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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9 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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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天擦黑的时候,小管才从公寓里出来。明生没有直接回去,而是拐去商店街的便利店拎了面包、速冻食品和饮料,他知道公寓的冰箱里连个鸡蛋都没有。
回到公寓的时候,客厅里没有开灯,只看得清沙发上蜷缩着一团黑影。一脚踩下去脚底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明生打开灯一看,原来地上到处扔着针管、血袋、吊瓶、带血的棉花和毛巾,乱七八糟的连下脚的地方也没有。客厅里没有窗户,强烈的血腥味刺激着明生的神经,全亏极力抑制才没有立即冲到厕所里吐出来。
北辰就坐在这一堆垃圾中间睡着了,明生开了灯他才惊醒过来。看见明生站在门口,他赶紧从沙发站起来,抓了抓睡得乱翘的头发说:“不好意思,我马上把这里收拾一下。”
明生有些佩服他,能在这种环境里睡着,不是神经粗得赛过电缆,就是跟急诊室的医生一样,早就对这种血腥场面麻木了。他点头说好,小心的绕过垃圾,走到厨房,把客厅里的战场留给了北辰。从便利店的塑料袋里挑出几包速冻饺子后,明生把剩下的东西一股脑儿塞进冰箱里。随后打开了厨房的窗换进干净的空气。
北辰在客厅里大声问:“明生,你买吃的回来了?”
明生回答说:“速冻饺子。”
北辰开心的说:“好,什么馅的?”
明生说:“猪肉白菜的。”
北辰说:“太好了,大哥也喜欢吃这个。明生,这两天买东西的话多买一份,外面不太安全,大哥要在这里暂住几天。”
明生已经开了火,正在撕饺子的包装袋,听他这么说,手里顿了一下。随即转身又从冰箱里拿出一袋饺子。
锅里的水很快就开始冒泡了,明生把饺子下了锅,开小火煮着,一边用筷子把粘在一起的饺子皮分开,煮到差不多软了,再换成大火煮开。看饺子一个个圆鼓鼓的浮到水面上,又点了次凉水再煮开,就可以出锅了。
这不用常温解冻就能把速冻饺子煮透的办法是桔子想出来的。她是留学生,总是忙着到处打工凑学费,恨不得一天有三十六个小时,自然没有闲工夫等饺子自然解冻。但是即使过着这样窘迫的日子,她却仍然没有被生活磨去那些最率真和纯粹的部分。即使家骏无法给她任何保证,她也从没有计算过得失,还愿意倾尽自己的一切去帮助对方。明生一边盛饺子一边想,能有一个人这样全心全意对自己好,家骏哥还真是好命。
明生把饺子端到客厅里的时候,客厅已经收拾得很干净了,北辰正在呯呯嘭嘭的搬家具。他先把沙发拖到墙根,又把茶几竖过去塞进墙角。又把饭桌向玄关拖的方向挪动了一点,这样一弄,狭窄的客厅立刻空出一块能睡一个人的地方。北辰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对明生说:“今天我就睡这儿,就不去挤你了。”
“你敢来挤,我就敢踢你下去!”明生跟他开着玩笑,看见沙发拖过的地方留下样东西,走过去弯下腰拣起来一看,是本书。书页泛黄,上面积满了灰尘,还被压出个圆圆的印子,一看是就知道是原来垫沙发腿的。明生掸开封皮上的灰尘,上面显出四个日文汉字“民法要義”。北辰在旁边一眼瞅见,赶紧一把抢过去:“惨了惨了,这是大哥的书。上次被我顺手拿来垫沙发了,赶快藏起来。”
他刚说完,浴室的门一下打开来,李绍康站在门口说:“我洗完了,你们谁要去洗?”
