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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蓝宝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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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伦在风暴停下之后就启程回了提利斯。
雨停之后,方妮的地牢就空了。
子爵夫人无力追究任何事,因为她才是真正失去了所有人生价值的人。她带着丈夫和儿子的尸骨,孤零零地回了自己的庄园。
再过不久,子爵的头衔和庄园将由一位远房表亲继承,届时子爵夫人将无法居住在生活了近三十年的豪华庄园。
临行前,辛蒂夫人私下约见费伦,请他帮忙把一串金念珠交给弟弟提姆;都内特将军也找上门来,有意无意地打听他和辛蒂的关系,以及辛蒂夫人是否真的已经结婚。
费伦都应对得很完美,完全符合社交礼仪。
他向辛蒂夫人保证,一定会把东西亲手交给提姆,哪怕他转头就会催自己的债;他告诉都内特将军,辛蒂夫人只结过一次婚,业已成为寡妇,如果爱她,就该向她表露心意。
都内特红着脸,磕磕绊绊地答应了。
他没有再见到赛莱。他没有对赛莱说再见。
这也就意味着,赛莱也没有来见他。
每天都能发现一个爱人不爱我的小细节。
费伦失魂落魄地回家了。
失魂落魄到什么程度呢——他已经离房东只有十几米、一个拐角了,才想起来自己三个月没交房租,连忙爬上房顶,从二楼跳进自己租的小院子。
说是小院子,其实只有一转身那么大,只能放得下一座小小的锻造炉。
屋子倒是有两层,第一层是厨房和餐厅,第二层就被改造成了工作室。
其实在寸土寸金的提利斯,一间这样的小院已经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一个月50银币都不过分,为什么只要十银币呢?
第一,这间房子是违章搭建,占用了小巷中的道路面积,有朝一日被宪兵队发现,是要立刻被强拆的。
他拿扫帚扫了扫院子里的水,一个助跑扒上二楼阳台,翻了进去。
第二,盖这房子的人脑子缺根弦,没安楼梯,上二楼得靠翻的。
这片区域不少房子都是这样的设计,很可能是同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盖的。
还好金苹果街的男女老少都因各种原因练就了上房扒窗的绝技,因此生活还算便利。
上了二楼就算到家了。他先是清点了自己在各个角落里藏的钱,确定一分没少,没被光顾后,才拿出放大镜,仔细检查子爵给的那两颗钻石。
当时在灯光昏黄的舞池里,他估计这两颗钻石大概能卖到三千三。
他估错了,至少值四千一。
色度比他当时以皮肤为参照物想象得还要更白一些,在放大镜下全然无暇。
看来,即使是他自己的皮肤,也免不了受到光线影响,不能作为评判标准。
那是当然。你明知道金色是最摄人的颜色,正如蒙多玛丽的金芒与赛莱的……
他立刻掐灭这个声音,拿上钻石,出门换钱。
跳下楼时,他看见鲍勃跟他打招呼,赶紧摆手叫停。
还没换来钱呢,不能太张扬,以免被房东堵上。
出了金苹果街,再穿过三条街道、两个广场,就有一条牧羊人街,其中有一家主营服饰与鞋帽的精品店。
这种店铺,收散件的价格会比珠宝协会和专业珠宝店高一些,因为它们也是前者的顾客。
所有产业链,越靠近消费者的环节售价越贵,越靠近生产者的环节售价越便宜。
当然,这种小店也只能偶尔卖一次,吃不下那么多的货。
想要批发买卖大宗货物,还是得找协会。
他曾有一次做了个奇怪的梦,梦醒后灵感爆发,当晚就用蓝宝石打造了一整套首饰,冠冕、额冠、耳环、项链、胸针、手镯、戒指、挂坠盒,应有尽有。
他甚至还偷偷打造了一顶王冠。象征着皇权的那种,中间有高高的隆起。那时候正赶上塞提亚斯一世登基,他没去现场观礼,但看过王冠的设计图,不如他的王冠多矣。
这一套首饰几乎耗尽了十个项目的专利费,但他觉得很值得。
他把王冠藏了起来,把其他首饰拿出去寄售。
所有小店都要求他拆分,三条项链做一组,两只手镯做一组,他都拒绝了。
最后他实在不耐烦了,全部扔到珠宝协会寄售,当天就在提利斯引起了巨大轰动,当时大街小巷除了讨论塞提亚斯登基的,就是讨论他这套首饰的。
最后这两条消息合二为一了。有人说打造首饰的工匠是塞提亚斯的秘密崇拜者,要以这套珠宝为皇帝的登基献礼,费伦自然嗤之以鼻;后来这套首饰展览第三天被一个神秘买家花天价买走,又有人说,这个买家才是塞提亚斯真正的崇拜者,造首饰的是来蹭热度赚钱的,费伦一边数钱一边对这个言论大加赞赏。
现在时移事易了。
费伦拎着一小袋金币和一叠矮人银行的金本票从小店后门出来,被提利斯初秋的寒风一扑,忽然想起了他那套蓝宝石首饰。
不知道是被谁买去、珍而重之地献给了赛莱。
当然是献给了赛莱。否则,谁还配得上他呕心沥血雕琢的那些蓝宝石?
