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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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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点,估计没有诊所在营业了。
沈新乐坐在明渝的自行车后面,被慢慢推着走,车不太平衡,明渝用了一点劲,稳住了。沈新乐放松下来,才感觉一身酸痛,还又累又困,她扶住车座,看着这个刚认识的好学生固执地一家一家去找诊所。
想着算了吧,随他去,沈新乐不再劝,偏着头,视线落到灯下他们两人的影子上。离光源越近,影子也越清晰,明渝推车,她坐后头,要不是时间不对,还有点浪漫的味道。
沈新乐心里一动,问道:“你喜欢孟若柳什么?”
明渝没转头,在黑夜和灯光交织的夜色中,努力辨别着脚下的路。他为了不颠簸,一直在走相对平缓的水泥路。隔了很久,他才说:“优秀努力又上进的人,身上都带着一种光,会吸引飞蛾。”
“飞蛾扑火吗?”沈新乐笑了声。
他们走过的无数街道,路过无数路灯。在暗黄的灯光下,总是有一群蛾子,围着炙热的光源飞来飞去。
孟若柳是光吗?
答案毫无疑问。
以前的沈新乐就是因此嫉妒她,才会想方设法欺负她,以此来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在一群傻瓜中,优秀的人太突兀,往往招人怨恨。
“好吧。”沈新乐承认,“有些人的存在,就是为了让人瞻仰。咱们普通人,还是乖乖地普通下去吧。”
沈新乐本身的存在就是一个配角,虽说不是可有可无,但她就像是扑火的飞蛾,如果靠着自己走下去,总归不是一个好结局。
“普通人?”明渝回头看了她一眼,“或许吧。”
大概是明渝的决心感天动地,他们终于找到一个还没关门的诊所。
坐诊的人是个五六十岁的大伯,沈新乐他们进去时,这位大伯正拿着手机斗志盎然地在斗地主,头也不抬,就说:“先坐,等我打完这一局。”
明渝扶着沈新乐坐下,看着她的腿说:“你的腿伤又加重了,如果明天走不了路的话,最好还是去医院拍照查查骨头。”
沈新乐指了指大伯:“人家大夫还没看诊呢,不能拿他当摆设呀,是不?”
大伯拍了一下大腿,悲痛欲绝说:“就差一点了,这个白痴,我都只剩两张牌了,给我炸了。你炸地主也炸,明明我都快赢了,哎呀,我的豆子……”
明渝跟沈新乐面面相觑,汗颜不已。
大伯放下手机看过来:“谁要看病……哦,是你呀,来来,坐这儿来。”
沈新乐身上到处都是血迹,大伯让她坐在对面,把身上的伤露出来给他看。观察了一会儿,大伯说:“都是刀划的,你干嘛去了?”
沈新乐嘿嘿笑了两声:“跟人打架,差点给抹脖子了。”
大伯拿药酒的手一抖:“你还读书吧,真会开玩笑。小姑娘,不老实说,要是你这伤出了什么问题,我可担当不起。”
沈新乐眨眨眼:“是真的呀。”
大伯恨铁不成钢:“你这孩子,说谎可不是好习惯……”
明渝赶紧接了话:“不是这样的,是不小心。对了,还有她的腿,之前断过,今天估计又扭到了,医生,你给看看呢。”
大伯疑惑地看了看两个人:“不会是你们打架吧?”
“不是。”明渝说。
沈新乐翻了翻白眼,老实伸腿,把裤脚提了起来。她的腿上还是一片青紫,大伯按了按,问了几个问题,便开始写药方。
诊所是中药店,一股儿药材味,不难闻,倒是怪让人安心的。
大伯说:“脖子和手上伤口不深,不需要缝针。腿先养着,如果出现疼痛,再过来找我。我先给你包扎一下伤口,不过需要清洗一下。那个小伙儿,来,帮个忙。”
药酒和棉签塞在明渝手上,他有点愣:“我来擦呀?”
大伯不客气说:“你们是兄妹还是姐弟?都这么晚了,你先处理一下,我去抓药,弄好了你们好早一点回家,免得家人担心。”
“……”明渝没办法,只好接过。
“不过,你这副样子回去,家里人肯定也会担心,”大伯忙活着,一边说道,“你们这些半大不小的孩子,青春叛逆,总是不让家里人省心,回去挨骂也好,让你们好好反省,年纪轻轻不好好读书,打架,呵,刀子还用上了,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
沈新乐大大方方把上衣的扣子解开一颗,把衣服往下拉了拉,露出整个肩膀。
明渝用棉签沾了药酒,凑近后,有些不自在,手上动作笨拙,直直往脖子上的伤口上碰。
沈新乐疼得呲牙咧嘴,扭过头,正要埋怨几句,谁想,这一下子差点跟明渝来个脸碰脸。明渝吓得手一抖,棉签落在沈新乐的衣服上,整个人还往后仰了仰。
沈新乐明白过来,笑了起来:“哟,小男生害羞了呀。”
明渝用了半分钟恢复镇定,重新拿了一根棉签,红着脸默默做事。他这回很小心了,一点一点把沈新乐脖子上的血迹抹掉,在细小的伤口上,换着棉签轻轻抹着。
大伯诧异道:“你们不是兄妹呀?那是同学?”
