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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燕子飞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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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的哥哥,眼睛很蓝,身影颀长,像极了外国人——这是《罗马假日》中风流倜傥的美国记者吗?还是《乱世佳人》中温文尔雅的艾希礼?他有着痴情汉的傲骨,但对头不是我。他自愿做所有女孩的白马王子,却仅仅只是我的哥哥。梦魇变成一种窒息,我从懵懂中醒来,看了看电子闹钟,现在才刚过午夜。我观摩着新闹钟的外态:长方形的肽金属盒子,外壳漆成星空蓝色,红色的阿拉伯数字精准到秒,数字轻盈地跳动着。这是手头宽裕之后,我在名创优品淘回来的打折商品。它在无声中,让光阴一寸寸地流转,一直安静地陪着我,让从不讲究品牌的我,开始相信大师的设计。我知道自己终于沾染了些许物欲感,我更知道,我的良心和准则亘古不变,因为我的灵,依然和我的哥哥如胶似漆,这是生生世世无法断绝的联系。我买得起精品了,哥哥在冥冥之中,知晓了这个重磅消息,也会为我鼓掌吧?他的思维一向老古董,认为赚钱养家是男人的事,女人懂得享受生活,这样,才能保护女孩,这样才能达成生命的平衡。他眼中的保护,就是宠爱。我作为他的小妹妹,受到了可观的爱惜。我是在爱的充裕洗礼下长大的,这是哥哥给我的生命涂抹的底色,是我自信欣赏自己的源头,更是我能够熬住枯燥码字生活的不朽信仰。我把那块闹钟抱在怀里,让它倾听我的左心房,回忆一幕幕冲击思维,让麻木的大脑回春。每年暑假,哥哥都会前往广州打暑假工,每次回来都给我买一份精美的礼物。我吃不起粤式甜点,被撞姜双皮奶的奶香味儿馋得心痒痒时,如兰妈妈在废品堆里捡回一个瘪瘪的可乐罐,消毒过后,装着热水,掺点白糖,边复习边享用,我也喝得津津有味。哥哥得知后,带我去麦当劳,吃了一份麦旋风冰淇淋。我挖一勺巧克力奶油递到他嘴边,他没有吃,抱着我的破可乐罐,将我的“糖水”一饮而尽。我看了电视上的古装剧,心底羡慕女主角穿的仙女裙,每天攒两毛钱,幻想能买一件漂亮的裙子。如兰妈妈看穿我的心思,带我到裁缝那儿量身,缝了一套飘逸的棉绸衣,穿起来也有飘飘欲仙的美感。哥哥的女朋友给我缝了一件合身的齐胸襦裙,我抚摸着米白布料上的鸭蛋绿蔷薇,心里美滋滋的,喜出望外的是,哥哥还给我买了一件明黄色碎花纱裙,正宗的广州外贸货,摆弄着白色的裙带,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茜茜公主”。种种怜爱,不一而足。哥哥和如兰妈妈的盛宠,每次我都感觉受之有愧,于是,我下定决心好好学功课,将来在社会上有所建树,赚大钱,家里有了钱,如兰妈妈就不用备课到午夜,哥哥也不用一放假就去广州打工了。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如兰妈妈和哥哥相继过世,而我曾经耀眼的学习成绩也日渐颓落,唯一放不下的纠缠就是,我还死性不改,在坚持当写手。想到这里,我很庆幸他们先我而去,如果他们看到我现在的困窘模样,恐怕是要心碎的。这个荒诞的假设令我失魂落魄。我的心,就那么一寸寸地疼起来。