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无忧岁月 ...
-
出谷之前我收到的许多礼物,杨大叔送了我一把华美精致、削铁如泥的匕首,沈老头送了一堆瓶瓶罐罐,什么迷药、毒药、伤药等等一应俱全。严执老头就更厉害了,偷偷送给我一个微型箭弩,据说可以戴在手臂上连发十支小箭,还有一个茶色椭圆形纽扣样的水晶戒指,只需轻轻按压水晶,便有一颗寸来长的钢针弹出来。临走时严老头还一再叮嘱我,这些是特意为我制作的,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了。
出了谷,我们一路西行。每到一处药王师父都会介绍医馆的领事与我认识,熟悉每一处医馆的特点和经营状况。师父大概领我们一起行了三个月,余下的交代我们自己去巡查,有事可用飞鸽传书联系,然后就先行离开了。
师父从不谈他的过往,我想,他因该也是个有故事的人。还是知意那丫头,从杨大叔那八卦了一点消息。据说师父是个孤儿,从小被他师父收养,和他师父的女儿从小青梅竹马情投意合,但不知怎么回事,后来那小师妹嫁入凤国丞相府,据说死于难产。而师父从此孑然一身,一生未娶。难怪我总感觉他洒脱的外表下,透漏着些许寂寞和沧桑。
没有师父在一旁监督,我们一行更是放慢了脚步,一路游山玩水而行。我借鉴了一些二十一世纪医院的管理流程,对医馆的管理进行了一些改革。每个医馆分为门诊、住院、药房三部分,由专门的大夫轮流坐诊。遇到解决不了的疑难杂症,便将其整理成档案,我每到一处便会组织大家针对这些重症进行攻关。
时间如白驹过隙,四年了,我一直往返于这几个国家之间。天下人都知道行云医馆的医术高超、药物齐全,特别是药王唯一的传人更是能起死回生、手到病除,一时“医仙”白云的名号更是声名远播,许多人都慕名而至。医馆的收益在我的参与下,可谓日进斗金。
在夜深人静时,我总会习惯性的触摸胸前的两块玉佩。我现在已经很富有了,我会暗中不定时的给墨骑军和他们的家属送去一些布匹、首饰、生活用品。只是那曲江河畔的俊美少年至今无缘得见。
两年前途经凤国皇都桐城时,因凤国北部边境起了战事,已被封为北宁王的凤清遥,奉旨镇守漠北。我到达桐城时,正好与北上的他擦肩而过。漠北气候寒冷而多风沙,那里没有行云医馆的分号,我不便成行,也只好等他班师回京之后再说。当时却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到凤清遥漠北之行,一去便是遥无归期。
这几年我一直过得充实而忙碌。知音、知意越发出落的水灵了,她们的医术也有了很大的进步,帮了我不少忙。炙午则越发的稳重内敛,两年前他正式加入了“影楼”组织,知道我是云国皇太女也没怎么惊讶,平时除了经常往返于影楼和医馆之间,便是像影子一样跟随在我左右。我和他们朝夕相处,除了他们坚持唤我小姐以外,衣食住行并无尊卑之分,虽名为主仆,实则更像是家人。
慕名找我治病的人很多。我并不轻易出手,但凡要让我亲自诊治,患者必须亲自到医馆来就诊,本着众生平等的原则,我不愿为某一特定对象服务,所以我从不出诊;我只接诊经医馆收诊而无法治愈的患者,因为我一向喜欢向高难度挑战;患者必须支付昂贵的诊金,因为我要赚很多的钱。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经由我手获救之人自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我从不施舍廉价的同情心,也不做免费的慈善家。我索要的报酬也是五花八门,可能是金银珠宝,也可能是一幅字画、一件古董、一处房产,有时我还会提一些夸张的要求,比如我要某员外修了一节河堤,让某书生到医馆抄写行医笔记N份,对实在让交不起诊金的穷人,则让他们到医馆做小工抵付。所以,世人皆知“医仙”白云虽然医术高超,性情却极是刁钻古怪。
四月的金国正是牡丹盛开的季节,金国之人信奉花神。牡丹为百花之首,每年四月都会在素有花都之称的炎城举行盛大的赏花会。我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景致。大清早撇下在医馆帮忙的知音、知意,要不是炙午非要跟着,我巴不得自由自在的一个人出去呼吸清新的花香。集镇的两旁布满了种类各异的牡丹,我心情愉悦的漫步在一片花的海洋中。
突然背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我转过身来,只见一匹高头大马分开人群冲我狂奔而来,马背上的红衣少女急促的大喊:“闪开!快点给我闪开!”
