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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Sirius ...

  •   季臣不仅是同名品牌JC的设计师,更是JC的创始人兼掌门人,虽然他的名号已经响遍全球,但实际上JC并不是一个以成立国际级奢侈品集团为目标的品牌。在季臣的带领下,它一直保持着诞生之初的格调,依旧坚持做一家跻身于顶级珠宝品牌中的私人工作室。
      从沈郁飞机落地到第一次彩排之间,季臣只跟他见了两次面,这位年轻的设计师很多事都亲力亲为,忙得脚不沾地。大部分时间,沈郁都是在跟季臣派过来陪他的助理沟通。
      正式去试装的那天,沈郁发现季臣为他搭配的秀场服装,简直像亲自比照过他的身材做出来的那般精准熨帖。现场等着帮沈郁调整尺寸的设计师也非常吃惊,完全省去了调整的时间。一身水洗灰的牛仔,裤子的长度刚好到沈郁脚踝上一点点,外套内搭是个看似非常普通的做旧白T。沈郁乍看到服装的时候心里还直纳闷,JC也算是珠宝界的大腕儿了,这些配珠宝的衣服为什么设计的如此随意?
      在沈郁印象中,搭配昂贵珠宝的衣服都是正装、礼服或者款式比较复杂华丽的衣服。而眼前这一套,不仔细看甚至会以为是日常穿出街的私服,属于乍看很好驾驭,实穿的类型。但等真穿到身上时,沈郁才惊诧于这看似随意日常的服装,竟然如此巧夺天工。
      他身上的一整套衣服都进行了做旧和破洞处理,一眼看去仿佛是真的刮破了,并不像机器或者人为制造的潮流。那合身的白背心破得更甚,穿在沈郁身上,平白让他冷清的气质,多了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欲感和烟火气。
      水洗灰的外套上所有的针脚走线都采用了特殊材质,灯光下一条条细细的流光溢彩的丝线在各处缝线上掠过,隐隐闪耀着贝母般的色泽。裤子左腿的侧缝线也采用了这种设计,而右边是接近底色的普通绣线。中帮帆布鞋上印着抽象的像是洗掉了色的J,掉色的部分全部都采用了丝线围绕。那种破败又精致的美感,令近距离接触的人能看出一身鸡皮疙瘩。
      沈郁脖子上挂了一条长项链,坠着大小两枚像军牌一样的挂坠,挂牌和链子的底色都是枪黑色,背面左下方刻着JC的LOGO,正面则点缀着极细的蓝宝石穿成的线带。组成这条线带的蓝宝石,每一颗的大小和色泽都经过了精心挑选和切割,构成了一条梦幻般的渐变色蓝宝石星带。它们以螺旋状环绕着遥遥相对,一大一小的“Sirius”和“Rigel”两颗星。
      左耳的三个耳洞上分别佩戴了不同尺寸的枪黑色钢圈,与左手食指上的戒指一样,都是渐变蓝宝石缠绕设计,耳环和戒指上的主星都是“Sirius”。右手被缠上了很多绷带,脸上的妆也化出了一些伤痕,一个打架斗殴,风流浪荡的贵族纨绔硬是渗透出了沈郁骨子里的疏离和傲气。
      造型师在一边提醒沈郁:“在伸展台上右手要稍稍握紧一点,把剩下的一截绷带握在手里……”,沈郁低着头,认真地听着对方事无巨细地交代细节。
      造型师仔细观察着沈郁的整体状态,拿起一条深蓝色丝质感的窄飘带,绕着他的脖子缠了两圈,手指灵巧地在后方系了个优雅的结,拖着长长的尾巴坠了下去。
      按照舞台效果,这些飘带会随着下方风机的位置,呈现出一种飘荡在夜空中的梦幻感。秀场上模特所用的丝质飘带,全部采用蓝色系,但是每一条的长度和颜色又不尽相同,每个模特系的位置也不尽相同,脖颈、手腕、脚腕、头发、手指。
      飘带的精致优雅与沈郁的一身痞气和傲气撞得火花四溅,他就像是人间送给撒旦的礼物般迷人,彩排时就在后台引来了无数花痴且疯狂的尖叫。
      整场秀非常顺利,一切都按照安排好的有条不紊地进行,就连当晚的空气都格外透明,遥远的天狼星和猎户座在夜空中熠熠生辉。季臣带着模特上场谢幕,他左手手腕处也系了一条丝质飘带,飘带被处理得很短,结也打得干净利落,并不像模特身上的那般飘逸。但仔细观察的话,全场只有季臣手腕上系的那根飘带颜色与沈郁脖子上的一致。