我感觉喉咙发紧,心脏缺氧,仿佛自己快断气了,可是,痛楚却令我异常清醒,这种静谧,仿佛通向另一种永生。在我抱着闹钟快要睡着的时候,燕子的来电使我惊醒,她在电话里干嚎,我被扫地出门了,我命令你,收留我! 我说,没问题。刚刚披上晨衣,就听到山崩地裂的敲门声。惟有用矜持的傲骨、脆弱的表情、惊艳的思想,平和的外貌,以及一种对欲望的无可置疑的不可抗拒,才能塑造成燕子这位俏才女。她的外在表现非常优越,意志却非常薄弱,她乖驯时,像一只小奶犬;她郁躁时,就似一片巨浪。我选择与她做朋友,完全因为她出尘的内在。而亨利找她做女伴,却恰好是因为垂涎燕子的美貌,以及易于掌控燕子的柔软和善良。我这个直觉性的想法,被残酷的现实无情地验证了。亨利抛弃了她,她的荣华富贵,瞬时人间蒸发。我开门之后,燕子扑在我身上,我腿软,险些站不直。她浑身散发着酒精的酸臭,应该是刚刚买醉归来。她匍匐地爬向浴室,抱着垃圾桶吐得天荒地乱。我脱下她的古驰外套和匡威板鞋,看到她的后背满是纹身,一条蛟龙盘旋于白皙的背部,带着艳丽的颓靡。不知怎的,我突然深呼吸,吐出一口气,不再那么失落,因为我知道,她已经放下了,也许她从未入过亨利的连环局,她清醒地体验着痛苦,她很聪明,她,还是她。我把她安置在浴缸里,用电磁炉烧了一壶水,为她擦洗。我低声说道,我知道你已经没事了,你能回来就好。你有脑子,已婚男人是个雷区,你下次一定会避开。何苦被那样无情的人给欺骗呢。他们只玩弄,不负责任的,你比谁都清楚。燕子挠着头发,有些烦躁。她喃喃自语,你错了,我比谁都糊涂。我竟然相信,他会给我名分,还妄想和他一起去北方。但是,他应该是记得我的!他以后一定会后悔…… 他身边的女子,来来去去,如过江之鲫,金鱼脑的男人,只有三秒记忆。你看开些。我倒是希望你马上忘记他。对,我错了。我不是公主,不能把感情当作洋裙来穿。她的声音怏怏不乐。我听到这句话,心里的大石终于落下,同时又空虚得发狂。她到底是痛改前非,还是避重就轻呢?我不得而知,心里泛起隐忧,我担心她在两性关系中重蹈覆辙。燕子的天性,决定她不对人性产生苛责,有时候,她太耿直了,就如她对我说过的狠话,我体味过她的火辣,永生难忘。但我并不责怪她,因为她能做到完全的将心比心。而我不能,这也许是文人的通病——有同理心却自身难保。我一直羡慕燕子的洒脱。一个独孤求败的文人和一位辍学的“不良少女”,这是一场注定会产生化学反应的相遇。我们并非因彼此的优点而笼络彼此,恰恰相反,我们爱上对方身上的怪异。我们活在社会最底层,我们怀才不遇,所以,我们彼此原谅,彼此凑合。燕子一躺下就入眠了。前一秒,她换上我的睡衣,躺在木地板上。在黑暗中,她蜷缩的身影带点荒诞。就像误入人间的奇珍异兽。我将空调被垫在她背部,灭了小灯,打开电脑看电影。我温习了一遍《蒂凡尼的早餐》,最爱仍是霍莉唱歌的桥段。月明星稀的黎明,风尘男子站在小露台上,站在女孩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看着女孩。他沉浸在沉痛的回忆中,徘徊彷徨。他爱惜着她的美貌与瘦弱。桃花依旧笑春风,良辰美景奈何天,他分不清这是爱情还是共情。他欣赏她的风趣随和,原谅她的健谈与粗糙。他为她破了戒,却始终无法亲近那颗同样孤单的灵魂。失眠夜,站在他面前的,原来是一个稚气未脱的乡村少女。他无法挪动脚步,深深地凝望她。他的幸事,便是在此生能爱慕她。风尘女子寂寥地拂动吉他弦,面带礼貌的笑颜。她唱着,月亮河,宽不过一尺,为了一窥我的心上人,我涉河而过……一字一句的闲愁与隐忍,道尽了别离与苦难。可她沙哑而知性的嗓音,偏偏又昭示着希望与未来。两颗同类人的心,就这样靠近。