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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叁 ...


  •   王来宝送完茶水自二楼下来,便在帐台旁远远看见走来的两人一马,现下这两人已到了楼前,正瞧着楼匾说话。

      他在云来客栈干了四年多的店伙计,机灵行当里一眼打过,便知谁是贫富贵贱。王来宝心想,看他们穿戴得体,举止有度,必定是行走宦游的公子少爷,随即走上前去招呼了起来。

      “两位客人里边儿请,打尖还是住店呢?”

      于是近处得见,那牵马的人高大英俊,一副秉节持重的样子,虽然不苟言笑的带着些孤高气势,却又不是沉默寡言的那种孤僻感觉。

      看他穿着紫袍,头束金簪,腰系一条白玉鹘捕鹅革带,带钩挂着双卯佩,便不禁想起从前听说书人所讲的评语:看他风度不凡,为一世男子之标也。

      而另一黄衫青年,更具天人一样的相貌,眉目扫过如同三秋悬月,略带着疏离。他手握一把芭蕉样式的团扇,月兰地缂丝做的石榴小鸟图,缀着粉红水绿二色穗子,物件精美别致。从此之中,足可见他是个做派讲究,生活娇贵有格的人。

      崔端闻声将牵马的缰绳递给了王来宝,随抬手指了指客栈,对着金明烟说到:“约好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他紧接着解下马背上的行囊,对眼前小二嘱咐起伺马事宜,并目光投扫了几眼客栈一楼的里堂,意在巡视崔敏他们的身影。除此之外,他还掂量了掂量马鞍上刚取下的佩剑。

      前一会儿还刮着风的天,现在破开一道口子似的,忽的明快了好多。西斜悬挂的大太阳就像个烧红的铁炉,流云被照的漏洞百出,教人直觉得光明耀眼,热浪灼身。

      金明烟接声道:“快进去吧,天光晃照的厉害。”

      他忙挥起扇子,欲要在进楼前扇一扇身上被颓然晒热的感觉,只见长长的穗子荡来荡去,青红散乱,犹如炸花。

      “这样的好马真是少见啊!”王来宝自牵过缰绳,看到那马儿头细颈高,四肢修长,通体淡金色皮毛油亮流动。他虽不懂马,还是忍不住赞了一句。

      金明烟听到此话,突然转回过身去欲要言谈一番,崔端只好拿着行囊和佩剑等立在一旁。

      “瞧你还挺懂行的呀!”金明烟话带感叹,笑着对店小二说到。紧接,他又指着马背问向店小二:“知道汗血宝马吧!”

      王来宝见了好东西随口一夸,其中的确带着买好吹捧之意,可他面对这不曾预料的交谈,先是心头一怔,连忙回答:“听说过,听说过。”

      “这马儿就是,轻盈矫健能跑的很呢,你看它皮毛多好啊!”

      王来宝望着眼前的金明烟,不知怎的就觉起隐隐面熟来。遂在心里仔细打量着,看他年龄与自己差不多大,满身的闲贵之气透露出清寡,本以为是个傲慢骄子,没想到语气却是如此的平易近人。

      端详了几眼后,于是脱口对着金明烟说到:“公子,怎的看你有些眼熟。”碍于唐突无礼,便又忙解释道,“晓得是见人太多混套了,随口一扯的请您莫怪。”

      崔端听到眉头一皱,心想“难道这店小二认识金明烟吗?”,就在他欲要顺听下文,等着金明烟与那小二如何回话时,忽然只听见有“呯呯哐哐”的打斗声,倾刻之间,三人同时望向了客栈里堂。

      人声就像下了锅的炸物,噼里啪啦的躁动起来,一时之间客栈前挤满了人,往来的目光探探索索的往去楼堂里瞅着。

      楼堂里面有对峙的喊叫声,有店伙计的劝战声,有管事惜财的埋怨声,喝彩的,叹息的……。一时间,乱七八糟的声音交织在了一起,渐渐地楼里楼外看热闹的人更多了。

      一开始除去人语乱糟糟的,打斗处本来只是桌椅板凳的碰响,夹杂着碗碟的碎声,却不知怎的忽然多出了刀剑的铿锵争鸣。

       “哐啷”一道兵器碰撞声,听的看热闹的人具是心头一惊,无不暗想到客栈里面打斗的人,竟然都用上了兵器。本都以为是场寻常的打架斗殴,如此一来,看客们吓得都后退了这是非之地三尺远,生怕飞来横祸。

