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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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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从哪里看到的一句话,我甚以为然。
初恋,就是用来失恋的。
一句话,多么精确的概括了我的十六岁花季,多么恰到好处的安抚了我的伤口。一想到天涯尽是沦落人,就会觉得自己其实还不算最糟。人是个奇妙的物种。当你因为尤其悲凉的境界而绝望时,只要你发现身边有人比你过得还遭,心情即刻便可恢复。这就像你在学校做作业时,眼看快要下晚自习最后一张作业卷子还有半面,自然而然产生的那种抓心挠肝的沮丧。结果是越急越写不出题,越写不出就会更急……如此进入一个恶性循环。要我说,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决。只消环顾四周,就会发现周围总不乏一些前桌甲后桌乙之类的能人,他们其实只写了半面。然后你就瞬间圆满了。起码我是这样。
我出生在八月底。我叫卫央。
因为我出生的那个年代安妮宝贝大抵还没有出版她的《八月未央》。排除了我父母是她的粉丝这个猜想后,其实我一直怀疑我是安妮宝贝的私生女来着。不过一直不太好意思向我的双亲求证。于是这个问题就这样被搁置了下来。
我特别相信星座。在这个人人缺乏信仰的时代,有点信仰总归是好的。
八月底,我是个典型的处女座,拥有几乎所有处女座最典型的特质。所以,没错,完美主义是我的头号标签。
记得偶然的一天,我在逛贴吧的时候无意看到一条帖子。大意是说每种星座一生有多少次真爱。当我查到处女座时,先是一笑,旋即一身冷汗。不像一些星座无厘头的n次或是n+1次,处女座一生只有三次真爱。我竟是如此纯情的一个星座,是以有了先前那一个骄傲的笑。当我转念一想,我竟已经用了三分之二时,我震惊了。这这这,不就是说,我这辈子只剩一次机会了么??
我真正爱过两个男孩,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在他的一本书中,曾写下过这样的句子:“这个男孩,教会我成长。这个女孩,教会我爱。”
我爱过的男孩子,一个教会我爱,另一个教会我成长。
第一个男孩叫赵子昂。我既后悔没在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他,又不后悔。因中考失利的巨大刺激,我与梦想多年的高中擦肩而过。一个暑假整日的神情恍惚,加上父母的冷言冷语,终于我不幸内分泌失调,而我没想到的惨痛后果是,我一个月内体重因内分泌失调而飙升了四十斤,从一个堪堪九十斤的窈窕淑女变成了一个一百三十斤的小胖妞。但这不是最不幸的。
最不幸的是,我在最难看的时候,遇上了赵子昂,爱上了他。有一度我曾想,如果彼时我并未因内分泌失调而发胖,我和他这事,说不定还真成了。
我曾在被他设置了在线对其隐身还被他挖苦之后给他发过一封声泪俱下的短信,大意是要绝交。
那天晚上,屋里空调暖风快要烘出半个夏天。我却像是心脏处放了一块冰,从内向外冰冷到无以复加。那种感觉,此生难忘。从前因为喜欢他而悄悄去把和他的□□聊天记录打印下来的厚厚一打纸,惨白的太刺眼。我推开窗户,坐上窗台。冬天的风应是刺骨的寒,我却对此了无印象。
我拿着打火机,点燃一张聊天记录。星星之火蔓延。他冷冰冰的文字变成了炭灰,掉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见。
火越来越旺,纸被烧得越来越小。我索性松手。看着带着耀眼红色火光的残叶从空中蹁跹而下。火光打着旋儿,撕裂无尽黑的夜。
美,是一种绝世的凄美。
至纯的黑,至艳的红。
那一瞬,我被晃了神。恍惚间想,如果再往前坐一厘米,我也会掉下去,会不会和它一样美丽。
第二天我把十六年来从来没有换过的长发马尾剪成了齐耳短发。这只是一种形式,却坚定的呐喊着我的心声。
昨天的我没有因为这份爱而死去,今天的我必将重生。
我开始努力减肥,开始努力学习。起初只是幼稚的想要转身的潇洒,证明给他看,没有他,我只会过得更好。到后来,就只是单纯的为了自己。
只此一次的青春,必须要活的最漂亮。
班主任十分应景的换了座位,这一次坐在我后面的人,是班里屹立不倒的千年老一,陆千。
是了,他就是我此生第二个爱过的男孩。不同于爱上赵子昂时那般直率与张扬,爱上陆千是细水长流的,他教会了我成长。
陆千不是北方人。听他说,他好像是珠海的。小学时随父母来到这座北方的省会安家落户。
“珠海很漂亮呢!天和地都是很干净很干净很干净……”
“那样的地方,一定很适合养老。”
他浅浅的笑了。
“是啊,很适合。我大学毕业后一定会去到一个很美很干净的南方城市。择一城终老。”
“嗯哪,英雄所见略同!不过我大学就想去南方了。我的梦想就是考上厦门大学。听说那是中国最美的大学。虽然我没去过。但只要一想就会有阳光明媚的感觉呢!陆千你呢?你成绩这么好,肯定是要去清华北大的吧?”
