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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

  •   17、
      那晚那吻后,沈臻忐忑不安地等着陆希的反应,她心里已自然而然地预演了从前反复在脑海中出现过的种种可能性。
      一次又一次。
      比如,陆希言辞严肃地拒绝她,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再不来往。
      或是念在这么些年的交情,她婉言劝她,说不喜欢自己,不会和女生恋爱,希望自己尽快断了这念头。
      亦或是,心底厌恶,面上不露声色,然后逐渐地和自己疏远——这还真是那家伙最可能的做法。
      沈臻为此心惊,她不想这样。但还能怎样?
      有些关系,一旦捅破,便没有转圜的余地。
      时光倒流是魔幻笑话,刻意遗忘亦不太可能。
      这等待间,她好似一个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在等着法官无情的最终判决。
      看起来横竖是个死,只是死法的问题而已?
      这大抵便是喜欢直人的悲哀了:怕她知道,又怕她不知道;千方百计地想她知道,又深深后悔为何让她知道。
      但很诡异、很奇怪,陆希态度平静。
      几次见面中,沈臻暗中观察她的神情,揣测她某些言语是否有深意,但这个人看起来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
      超乎异常的平静。
      都这样吻上了,她该明白自己的心意了吧,这可不是玩闹性质的吻。难道她打算装不知道?摩擦力忽略不计?
      假如为顾全彼此交情,她还愿意见她,和她说话,这样倒也好。
      只能如此宽慰自己了是不是。
      她大概情商不够,对这个人,她想不出更好的处理之法。
      窃窃揣测着、担忧着、惴惴不安着,然后不久后的某天,陆希约她出去打牙祭。
      哦,她可能又想多了,那大概不叫约会,只是单纯的友人聚餐。
      阳光和煦天气,和她并肩走在路上,心底是止不住的隐秘喜悦——她们还能这般并肩而行。
      到了一个路口,人流很多,她被人撞了一下,身边的陆希很快反应过来,扶了自己,然后干脆利落地牵起自己的手,开始往前走。
      她愣愣地,心跳却突突。
      肌肤相触温热,她牵着她的手往前走,过了马路还是牵着,没有放手的意思。
      她禁不住地脸红心跳。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还不放手?认识这么久,她们可从来没有这样如同情侣般的牵手过。有几次她主动去挽她的手臂,都被她说这样被人拖着不喜欢。
      这应该算是“接受”的意思吧。
      她应该没有自作多情地多想、理解错误吧。
      她有些难以置信,但从细节中看起来这的确是事实。
      这个以前对她严守朋友之义的人待她逐渐地亲昵起来:她会掠起她耳边散落的碎发;她注视的目光腼腆温柔;她更频繁地发短信问她在做什么;她会在不经意间牵住她的手再不放开,等等等等。
      浇灌多年的花是不是即将逢春绽放?一股子绵绵欢喜腻味直冲沈臻心中。

      18、
      那漆黑楼梯上沈臻的甜蜜一吻,对陆希来说,简直叫她寝食难安又回味无穷,心内惶恐不安却又深感甜蜜。
      她窥得自己心事的同时,似乎也窥见了沈臻的隐秘心事。她觉得自己并非自作多情,实际上沈臻也对她有意,她很可能借《fingersmith》这本书来试探自己。
      应该是的吧。
      如此一想,心里不免狂热起来。
      她意识到了自己已经很是“魔障”,完全不似从前的自己。
      不喜欢同别人肢体接触,可从哪一天开始已经常和沈臻牵手,还是她偷偷牵的沈臻。
      每天都很热切地想要见到她,明明距离那么近,还是会挂念她。
      从什么时候开始,脑袋里进水似的,全是这个人的言语笑貌。
      喜欢上一个人真是甜蜜的负累。
      偶尔很恐慌这一切可能只是自己想多了。
      但立刻反驳自己:如果是想多的话,沈臻应该会排斥她的亲近吧。而且是沈臻主动亲的她。
      不管了,就这样,顺其自然。
      这种暧昧互不道破的关系很完美。
      她自私地享受着恋上她人的感觉,这让她很有成就感——她心里真有种“原来我这样冷淡薄情、以自我为中心的人竟能喜欢上一个人”的变态愉悦感。
      沈臻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她不是爱无能者。
      很多相处时分,她真的有这感觉。
      她想到那天,她正和同门聊着回寝室,忽然接到了沈臻的电话。
      接起,是沈臻软糯的声音,“陆希——”
      “怎么啦?”