还闪得开么,这么近的距离,惊得我踉跄的后退两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伴随着一声刺耳的马鸣,抬头看向头顶上方高高扬起的马蹄,脑子里一片空白。
猛然间一道熟悉的身影掠过来,将我带入怀中就地滚到一旁。落地的马蹄扬起的灰尘呛得我连声咳嗽。救我的人正是炙午,我想我再也不会反感他寸步不离的执着了,刚才他正在街对面给我买吃的,还好他警惕性够高、赶得及时,要不,我不死也要变成伤残人士了。
炙午边帮我拍背边将我扶起来,“小姐,你没事吧?”炙午关切的问。
刚站起来,脚踝处传来一阵剧痛,我皱着眉答道:“有事,我崴到脚了。”
说罢,仰头看向肇事者。那匹马似乎知道自己闯了祸,平复了狂躁的情绪,低着头轻轻的在地上刨着蹄子。好俊的一匹马,我心里一赞。
通体毛发呈枣红色,阳光下发出油亮的光泽,体格高大健壮,更绝的是,此马前额正中夹杂着一抹菱形的白色。传说中所谓“人中吕布,马中赤兔”中的“赤兔”不正是这个样子么?
我受惊吓的情绪马上被惊喜所替代,没想到今日有缘得见如此良驹。
“哪来的笨丫头,傻站在路中间,挡着本小姐的道,是活腻味了不?”少女蛮横娇喝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
“住口!你纵马伤了我家小姐,不下马道歉,还口出狂言,我看活腻味了的是姑娘你吧。”炙午扶着我对着马上少女冷冷的说。
少女大约十三四岁的样子,一身红衣,脸若朝霞,明眸皓齿容颜明艳,只是浑身透着一股骄纵之气。
“笑话,本小姐从不知道歉两个字怎么写,你个狗奴才,口气不小,还不快快闪开,别扰了本小姐的兴致。”少女摇晃着马鞭狂妄的说道。
我最见不得这种骄纵跋扈之人,本来就存了心让她得点教训,居然骂炙午狗奴才,着实惹恼了我。
虽然心里着恼,但脸上仍旧笑得云淡风轻,轻言慢语道:“炙午哥哥不是什么狗奴才,对云儿来说是兄长、是家人。感情姑娘府上养的全是狗奴才?狗奴才伺候的自然是狗主子,难怪姑娘是会咬人的。”
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哄笑,红衣少女气得小脸通红,“你找死。”少女柳眉倒竖,手中长鞭直直的朝我劈来。
有炙午在一旁,我一点都不担心鞭子会抽到我身上。果然,炙午一手抓住甩到我面前的长鞭,将少女一把从马上拽了下来,两人缠斗在一起。
看少女的招式的确有些根基,难怪如此目中无人。不过,今日碰上炙午恐怕是要吃些苦头了。
我不管他们,一瘸一拐的靠近小红马。这马好像挺通人性的,以为我要报复它,竟然往后退了几步。我冲它咧嘴一笑,用手轻抚它的脖子,我手上碾碎了一颗苜蓿草的药丸。我知道马儿对这种气味十分依恋,它不会排斥我的。书上说好马性烈,没有准备,我可不敢贸然接近。
我靠近它的耳朵,轻轻的安抚它:“别害怕,你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小红马,我很喜欢你的,不过你让我伤了脚,可要负责哦,等下你送我回家吧。”小红马温顺的低着头,很安静。“你的主人那么凶悍,别理她了,干脆你以后跟着我算了,跟我回去,每天都有好吃的。”我拍拍它的头。小红马用头在我身上蹭了蹭,我大喜,显然这马儿已经接受我了。
“红衣姐姐,你的小红马就送给我当做赔礼了,炙午哥哥小心别打伤了这位漂亮姑娘,我们还是早点回去吧,别让知音她们等急了。”我看到不远处有一队人马正急急的赶过来,不想再生事端,还是早走为妙。
炙午一把拽住少女右手,反手往前面一推,一个鹞子翻身将我一起拉上马背,绝尘而去。
