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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番外]永不永不说爱你 ...
长大以前,金皓熏是个讨人爱的小家伙。
十二岁之前,金皓熏小朋友每日被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哥哥姐姐边捏脸颊边赞“好可爱哦”的平均次数,等于当日遇到叔叔阿姨、爷爷奶奶、哥哥姐姐的总数乘以二点四。
长大以后,金皓熏是个讨人爱的大家伙。
林芬芬在金皓熏应允她前往SD演唱会时跳起来抱着他的脖子:“金大哥,人家最爱你啦。”
路敏在金皓熏陪她在电视台门口跳完祈雨舞时眨着一双异韵风情的眼睛:“你真可爱。”
就连陈奕夫,在金皓熏同意为流浪狗举行赈灾晚会时也曾拍着他的肩膀:“老大,我爱死你啦。”
拥有一张娃娃脸、憨态可掬的笑与事事为人想、万事好商量的随和性格,金皓熏给人的整体感觉,好比小熊□□代班圣诞老人,外加抱着满捧的杏仁巧克力,闻起来像是彩虹的味道,简直令人无法抗拒,不得不爱。
有理由相信,即便七十高龄、发秃齿落,金皓熏依然会是个讨人爱的老家伙。
然而,凡事皆有例外。金皓熏也有吃不开的地方、踢铁板的人。那个人,非纪翔莫属。
金皓熏对着镜子内圆圆的眼、圆圆的笑颜端详又端详,怎么也想不通他哪里惹得那纪大少爷不爽,不管对他说些什么、做些什么,那人总有办法找出理由,将谈话引向或是尖酸、或是嘲笑,最后的终结必然是一发即中说出最令金皓熏内伤的言语。
这些都算了,最可气的是,交往一年有余,纪少爷不仅不曾对他说过“我爱你”,甚至“喜欢”这个词都是凤毛麟角。两人之间,最接近爱意剖白的对话,是在公园那次。
那天,纪翔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眼睛老是追着你跑,不管做什么事情,心里都只想着你。”
金皓熏坦白道:“我只记得被你欺负得很惨……”
那人便又说:“抱歉,我有个坏毛病,越喜欢的人越要欺负。”
有无搞错?这是告白还是有奖竞猜?话说一半,另一半还要人自行推理。对方要多笨多傻,才会被这样的告白轻易骗到手?
还不就是自己这个蠢货。
金皓熏懊恼地捶头:谁教当初那么不争气,听到这里已经感动于纪大少爷终于勇敢面对感情,扑上去涎着一张脸,忙不迭向人表衷心、献殷勤,承诺爱他,从此再不让他孤单?
有句老话说,有免费牛奶可喝的时候,谁还会费心养奶牛?
金皓熏恨恨地将自超市买回足够一周饮用的牛奶一瓶一瓶摆进纪翔的冰箱,冰箱门关上的时候,他做了一个决定:决不能让纪翔继续对他的存在习以为常、理所当然,一定要听他亲口说出“我爱你”三个字。
可是,怎么可能?
