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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想流浪(四) ...

  •   第四章:遇见
      我们在工地上工作有两个星期了,几乎所有的人都认识我们了。王叔说我是工地上的“状元”,言歌是“探花”。因为我上过高中,言歌上过小学,而其余的人几乎没读过书。能识字的自然也不多。所以一有人收到信就会让我做“翻译”,有次我帮一叔念信,是他老婆寄来的,上面说的都是些想念的话,简直肉麻死了,一些实在不好说出口的词,我就变着法念,或是直接省略。那叔听时一直在笑,傻傻的,还瞒可爱。我记得有人说过,看这个人是怎么笑的,就知道他的人格。我想还真是这么回事。我也念到过一封让人痛哭流涕的信,那是一叔家里寄来的,说是家里的老人家过世了。这叔当时就抱着我大哭,平时看着挺坚强的男人,在这一刻脆弱得一句不中听的话都能让他萌生轻生的念头。那时我就安慰他,我喜欢安慰人,因为我也可以安慰自己。好象他们在愈合伤口的同时我也在坚强起来。
      我同言歌的感情是越来越好了,每天干完活,到家躺着的时候,我们都要说很多的话。说我们各自的过去,怎么个好玩,生活得怎样的艰苦。在听的时候,我挺佩服他的,虽然他生活得要困难得多,可是他一直都这么坚强,而我就不同了,一遇到事,我不是哭,就是逃避,我妈就说我像一小姑娘,可谁叫我生有两颗泪痣,哭就是我的天赋,我能不好好利用吗!言歌还给我说,他们农村里一到的这个时候,是很热闹的,因为再过一个多月就要过年了,到那时,家家都有肉吃,孩子门都会买些鞭炮来放。用那些去池塘里炸鱼,把路边的牛粪炸得满天飞•••当他说这些的时候,脸上洋溢的笑容是那么的灿烂,好象又回到那些美好时光,置身其中。到我说的时候,我觉得好象我也没什么可说的,除了自己小时候做一些恶作剧,在学校里飞扬跋扈来使自己幼小的心灵得到一点的快乐,虽然这些快乐总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除了这些我已经记不起从前是怎么快乐的了,又或说是另一些卤莽的记忆,把那些美丽的回忆都给赶出了我的大脑。还有一点值得我去回忆的就是我的心中一直都有着爱,爱同桌的女生,前排的,后面的,爱牵过手的,爱着,一直都爱着。这可能是因为我真的很需要爱,在家我感受不到爱。言歌说我是个多愁善感的小子,说我时常发呆,有点忧郁,也说我“风流”。算吗?也许算吧。没有了爱,我就会觉得自己没办法活下去,生活变得很空虚,很乏味。我喜欢那种思念一个人的感觉,淡淡的忧伤。Without love ,what is life.是我的本能,习惯,也是命运。
      王姨对我们晚上的卧谈会很是恼火,经常在深夜对我们怒吼。到那时我们就看着对方诡异地笑,然后就一同发出巨大的打呼声,整个四合院估计都能听见。可院里有声音的不只我们,还有隔壁的张叔,他和他老婆各三岔五地就那个,整个房子都在有节奏地震动,这都不说了,那女的的叫声还挺大,就跟杀猪没两样,说实在,我还真替张叔担心,就他那身子骨,再用不了几年就得弹尽粮绝,油尽灯枯了。

      今天王姨起得特别早(虽然每天都是天不亮就起来了),弄得叮叮当当地响,我以为她终于爆发了,要对我们晚上鬼哭狼嚎进行报复。可我睁眼时,看见王叔与言歌也在忙碌地收拾着,我立刻弹了起来,拉着言歌问:怎么,是不是王叔犯了什么事,要准备跑路?
      是我弟,王兵,放寒假要回来了,我都有好久没见过他了。他现在应该在上初三了吧。
      我流着口水问:那今天不是有大鱼大肉了!我已经好久都没打过牙寂了!