回到医馆,看到炙午抱着受伤的我进屋,知音、知意吓得连忙跑过来。退去鞋袜的脚踝处已红肿得像个大萝卜。知音唤来医馆的小童送来药膏绷带,帮我正骨。痛的我龇牙咧嘴的直冒冷汗。
一边的知意还在没完没了的责怪着炙午,怪他失职让我受伤而归。就连一向温婉的知音看向炙午的眼神也是略带谴责的,炙午保持着一贯的沉默,只是看向我红肿的脚踝时才微皱着眉。
等包扎完了,我对她们解释说:“你们不要责怪炙午哥哥了,要不是他,我今天连命都没了。”我把今天发生的事一一向她们道来。“你们看,我今天这腿伤,可还算值得?我可是得了一批千金难求的好马耶。”我得意的晃着腿。
“什么好马?知音只知道,什么稀罕的宝贝也没有小姐的身体来得金贵。”知音看着我的脚,心疼的说。
“是啊,是啊,炙午你去查查那蛮女的来历,下次让我碰到了,非扒了她的皮不可。敢欺负我家小姐。”
看到知意一副摩拳擦掌的样子,我忍不住笑了,“扒什么皮,你家小姐那么容易让人欺负么?炙午哥哥最后那一下可没留情,估计那姑娘的胳膊肯定是折了,人家现在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不来找我们的麻烦就算好的了。”
我低头轻叹,伤筋动骨一百天,看来这阵子得靠拐杖过日子了。抬起头看到院子里的小红马,我忽然间又觉得日子似乎也不是那么难过了。
由于脚踝骨折,我延长了逗留在炎城的时间。各地慕名而来求医问药者络绎不绝,虽然我亲自接诊的人并不多,但医馆每日人满为患,医馆的大夫们叫苦不迭。医馆的管事还得组织人马,专门负责阻止那些要强行闯入后院找我的病人家属。估摸着他们暗地里巴不得我快点离开,若再多呆些日子恐怕都得被我折腾死。树大招风啊,难怪师父出门在外总是喜欢化妆成路人甲乙丙丁,现在总算是理解他的难处了。
我的桌上摆着一张拜帖和一张邀请函。这年头,这玩意儿我收得也不少,可这两张却有些不同。那张拜帖,出自水月山庄庄主韩若水之手。自影楼得来的消息,水月山庄号称江湖第一庄,势力很大。韩若水父母早逝,仅有一胞妹韩如月,对其极是宠爱纵容。原来韩如月就是那日骄横跋扈的红衣少女。知音她们很是担心,怕他是来寻仇的。
还有那张邀请函,是凤辰帝凤希霖的圣诏。诏书上只说是凤帝身染顽疾,恳请我前往凤国皇宫一趟,同时还送来黄金万两做定金。这可是目前为止来找我的病患中身份最高,气势最强的病患。我从不出诊,无论对方地位多高,我不想破例。可他是凤清遥的爹,我毕竟还欠他一个人情。是拒绝,还是答应,我很犹豫。
思虑过后,对这两个帖子,我最后都以身体不适为由婉言拒绝了。
夜深了,我打发俩丫头先去睡了。我仍然伏在书桌上,凝神琢磨着新送来的患者病历。稍一抬头,猛然发现对面站着个黑衣男子,正眼含笑意的打量着我。
不是不吓人的,幸而我多年与尸体打交道的经验,让我表现得还算冷静,没有昏倒或失声尖叫。
我看了看四周,再抬头看了下屋顶,发现屋顶不知什么时候被掀开了一个洞,敢情还是从天而降。看来,来者武功不弱,轻功好到炙午都没有察觉。
对面的男子大约二十左右的年纪,生得鼻若悬胆、目若朗星。一身黑色袍服,双手被在身后,神采飞扬、桀骜不群的样子与那红衣少女很像。我当下便对黑衣男子的身份心中了然。
“在下站在这里足有一炷香的时间了,姑娘总算抬头看到我了。在下实在佩服姑娘的胆量,居然如此镇定、面不改色。没想到闻名天下的医仙白云竟是这样一个有意思的小丫头。”黑衣男子开口说道。
“白云也没想到,名震江湖的水月庄庄主,会学那梁上君子,夜探女子闺房。”我刚说完就觉得此话有些不妥。
韩若水果然笑道:“喜欢夜探女子闺房的可是采花贼,以小丫头的年纪实在还吸引不了韩某的兴趣。再说了,在下曾递过拜帖的。如若正常拜访,恐怕在下永远都不会见到医仙本人。何况百闻不如一见,今日一见,才知道姑娘聪慧过人,竟然不用在下自报家门,就知道在下的身份。”
