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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   12、
      等到后知后觉地,发现喜欢上沈臻这位交往丛密的同性朋友时,已是研二。
      事情起源于英国女作家Sarah Waters及其著作《Fingersmith》。
      ——该书被拍成了电影叫做《情挑指匠》。当时应该没有中文版,后来有中文版叫做《荆棘之城》,与沈臻分手以后,她无意间在书店看到,买了一本又看了一遍。
      那阵子沈臻可能比较空闲,一直在啃这本英文书。看完后,说什么命运交错挺有意思的,还捣鼓她也去看一下,方便讨论。
      这本来没什么,她和沈臻从认识开始就不太像一般的女性闺蜜爱讨论八卦服饰搭配化妆品,更多的是像两个中年老大叔爱谈论时事新闻、文学历史、财经股票等。彼此经常会分享、介绍看过的书,也会建议对方看一看。
      只是这一回,在得知这是一本涉及同□□情的书籍、又是全英文的,陆希不是很乐意看,并且对沈臻看这书,表示不理解和反对。
      她哪来那么多时间啃下字这么小的英文版?平时专业内容就够她背的死去活来了吧。
      她一个喜欢男人的异性恋看这种书作甚?没必要吧。文学对人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力,她看这种书,万一被影响了怎么办?
      陆希得出了自以为是的结论:自诩友人,对于沈臻的这种“出格”的偏差行为,她应该阻止才对。
      她拒绝了沈臻的建议,表明自己没时间看,并暗示沈臻也不应该花时间在这种很可能令人“误入歧途”的事物上。
      但是沈臻似乎毫不在意,丢给她一句,“一本小说能起什么大作用?别那么上纲上线。”
      说的她很无理取闹似的,她明明是在为沈臻考虑。这态度令她不舒服,她开始和沈臻讲道理,扒拉扒拉地说了一堆“小说文学也很重要很有影响力”之类的废话。
      沈臻居然反驳,引经据典的,说这不过是闲暇时的阅读而已,不会有什么影响,你也太大惊小怪了。
      辩论这回事,沈臻要是想真正和她辩,她肯定不会赢的。
      说到后来,她已经想不明白为什么变成这样,又争论不过,只得总结一句:“你非要叫我看这个干嘛?我不会看的。”
      看沈臻神情,她很是惊讶——好像在说,为这点小事,你居然冲着我发火。
      一时又很心虚,决定闭嘴。
      沈臻可能见她态度不好,就和她告别。
      就这样不欢而散。
      转眼几天过去,陆希恼怒地发现,沈臻竟然好几天没联系她,连一条短信也没有,连周末固定的吃饭日,也没有要来的意思。原来她们到周六都会商量一下去哪里吃饭的。
      这时,心里开始堵得慌,各种念头十分复杂。初时觉得沈臻耍小性子,真没风度;之后便是气恼,这芝麻大的事,她居然这么久不理自己?就不能先低个头认错嘛?她明明比自己年长!再后,已按捺不住、蠢蠢欲动地想去认错求和,可又觉那样实在太没面子。
      继续暗自郁闷纠结了两天,终于憋不住去买了一本,磕磕绊绊看完,决意找沈臻聊聊“读后感”。
      斟酌着措辞给她发了一条短信,其实是她变着法子的认错——你让我看,我真的看了,你还生气干嘛,什么时候有空来吃饭呢?