      王叔今天请了半天的假,去火车站接他儿子。我同言歌留在工地上干活,而今天的活特别多,我们干完活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累得筋疲力尽,整个身子都快散架了,比跑个一千米还累。
      还好今天晚上可以大吃一顿作为精神支持,要不然,我现在就躺这儿睡得了。言歌说话是声音托得老长。
      幸运的是,我们现在都还活着。我刚才在干活的时候还一直担心我要猝死呢。
      在回家的路上,当我们经过一条漆黑的小巷时,突然听见有人喊了一声救命。我以为是自己已经饿来神智不清了,产生了幻觉,我问言歌:你刚才是不是听见了什么?
      我听见有人在喊救命,该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真有人喊救命,那快找找,快!
      我们分头去找,我朝左他朝右边去。
      在一条很窄的胡同前我听见里面有响动,我悄悄地靠过去,扭过头一看,一个男的正用手堵着一个女的的嘴,另一只手上还拿着刀,那女的拼命地在挣扎。我立马退到了墙后,心狂跳起来,手脚还不听使唤地在抖,我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能见死不救啊,可那人手上有刀呀!
      正当我还在犹豫的时候,那女的尖叫了一声,我顿时心如火燎啊,这时我看见墙角的一根木棍,不管了,豁出去了!
      我操起木棍,快速地从墙后蹿了出去,那男的这时正在扒女的的衣服,背对着我。好时机,我跳起来,高高举起木棍,眼睛一闭,使劲砸了下去!
      嘣!
      我睁眼一看,本想打他头的,可打在了他背上,连棍子都打断了。他转过身来,怒视着我。完了,这下死定了,救人不成,反到把自己给陷进去了。
      小子,你他妈的找死啊,大爷我办事,你也敢来坏我事。他把刀在我面前晃悠。
      我往后退了一步:不,不,不,我•••我只是路过,是路过的。本来想看看你有什么需要的。呵呵,看来你都准备好了。那我走了。
      我刚想转身开溜他就抓住我的衣服说:路过还用那玩意儿敲我,当我是傻子啊!他指着地上那根已经残废的木棍,估计再过不久,我也得步其后尘了。你是不是想英雄救美啊,你小子还太嫩了!说完就一拳打在我的脸上。顿时我感到天昏地暗,眼冒金星。
      他把我按在地上,将刀高高地举起来。这时的我因为害怕已经动弹不得了。我放弃了,我把眼睛闭了起来,等待他结束我生命的一刀刺进我的胸堂,或是割断我的喉管,这样等待死亡真是件痛苦的事。我还这么年轻,还不想死,我还有好多的事没做,我还没结婚生子,就这样被一歹徒给挂了,我心不甘,情不愿,我还不想做什么烈士!
      当我还在想我会怎样死的时候,只听一声闷响,我感觉身上重了好多。不是说人死了会变得很轻吗,会飘起来,飞到天堂去,我怎么会变重呢,是不是我上不了天堂,要下地狱啊。
      你没事吧。
      难道我还没死吗?我慢慢睁开眼睛,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黑暗中——是言歌,这时的他显得这样的高大,强壮,伟岸!
      我推开压在我身上的那人,他的头血流不止,我站了起来,言歌还愣在那里,喘着粗气,嘴唇也剧烈地颤抖,看来他也被吓坏了。我这时才看见他手上拿的是一块砖头,看来这歹徒这回是真的出事了!
      我推了下言歌,他才回过神来,急忙丢掉手中的砖头。
      我们走到那女的的旁边,她坐在地上,手捂着胸口,全身发抖,眼泪不停地流。看样子还是个学生。
      我们把她扶了起来,我能感觉到她在这一刻心里的恐惧。
      快走吧!待会儿那人醒了,就难走了。言歌催促说。
      要是醒了,这回就换我去煽他一火砖,把他给彻底废了!但看样子是醒不了了。
      我们对笑了下,总算把气氛给舒缓了些。
      我们走了一会儿,看着没危险了,就问那女生:你家在哪?我们送你回去。
      她怯怯地指着前面说:我家离这不远了。她说话时仍在颤抖。
      按她指的方向,我们把她送到了家门口。这离王叔家也不远。
      以后晚上回家小心点,别往那黑的地方走。说完我拉上言歌要走。
      还没问你们叫什么呢,今天谢谢了。
      我叫和风。我叫言歌。
      我叫刘涵。她很感激地看着我们。不会是要以身相许吧。虽然现在头发有点乱,不过还是挺好看的。她要是真要许,我也就勉强答应了吧。
      我正想入非非的时候,刘涵已经进了屋,而言歌也走出一段距离了。

