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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凶杀现场 ...

  •   于北山一直没搞明白爱情是个什么东西。起初他以为是像小鱼干那样香香甜甜,吃起来全世界都闪闪发光的东西;后来他又觉得爱情可能从头到尾就是个谎言,是动物肾上腺素刺激下的一种幻觉。

      现在他又觉得爱情是童话故事里的毒苹果,却注定没有什么王子来解毒,于是毒素日积月累,永远沉淀在了骨髓里,一旦逢着潮湿多雨,就连带整个骨头隐隐作痛。

      于北山想了这些又觉得自己可笑,又不是要当哲学家,想那么多干吗?人生在世,为欢几何,今朝有酒今朝醉尚且不能做到,何必再去纠结什么人生哲理?

      于是于北山打算去找叽叽喝酒,虽然叽叽并不是个合格的酒友,但看到她于北山心里总是很舒坦,就像黑夜里迷茫的旅人看到北极星,可能并不是最理想的指路工具,但没有旅人会怀疑星星的真假,因为星星永远那么纯粹忠诚。

      叽叽开了个蛋糕店,在市区,这几年仓鼠产业虽然没有猫主子火,但也够她盘个门市房了。叽叽蛋糕店的柜台前挂着一个玻璃风铃,于北山打开玻璃门时掀起一阵微风,风铃“叮叮当当”清脆地响了起来。

      “欢迎光临!”
      叽叽放下啃了一半的芝士,慌慌张张站起身,见到于北山,松了一口气。
      “小山山,是你啊,来了也不说话,神神叨叨的。”

      于北山笑着环顾四周,
      “你这蛋糕店开得也没什么意思,压根儿没人来啊。”

      叽叽嫌弃地看了他一眼,
      “晚上八点,没什么人很正常吧,再说了,你一天到晚连戏都接不到,不也照样在娱乐圈里混着吗。”

      于北山举起手上的塑料袋,里面放着炸串和啤酒,
      “陪我吃夜宵,我心情不好。”

      叽叽警惕地看了于北山一眼,
      “小山山,你不会对我有意思吧!我可对你没兴趣!我喜欢高大威猛的男人,可以用强壮的肩膀拥我入怀的那种!”

      于北山打了个冷颤,
      “我也对你没兴趣,你放一百个心,就是…”
      于北山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
      “我今天去见罗真了。”

      “你为什么要去看他那个老混蛋?”

      于北山找了个座位坐了下来,拍拍桌子,

      “坐下,边吃边说。”

      叽叽脱下围裙坐了下来,拿起一个鸡柳“喀吱喀吱”吃了起来。

      于北山打开啤酒罐拉环,

      “你记不记得,当时我被关在牢房的时候,有一个可爱的小狱卒,总是帮我。”

      “啊,就是那个眉清目秀,不爱说话,总是悄悄送你吃的那个。”

      “是啊,很可爱的孩子,后来因为悄悄送吃的被人发现了,大概我那时命实在值钱,或者他的命实在不好,总之他被处死了。”

      叽叽飞快动着的腮帮子静止下来,垂下眼帘,
      “我说他怎么突然就不见了,你当时还不告诉我,那个时候人命可真是不值钱。”

      “现在它转世成了一个小秘书,心地还是那么好,还是那么沉默寡言,暗恋自己的上司也不敢说,活得也挺难过的,我本来想帮帮他,结果他昨天出了车祸,成了植物人。你知道,所谓植物人就是□□出现故障,魂魄半漂浮在空中,一不小心就会被黑白无常收走,所以我就去请阎罗殿下暂时放放水…”

      “他不会给你脸色了吧?“

      于北山放下啤酒罐,自嘲地笑了笑,
      “也算不上脸色吧,说到底还是我玻璃心了,见他就坐在那里,高高在上望着我,就好像个陌生人…”

      于北山话没说完,脸渐渐沉了下来,咕噜咕噜一口喝完了手上的一罐啤酒,猛地捏瘪了易拉罐,“当啷”一声仍在地上,吼道,

      “他大爷的,什么老子玻璃心,老子生前和他该做的都做了,掏心掏肺,最后还被他活活饿死了,结果呢?这狗人忘得一干二净!怎么还成我玻璃心了?!明明就是他狼心狗肺!”