      这回沈臻很快地回复她了,约定时间地点。
      应约而至后,彼此开始闲聊起来。陆希为了“示好”,便向沈臻阐述她的心得体会,谁知又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论。
      陆希对书本主旨的理解是:这根本谈不上一场爱情,只是两个身份互换的女子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必然结果,让两个女主角在一起的并非爱情,而是社会现实——她们各自都只能回到那个庄园。两个女子之间的所谓爱情并非本书的核心内容,作者想揭露的是贪欲、欺瞒、背叛等等人性丑陋面,维多利亚时代扭曲的社会风貌,引人入胜的也不是这种“变异”的爱情,而是作者诡异的行文构思,精巧的情节设计,以及颇具颠覆意味的结局等等。
      沈臻的看法恰好相反。她认为,在整个小说中,情色、阴谋等等人性丑恶面,最终都败给了两个弱小女子的爱情。爱才是颂扬的主旋律。
      陆希坚持所想,“什么爱不爱的,两个女的谈爱情太奇怪了吧。就算有,那也仅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偶然,纯属小概率事件。”
      沈臻说,“哪里小概率?每个国家喜欢同性的人人数都不少,不能以小概率来形容。据统计……”
      吧啦吧啦,头头是道、有理有据。
      不愧是陈辰经常夸赞的辩论好手,陆希忍不住打断,“不是在讨论《fingersmith》的内容吗?说同性恋的比例干嘛?你跑题了。”
      沈臻说:“是你先说起概率问题的。”
      回忆一下,好像是她先说的,行吧,“我说的是Sue和Maud的故事,是小概率的……”
      “你之前说那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必然结果,刚刚说那是小概率事件,必然和小概率是矛盾的,你看你自己都没搞清。严格来说,就算是概率为0,也不等于不可能事件……”
      她就不该和沈臻争论的,注定会输,但是还不能认输。
      “是,但是你不觉得Sue和Maud两人的感情不具有普适性?只是个案,而且是文学作品中的个案,既不现实,也不一定具有合理性。”
      “个案有个案的意义,每个人生来不一样,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珍贵的个案,为什么非要追求普适性?全世界都要一样吗?个体追求普适性毫无意义。至于这本书所反映的同性情感,的确是小众的,非主流的,属于亚文化,是特殊社会背景中出现的,放到现在社会,不一定有这样两个人。但那又怎样,书中的人物不会重现,你就能否认现实社会中没有这样偏好同性的群体?你不能,相反这本书说了一直被社会主流忽视的一个问题……”
      这次换成沈臻旁征博引、舌灿莲花,莫名理论信手拈来,论证其合理性,再总结,存在即合理。
      噎得她无话可说。片刻找不到理由来反驳,莫名羞恼之下,便口不择言地说:“你又不是同性恋,吃饱了没事看这种书、研究这种感情干嘛啊?”
      声音有点大,旁边走动的人闻声望过来,她心虚之下又很冷淡地补充了一句:“你别说你是……”
      没再往下说,因为沈臻脸色很难看,很可能是因为自己这“恶意”揣测吧。

      13、
      沈臻看着眼前这个人,她清晰地从她的神色中读出了丝丝轻蔑,她无法瞧见自己当时的神情,但心内忽然一片冰凉,她没想到陆希会以这种口吻、说这样的话。
      原来她如此介怀,心中瞬间天翻地覆。
      这般介怀并非第一次展露,她从前的每次试探都只是自找苦吃,但对方还是第一次以这种眼神看她。
      这是种怎样的眼神?惊讶、怀疑、犹豫。
      这眼神令沈臻一下子忍不住浮想联翩。
      让她想起当年陆希谈及那个追求者的论调——人多情不可怕,自作多情给别人造成困扰才可怕。
      她甚至觉得此刻的陆希已经发现自己的情愫,那眼神是在说:不会吧?你还真是?真的自作多情喜欢我?这很麻烦啊。我们肯定不可能在一起的。我们纯粹是朋友,你别这样,我不想失去一个聊得来的友人。你这样做是不对的。
      明明只是一个眼神一句话,可长久以来的压抑自己、揣测此人,令她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她感觉浑身发凉,一股蓦然的痛意直戳到她内心深处。
      如果可以,谁愿意犹如“异端”一样地喜欢同性,谁愿意被最在意的那个人以这种“轻蔑”地口气质疑?
      看着这张已然熟悉无比的脸,她未经深思,冷冷回话:“你说对了,我就是。”
      真是气死人。
      就这样告诉她好了,何必枉费心思。
      枉费这么多年心思。
      破罐子破摔没什么不好的,反正看陆希这直如小竹竿的样子,她们走不到一起去。
      说完这话,拿起自己东西,转身离去。
      是。她的确对她有意思,但已经很理智地将自己的情感表达严密地限定在朋友的范畴之内。
      她也很好地做到了——除了那次傍晚出于调戏的轻轻一吻。
      还要她怎样?
      是怎么了?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这般地步?
      虽然已经暗恋这家伙好些年,但此际她已渐渐放弃。建议之初,她发誓并无半点暗示、引导这个人思考同性感情的想法在里面,如同从前多次一样,她被人安利,继而想和陆希分享交流一本有意思的书,谁知这家伙居然那样上纲上线,洋洋洒洒,滔滔不绝,说出那样的话。
      是她潜意识里的试探,还是陆希过激的反应?
      应该不是自己在试探吧。
      这一次她真没试探意味,她觉得自己早已绝了望,慢刀割肉,她等着研究生毕业以后,各自工作,说不定就在忙碌中渐渐冷淡了这个人,断绝了自己的痴念。
      她是喜欢女生,但并不是此生非她不可?
      为什么非要在这个异性恋呆瓜身上吊着,把自己绞得半死!明知无望还不断地给自己希望。
      走在人来人往的路上,沈臻思绪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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