沈新乐挑着眉,开始胡言乱语:“哪有同学这么晚了,还带着一身伤来看医生的呀。我们是男女朋友,约会的路上遇到抢劫的,我为了保护他,才受伤的。”
“天……”大伯三观崩塌了,“这是真的?你们早恋?啊不,遇到抢劫,为什么你男朋友不保护你,还让你保护他?报警了吗?这可真是造孽……”
明渝又丢掉一根沾满血迹的棉签,手不太稳,没能准确扔进垃圾桶,他没有去捡,倒是急于否认:“不是这样,别胡说。”
沈新乐勾着嘴角,反问:“不是这样那是哪样?”
大伯也看向明渝,等着他的回答。诊所里安静下来,能听见外面车流经过的声音。
很久,明渝选择了放弃解释:“随便吧,没所谓。”
沈新乐看出他的窘迫,感觉再逗他,这人就要讨厌自己了。虽说讨厌沈新乐的人已经够多了,但她不太想再增砖添瓦。她及时住了嘴,闭上了眼睛,静静地让明渝处理伤处。
被人服务的感觉不要太好,沈新乐正享受着,听明渝问起:“你带着伤回去,家里人会担心吗?”
沈新乐睁开眼,明渝在处理她手上的伤,而大伯加入进来,开始给她包扎。
沈新乐忽然想起一件事:“前段时间,有个大妈在学校大闹,你应该知道吧?”
明渝点点头。
“那是我妈。”沈新乐说,“她在做保姆,每周周末才能见到她,我爸在工地上班,有些时候住在工地,有些时候会回家,不过回来时快凌晨了,基本上见不着他的面。”
“……”大伯同情道,“你没人管呀,唉,挺不容易的……”
沈新乐说:“都不容易,大人们要挣钱养家,你要是怪他们,那他们哪儿来钱给你吃饭读书。医生,你不也是这么晚了,还开着诊所。”
大伯:“我不一样,我儿女都成家了,家里就我一个,怪冷清的,就开着诊所,打发时间。这不,遇到你们,还能聊上几句。”
沈新乐:“你有点闲钱,可以出去旅游,四处看看。”
大伯:“我一把岁数了,一个人出去也没意思,而且我学历不高,出去丢人现眼的。”
“你是中医,有一技之长,出去肯定受人尊敬。”
“哪有,我儿女就很嫌弃我呢。”
几十岁年龄差的两个人聊得忘我,明渝沉默听着,给沈新乐的手擦完,还安静地站在旁边,没有动。
最后,还是沈新乐提醒他:“完事了,给钱吧。”
明渝从书包里翻出黑色的皮夹,抽出两张大红票递给了大伯。
大伯趁着余兴,在他们临走时,叮嘱道:“你们别打架了,在这个年纪还是专注学习比较好,考个好大学,还有机会进入富人区,跨个阶层。”
明渝接了话茬:“富人区并不是那么值得期待的地方,贫民区也有它的好处。”
大伯说:“哪里都有好有坏,等你们到了年纪,自然就会明白。好好努力吧,孩子们。”
沈新乐出来后,自然地坐在自行车后座上,不等明渝开口,就说:“好人做到底,我家还有点远,麻烦你送了。”
明渝没说什么,他本来就打算把她送到家。
夜风微凉,沈新乐躲在明渝身后,拉着他的衣摆。她有点困了,头微微靠着他的后背,看着两侧的风景飞快地往后。
不知过了多久,屁股坐着有点难受,沈新乐老想动一动,她打量着明渝被飞吹起来的衣服,这个男生还是太瘦了,那腰肢似乎一只胳膊就能圈住,这样想着,她的胳膊自然而然地圈住男生的腰。
那一瞬间,沈新乐感觉到男生后背整个僵住,自行车还扭了两下。沈新乐心想,小男生就是这样,经不住逗。
她就保持这样的姿势,直到到了家。
沈新乐跳下自行车,动了动麻木的脚。
明渝这个时候了还在害臊,他又不好意思问沈新乐为什么要抱他的腰,思来想去,在沈新乐挥手告别时,说道:“那个……有件事,我想跟你坦白。”
沈新乐转头看他,可惜黑暗中,这张稚嫩的脸看不真切,只觉得这人别别扭扭,确实有话要说的样子。
明渝像是鼓足了勇气,下定决心般说道:“其实,我早就知道你。你跟孟若柳同班,但脾气怪异,喜欢独来独往。学校里……有很多关于你的传言。”
沈新乐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也早知道我也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哈哈,可惜不是好的方面。”
明渝:“可是我发现,你并不是传言那样恶劣的人,你……人挺好的。你能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孟若柳,就这一点,我就很敬佩你。”
沈新乐勾了勾嘴角,似笑非笑:“别给我盖高帽子,我也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传闻虽说不全是真的,但空穴来风,未必无因。我自己做过的事,我承担所有后果。所以,在学校受到的那些白眼,我都会接受。”
明渝拉着书包带子,手握得有些紧:“你就打算一直这样下去吗?”
沈新乐说:“当然不是,方才那位大伯说的很有道理,我决定试试看。”
好好学习,好好努力?
明渝说:“你要是真想学习,我可以帮你。”
沈新乐笑了:“你是年纪第几?”
“第二。”
“哦。”沈新乐赞赏道,“确实不错,不过,我还有个要求。”
“什么?”明渝看向她。
“如果下午放学后你给我补课,再随便请我吃顿饭,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