      距离晚间酒会还有近两个小时,季臣把接下来应酬的工作全扔给了工作室里的倒霉鬼们,自己偷偷溜到“Opalus”外面找沈郁。他远远地看到沈郁正望着巨大的玻璃建筑物抽烟,身上穿得还是秀场上的那一套。
      季臣突然停住了往前走的脚步,站在原地出神一般地看了对方很久。眼前这个人,这一身装扮,圆了他一直以来的梦。那人不知道自己在别人梦里,更不知道他帮的这个小忙,是季臣曾以为需要用一生去完成的心愿。
      因为私心作祟,模特们在换衣服,摘首饰的时候,季臣就不想让沈郁换。他特意提醒道:“沈老师,刚才您不是说想出去抽烟吗?没什么事了,快去吧”。沈郁指了指自己身上还没来得及换的衣服和首饰,季臣无所谓地随手一挥:“很日常啊,没必要换,先穿着吧,就当给我带货了”。
      沈郁找了个带“灭烟处”的垃圾筒把烟熄了,正准备往回走,抬眼就看到了站在远处的季臣。见沈郁看见了他,季臣这才朝对方走了过去。他面对沈郁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地紧张,只好顺口就拿眼前的“Opalus”当话题闲聊。
      沈郁听季臣说起“Opalus”的语气,感觉到了他跟李翊很相熟,随口称赞:“听说设计师当年设计它的时候还很小,是个建筑界的天才”。
      没想到季臣撇撇嘴,颇有些不满地问:“我不是天才吗?我奖拿得还比他多,比他有分量”,简直像小孩子讨糖吃一般地无赖。
      沈郁心想,你跟人家比什么比,又不是一个领域的,这界年轻人好胜心怎么这么强?
      季臣随即目光一转看向沈郁:“沈老师,您不会是喜欢李翊那种款吧?”。转念一想觉得不太可能,马上又补了句:“应该不会吧,你俩乍一看就像一种风格”。见沈郁不说话,脸色也有些不好看,季臣有些后悔自己一开心就口无遮拦了。毕竟沈郁跟他也不能算是很熟,这么对比似乎有些不太礼貌。
      季臣悄悄观察着,这些年来,沈郁的性格好像变了不少,虽然容貌还是冷冷清清的,但言行举止反而比少年时更有少年感了,人也热络了很多,让他在相处的时候有些过于放松了。季臣本想赶紧找补回来,结果抬手又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其实就只是声音有点像,性格差得太多了,李翊也没有沈老师好看”。
      沈郁还是一脸沉默,并不想接话的样子。季臣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不对,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之前自己跟沈郁说秀场的地点在“Opalus”时,对方在电话那头长得出奇的沉默。他深吸了一口气,心想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李翊那傻逼不会跟沈郁有了什么不清不楚的牵扯吧?季臣突然很后悔之前没认真听李翊讲他男朋友的故事,等这次忙完了,一定得关心一下那家伙的私生活了。
      季臣清了清嗓子,想要找回话题:“李翊那人天天说风就是雨的,又粘人又话痨,可太烦了”。
      沈郁回了神,笑着说:“可我感觉你们感情很好啊”。
      沈老师这是在试探?季臣犹豫了一下,只能实话实说:“算好吧,我俩某些经历挺像的,我还老找他借场地。说来好笑,圈里有阵子天天胡乱传我俩的事,沈老师大概没看过那种八卦新闻吧。不过我们完全不是对方的菜,做朋友虽然OK,但是谈恋爱......呵呵,那种小公主,估计只有王子才驾驭得了”。
      沈郁笑着调侃:“你不正好是公认的‘珠宝界小王子’嘛”。
      季臣没想到沈郁会开自己玩笑,无奈地说:“小王子指代的是具体的人,王子是个统称,这能一样吗?而且我说的那个王子,得是得了王子病的王子”。
      沈郁没想到有一天能听一个珠宝设计师,一本正经地跟他分析“小王子和王子的区别”,但想到季臣口中那个得了王子病的王子是祁念之,他居然很想笑:“真是小公主那种风格?”。
