就没了消息,宋矫也不知道他去干嘛了。
他们已经开始朝各自的路上驱使,没了几人行的风景,寂寞与孤独早就充斥了杨暮的心胸。
岁岁年年总有该散的宴席,这是早就有了征兆的事情,她该释怀了。
但她始终想再回去看一眼q镇,很多东西都要再细致地多看两眼,要记住了,才能真正做到一时没有遗憾地离开。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这句话说得确实不错。
杨暮坐上了去h市的四个小时飞机,再从那边的机场转长途汽车坐八个小时回到q镇。
一路上五星红旗飘飘,入眼皆是一片红海,那是人民对国家的热爱和归属感,成了杨暮眼中最有意义的风景。
再次回到这个偏僻的小镇,路上尘土飞扬,一边的臭水沟散发着阵阵恶气,什么剩饭剩菜都浮在乌漆麻黑的水面上,叫人不由得皱眉。
路上时不时路过一两个坦胸露背的醉汉,一路东倒西歪,骂骂咧咧,在黄昏下踏上回家的路途,在家家灯火的窗前留下一道扬长而去的影子。
天色红火,雾气从瓦屋的烟囱里飘出来,慢慢消失在天际衔接之处,狗吠声一阵接着一阵。
杨暮走着走着,突然也就觉得自己怀念的地方变得平凡且无趣,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总之这一座城镇显然已经开始在她心里坍塌了。
宋矫刚巧蹲在门口吸烟,看到拖着行李箱的杨暮,掐灭了手中的烟,“来了,刚好进屋吃饭。”
杨暮跟着她进去,厨房传来一股香味,扑面而来的烟火气洋溢在整个光线不明亮的屋子,叫人不由得感到闷热。
周星星熄了火,蹲了一盆红烧肉出来,抬眼看到杨暮,还笑嘻嘻地跟她打招呼。
“赶紧把行李放一放,一起吃饭!”周星星身上戴着围裙,这副热情的长辈口吻倒真像个老妈子。
杨暮不着痕迹地看了眼他的眼睛。
亮晶晶的,跟林恙有些像,至少眼角的弧度是一样弯起来的,就是带着的光不一样,给人的感觉也不太一样。
林恙没周星星那么世俗,也没周星星那么干净了。
她最后看到的林恙,眼神依旧清明,瞳孔里的光却是没有聚焦的黯淡了。
杨暮甩掉这些思绪,坐到桌子前,看着红烧肉,排骨,炒青菜和青瓜汤,对周星星刮目相看,“可以啊!看不出来你会做饭!”
“还不是她,都十九了还不晓得照顾自己,半个月前出了胃病,搞得我现在一有空就来给她做饭。”周星星说着这话时,还很不满意地瞪着宋矫。
宋矫吃得不多,刚咽下青菜,闻言就很不好气地怼他,“我也没求着你来给我做饭,你要实在不想来就别来。”
“那不行!照顾未来媳妇儿这事,我周星星义不容辞!”说完,周星星他自己笑得无比荡漾。
这顿饭吃得很快,周星星吃完就收拾好碗筷进厨房洗去了,俨然一副居家好男人的模样。
宋矫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身上一阵凉爽的小吊带,风扇一开就跟大爷似的,眯着眼,翘起二郎腿享受,“你现在是在s市?连手机号都换了?”
“嗯,在h市不太混得下去,直接去s市了。”杨暮搬了张小凳子,坐在她对面,语气平缓。
“行,我这一辈子都在这里,你有空就回来找我聊聊,省的哪一天我就忘了你。”
杨暮轻笑一声,突然觉得宋矫有些可爱,慢吞吞地应了声,“好。”
最后,周星星骑着院子门口的自行车,打着手电筒回家了,宋矫跟杨暮就坐在院子里抽烟,杨暮看着烟,想到张宝舒烫她大腿的模样,突然就笑了。
她跟宋矫要了一根烟,手生地点了火,猛吸一口后呛住了,整个人都在咳,咳得眼泪都出来了。
烟味太冲,一股浓浓的苦涩味从口腔里蔓延到了嗓子眼顿时一股堵塞感,像是要窒息似的喉咙发紧,这种感觉真不好受。
宋矫轻笑一声,“第一次就要小口小口地抽,慢点抽。”
杨暮听了她的话,细细地一点点吸,含了一口小烟,又带着吸了一大口空气,感觉有点飘飘然,头都是晕乎乎的。
“又是喝酒又是抽烟,你到了我这儿就一个劲学坏,让我有些罪恶感了。”
“呵。”杨暮轻笑一声,整个人靠着墙坐,“我们都别说,谁知道你带坏我了?”