金皓熏鼓起的雄心壮志没过三分钟已经没了热度。纪大少爷出了名的毒舌,却也出了名的嘴严。他不想解释的事情、不想说的话,软磨硬泡磨到嘴上起泡、死缠烂打缠到舌头打结都不会有结果。
尚有往日无数次的碰壁经验可为佐证。
金皓熏尚且记得,签约后不久在酒吧撞见纪翔,上前询问同他聚会的女性朋友是否是他女友,纪大少爷臭着一张脸不肯告诉他。因为“我想你无权知道。”
金皓熏也记得,纪翔认归穆勒家族后毅然决定放弃家族产业、继续留在台湾,留在艺界。问他何以作此决定,那人深深地看他一眼,而后拒绝回答。因为“我想你无需知道。”
金皓熏还记得,在河滨公园一起看烟火的那个晚上,纪翔看着天幕偶然流露的伤感颜色,慨叹烟花的寂寞。再多追问,那人却不肯多说。因为“我想你不会知道。”
也忘不了那一次,拍摄动作片受伤的纪翔带病出通告,他去探班才发现那些因为高难动作再度裂开的伤口。送那人回家,问他为何如此逞强,为何不肯言明伤势。由于忙着帮他包扎,看不到那人的表情。只觉那一日他的声音异常柔软,然而终究还是没说。因为“我不想你知道。”
纪翔号称最爱的古典乐是德彪西的《月光》。金皓熏极度怀疑,其实,正确答案应是门德尔松的《无言之歌》。
要想从纪翔口中逼出“我爱你”三个字,根本是难上青天、不可能的任务。
真得无法可想。绝望、绝望、绝望到绝望的地步了。
如果是女孩子,八成要去买朵非洲菊,一片一片地往下撕花瓣,念念有词地去数“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他不爱我”。
金皓熏不会这样做。他有更man,至少是自认为更man一点的绝望应激反应:
蓦然想起那日在公园同纪翔一起仰望的星空。金皓熏跑去书架从一本大部头中小心翼翼地抽出彼时寻到的四叶草。传说中,找到幸运四叶草,便能拥有一生的幸福。对于金皓熏来讲,还有什么,会比听到纪翔亲口说出“我爱你”更加幸福的事?他将四叶草紧紧地握在手中,闭上眼睛,许下愿望。
电话铃声忽然响起。是纪翔。难道上一秒才许下的心愿这么快就实现?
金皓熏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飞快地拾起听筒,只听那人说:“亲爱的……”
“……经纪人,”刻意延长的停顿之后是恶质的一笑,“现在还窝在家里,你这日子过得还真清闲。佣金是白抽给你的吗?没事的话,七点前帮忙把怡青托我修改的乐谱送到永振电视,录完节目和你会合。”
挂断电话。金皓熏垂头丧气地缩进沙发转角抱着膝盖缩成一团。
观星的当晚,发现那片四叶草时,他献宝一样将它举到纪翔面前:“看我找到了什么?这代表我们将会有一个幸福的未来吧? ”
纪少爷却嗤之以鼻:“你的幸福不打算靠自己创造,而要寄托在一个没有根据的传说当中吗?”
那人或许自始至终只是将他当好欺负的玩具加好用的老妈子使唤,那人或许根本不肯用自己付出的一半在乎来在乎他。而他,他居然以为一片破草、一个传说、一个愿望能够扭转乾坤。
活该挨骂,当真该打。
就在灰心丧气、即将把四叶草丢进垃圾箱的当口,那四片压制扁平微微泛黄的叶子蓦地绽放出金色的光芒。光芒中,一个三寸左右高矮、挥动着两对翅膀的小仙翩飞而出。
金皓熏惊讶地圆睁眼睛:“你是四叶草精灵?”
小仙点点头。
“我想知道纪翔到底爱不爱我。你能不能帮帮我?”
小仙思量片刻,再度点头。朝着金皓熏勾勾手指,示意他附耳上来。
“最好的办法是……”金皓熏将耳朵凑过去,只听那小仙在耳边低语道,“自己去问他。”
金皓熏不可置信地追问:“这就是你的办法?”
“不然你以为怎样呢?挥一挥魔棒,那纪翔自动凑到你耳边,对你将‘爱你一万年’说上一千遍?”小仙附送白眼一记,“我只是精灵,又不是巫师。”
金皓熏嘟囔道:“你们精灵真是……失职又无能。”
“究竟是谁失职又无能呢?”小仙忽然调皮地眨眨眼睛,“你以为我们现在身处何处?”
金皓熏蓦地惊醒,原来须臾间所见,不过一个梦。四叶草微黄的叶片依旧静静地躺在手心,他看着它良久,若有所思。
难道纪翔不肯将“爱”说出口,是因为自己不够尽职又无能?
难道纪翔不肯将“爱”说出口,是因为自己从来没有问过他?
难道通往幸福彼岸,必需一次潜心透彻的沟通作为桥梁?
