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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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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没有世外桃源,我不是高人隐士,于是我很容易愤怒。
3月21日是我28岁的生日,朋友们从3月初就断断续续的打电话问是否要举办一个大龄未婚女生日派对,喜欢恶搞的小睇更是对着电话一顿狂吠,要我立竿见影的把独身的帽子甩掉,否则生日礼物作废。
其实我倒无所谓,我是经常愤怒,但唯独对单身一点怨言也没有,单身很好,我总是这么说。
是的,我总是这么说。
除了初中对着同桌清俊的男生发呆的时间;高中时为班上成得像程小东的体育特长生每天在放学的操场卖力奔跑;还有大学时第一次接过自愿为我写报告男生手里的笔记本...我为单身的随意懒散、无牵无挂庆幸。
有人说单身是一种信仰,一种生活态度。
特别是对于一个女人,如果她天生拥有对单身艺术的领悟力,那么她既有可能是新一代的波伏娃,或者等待绽放花火的缪斯。
然而,对于我,朋友们有很贴切的形容。
“这是一个喜欢依从内心的好恶,不分事实,不问轻重,为自己一时兴趣买单,爱在边缘上跳舞,思维犹如跳蚤一般,脾气跟牛没两样,任性狂暴的天真小女人。”
这是朋友小兰的一段经典总结,不记得什么时候,当我把这段概括语,玩笑般地告诉菲墨的时候,他一手揽住我的腰,紧紧地将我拥进怀里,片刻望向我,低低的说:“有可能那真的是你。”还记得他黑色的眉梢多了点曲折弯度,夹带着一丝恍惚不清的黯然。
那时的我,不由自主地就愤怒起来,一口咬上他的脸颊,感受齿间与皮肤交接的触动,不解气,又不得不想要不要坚定的咬下去,将这个赞成我是任性狂暴小女人的家伙摇醒,让他知道什么是狂暴的对待。
可是还是舍不得,反而被他拉住,细细的吻了上来.....
犹记得在他布下层层甜蜜与温柔的日子里,我始终不曾记起自己曾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单色主义者。
认识菲墨是在一个愤怒的日子里。
那天约了朋友青子去参加大学同学陈晨的婚礼,陈晨是系里出名的才女,当年念书更是校里辩论队的顶梁柱,其敏捷幽默的表达方式与我独好诡辩偏思达成互补,加上有文学院系花之称的青子,“大话诸葛”的小兰,简直一个黄金组合,横扫校内校外内项辩论比赛,迅速成为闻名校园的文学院金牌系队。
毕业之后,陈晨到市里出名报社当文字编辑,青子与小兰成了同一家外资公司的同事,而我则以“崇尚自由工作”为由,四处晃荡,闲时宅在家里,成了一个真正的自由人。
然而,我们这个黄金组成的成员虽在一个市里,却因工作的忙碌,恋爱的满足,少有见面的时间。偶尔一个电话,也会听见几声不着边际的打趣,闹着吵着要谁谁先嫁出去给某某当长工的。
却是没想到,陈晨如此早的告别了青涩岁月,率先嫁人。
于是,作为好友的我被邀请参加婚礼并担任婚礼主持,青子则是出任司仪,小兰则是伴娘。对此,我曾抗议道,为什么伴娘这么个好活儿轮不到我。
结果,换来陈晨一句蓄意的混话:“因为,你当伴娘很有可能是一当一辈子,所以还是不要有个不好的开始。”这话差点让破功,愤怒得连婚礼都不想出席,不过后来陈晨好说歹说给我赔不是,并保证不再取笑我的不婚主义,才让我的愤怒减轻那么一点。
于是,我决定在婚礼上穿上一件达尔文式黑色长袍,带上黑色礼帽,把陈晨给我白色的长袖晚礼服包在里面。
那个时候,我没有想到自己这个恶搞的举动会造成怎么不可收拾的局面,不知道这个幼稚,意气的冲动差点让我失去一个多年的好友,更没想到那个打破我单身想法,却又进一步让我陷入另一个阶段单身的菲墨会出现。
我时常在想,人生也许就是这么戏剧,这么措不及防,而我的愤怒真是来得太快了。