      回到王叔家已经很晚了,他接了儿子早就回来了,饭也吃过了。就只剩些残汤冷羹。看着那一点东西,我真有死的心了!

      王叔的儿子个子很高,很孝顺,一回来就帮着做家务,就一模范青年。我们回家时也是他来开门迎接的,他和王叔很像,热情真诚,憨厚老实。他说他喜欢打篮球。正巧明天工地休假,于是我们就约好明天去打早篮球。
      今晚我们三个都挤在外屋睡,我被挤到了床下,就只有同言歌打地铺,王兵睡床上。因为今天太累了,所以我们很快就睡着了,也终于没听见王姨的唠叨。

      今天的天气很好,太阳把云全都掀开了,我们走在清晨的街上,四处都洋溢着朝阳的欢乐和鼓舞。这是令人心情愉悦的天气。经过这段日子,我紧缩着的心也在慢慢地撑开,放松,绝望的感觉在阳光的照耀下渐渐晒得没了踪影。

      这是一个小区里的露天篮球场,只有半场,不过塑胶场的感觉很好。
      我们在那里漫不经心地玩着投球,玩了一会儿,王兵说没劲,就要来单挑。他们不知道,这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我三两下就把他们给干掉了。言歌嘛,没身高,没技术,单靠身体壮,所以只要动作快一点他就跟不上了。而王兵,身高是有的,还有那么一点技术,可投篮老投不进,所以也没费什么力气。可就算是这样轻而易举就赢了,我们还是玩得很开心。
      玩了一会儿,走过来三个人,在最前面的那个双手叉袋,后面的一个戴着棒球帽,另一个拍着篮球瞪着眼。
      前面的那个人走过来说:就你们这小样还在这里把场子罢着,这叫站着茅坑不拉屎,快走开,让你爷爷我教你们球是怎么打地。他接过后面传来的球,一个三步上篮加半转身的动作,将球投进,果然有一手。
      他站到我面前说:小子,看清楚了吗?看清楚了就别挡道。
      斗牛,敢吗?我不服气地说。
      嘿,小子还来劲了。斗牛,你是要挑战我们吗?他很不屑地笑起来。
      言歌拉了下我的胳膊说:算了,就我们这水平,不是找死吗?走吧,让他们,反正我们也玩得差不多了。
      我看着言歌说:你不相信我?然后我又看了看王兵,他愣了一下,又点了点头。
      那好吧。言歌说。
      你们是不是怕了,不敢来了啊!我挑衅到。
      怕?我就不知道一怕字怎么写的,兄弟们上!他一吆喝,后面的两喽罗就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
      我脱下外套,准备好好地干他一场。
      比赛刚一开始,他们就给了我们一个下马威,他们三人配合得很默契,三下五除二就突破了我们的防守,投篮进筐。
      到我们进攻了,我做组织后卫,专门输送炮弹,言歌负责挤位,王兵就抗篮下。
      由于对方的个子并不高,所以我利用王兵的高度来打。球到是能顺利地传到他手中,可他的最后一击却怎么也进不了,就像那个篮筐上了盖子一般。
      打了一会儿,对手已经进了好几球了,而我们还是鸭蛋。于是我改变了作战计划,由我亲自来担当投篮任务,言歌来传球,王兵来吸引对方的防守。
      我在外线将球传到言歌手中,他迅速地把球分给了王兵,我给了他一个手势,然后趁对手没注意,王兵把球传给了我。而这时我已经抢到了篮下,轻松投篮得手。
      一连用了三次,这招都成功了。可对方这时已经识破了这个战术,开始采用人盯人的防守。我不是说了单挑是我的特产吗?这下,他们就掉入了我更深一层的战术陷阱。
