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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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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进房子的第一天下午,因为太困倦,我是浪费了的。午夜睡下后,第二日凌晨,我就已经混混沌沌地有些醒了。我搓搓眼,却听得门口砰砰砰的敲门声。我心里一咯噔,当时便有些畏惧起来。那些孤身在外的女子惨死的情状,无比清晰地浮上心头。我打一个寒战,本想不开门,哪知那敲门声却想雨点一样细细密密地砸过来,没有停歇的意思。
我磨磨唧唧地穿上拖鞋,心里祈望着敲门声音自己停下,直到我慢吞吞地走到门口,那声音也一直都在。那声音十分地没有规律,一会大些,一会又小了些,一会儿快些,一会又笃笃笃的很温和。我还是不敢开门,索性从旁边窗户探出去一点,想要去看来的是什么人。头刚刚靠上窗户边框,一双蓝色的幽幽的眼睛就冷不丁地在我眼皮下面出现了。我下意识就要张大嘴巴喊,声音还没有发出,气已经被一个手掌轻轻拍回嘴里了去。我吞了一口气,像生吞了一个小孩子拳头大小的馒头,胸腔上面一段很膈应。那手掌很大,几乎遮住了我的下半张脸。我一口气没喘过来,拼命扯那手,还上嘴咬了一口。黑暗里,就听见一声轻轻的嘶,然后是一声生涩的英文stop。我定睛去看,竟然又是塔森!
我被他气得发笑,打开手机的手电筒,他的脸一下子就清晰起来。我指指他,再指指自己,you always follow me,差不多表达了这个意思,他明白过来就慌张了,手上下舞动,也不知道要说什么,很像小孩摔碎花瓶后辩解的模样。他指指一个暗处,又把我的手机微微调转了一个方向,我这才看到,不远处有一只骆驼。他欣喜地看着我,嘴角扬起,说,morning。我还是猜不到他要说什么,就摇摇头。他就手背朝着我,往他的方向比划了一下。我走出门,跟着他,他一拍骆驼,让我坐上去。我张张眉毛,踩着他给我准备好的垫子,一下子就上去了。
坐习惯了没有生命的汽车铁块,一下子触及这样安稳的生命,从心底不可抑制地涌起感动。生命的存在,本来就是一个奇迹。当骆驼缓缓站起来前行,塔森牵着骆驼,吹起了口哨。轻巧的调子,在未明的撒哈拉回荡。我耳畔听着,好像进入了一片深海。没有任何杂质,只有无边无际的海水轻轻抚慰着我。我宁愿我是撒哈拉的一粒沙子,从此悲欢喜乐都融进撒哈拉。
塔森回过头看我。他的身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渐渐朦胧地显现,金色的。从模糊到清楚,不过眨眼之间。然后,又慢慢地变成模糊——反射着太阳的光辉。我终于明白了,morning。天空和沙漠的交界处,紫色的霞光延展开来,浓处发黑,淡处近鱼肚白。柔和的光照在我的身上,我看到塔森从一片白茫茫里走出来,坐到沙丘上。他原来站的地方,两个深深的沙坑凹陷下去,被早晨微风,又一点点地抹平。他看向太阳升起来的地方。在撒哈拉,生命无比珍贵。多少的灌丛从我眼前卑微又骄傲地经过,我不曾注意他们。当太阳确确实实升起来了,夜的寒冷被驱逐流浪,我才确切地被他们告知他们的存在。而我暗自庆幸,我最终看到了。
我兴奋地跳下骆驼,半条腿陷进沙子里。软塌塌的沙子散了半身。塔森跑来要把我拉起来,我拼命挥着手里的手机,大喊take photo,浑然忘记了从小学开始学的语法。塔森看我像看疯子。鉴于他昨晚的恶作剧,我手伸到他肩膀上,一把按住他的头,自认为笑出了这一辈子最美丽的笑容,点了拍摄。咔擦声响起,塔森反手就抓住了我按在他头上的手臂,我干脆两只手用上,又当机立断地跳起来,我想拖他几步,没拖动。在他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我硬生生将他在沙丘上翻了四分之一的面。他松开我的手,抬起头来,甩掉脸上的沙子。我没敢看他的眼睛,拔腿就跑。我没有回头地大喊了一句中文,你的骆驼!跑出十来米的样子,我站定回头看,他牵着骆驼正慢吞吞地朝我走过来。沙漠在我眼里那么大,他就占了三分之一。他被镶嵌上金边,目色意外的柔和。他正沿着我跑的凌乱不堪的的脚印,一步一步朝我走来。
我也往前走去。一番玩笑,前路已是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