这是一种明知故犯的掩饰,若要表演流畅,少不得演员的笃定与孤傲。赫本的张力仍然令人惊叹。有些演员直接高歌着自我,孤独外露,似乎就显得深刻。这是种荒谬。赫本有做演员的天赋,她的含蓄,美得轻盈,就是不言自明的无声告白。以话剧女一号出道的赫本,很适合好莱坞的大荧幕。她的情绪强大而自在,张弛有度,有摄像机的地方,就能让她的天貌变成经典,就能让人们体味到经典的魅力。那个面容端凝的女子,是天生的演员。这种技能,也与赫本身的艰苦经历有关:婴孩时身体孱弱、幼年被父亲抛弃、舞蹈梦破碎之后甚至做过清洁工……她把苦难变成了财富,她的含蓄之美,成为一个时代的经典。赫本镇定自若地在历史中留下轻盈的芭蕾脚步。我所渴慕的,正是成为这样一个强大而无害的存在。我睡倒在键盘上,沉沉一梦,醒来已是正午。燕子在浴室煮粥,齐腰黑发扎成旧日的花苞头,她的月牙眼变得灵动,嘴角上弯。她看上去心情不错。她把瓷勺放在锅上,慢慢打量着我的小窝。她既对焕然一新的装饰动心,也对我这个女主人的品味流露出认可,她月牙眼中深深的笑意,表明她喜欢这儿。这个渺小的一居室,面朝太阳,干爽洁净,附带一个可以观花的露台,站在那儿可以俯瞰整个风林新村的古老模样。燕子一眼就看中了房里琳琅满目的物件,她也陶醉于彩灯的绚丽——这些装饰是我手头宽裕之后淘回来的精品,再买一件装饰品,成为我写作赚钱的驱动力,我热衷于把住处装饰得像美术馆。燕子的物欲感还是很厚重,但,我从她忏悔的表情中,读出了她的释然,生活给她上了一课,如果她足够警醒,她大概永远不会再落入感情的漩涡里。她用勺子搅动热粥,说道,小丽,我做了一个噩梦。但是,现在的我,信念坚定,我一直在追求自由和爱的路上,我期盼着远方传来苦海的福音。我想离开长沙。你想去旅游,想好去哪里了吗?不是旅游,是搬家,连根拔起的那种。我打算去桂林。那里的马蹄和甘蔗很甜。那里全是本地人,我会融入其中。经营一家台湾水果店。每天看漓江的蓝绿色碧水潺潺流向远方。燕子恢复了以前的素净,她身着破洞牛仔裤,配一件小马宝莉的卫衣。她把左手抬起来,露出手腕。我目睹她手上戴着几串厚重的珍珠手链。燕子告诉我,她把那件纪梵希的礼服卖掉了,剪掉了衣服上镶着的珍珠,做成手链。她把手链戴在我手上,说,跟着亨利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陪他吃羊肉吃得上了虚火。昼夜颠倒。他对妻儿的照顾,让我怀疑他是否真正在乎我。他和女儿苏珊娜聊天,一聊就是几个小时。我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在哪……我以后,再也不和已婚男子搅在一起了。我说的全是实话。即使在这时候,我也不忘当好拆穿者这个角色。你说得对,他是不会放弃他的妻儿的。是我自以为是了,对不起。跟我说什么对不起? 我曾经那样吼你,你却一直陪在我身边。就凭这一点,你就该收下这些海珍珠。说罢,她将珍珠手链缠在我手上。她弯腰穿板鞋,系上历历可数的鞋带。像一个背包客,她将出发,头一次离开这座迷乱的城。曾经经历了至亲之人的逝去,我对离别见怪不怪,但,当我想到此生都很可能见不到燕子时,我的心脏因突来的钝痛而窒息。我舍不得她。小丽,别担心,终究会再见的。她看出了我的不安。你一定要记得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了。她穿上古驰外套,背对着我,站在门口。我懒得思考这句话的双关之意。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