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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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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忙着现实里的生活时,游戏进程也在系统的维持下继续着。
再次登入游戏时,我已经在伯爵的领地适应了一个月。
查看了之前的剧情点,我已经凭借资历和武力值,成功当上了伯爵领地骑士团的团长。
祭司也被我带到了这里,小心地囚禁了起来,伯爵似乎看出一些端倪,但没有干涉我。
我在伯爵的城池到处转悠,这里的繁华程度比之王城毫不逊色,看得出伯爵大人是一个不错的领主。
可是,让我十分在意的有两点,这里没有传送阵和教堂。
从前我在王城骑士团的时候,经常四处征战,如果单靠马匹和马车,转场时间真的很长,因此,游戏设定是一般的大城都有传送阵,可这里没有。
而教堂就更奇怪了,这片大陆上,真神是唯一的信仰。
阳光之下,或许不是王土,但一定是神土。
没有教堂,也就代表着没有信仰。
在这紧邻着深渊的一片地域,伯爵所藏匿的,恐怕不仅仅是一个女巫,也不仅仅是我这种被狼毒污染的骑士,一定还有更多游走于黑暗与光明边缘的人物。
我很快来到城郊,这是伯爵赐予我的庄园。
庄园里我只安排了一个可以照顾他日常生活的仆人。
最开始并不是只有一个仆人,但祭司实在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小女仆眼里能看到爱慕,纯朴的人们尊敬他,一些本不信教的仆人也向他询问神的故事。
我无法不保持警惕,我遣散了所有仆人,只留下一个最油盐不进而忠诚于我的。
平时,我把他锁在地窖,当我回到这里,才会放出他来。
我打开地窖,祭司半眯着眼睛看向我,似乎对光纤还不太适应。我把他从黑暗中重新拉向光明,他的衣袍比之从前凌乱了。
一双白皙的脚赤在地上,显得格外可怜,但我并不打算给他鞋,因为我不打算给他自由。
他只能躲在黑暗中,或者站在我身边这方寸之地。
庄园里的路我早就派人清理过,没有什么石子,但灰尘是免不了的。祭司白皙的脚很快便蒙尘,我有些心疼,但并不多言。
我在花园里停下脚步,这里的上一任主人常请园丁修剪,但我偏偏放它肆意生长,如今这里的花草便长的有些粗犷了。
我让祭司席地而坐,自己则枕在他的膝头,把玩他的长发。
“我有点想念王城了。”我说。
祭司沉默了一会,“你已经选择了一条不能回头的路啊,骑士。”
此话不假,虽然王城那边并不知道是我带走了祭司,还不能通缉我。
但是一旦我离开伯爵的庇护,事情就会变得不同。
我看了看祭司放在草地上的脚,圆润的脚趾白到透明,却没有透出半分血色,取出手帕想替他拂去那些尘土,却是徒劳,只好心烦意乱地扔开。
我在心里说,罢了,既然已经做了抉择,本来也没打算后退的。
花园的花开的正艳,我坐起身来,巡视一圈,找到一枝最红的玫瑰。
它长在灌木丛里,却遮不住殊色,我只想将它折下,献给我的祭司。
但这显然是一株有脾气的玫瑰花,“啊”,它划伤了我的手指,血渗出来了。
我突然有了一个坏点子,我拿着玫瑰,走向祭司,“祭司,我受伤了,请为我施展治愈术吧。”我笑嘻嘻地把那只流血的手指送到他面前。
祭司面露难色,“这只是一个小伤口。”
“可是我疼啊,祭司。你不是最仁慈了么。”我走到他身后,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左手持着玫瑰在他心口,右手举着食指贴在他薄唇上。
“我疼啊,祭司。如果你不愿意的话,那么,替我含住止血吧,然后吹一吹,我就不疼了。怎么样?祭司。”
祭司的脸上难得浮上了血色,我贴在他耳边的唇也感受到了热度,祭司闭上了眼睛,轻声念起了治愈术。
我的食指汇入一股暖意,不知是他嘴唇的温度还是治愈术的力量。
祭司,你真是一个有趣的人呢,我环抱着他,露出一个笑。
来到这里以后,我只见过伯爵一次,他总是很神秘。
但那位救过我的女巫,我们却时常见面,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这天,女巫约我一起去森林,她需要一些动物材料制药。
我们并肩在林间穿行,偶尔见到些我不认识的动植物,女巫就为我讲解一二,她像一本动植物百科全书。“我童年时就在这片森林里住,这里的一草一木我都很熟悉。”她解释道。
我有心打探伯爵的事情,问道,“那你是什么时候到伯爵身边的?”