      金明烟也本想凑前看看热闹,不料却被人群挤拥到了楼门一旁,因为门口被楼堂里往外退出的人堵了起来,身后又围满了瞧热闹的人,他就像烧饼馅一般,给两面黏皮困在了原地。

      可他心里觉得眼前这些人很好笑,又想看热闹又怕被牵连,又挤又退的,他还看见有的人被踩挤掉了鞋的,还有不够高踮脚的人也是很滑稽,真可谓人生百态俗事俗人,自己也难免逃出这烟火气。

      因为马匹高大,没有人去挨挤,崔端身边的人比较稀疏,他立身瞧着身前人堆里几臂远的金明烟,将行囊和佩剑交给王来宝后,便想要上前挤到金明烟身边去。

      王来宝刚接过行囊,正在伸手拿住崔端的佩剑时,只听楼口堵住的人群里“哇”的一声,就见那人群像是被力推开,好比大饼撕成了两瓣。有些人不禁撞击摔倒在地,正转身爬起来往分开的人群里躲,很是狼狈不堪。

      紧接着一道人影跳出,落在了人群散开的地方,那人手执一柄莲枝缠纹剑,目光如炬直射楼堂里面,面色如水也不见喜怒,就淡淡然的立身在楼门外。

      楼前变化一出,崔端将本来要递出松手的佩剑又紧握在了手里,眉梢微皱,目光深深的看着眼前的事端。

      金明烟也不是无用书生,虽然他看起来淡淡衫儿薄薄罗,可自小却也是个文武兼具的人。人群摊散的时候他就先一步退开了,只有猝不及防的眼前几人被推到在地了,但却也同众人一样,心里被颓然吓了一惊。

      但当他抬头看到那个一跃而出的人时,心里未平的波澜却又荡起了,不过这次是惊吓变成了惊喜。楼门前忽然一阵风起,持剑人的白衣像抨石之浪,清动缥缈,而西宜剑落,光泛莲枝。

      金明烟的记忆随风而来,他脑中画面流转:初遇时大明寺前清俊的少年,二十四桥上他折赠的梅花,名扬江湖的剑客,一起去塞北……他回来了,他的云起哥哥回来了。虽然他们信件常寄,可这却是这三年以来,自己第一次再见他。

      风里这个身量八尺有余,白衣飘飘持剑秀立的人,是金明烟从小一起长大的义兄,亲密无间与众不同。这人叫徐中玉,一字云起,又字茜客。

      他少幼历事流落扬州,八岁时在大明寺遇见金明烟,后被金家收养成为了金明烟的哥哥。他不爱功名利禄,却喜游戏江湖,向往自在逍遥。通常穿着一身白衣,持着西宜缠莲剑行侠天下。

      金明烟之于徐云起,是少年情动的奈若何,浓情之上,爱情未满,是彼此之间别样而独特的情感。

      人群里晓是有认识徐云起的,在他纵身楼出刚刚踏地落脚时,就听见有‘嘟嘟囔囔’的相关言语。期中最清楚的,莫过于那句,“瞧啊!居然是青青剑客!”

      那人话中仿佛是带着难以言表的激动,随即就有人接话“他就是徐茜客啊!”也许是瞧见白衣黑靴莲枝剑的缘故,人群中不认识他而去猜测的语气更坚定了。

      他的装束总是千篇一律,早就成了大众传闻,可更为广议的还是他的剑术。

      他师承白猿祖师,一套猿公剑法冠绝群芳,四十二路剑式使得是变化莫测,多年前曾在狮子林比武从此名扬八方,可谓是:风涛动地海山秋,一剑霜寒十四州。

      而后,因为在瓜州古渡写作了一首怀旧思友的诗,其中一句“春草明年绿,王孙归不归。”更让他冠以雅称,从此江湖人称‘青青剑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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