傍晚,金皓熏带着满腹心思打算完成了纪大少的嘱托。事后,二人一同到餐厅用餐。
酒至三巡,饭到半饱,金皓熏的眼睛悄然瞟过餐桌,偷偷打量对面的人。
那人一手插袋,一手正托着杯酒,头微偏,脸上挂一抹略带邪气的笑,卷发飘逸、皮肤黝黑,略敞的衬衫露出的胸膛坚实、随性的姿势却勾勒出无比紧致的手臂线条。
此人不说话堪称完美,恍若天使,嗯,喜欢日光浴的天使;然而,他若一张口,却有本事,令冥王哈得斯甘拜下风,自认心慈面善。
不知一会儿又要遭遇怎样的毒舌伺候。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况且,就算是祸害,只要他姓纪名翔,他金皓熏,又怎么躲得开?又怎么舍得躲开?
金皓熏清清嗓子:“我打算明年到美国开分公司,你觉得怎么样? ”
纪翔瞥他一眼:“如果你有这个自信,我当然乐观其成,如果你只是虚张声势,我也会等着看你悲惨的下场。 ”
“你这张嘴,真让人受不了。”
“实话实说而已。”纪翔停下手中同面包搏斗的动作,“我可以在你背后做支持你的人,在你失败时做你可以依靠的力量。但属于你的世界,终归需要你自己去闯。那并不容易,更加不会因为我对你说几句漂亮宽慰的话而变得容易。”
纪翔是那种点餐时会同时叫饭团和面包的怪人。金皓熏却美其名曰“中西合璧、兼容并包”。
并不是说,喜欢一个人,就看不到他的缺点;只不过,就算看到了,也不觉得那是缺点,反而觉得可爱,觉得那是他的独特之处。古怪的用餐习惯可以看作眼界的宽广,冷嘲热讽也能听成良药苦口、忠言逆耳。
金皓熏听了纪翔的话甚觉心中受用,将手伸过去覆在纪翔的手背:“我知道你对我的用心良苦。我不会输的,我会努力,跟你平起平坐。”
“你现在不是和我平起平坐吗?”纪翔嘴角一倾,倾出一个邪气十足、魅力十足的笑,“难道你那边的座椅比较矮?”
“不是那个意思,”金皓熏满头黑线,“我是说,我要努力追上你的成就、赶上你的脚步。”
纪翔不说话。
“这样我才能永远和你在一起。”
纪翔不说话。
“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纪翔依然不说话。
“因为,我爱你。”金皓熏硬着头皮冲破最后的底线,说出了于各种语言中皆是最美丽的一句话。
然而,换来的只有,沉默,沉默,比沉默更沉默。
金皓熏沉不住气,问出口:“我都对你说出那三个字了,怎样你也该表示一下吧?”
“表示什么?”
“你都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纪翔着实沉思了一会儿,而后,笑笑地看着对面的人:“其实我也有一句话想对你说,一句只有三个字的话。我已经想了很久,事实上,整个晚上都在想,如果不是被你抢了先,也许我早已告诉你。”
稍稍停顿后,纪翔对着明显被提起兴趣的金皓熏钩钩手指,示意他凑上前来,在他耳畔,用挑逗十足、性感十足的低沉嗓音缓缓说道:“你、结、账。”
此语一出,无辜的小金僵在原位,濒临石化;纪大少却退回前倾的身子,靠回椅背,好整以暇地看他石化。
消息灵通人士透露,金皓熏的面部通常只有两种状态:其一,睁大着一双圆圆的眼睛,这是后知后觉时恍然大悟的表情;其二,咧嘴笑出一对儿圆圆的酒窝,这是除去后知后觉、恍然大悟之外他应对所有情况的表情。
纪翔并不以为然。在他坚持不懈、“日行一恶”的努力下,不是已经为小金开发出另外一种表情了吗?