      “你唱歌给我听好不好?我想听你唱歌。”
      她登时很奇怪:这大晚上突兀来电要求唱歌是小言女主干的蠢事吧,太不像是沈臻的行事作风了,而且她的声音听着怎么有种在撒娇的感觉。
      说起来,沈臻很少以这种撒娇语气和她说话,真是可爱啊。怎么会这么可爱呢。
      “你没事吧,怎么突然要我唱歌。”她追问。
      那头沈臻霸总语气,“问那么多干嘛,你唱吧,我很想听,陆希你必须唱!”
      她左看右看,心里犹豫:她还在路上走,旁边是同门,怎好意思?更疑惑沈臻怎么突然来这么一出。
      似乎见自己没应,沈臻还幽幽威胁,“你要不唱,我就把我们回家的飞机票输了。”
      听她那么甜蜜地说“我们”,再多的要求也必须同意,只能在同门意味深长的目光中,找了个角落,对着手机哼了歌。
      半段哼完,那头喧哗声突起,听着听着,隐约明白了原因。
      没再听到沈臻的声音,说话的是沈臻本科时期的室友苏自华,解释说:她们小团体聚会打牌,规定输掉的人喝酒。超市里买的果酒,一大半全被牌技烂到外婆家的沈臻喝掉了,后来她们三人就不让她再喝,改成了大冒险。你不幸被选中,就是个游戏,不要太介意。
      苏自华解释完,手机又重新回到沈臻手里。
      “阿希,你过来玩吧,我很想见你。”
      那语气轻轻,软软柔柔,落在陆希耳中,似羽毛挠心,痒痒的,叫她不知如何拒绝。
      以前宿舍老大恋爱,时常因为对象的一个电话,就在宿舍聚餐时分匆匆离去,她们三人各种吐槽她有异性、没人性、见色忘友。
      谁知现在,自己居然也变得很是“无节操”,沈臻轻轻柔柔的一声招呼,她便匆匆地赶去了她那里。
      到聚会之处,牌局还在火热进行中。
      除了苏自华,另外几人她并不认识,沈臻便介绍着认识,让她接替她的位置打牌,她则搬凳子坐在身边,当起了狗头军师。
      她转头看她,此人脸颊红扑扑的,应该是喝了果酒的缘故,虽然酒精度数不高,但毕竟是酒,心里有些担心,问道:“你忘了你会过敏吗,怎么还喝酒?”
      沈臻说,“我没想到我总是输,只好愿赌服输了。”
      有同学笑起来,“沈臻,你不是总是输,你是一直没赢过好吗。我觉得我们下次直接算钱得了。”
      一直没赢过……好惨的人类,她忍不住笑话她,“你这种牌技烂到让人无言以对的人,还好意思和人打牌?要真算钱,你估计连我们的机票都会输给人家。”
      被指责的人毫不羞愧,抬手搭在她肩膀上,人也凑过来,很理直气壮地说,“所以叫你过来挽回点面子哇,乖,别给你革命战友丢脸。”又说,“同志们,你们现在要小心了,我们小陆同学打牌一级棒。”
      温热气息拂在她耳际,加之这罕见的撒娇语气,她心头突突乱跳,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心底只觉得好喜欢这种原来并不常有的亲昵。
      她感觉自己就要溺死在这个人的这种语气里了,要是沈臻天天这么不正常就好了。
      牌局到很晚才结束,其他人各自回去睡,她原想走,但苏自华提醒说沈臻感觉有点喝多了的样子,她室友不在,你就留下来陪她,反正现在回去也太晚了云云,那她便很大义凛然地不走了。
      睡觉前先得解决已经晕乎乎的沈同志的洗漱问题。扶着她去洗手间,给她挤牙膏擦脸。
      沈臻应该是酒劲上头,又困又晕,等她端水给她泡脚时,终于撑不住,靠在藤椅上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一双嫩生生的脚丫子泡在温水里,微微动着,睡容却已十分静好。
      她站着,看着那样的她,良久,心里忽觉自己真的已爱上眼前这淡如菊的女子。
      那一瞬,想要就这样和眼前之人一生一世的感觉如此强烈。
      她感到内心情潮涌动,难以自持地俯身,想吻一吻她,但弯腰僵了瞬,还是不敢放任自己。
      心底深叹了口气。这可怎么办呢?
      她从小到大就没期盼过所谓的“爱情”。人最爱的,肯定是自己,血缘之外的男女构建家庭主要是出于经济原因,而不是什么爱。
      即便恋爱的话,那也是件必须慎之又慎的事情,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肩负起他人的一生。
      如果没有在感情最后周全对方的能力,莫如不开始。
      甚至,她有时候悲哀地想,恋爱有什么好谈的,反正以后结婚的人选还要经父母严格“认证”,倒不如直接让父母推荐合适的人选更省事,反正就是和一个男的搭伙过下半辈子而已。
      什么爱不爱的,说来既矫情又麻烦。
      她是情的悲观主义者。
      可是遇上了沈臻。
      欢喜又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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