      “昂,我真没见过这么公主心的人,女生都比不过他”,季臣看着沈郁刚才夹过烟的手指闲适地搭在栏杆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晃着。他被那修长的手指有节奏地晃动带跑了思绪,不由地想起了几年前的一些琐事。
      季臣一早公开出柜,跟李翊认识后两个人关系又越来越好,因为不在一个城市生活,就时常相约一起度个假,也算是放松放松。这就被某些爱搞事的媒体抓住了话柄,添油加醋,疯狂地往恋爱的方向引导。
      季臣早就习惯了高调的等待,也并不在意出一些子虚乌有的八卦,万一沈郁看见了呢,总归会想起世界上还有他这么个人吧。要不是他跟李翊之间这些年真的清清白白,彼此间心知肚明,看到那些足以乱真的花边新闻,他们本人都要跟着节奏磕CP了。
      有一次季臣喝得晕乎乎的,嘴欠地调侃李翊:“我心里住着神仙,占地面积超大,谁都放不进去了,你盯着我看也没用”。
      李翊当时一脸无语:“我有男朋友好吗,没跟你说过?”。
      季臣更加无语:“没有,不用跟我说,不要刺激我这个母胎SOLO”。
      李翊也没想到季臣居然是个专情的人,他之前一直以为对方是个衣冠禽兽来着。珠宝界的小王子是个母胎SOLO,谁敢信啊?他不可思议地问:“合着这些年你一直是单相思啊?”,甚至还有些幸灾乐祸。
      季臣挑挑眉,算默认了:“我真没谈过恋爱,整个青春,当然我现在也还青春,可能这辈子吧,都得用来等他了”。
      李翊想到季臣本来就还比他小几岁,这么年轻,就算单相思,应该也没等很久吧。单恋的滋味一点都不好受,想到之前他只是经历过几个月,都险些活不下去了:“你等了多久?”。
      “没多久吧,我算算啊,七八年吧”
      “你……你是禽兽啊!七八年前,你才多大?”
      季臣被李翊那吞了苍蝇般的语气逗笑了:“10岁”。
      “我的天,大无语”,李翊感慨:“如果是我,像你一样等这么多年,我可能会把自己送走,或者送进精神病院。我男朋友,来得也不太容易吧,当时也等了他大半年不止。大半年,我就感觉快死了,嫉妒得要死,痛得要死,也爱得要死。
      我这人如果没有爱,做什么都没目的,也就没有灵感,跟死了没什么差别。我跟他之间发生了很多事,因为这些,才有了‘Uranus’的灵感和雏形。等着我把‘Uranus’完成,到时候你的秀就可以换个地方了。我呢,能给世界留下一枚宝石,一颗星星,也算不枉此生了吧”。
      缓了缓,李翊担忧地看着季臣:“你这样不行,会把自己逼疯的,还是边玩儿边等吧。万一,我是说万一,到头来只是你自己执念太深呢?玩着玩着,或许你就能发现自己是可以爱上其他人的”。
      季臣一脸悲伤:“你以为我不想吗?但心里住了一个人,玩儿什么都没心情,我根本做不到”。
      李翊喝光了杯子里的酒:“你比我强,比我能忍,也比我懂爱。能等一个人这么多年,能控制住自己,甚至还能一边自虐,一边产出有生命力的作品,真是很可怕。
      嗯……怎么说呢,作品某种程度上是会出卖创作者的心的,你那天马行空的设计背后分明隐藏着一腔可以容纳万物的爱意。不像我那种极端的疯狂,那种感觉是很浩瀚的,会让人动容。只是看作品,我早就把你预设成了一个‘阅人无数’的浪子,你现在跟我说自己是母胎SOLO?有人天生就这么懂爱吗,哪怕没跟别人建立过类似的亲密关系?
      我反正做不到,这也太神性了。我就是个凡人,爱、恨、嫉妒、丑陋、贪心,这些我都有,但是没关系,他爱的就是这样的我”。
      季臣缓缓说道:“妈的,你这是在夸我还是虐狗?怎么可能天生就懂爱,这些都是他给我的,虽然他本人并不知道。我跟你只是性格不同而已,可能我本身就比较擅长忍耐,但也会伤心,也会痛……说是不同,但也没那么不同,毕竟都是人类。
      只是一想到,如果自己真的一了百了,他却还在这世上,我就受不了。这么想来,天堂或者地狱跟人间一比,那还是人间比较好。我就在这儿等,在这儿至少还有重逢的希望,真到了那边,一碗汤下去,可就彻底失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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