通常不常冲动的人,冲动起来最是可怕。在婚礼大厅,看见餐桌上铺着层层叠叠白色杯碟,边角落下不规整的餐布也别有一番风味地出现了新娘名字的首位字母“C”。
一切陈设,各个环节都经过了精心的设计与考量,我有点不自在的暗自琢磨着自己的着装,细细地数着,自己这件黑色长袍已经引来现场几位来宾小声议论。
记得之前跨入礼堂,陈晨也是一副哭笑不得的表情,她那位体贴的准老公纪昀则赶紧为我搞怪的举动编出了,这是为配合婚礼的说辞,只是那样牵强的说法,显然与现场欧式婚礼的庄重奢华气氛完全不符,想要糊弄聪明的来宾,显然一个好意的谎言还不够。
特别是陈晨的舅父,显然对我这个主持人的装扮异常气恼,来其他市政厅秘书长的架子,对着不大搭理他的我,由小声职责到大声训斥。
说什么也不肯让我开始婚礼主持,一时间也把新娘、新郎急成了大红脸。
陈晨更是面色尴尬的看着我,就差委婉的请我回去了。
一同前来的青子却有些看不惯我的处境,站出来与陈晨的舅父理论,小小的偏厅顿时热闹非凡。
正当我拿起桌面上香槟,准备倒上一杯,小酌宽慰一下自己的胃就告辞的时候,我们这边逐渐升级的争论声将前来观礼的,纪昀的好友菲墨吸引了过来。
而我与菲墨的相遇如此戏剧的展开,一如数月之后,我们的分开。
菲墨有着类似混血儿的轮廓,脸型偏长、颧骨稍突出,眼珠的颜色呈暗深褐色,目光深邃,1米83的身高更衬得他英挺不凡。
我暗自打量着他,见他从容的谎称这本是计划与变化这对冤家聚到头。
本是与我分别主持婚礼与婚宴,只是身为婚礼主持人的他昨晚准备太久,加上有点紧张,不小心睡过了头,于是联系我代为主持婚礼红毯的一段。
但由于不知道我为婚宴准备别出心裁的幽默剧,只将道具服穿了过来,结果我为了他面子,不好道出事实戳穿他,反而引来了大家的不愉快。
于是,婚礼插曲结束,我幸运的当起观众,看他在台上一本正经地拿起“准备一晚”却空无一字的提示卡片,激情四射为新人祝福,口若悬河的即兴表演。
不得不承认,这个即兴表演相当成功,也让我对菲墨刹那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倒霉的是,上帝似乎是想惩罚一下总是周围陷入热恋人们不屑一顾的我,事实上,当我刻意在婚礼晚宴结束后找到菲墨,说起那段我都觉得不可思议的感谢词开始,我知道我早该明白随意看轻爱情力量是那么愚蠢的一件事。
美丽的时光将我几乎变成一个结婚狂,每次相处都是甜蜜的开始,甜腻的收尾。
我们自然走到了一起,我热衷于主导约会的每个环节,自顾自的装傻发嗲,而菲墨也依着我的性子,只是偶尔好笑的说:“印象果真是没一点准确性,看看你这样我还以为我那天看到的是幻觉。”
我对此不置可否,我就是本色的我,这是我的骄傲,只是这不代表处在甜蜜时我还有寻找愤怒的动力。我认为菲墨不懂我,他是个男人,而男人是不勤于思考两性区别的动物。
陈晨婚后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甜滋滋。偶尔一通电话,总会在途中听见她娇声的唤道一句:“老公”。那甜滋滋的喜悦让我有点愤怒,我不屑掩饰内心的妒忌,总是会故意胡乱找话明里暗里给点带刺的话。
我是个愤青,粗鲁是我的标志,带刺是我脑袋里的烙印,我不为他人改变,不求于他人的认可,于是我无须半点修饰。
四个月过去了,我更加急切的与菲墨沟通我俩的婚事。
菲墨对此很是无奈,逼急了会扔下一句:“真的那么想嫁给我。”
我郑重的回答:“是”。
菲墨于是更加有苦难言,对于男人来说,遇见的女人比他更直接,的确是件费神的事。从我们关于这件事的商讨中,我得出了这么个大致结论。
啊,为什么我要不停的回忆起详细的经过。
难道这些都激发不了我更多的愤怒。
可笑的单身宅女,一个以愤青为荣,大话常挂嘴边的小女子,一心一心想告诉大众自己不是嫁不出去于是单身寡欲的女人,对着这么个大理石切成的米开朗雕像不胜喜悦的求婚,难道这还不够我们愤怒吗?
所以了,我不想说了,故事结束。
姑娘们,好好休息,愤怒还等着我们自由自在的爆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