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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行 ...

  •   我知道我高考考砸了。
      不过我也知道,我只是上不了父母想让我去的清华北大了。但是我肯定是可以被厦门大学录取的。
      我要去厦门大学,去替一个人完成梦想。
      曾经,她的成绩没我好,也没有那个雄心壮志要考取中国第一学府。不过我一直记得两年前的那节晚自习,记得她当时说到厦门大学时,双眼是多么的流光溢彩,让人不敢直视,她说到她的梦想的时候,整个人都在轻轻的发着光。
      人总是会变的。
      不用问,我就可以笃定,如今的她一定可以轻轻松松考入清华。两年后的她,早已今非昔比。她的成绩比我稳定,有时候甚至会超过我。
      最终的这一次,是我追不上她的背影了。
      卫央,卫央。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中月。
      她如烟似雾,我从来看不透她的行踪;她又仿佛一张平整的白纸,干干净净,潇潇洒洒。不在乎凡世的纷扰,只是一直浅浅的笑着,坐看云起时。
      她曾经骑车载我回家。她是第一个载我的女孩。在我十七岁的夏天。
      “陆千,你有没有自己爬过山?我是指就只有你一个人没有爸妈跟着的那种哦,而且是自己爬上去的没有坐索道没有坐缆车……”
      “……没有。”
      她像是早就猜到我的回答,不甚在意的随便扯出了一个笑,继续兴致勃勃的讲。
      “我去过的!我一个人去爬了白云山,就只有我自己真的!我爬了整整五个小时才从山脚走到山上呢!”
      “恩,卫央真棒。”
      这丫头,我暗暗心想,赤裸裸的炫耀。
      她却陡然变得格外郑重。
      “陆千,你没有完完整整的自己征服过一座山,是不会懂的。我曾经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有过这么一段台词,大意是说,当你站在山峰上时,自然的辽阔旷远会让你觉得,你身边小小的计较和爱恨情仇都变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我很欣赏这种观点。所以我也去寻找,去找寻心灵的宁静致远。然后我就真的看到了。那一天。我走的很慢很慢,看了一路的风景。我看到了同一片水库,包围在群山中央,当我站的越来越高时,它也变得越来越小。当我俯瞰山下芸芸众生时,我想,我大致找到了我一直在找寻的胸襟。这种感觉真的很难用语言来形容。你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吗?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那时是缘起,然后我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要一个人去游遍祖国的大好河山,我要找寻心灵的圆满。”
      我默不作声。
      怎么会没听过。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两年来,我独自一人游遍了三峡山水。我也去追寻我想要的道心缘果。卫央说的没错。生命是如斯的不可抗拒,生命又是如此的厚爱有加。
      我坚信她是和我一起的。我们都在漫长的追寻着,追寻着生命。

      高一下学期换了新的位置。我同桌的男生特别讨厌彼时坐在我前面的卫央。说了许多关于卫央的坏话,于是我开始注意到这个相貌平平的前桌。以前对她是没什么印象的。当时,《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红遍祖国的大江南北,几乎所有高中的莘莘学子都会暗暗地打量一下自己的前桌后桌,倘若姿色还不错,便免不了要在脑内小小的YY一番。
      诚然,作为祖国万千高中生的一员,我也不例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着这个原因吧,反正无论我的同桌每天在我耳边把卫央损的多么一文不值,都丝毫没有打消我对她的好感。只不过是,为了卖同桌一点薄面,我不得不从一开始就对卫央冷冷清清的。起初几天,看得出来,她总会刻意的想要跟我套套近乎,其实我也委实觉得她的话题很合我胃口。无奈刚要接腔,瞥到我同桌恨恨的眼神,我都不得不生生把到嘴边的话给咽下去。
      是了,卫央扭过来只对我说话,从来不搭理我同桌,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所以我认为,我同桌他其实喜欢卫央,只不过卫央不喜欢他,于是他因爱生恨罢了。
      是以每每念及此,我总免不了一阵装模作样的扼腕叹息。啊,多么苍凉的故事啊。
      也因此我更加怜悯我同桌。都是男人嘛,最懂男人的痛了。怜悯之余,也只好继续对卫央冷冷清清。
      日子久了,卫央也懒了。倘若不是我主动,便连招呼都不会打一声。
      班里女生们私下里都说我是男神,后来有几个稍微大胆一点的给我讲了,我装作很淡定,但其实内心深处在仰天长笑。话说这样看来,我其实很闷骚。
      白云苍狗,时光荏苒。
      卫央出落的愈发亭亭玉立。
      期末考试前一天晚上,我终于忍不住,趁同桌正在复习的档口,拿起铅笔,在语文课本的扉页空白处,画下了卫央的半侧的背影。
      北方有佳人,倾国又倾城。
      我想,我找到我的倾国颜了。
      有一次我听到她对着一张惨不忍睹的物理卷子喃喃自语,怎么办,错这么多,好害怕。
      于是我下意识般的拍拍她的肩膀,脸上带着一个很轻的笑。
      “哪道题?”
      她像是十分诧异的样子,眼圈红了一下,脸也红了一下。把卷子递给我。
      的确错的很多。女孩子学到电学这一部分内容的时候,好像总是不大能学好的。
      “怕什么,再多的题我也给你讲,直到全都给你讲会。”
      这是我给你的承诺。笨丫头,听出来了么?有我在,什么都不用怕,至少这剩下的两年,我都会在你身边。一个你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地方。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是习惯。
      单纯的爱恨很容易放弃,只怕是保护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却叫我何谈放弃。
      卫央一天天光彩夺目。我很自豪我看上的女孩,果然是潜力股。
      她走访了名山大川,我踏遍了三峡漠北。
      每到一处她口中的生命辽阔之地时,我都会绘一幅丹青。我的笔留下过大漠孤烟长河落日,也留下过竹外桃花晓峰旭日。每一幅我都会在右上角写下一个字。两年了,它们终于连成了诗。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十八岁成人前旅行的最后一站,我决定来到白云山,去看一看卫央的梦起航的地方。
      我走过梅花谷,桃花涧,黄道婆水库。
      也在山顶广场吃了小吃,在最高峰上品尝了特制的蜂蜜蛋挞。
      我走的也很慢,一点也不着急。
      我现在走的每一步,都是踩着卫央十六岁时的印迹;每看到的一处风景,都是十六岁的卫央看过的;吃的每一种小吃,想也知道,都是十六岁的卫央一脸满足的吃过的。
      到处都是她的气息,到处都是她的身影。
      她在寻找生命,我在寻找她。
      我从来没有这么强烈的第六感,它说我马上就可以找到她了。
      我也突然不再害怕她将去北京,而我将在厦门。
      此生,我定会找到她。
      等我,我的女孩。
      等我,卫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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