……
陆千的皮肤是象牙白。像一块美玉无瑕,偶尔他把衬衫扣子解开一两粒都会有一种致命的诱惑。一对精致的锁骨使他能够轻而易举的驾驭V领衬衣。听男生说,别看他外表看起来偏于纤细甚至瘦弱,但他的的确确拥有八块腹肌。
所谓男神。
***
这个世界好脏好吵。我喜欢下雨天,因为只有在雨天,人们都躲在了屋子里,这个世界才会变得不再喧嚣,只剩下自然的声音。我坚信雨滴会冲走许多东西,像是欲望,像是杂念。被雨冲刷过的万物,都会被荡涤干净,只剩下一颗宛如赤子的心。
所以我迷恋雨天,并且会在雨天义无反顾的不带雨伞冲出房间。我想要被雨淋得干干净净。
学校后面挨着围墙处有一条小路,从初中到高中,我怀着不同的心情在这条不足百米的小路上走过六年。
百米围墙上是各色的蔷薇,每年只开堪堪一月。我甚喜爱。
我看过六年花开,它们看过我六年悲喜。
硕大的雨滴从天空冲下,是晚春少见的中雨。虽是下午大课间,这条校园小路上却也没了往日里三三两两的男生女生。百米天地,只剩下我一个。
世界都是我的。
很宁静,很苍凉。
很孤单,很坚强。
初夏的清晨,不经意飘起了濛濛细雨。
该是我们组值日了。本来想着既然下雨那便理所应当的不需要去室外打扫卫生了,结果被告知校务处还是要检查卫生。作为组长的我双手抄起扫帚就往门外奔。
我们班的清洁区就是那条不足百米的小道。
我听见身后脚步印在水坑上的声音。脚步声很密很急。
“卫央——”
“你去那边帮忙啦”
“不是的,你走了之后有个老师通知今天不用值日了。所以我们回去吧。”
“那太好了!”
我直起腰,看看陆千,再看看地上已经扫好的一滩泞在雨水中的垃圾。
“算了,你先走吧,我把这点扫完再走。”
继续低头扫垃圾。
注意到头上一片红色的阴影没有飘走,我没有在意。
再次抬头准备去倒垃圾时,我看到陆千在我身边,半弯着背,为我撑着伞。
我有一刹那的怔忪。
第一次,有个男孩子,在雨天为我撑起了一把伞。
一片红色的晴空。
我曾无数次的在这条路上一个人淋着雨。没有人看到我的孤单。
就像没有人看到我的脆弱,他们只看到我的假装坚强。
我突然很想哭。
终于,终于,有一个人可以让我不再一个人冷冷的淋着雨了。
我呆呆的看着他,一时失语。他不好意思的脸红了,胡乱将那把小小的红伞往我手中一塞,嚷嚷了一句“给你打,大男生不需要雨伞”就跑远了。我看着他略显慌乱的脚步和清瘦挺拔的身影,许久,嘴角扬起了一抹浅浅的弧度。
盛夏的雨天。暑假,一刻钟前还是电闪雷鸣大雨倾盆,现在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到天边的夕阳,血红晕染开半边天。
家门口的小小街道积了很深的雨水,没至大腿。我独自纠结着要不要去上课外班,最后想了想期末的壮烈战况,咬咬牙,深一脚浅一脚慷慨大步向前走。
出了巷子,小小的丁字路口波涛汹涌,看不出颜色的浊浪翻滚。行人都站在路的两侧,彼此大眼瞪小眼,踟蹰着不敢迈开步子。既害怕踩下去不知道是怎样的道路,又嫌弃浑黄的积水会弄脏自己的鞋子和衣服。
我的想法也基本一样。
直到我看到一抹熟悉的白绿条纹飘过。
是陆千。
我已经一个月没有见他了。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我从没有特意留心他衣服的款式,可我却像熟悉自己的身影一样熟悉他。他骑着自行车冲过了路口,额前一缕头发迎风飘扬。很快,就要消失在天边。
我不知从哪来的勇气。只有一个单纯的念头。
追。
因为他也从这条路上走过,所以我不害怕。因为如果不追,我就失去了在这个漫漫冗长的夏天好好看看他的唯一机会。因为如果不追,我会后悔。
苍天有眼,下个路口刚巧是红灯。等我追上时,他的周围已经聚集了一群等待的人们。
“陆千!”
我没管自己当时是不是跑的很丑,我只想叫他一声,我只想到我不能让他走。
他推着车从人群中向我走来,脸上挂着我熟悉的笑。
“你怎么来了?”
我累得说不出话,只是看着他,也笑了。
***
他是梦,是信仰。为了追逐他,我拼命学习,我从没敢想过以后,我只是努力想离他近一点,再进一点。能和他考上同一所大学,能有七年同窗的记忆,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我了吧。哪怕是作为同学去记忆。
这有什么关系,我只是小小的奢望他能够记得我。
为了梦想而奋斗的高三是很充实而喜悦的。只要想着再多做一张考卷,我就能离他更近一点,我就觉得那些化学方程式和受力分析都变得和蔼可亲。
我早在高三前就瘦了下来。
高考成绩出来了,我统共只扣了58分。这个成绩,肯定是可以稳拿稳上清华的。
填报志愿的前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是鼓浪屿的海浪和一片夕阳下骑着单车的剪影。
填报志愿时,我笑了,突然很轻松。我想起了曾经的梦想。
我填了厦门大学。
他是美梦。太美了。是我一生都不敢拥有的美丽。
我翻开日记本,抽出了一张写着我名字的小纸片。是一次作业我忘记写名字,他帮我写上的。被我小心翼翼的剪下来夹在了日记本里。刚劲有力的钢笔字,陪伴了我两年。我轻轻抚摸着“卫央”的轮廓,一滴液体滴落,晕染开“央”字那一撇的一角。
再见了,我的信仰。
再见了,我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