他只穿着衬衫,因为刚洗过头,头发乱乱的,在脖子上搭着一条毛巾。那条毛巾也不知是谁买的,居然是淡粉色,上面还有一只十分可爱的正在打滚的熊猫。这形象跟白天那个黑西装大背头的帮派大哥的形象大相径庭,要不是目光过分锐利,说不定还可以冒充一下寻常的居家好男人。
明生和北辰看着那只熊猫都想笑,却又实在不敢,只能拼命忍着。李绍康从北辰手里拿过那本书看了一眼,“你从哪里找出来的?这书没用,扔了好了!”他随手把书往角落里一甩,那书大概是年深日久,装订有些松了,书页一下子飞散开来,他也未多看一眼,径自坐到饭桌前面,“吃饭。”
三个人在饭桌旁边坐定,明生注意到他握着筷子的手指有些颤抖,猜想可能是因为他肩膀受伤的原因,便去厨房拿了一把汤勺放在他面前。李绍康没有接过那把汤勺,也没有说话,只是猛的抬头盯了他一眼。
明生吓了一跳,赶紧迅速移开目光,不敢去探究这目光背后的东西。在这个地方,他既不想让任何人窥探到自己的世界,也无意踏进任何人的内心。
第二天早上,明生是被下雨的声音吵醒的。他迷迷糊糊的想起今天师范放了一天假休息。下雨的假日,本来最适合睡回笼觉,可是咕咕大叫的肚子却容不得他再这样懒散下去。他悄悄打开房门,看见北辰还在客厅的地板上呼呼大睡,于是蹑手蹑脚的走到厨房里。北辰大概是听到了脚步声,翻了个身,嘴里含糊不清的嘟哝道:“……都吃完了,你再去买吧……”
明生打开冰箱一看,里面果然空空如也。他踱回客厅,在客厅里找到北辰的外套,从里面掏出钱包,换上运动鞋拿着伞出去了。
他们住的公寓就在中华街后面的街区,路上要经过方师范开的空手道馆。此时道馆还没有开门,明生在道馆门前经过,又继续向前走了一段,突然听到前面的小巷里传来了打斗的声音。
几乎是压倒性的局面,三个小混混模样的男人正对一个蜷缩在墙角的人拳打脚踢,而那个人只是一声不吭的用手挡着头。他的手紧握成拳头,手背上的青筋暴起,似乎是在用强大的意志忍耐着。
那些小混混们并没注意到这些,在他们看来这种恃强凌弱的行为只是一夜狂欢后的余兴节目,在挥动拳头的时候还轻松的用那种□□专用的卷舌头日语彼此开着玩笑。
明生厌恶的打量了一下他们涂满发胶的火鸡一样的头发和浑身上下那闪闪发亮的金属装饰,克制想要住冲上去的念头,他明白,互不干涉是中华街上不成文的规则。他正要扭头离开的时候,一个小混混走过去,抓住地上那个人的头发,强迫他扬起头来。他们背对着明生,所以明生看不清地上那个人的脸,只听到他们在一堆的八嘎之间夹杂着眼神可恶之类的咒骂,随后是一声拳头击打在□□上的闷响,那个人一下扑倒在一旁,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
一看清那张脸,明生猛的扔下伞,从地下抄起一个碎啤酒瓶子冲了过去。那三个小混混中为首的一个正蹲在地上,没料到背后会窜出个人出来,被他一啤酒瓶下去,连惨叫都来不及,脑袋就开花了,软软歪倒在地。明生趁另外二人还没反应过来,一拳砸上其中一个人的脸,转身一个后旋踢蹬在另一个的胸前,那两个人被打懵了,前一个人发出一声吼叫扑向明生,明生根本没回头,只是手肘一横猛砸在他胸腹之间。那人的五官顿时皱缩到了一处,这才意识到碰上了高手。至此,这两个人再也顾不上倒在地上的同伴了,转身飞也似的逃跑了。
明生也没有追他们,他转头看着墙角那人说:“敬轩,你不要紧吧。”
方敬轩咳嗽了一声说:“妈的,老子被打掉了一颗牙。”
明生沉声道:“好,我打断他一根肋骨给你讨回来。”
他抬脚在地上的垃圾里一勾,一根铁管就一跃而起落到他手里。他握着那根铁管缓缓走近那个落单的小混混。雨落下,他的前发都被淋湿了黏在额头,遮着下面黑幽幽的眼睛,小混混被明生的表情吓住了,坐在地上用手肘拖着身子拼命往后挪,挪了几下,他的背一下撞到墙壁。看明生猛的扬起手中的水管,他终于忍不住用中文嘶喊道:“住手!我也是中国人!”明生一棍砸在他的肋骨上,终于忍不住也出国骂:“操你妈,别给中国人丢人!给我滚!”
那人一骨碌爬起来,捂着肋骨跌跌撞撞的跑了出去。
看着那个人跑出去,方敬轩转过头,目不转睛的盯着明生的脸,突然说:“真倒霉,出丑的样子都被你看光了。”他声音有些沙哑,带着调笑的味道,那种满不在乎的态度让明生说不出的愤怒。他是骄傲的人,对于敬轩出自本能的信服,只是因为他比自己更强,而敬轩的这种甘于堕落的态度不仅仅是对自身的否定,甚至也可以说是对于明生的全盘否定。
明生把水管用力往垃圾堆里一扔,当啷的一巨响声之后他猛的俯下身抓住敬轩的领口:“你不是很能打吗?你打呀!我认识的方敬轩不是你这副熊样!”
话音未落,他猛的被敬轩一把扯进怀里,环抱住他的手臂是颤抖的,却用力到让他感到窒息。那一刻,明生产生了一种错觉,觉得自己好像是被溺水者抱住的救命浮木。
敬轩慢慢把下巴靠在明生的头顶,在这个堆满垃圾的小巷,雨从天上落下来,落到他们的身上,在皮肤上留下冰冷的印痕,时间和地点都不对,可他心里充盈着一种奇妙的安稳和平静。即使把一切说出来,这个人也绝对不会轻视自己或者嘲笑自己,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有着这样确定的自信。
“不动手,是因为发过誓的关系。因为曾经伤害过喜欢的人,所以我发誓,绝对不会对普通人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