      我左晃右晃,差点没把防我的那小子给晃翻,我退到了三分线外,射篮,球在空中划出一条漂亮的弧线,空心进篮!言歌跑过来同我击掌,王兵也竖起大拇指。
      但第二次,他们就在我前进的道路上斜防我,我左突右闯,也没能过得去。言歌见我被夹击了,就立刻过来做了个挡差,堵住了跟着我的那人,可前面还有一堵墙。这时我看见王兵在篮板的正前方挤了个位置出来,于是我朝他喊道:给我搭个桥!他一下就心领神会了。他一个弓字步,双手交叉,搭在腿上,我冲过去,踩在他搭的“桥”上飞了起来,我□□,竟越过了前面那人的头顶,然后双手抱球,对着篮筐来了一个暴扣。在扣的一刹那,我还熊一般的吼出了声。
      我吊在篮筐上,它发出嘎吱的响声,全场安静,他们都看着我,篮球还在地上弹着。我顿时产生了一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我放开手,轻盈地落地,然后抬起左手,朝着对方竖起了拇指,再将手翻了一转。
      言歌同王兵兴奋地抱住我,欢呼着这场未意料的胜利。而对手拿着球,灰溜溜地走了。
      行啊!没想到你这么厉害,简直神了。王兵激动地说。
      不会是说我“神”经病吧,呵呵,我没告诉你们我是校篮球队的吗!
      呵,小哥真有你的。言歌也来了句山东话。
      这时场边也响起了掌声。
      我转头一看,一个身材娇好,皮肤白皙,眼睛大大的可爱女生,身披一身的灿烂,冲我们微笑着。就象从天而降的天使。
      我呆呆地看着她,真美呵。心中油然生出一股暖意来。
      她走到我面前,拍了下我的肩说:真是帅呆了。
      她说得我有些轻飘飘的。看着她就是人生的一大享受,简直可爱到极点了。于是我脑子开始飞转,终于在一个角落找到了她的讯息,她就是昨晚的那个女孩!长这么乖巧,难怪有人想犯罪。
      你怎么会在这儿呢?我问她。
      我刚上完课,路过这里,准备回家,没想到能看到你们的精彩表演啊!
      上课吗,那你现在应该上高中了吧?
      高三了,还有半年就要毕业了。
      我现在也应该是高三了吧。我感慨到。
      什么叫应该?难道你没读书了吗?
      是呀,我离家出走了,就没读书了。我笑着说。
      呵,真逗。她以为我开玩笑。估计我的长相就不允许我说真话。
      学习应该很紧张,像是地狱吧?我幸灾乐祸地问。
      也不全是,有时候也挺高兴的,比如说遇见你就很高兴啊。
      呵呵。我忍不住笑出声来:你今后想考哪所大学?青华,北大?看你样子应该会冲着那些地方去吧。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也不知道会上哪所大学,我想当老师,只要能当老师,在哪都无所谓。
      我对她的回答有些好奇就问:老师有什么好的?
      老师可以一直都在讲台上看着下面那些天真的孩子,多好啊!那样自己也像是纯净的。她说这话时眼里有些伤感。好了,不说了,我要回家做饭了,下次有空再聊吧。说完她就匆匆离开了。我都还没来得及说再见。
      其实,我更想对她说:我也很高兴,能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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