      叽叽沉默了。

      于北山暴躁地撩起了刘海,发胶有点失效了,他的卷毛又翘起来了,

      “叽叽,你难道不奇怪吗?之前我好歹也是个猫妖,就算修为低了点,何至于被李真活活饿死?那是因为那之前已经来了个道士,封印了我全部的法力,李真那小兔崽子还让我不要担心,说这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我失去法力以后身体特别的虚弱,整天躺在他的寝殿里,然后突然有一天晚上,几个卫兵闯了进来,要把我带走,李真和他的大臣就站在卫兵身后…李真当时向我笑得特别温柔,他说北山你别怕,先委屈你几天,我很快接你回来…”

      于北山用手捂住眼睛呜咽起来,

      “明明已经六百年了,可当时的事情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样。我当时脑子也不知怎么长得,真就信了他的鬼话了!我在那里傻了叭唧地等啊等,等啊等,怎么都没想到,他竟然就这样把我活活饿死在牢中,甚至连我的尸体都没来看一眼,就那么让狱卒草草埋了…

      于北山浑身都在打着哆嗦,索性又开了罐酒,往嘴里硬灌,总算冷静了下来,

      “昨天我去阎罗殿找他,他坐在公案桌上,高高在上,一脸漠然,就好像我们是个完全的陌生人,让我觉得自己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傻叉…”

      于北山把头埋在桌子上,呜呜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嘟囔着,
      “六百多年了,明明已经六百多年了,为什么我还要记得这些,为什么只有我记得这些?”

      叽叽呆呆看着他,眼眶也渐渐红了,捂着脸抽抽嗒嗒起来,
      “小山,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你,你别哭了,你这么说我也想哭了,你好歹还是爱过,至少还经历过爱情的甜蜜,可我呢?我都单身这么久了,为什么还是没人喜欢我啊!难道我长得很丑吗?难道现在女孩子已经不受男孩子欢迎了吗?”

      两个人于是一边哭一边吃,叽叽之前还嚷嚷着自己是女孩子酒量不好,后来也和于北山抢酒抢得不亦乐乎,喝到最后又从小卖铺买了一箱啤酒,两人一直喝到大半夜,全喝多了,

      夜深人静,空旷的街道上零星开过几辆汽车,于北山和叽叽在人行横道上乱晃。

      “于北山,你送送我吧,我怕回家的路上被非礼。”

      “你都单身六百年了,还怕被非礼?”
      于北山嘴里叼着烟含糊笑道,
      “要真被非礼了,你就从了吧,也是六百多年的老处女了!”

      叽叽摸出兜里的宣传单,卷成纸卷,追着于北山打,
      “你瞧瞧,你说得是人话吗?!”

      于北山一边笑一边躲一边哎哟哎哟叫唤,烟都被打掉了,
      “我的妈,不得了,小叽叽喝完酒都变成母老虎了,还指望别人喜欢你?”

      突然于北山的笑容僵住了,他看向一旁同样停止动作的叽叽,

      “你闻到了吗?”

      叽叽声音都在哆嗦,

      “是…是血腥味…”

      两人一齐看向了身旁的胡同,里面幽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

      于北山拍了拍浑身都在打哆嗦的叽叽,

      “你在这里守着,我去看看,没事儿,顶多是杀人事件嘛!咱们都是神仙了,还怕那个?”

      叽叽点了点头,

      “我也知道我是神仙了,可我就是害怕…”

      于北山拍了拍叽叽的头,蹑手蹑脚往里面走去。

      越往里走血腥味越重,于北山的忍不住皱紧了眉头。
      突然一个声音奄奄一息地哭叫着,
      “饶了我吧,饶了我吧…”

      “噗嗤”,利器扎进肉里的声音,那个求饶的声音瞬间消失了,空气中的血腥味又浓了几分

      于北山虽经已经活了好几百年了,但早就已经习惯了现在的安定生活,对这种暴力案件也开始犯怵了。后脊背渗出薄薄一层的冷汗。

      他慢慢将瞳孔散大,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
      ——————一个人身穿套头卫衣,身材矮小,看不清男女,正背对着自己,手上拿着一个小刀,血顺着小刀“滴答滴答”往地上淌。

      于北山放轻脚步慢慢靠近,随即一跃而上,反剪住对方的双手将他压在地上,腾出一只手拿出手机,

      “喂,110吗,我现在在…”

      于北山的声音戛然而止。

      有什么黑色的雾气一样的东西从那人身上氤氲升起,像蛇一样向于北山身上蜿蜒爬去,瞬间将于北山层层包围,刺骨的寒气争先恐后顺着于北山毛孔往他身体里钻去。

      “啊呀!是于北山!是于北山!”

      “于北山,都是你害的,都是你害的!”

      “啊!那只猫妖!是那只该死的猫妖!”

      一瞬间,无数声音在于北山耳边响起里,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最后全部变成凄厉尖锐歇斯底里的尖叫,

      “纳命来!”

      于北山只觉得身体越来越冷,意识也开始逐渐模糊起来,他挣扎着想要聚集起灵力,突然听到有人喊,

      “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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