那就是嘟着圆圆的嘴,气恼不已、哭笑不得的模样。
金皓熏生气的样子丝毫不可怕,反而很有些小可爱,略微婴儿肥的下颌曲线,衬着柔软的浅蓝色头发,活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
纪翔爱极金皓熏这个表情,因为只有他能挑起这个表情,那是只因他而生的专属表情。
纪翔发现自己愈发喜欢欺负这个看起来小小实则比他还长几岁的男子,喜欢惹他生气、喜欢看他吃瘪,其实,最喜欢的,是他那种表面看来无可奈何,实则暗含着无尽包容、无限体谅的眼神。
那种眼神,像是月光。
金皓熏曾经问过他,最喜欢演奏的古典音乐是什么?
纪翔回答的是,他最喜欢德彪西的《月光》。因为它最易让听众睡着。
纪翔没有回答的是,他最喜欢《月光》,因为金皓熏就像是他的“月光”。
月亮亘古不变,即使一时两日不见,终究还是会回到夜色身旁,照亮朗朗乾坤,照人平静入睡。就像,他的金皓熏。
纪翔曾经认为,人生是一道深渊,注定要一个人在黑暗中走到最末。那些来来往往、陌生过客或是故交好友带来的美好时光,不过是烟花,灿烂之后转瞬即逝。片刻欢颜后终归要变回孤孤单单一个人。
然而,金皓熏的出现,改变了他的认知。
他曾经拒绝了那个人那么多的好意、那么多的关心,可是,不管他怎样拒绝、则样将他推开,第二日,他又回到他身边,带点傻气、带点执着。他由拒绝到无法拒绝,再由无法拒绝到不能抗拒、不再抗拒。渐渐习惯了那个看起来傻傻笨笨的男子陪在身边。在他身边,纪翔感到前所未有的心安神宁、放心到底;在他身边,他能够安枕入眠、一夜无梦;在他身边,他相信了永远,相信了两个人一路,能够走到永远。
然而,金皓熏要的那一句话,三个字,至多耗时五秒钟。如此单调、如此轻巧、如此短暂的语言,何以承担永恒相携的誓言之重?
所以,不,纪翔不说“我爱你”,永远不对金皓熏说“我爱你”。
“难道你根本就不爱我?”金皓熏正在专属于纪翔的“表情三号”状态,满脸的委屈。
“当然不是。”
“那你为什么不肯对我表白你的心意、说出那三个字?”
纪翔深深地凝视面前的人:“因为我的心意,你早已知道。”
在坚定的两心相知面前,片刻无踪的语言是何其多余?
那人却依然不肯罢休、紧紧相逼:“如果我不知道呢?”
“那样的话,我会等你,等你知道的那一天。不管是多久,我都会一直等下去,等到永远……”
永不永不说爱你,何尝不是一种永远?
永不永不说爱你,何尝不是一种许诺?
永不永不说爱你,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通向幸福,未必需要跋山涉水;有些幸福,不在彼岸,而在此间。
金皓熏脸色微绯,悄然摸摸衣袋中的四叶草,虽然并未如愿听到纪翔对他说出那三个字,然而,这样的结果,并不算坏;这样的结果,是专属于纪翔与他的另一种如愿以偿。
无论是德彪西抑或是门德尔松,都是源远流长、穿越永恒的经典。何苦强求永远、许诺、幸福的模式是月光样有目共睹、人人膜拜,抑或只是一支无言的歌?
那一夜,金皓熏同纪翔两两相偎。
他知道,他已找到了驱走黑暗、伴他永远的月光。
而他,正旋着一双圆圆的酒窝,聆听着那支最最令他迷醉的,潜藏在心底的旋律。
与云上主题无关,许诺微蓝的纪熏番外。
我还是讲信用的,嘻嘻——拖欠数月的某人。
某人实在是bl无力,加上游戏情节忘得差不多。百度了一下纪翔,写了这个。
我已经尽力了。希望微蓝喜欢,或者假装喜欢一下。
p.s. 发现bl的弊端之一,三单人称代词变得不好用,满篇都是“他他他”,谁知道这个“他”是哪个“他”。囧~
p.p.s.“与众不同”的提示,是指在“三心二意”所指代的五个章节正文中,找出与众不同的句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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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番外]永不永不说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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