“叛逆的孩子啊...啧啧。”宋矫掸掉烟灰,感慨似的看了她一眼。
夏夜的星空很漂亮,星星一闪一闪地像一颗颗发亮的小钻石,树上的蝉没完没了地叫,田里的青蛙“呱呱”个不停,像极了有人说的,夏天是属于乡村的。
杨暮很宋矫两个人在院子里坐了很久,天色越来越晚,冷风一下下灌进了耳朵里,两个人才施施然进了房子里各睡各的觉。
她起了个大早,去了小镇里唯一一间初中门口的卖豆浆包子的小店,这是杨暮读过的初中,小店老板娘盯着她看了几秒,就认出了她。
“嘿呀!是小姑娘你啊!好久没见到你了,现在是不在q镇这里读了?”
杨暮淡淡一笑,接过她递过来的豆浆和菜肉包,“去了外地读书,放假才回来一趟。”
“外地读书好哦!有前途!”老板娘朝她竖了个大拇指,笑得牙齿咧开。
杨暮朝她礼貌微笑,最后转头看了眼生了绣的的大铁门和布满藤蔓的水泥建筑,恍然出现了一种怀念之感,心一酸就转身离开了。
走在路上,清晨的雾气白花花一大片,挡得视线模糊,看不太清路边的细致东西,太阳早已冉冉升起,挂在天上,被薄薄的白云遮住光芒。
杨暮走在路上,突然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正耷拉着头,无精打采地走着,擦过杨暮身旁时表情布满戾气。
她拉住了他,试探性地问:“郭义勇?”
郭义勇闻声一愣,抬起头看了杨暮一眼,又飞快地低下头,“你、你回来啦。”
“你怎么了?脸上一块青一块紫的,跟人打架了?”杨暮轻声问。
“一点私事,别管了。”郭义勇明显不想回答杨暮,敷衍般地拂开了杨暮的手,又意识到自己的语气不太好,挠了挠头,讪讪道:“这事儿我已经解决了,没什么大问题,别担心。”
杨暮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郭义勇又抬眼看了下她,“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说完,他就快步走掉了,脚步生风似的逃,背影带着落魄和颓废。
杨暮站在原地看着他消失在白雾之中,轻轻摇头。
有人会去追求自己的梦想,做着自己想做的事,寻找自己人生的意义,譬如陈北路和顾悠蔓;有人失意被困在一方小土地,注定被束缚着走不出去,譬如宋矫。
也有人根本没有任何理想和目标,只有满腔的骄傲和自尊心,比如郭义勇,比如杨暮。
十月四号的晚上,快要接近凌晨。
宋矫出去酒吧喝酒,被周星星拉走住了他家,估计要彻夜不归。
杨暮坐在客厅里,摩挲着手机屏幕,对着一串号码迟迟下不去手,她心烦意乱着,最终败于自尊心,把它扔到一边,点了支烟慢慢抽。
抽到一半,杨暮突然就看着烟,轻轻笑出了声。
客厅里没有光,黑压压的氛围有些沉闷,茶几上躺着三四瓶啤酒空罐,烟灰缸满满插着烟头,空气中一阵烟酒味儿,很难闻。
她现在这个模样,肯定很像个抽上烟就忘乎所以的瘾君子,为了追求虚无的放松感而变得不太像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
明明一开始不该是这样的。
杨暮从这一刻起,就不再敢去看身旁的手机,她把它倒扣在客厅的茶几上。
她不敢想象自己以这副颓唐的模样,沙哑的嗓子跟林恙说话。
那是个干净的男孩子,早就与她背道而驰。
杨暮那天晚上循环着《哑巴》这首歌,靠在沙发上坐了一晚上,直到手机没电自动关机,才对着空气轻轻说了一句“生日快乐”。
她的声音很哑很干,比住院昏迷后刚开口还要难听,了无生气,像是某个尖酸刻薄,垂垂老矣的巫婆,丑陋至极。
生日快乐,林恙。
要一直快乐,林恙。
杨暮布满红血丝的眼睛闭上了,手臂上是两三条细细的红痕,茶几上一把带血的水果刀放着。
她真是累了。
她一直活在别人的语言中,每晚都能听到许多人对她说过的话,每一句都是站在不同的角度对她有着不约而同的审判。
“你太多事了。”
是啊,我太多事了,我不应该那么自负的,不应该内向的,不应该活得好好的。
杨暮垂下手,在闭上眼睛前,她笑了,按着记忆中男孩的笑脸笑,在寂静中笑得僵硬又死气。
一颗流星拖着长尾巴似的蓝色磷光,在夜空中划出一条长长的弧线,好大一会儿才渐渐地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