……呕心沥血。
他回味着这个词。
他从来不曾用这样的词来形容过自己。
是的,他的造物很美丽,他为它们倾注了时间、精力、金钱。
他甚至为了锻造一把臻于完美的剑而放任自己的手臂被岩浆烫得血肉剥落。
那道伤疤至今还烙印在他的身上,但他看到它的时候,并没有任何或慨然、或伤感的情绪。
他并不会觉得,自己为了那把剑付出了如此多的代价,真是精诚所至,心血之作,因此产生多余的感情。
他还记得那把剑,记得它的长度,重量,平衡,记得鲜血划过它剑锋的雪亮,记得它嗖嗖舞动时的森寒。
但他也记得它的不足,记得它稍显柔脆,记得它响应敌袭时总是慢半拍,记得它稍微长了一点,记得它试锋一战时卡在了巨魔的喉骨里。
他在锻造它时,对它是欣喜的、期待的。
锻造结束之后,这种情感链接就消失了,它就变成了天地之间的其他凡兵俗铁之一,而最好的永远是下一个。
有时候费伦会觉得,他沉迷于锻造的并非首饰、刀剑、器物,而是自身。
否则为什么永远是手上的这件最好?为什么没有任何造物能长久地摄住他的心神?
为什么他从来没有过任何一件“呕心沥血之作”呢?
这也真是奇怪,他第一次用“呕心沥血”形容的作品,居然是一套早早被他高价脱手的蓝宝石首饰。
明明在当时,它们也被他抛弃了。
为什么现在却变得如此不同?
是因为赛莱。
因为赛莱成为了他与宝石之间的新链接。
因为想要送给你。
因为想要让它们与你相配。
所以它们变成了我的心血。
费伦觉得,他和那些蓝宝石之间,产生了独立于“造物”与“造物主”之外的新联系。
而是“欣赏者”与“被欣赏者”的关系。
他在欣赏这些宝石的美,而不是自己精妙的手艺,出众的设计。
仅仅只是因为赛莱的存在。
这种感觉真是……
又新奇又美妙。
费伦忍不住心中的激荡,他跑上提利斯的洁白街头,在双日的照耀下飞奔前行。
因为他忽然觉察到,提利斯是赛莱的城市,是他的故乡,是他的珍宝。
那贴饰金箔的蒙多玛丽教堂,他曾于此祝祷;那铺设大理石的洁白广场,他曾于此加冕。他曾驻足在阴凉的玳瑁树荫,也曾涉过清澈的小溪泉水。双日曾经照耀过他,微风曾经吹拂过他,春雨曾经淋湿过他,冬雪亦曾落满他的肩头。
就在这一瞬间,提利斯的春秋冬夏,风霜雨雪,对于费伦而言都有了不一样的意义。
因为赛莱曾于此停留。
他化作一阵狂烈的风,大笑着吹拂过提利斯的街头巷尾,吹拂过清晨、正午、与黄昏。
终于,当蒙多玛丽与伊瑞安分别于南北两端落下,三月从伟大山脉升起时,费伦终于从风中归来,回到了属于他的金苹果街。
他感到魔法在体内游荡,不如从前充盈,不如从前燥烈,但却更灵动,更奔放,更自由。
魔法!他终于找回了他的魔法!
他出现在霍利的家门口,“砰砰砰”砸起了门。
霍利骂骂咧咧地来看门了,看见是他,连忙问:“鲍勃说你早上就回来了,拿到两百金币没有?”
费伦大笑着拥抱他:“我的老朋友,还管什么金币不金币的?我又有魔法了!”
霍利也听不太懂,但能看出他非常高兴,于是拍拍他的肩膀:“好小伙子,走,一起喝一杯!”
“不!”
费伦说:“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所有人!”
他松开霍利,对他眨眨眼:“从现在开始你可以给我介绍一些与魔法有关的委托了。驱鬼、除灵、解除诅咒,我都十分在行。”
他转过身,哼着“月亮上的姑娘”的旋律,一蹦一跳地离开了。
霍利看着他的背影,无奈地摇摇头。
“这小子。”
费伦连夜骚扰了他所有的朋友,向他们宣布自己又获得了魔法,以后承接各种驱魔委托。
金苹果街的夜晚向来寂静,他哼着歌往家走,脚下三道被月光拉得长长的影子。
银月的倒影端庄稳重,红月的倒影热情如火,惑月的倒影变幻莫测,难究虚实。
他抬头,望着天空三轮明月。
今日是银月的满月,两道月轮皆光辉圆满。无月轮的红月都内维尔以上弦为侧陪,善变的奥尔维特则为自己蒙上淡紫色的面纱。
善变的奥尔维特。
费伦在心中祈祷。
如果这一切都是你的恶作剧的话。
请让它维持得更久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