“八年前,”女巫回忆,“我原本以为自己会在森林里过一辈子的。”
数十年前,王国曾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灭巫行动”,无数的女巫男巫被绑在火刑架上付之一炬,甚至一些无辜的人也被污蔑误杀。
女巫的妈妈逃到边陲小镇,因为靠近深渊的缘故,这里人烟稀少,女巫妈妈隐姓埋名,直到遇见女巫的爸爸。
“我的父亲也是一个骑士,”女巫突然抬头对我说。
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何况她说出的那个人我也认识,正是如今王城的骑士团长。
“我本来以为他是一个正直的人。”没想到,他也会干出这种抛妻弃子的事情。
“正直?”女巫笑了,语气有些嘲讽,“他确实正直。他并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沉默片刻,又问,“那你母亲呢?”
“八年前,正是我的母亲,在临终前将我托付给了伯爵。”女巫望向森林深处,语气有些怅惘。
突然又转头看我,故作轻松地问,“也说说你的故事吧,骑士。”她狡黠地眨眨眼,“随公爵去王城前,我就听说过你的英雄事迹呢,王国第一女骑士大人。”
“啊,”我连连摆手,“那都是夸大了,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骑士罢了。”
除了一些氪金得来的金手指,我就只剩一些编篡出来的故事了,“我是个孤儿,在修道院长大。”
当时挑选这个角色,正是因为有修道院背景并且身世凄惨引人同情,都不过为了更好地攻略祭司,虽然最终也并没有派上什么用场,“抚养我长大的修女曾经告诉我,我也是出生于一个贵族家庭。但我的父亲杀了我的母亲,然后他被判处送上战场,很快就死了。”
我试图演戏,露出一些悲伤的神情,但失败了,这或许显得我格外冷漠而且不近人情。
我只好补上一句,“不过,这都只是我听来的故事,我不曾见过我的父母。”
女巫却仿佛被这个伪装成悲伤外壳的故事取悦了,她靠近我,低语道,“啊,既然骑士愿意告诉我这样的故事,那么,我也和您分享一个秘密吧。”
她的眼神充满狂热,“我的母亲,是我亲手杀死的。”
二十年前,王都骑士团团长加入了讨伐魔王的远征队,他们成功了。
年轻的勇士们在这座深渊旁的小镇纵情享乐,女巫的母亲在其中挑选了自己的猎物,成功孕育了一个孩子。
她并没有想要留下孩子的父亲,只是像挑选种马一样,看中了他的优良基因。
新生的女巫果然很聪慧,她学会了女巫的大多数巫术,美中不足的是,她的魔力实在算不得充沛。
就这样,两个人相依为命,躲在森林里十多年,日子清净却也快活。
女巫十二岁那年,伯爵带人在森林里打猎,一时迷路,认识了女巫母女。
“伯爵和我母亲相谈甚欢,第二天,母亲就告诉我,她把我托付给伯爵了,从此,我可以去城里过好日子了。我没有察觉她那话已经是遗言,甚至还猜测伯爵会不会就是我的生身父亲。”
女巫的脸隐在斗篷里,“那天,她教了我最后一个巫术,于是我看着她在我面前燃起来,连灰烬也没有留下。那是血缘为媒介的巫术,只是献祭。她用死亡再一次孕育了我。一个魔力强大的我。”
我不解,“只是为了让你的魔力强大?有必要做到这样吗?”
“有必要的。”女巫点点头,“因为预言。”
“预言?”
女巫却低下头,没有继续回答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