“废话少说,你深夜来访,所为何事?难不成是专门为你妹子出气的?”这男人话还真多,我有些恼怒。
“非也,小妹任性胡为,累姑娘受伤,韩某代她向姑娘道歉,至于小妹被折伤的手臂,也算是她平日里骄纵该得的教训,怨不得姑娘。我来此,只是想讨回`赤焰'。”
原来小红马叫“赤焰”,这名字可比“赤兔”听起来威风多了,近来我与小红马朝夕相处,心里对它十分喜爱。我还真舍不得还给他。
“庄主恐怕要失望了,本姑娘从不无故索人财物,既然当日我牵走了`赤焰',自然再无归还的道理。”
“丫头误会了,那`赤焰'并非小妹所有,乃是在下的朋友年前才从关外得来,送与在下的礼物,此马性烈,平日我不许小妹接近,没想到小妹顽劣,竟趁我外出之时骑出去惹了祸。所以姑娘还是将马归还与在下吧。”
“哦,既然如此,那也是你身为兄长教导无方,怨不得他人。”我看他也是很舍不得小红马,要不也不会深夜至此。如此夺人所爱,我还是觉得有些理亏。“不过,君子不夺人所爱。不如这样,我们让`赤焰'自己选,如果它肯随你回去,我自然不会拦着。”
“未尝不可,现在就去么?”
“既然来了,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当然可以。”我边说边起身向门边走去。
推开房门,一眼就看见炙午抱着剑斜倚在门廊处。看来他早已警觉我房间里有人,只是知道来者没有敌意,所以才没有进来。炙午和韩若水相互打量了一眼,谁也没有吭声,炙午只是沉默的跟着我们一起到了后院。
韩若水走到伏卧着的`赤焰'身边,`赤焰'认出了他,蹭的从地上站起来,鼻中发出低低的喘息声。
我站在小红马的旁边,轻轻的摸着它的脖子说:“小红马,你的正主来找你了,你要是愿意回去就跟他走吧,我其实也挺舍不得你的,谁叫你生得这么漂亮,大家都想留着你。”
韩若水听着我的嘀咕,忍不住哈哈大笑, “云儿姑娘可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对马诉衷肠的人。” 一边伸手去牵缰绳,没想到小红马使劲的刨着蹄子,怎么也不肯出门去。
好小子,不枉我每日对着它自言自语的交流感情、好吃好喝的伺候它,总算没有忘恩负义。我心中暗喜。
“看来`赤焰'也舍不得姑娘,云儿姑娘的话,看来`赤焰'是听懂了,漂亮马原来也喜欢漂亮姑娘啊,如此,韩某只能割爱了。”韩若水释然的将缰绳递与我手中。
这男子倒有几分江湖男儿的大度洒脱之气,我不由得心生好感。“韩庄主,白云从不随意接受馈赠,`赤焰'就当我预支了庄主的诊金,他日庄主若有性命之忧,可以到行云医馆来找白云。”我不能白占好处,总得做点什么。
韩若水朗声笑道:“丫头的好意韩某心领了,不会有那一天的,这个世上没有几个人能伤得了我,如若真有那么一天,丫头就发发善心干脆收留我当个贴身侍卫,韩某便再也不用在江湖上混了。”
说罢,大步朝我的房间走去。炙午一个闪身,挡在韩若水的前面,“韩庄主,大门在后面,你是不是走错方向了。”炙午冷冷的说道。
“韩某自然是从哪里来便从那里去。不然小丫头的房间今晚要透风了。”说罢回头朝我挤了挤眼睛,然后露齿一笑。“`赤焰'往后就托付与你,韩某告辞。”仿佛一阵风刮过,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拉住欲追上去的炙午的衣袖,“炙午哥哥,随他去吧。”
这个名震江湖的韩如水半夜造访,非但没有带走他的爱马,临走还帮我修补好了破损的屋顶,实在是个有趣的人。我一点也没有被打搅的不悦,我感觉这个爽朗如风、直率洒脱的男子,他日若有缘再见,定是个值得一交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