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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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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啼婉转,和着春风细细,拂过嫩芽尖尖的新柳,吹动河畔一树雪白的梨花。
我悄悄转头去看来仪,顿觉心中颇为满足。春光里佳人在侧,啧,千金不换。
东川这地界多山,秀丽虽比不上江南那些娉娉婀娜的水城,倒也别有一番风味,路旁商贩云集,楼阁鳞次栉比,道上车水马龙,行人熙攘,颇为繁华。
无状一路上东瞅瞅西看看,显见得颇为好奇,我想到他这个年纪在精怪当中着实还要算个孩子,之前总被我拘束着,也鲜少到城中去玩,估摸着现下是起了玩心了。
我甚有风度地对他挥了挥手:“想转便去吧。”
无状咧着嘴笑了笑,登时便没了踪影。
唔,我平日是不是把他闷坏了?
我瞅着满街的人,忽而想起之前看过的不少话本子上都写着才子佳人街上相遇,而后一眼倾心,从此山盟海誓,情比金坚,誓要做那比翼的鸟儿,连理的树。
由此可见,大街上的确是培养感情的好去处。
才子佳人之类的我倒是不需要,我这身旁就有一朵桃花开得正好,哪里还瞧得上旁的呢。
我心下一动,凑到来仪耳边:“春色宜人,若浪费了便是罪过了,不如咱们也转转罢。”
身旁那朵桃花一如既往地能领略风情,似乎是被我吹出的气呵到了,她耳根十分不易察觉的红了一红。
她略颔首,莞尔道:“正巧,我也有此意。”
啊呀。
佳人一笑似春风,入眼留心间。
潘越这人就很不懂事,他摇着扇子,笑得一脸通透:“先生的眼睛莫不是害了什么病罢,怎得连转也不带转的?”
此人甚是煞风景。
他从来都是直呼我的名字,只有在同我戏谑时才会唤我先生。
我怒而瞪之,打发他道:“潘城主似乎闲了些,这样,我给你找些事情做,你到这城中找找昨日来报案的那位老爷府邸在何处,晚些我们去同你会和。”
看他要开口,我赶忙将他的话堵了回去:“都是朋友,排遣你的无聊实乃在下应尽职责,不必谢我。”
言毕,我拉着来仪快走了几步,留下潘越一个人在原地。
今日出门前,我特地给自己幻化出了一身男装,此刻扯着来仪的衣袖走在街上,我忽而生出一种公子若芝兰玉树,临风衣袂轻舞的洒脱之感,妙极。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来仪她也换了一身的男装,我二人此刻委实不大像是郎才女貌,倒像是一对断袖情深。
其实对于路旁的景致我是半分也没放在心上,我在心中来回盘算的其实是另一件事。
我想牵牵来仪的手。
这贼心我已想了许久,然恐此举突兀会吓到她,因而迟迟不敢行动。此刻天时地利人和兼有,她就在我身侧,我这心中着实难耐,纠结万分,似有百蚁啃噬。
这街上女子三三两两,行迹亲密者众多,可见这并不是什么做不得的事情。且从前师傅还在的时候,我二人也时常牵手,所以拉一下……也不算什么罢,她应当会当成寻常师姐妹间的接触也未可知。
我如此劝慰自己一番,深深吸口气,松开她的袖子,去拉了她的手。
抬眼去瞧她脸上的神情,她眉梢轻轻挑了挑,脸上并无不悦,我不晓得是不是我看昏了眼,竟觉得她似乎笑了一下。
甚好,出师得利。
不过只得利了片刻。行至一处卖彩绳的摊子前,她颇为自然地将手从我手中抽了出来,去摊子上挑彩绳看。
我手上空空的,心中也空了片刻。
摊主是个年轻的姑娘,十分热情对我二人道:“两位公子,买些彩绳吧,编了送给姑娘,保管比什么金钗玉镯都讨姑娘喜欢。”
我本以为按着来仪的性子,她对这些小女儿家的东西定是没什么兴趣,哪知她却真的取了摊上一打红绳,付了钱。
“买这东西做甚?”我问她。
她淡淡一笑,颇为简洁道:“编绳。”
唔,看来转一次世投一次胎,爱好多少还是会变一些的阿。
“你脚上的铃铛……”她道:“一直带着的么?”
我低头去看了一眼右脚踝,那上面用红绳栓了一只银铃。
“是,我一直带着。”我回她道。
从前我和她一起养了一只小狼妖,叫葫芦,那只铃铛就是她亲手系在葫芦颈上的。
后来葫芦死了,只剩下这颗银铃铛,我看见便觉得伤感,可收起来心中更难捱,索性就把它戴在了脚踝上,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响,有时恍惚了,便会觉得葫芦还在,她也还在的。
“你喜欢这铃铛?”我问她:“若你喜欢,我送你便是。”
她摆了摆手,笑道:“你若送我,我定会好好爱惜。但这铃铛既是你心爱之物,我便绝无夺你所爱的道理。再者,你同这铃铛的渊源我一无所知,对它而言,我只是个看客,你若将它送我,它倒要觉得委屈了。”
我原本已经伸手要去解铃铛了,闻言只得讪讪地缩回手,慢吞吞道:“言之有理,那我便不将它给你了。”
葫芦啊葫芦,你若是知道她如今将你忘得这般一干二净,定会成这世上独一无二的伤情狼罢。我在心中叹了口气。
正晃神,忽听耳旁传来潘越的声音,他同我传音道:“找到了,过来罢。”
他今日动作倒快。
我循着他身上的鬼气一路寻了过去,走了约莫一炷香的功夫,看到一座颇气派的院子,门匾上书两个大字“张府”。看上去此户人家应该是这东川本地的大户。
潘越同无状已经在院中坐着了,此外还有一位衣着长相都颇富贵的男子,料想应该是昨日无状说的那位老爷了。
我笑得甚是有礼,冲那位张老爷拱手行了一礼:“劳烦您,可否将事情的来龙去脉细细说与我们听?”
张老爷显见得不是块说书的料,一件事情被他说得颠三倒四乱七八糟,好在我头脑颇清明,倒也能顺藤摸瓜知道个大概。
我初到东川便观察了这地方的风水,三面环山,一边绕水,是块藏风聚水的宝地。不过嘛,这种地界人喜欢,鬼当然也喜欢,不然小楼那厮也不会常年呆在东川。
早些年东川确然是太平安稳,但三年前却突然生出了变故。起先是偶有一两户人家丢了新生的孩子,大家只当是被拍花子的拐跑了,都不大在意。谁曾想后来愈演愈烈,孩子丢的越来越多,便有人开始猜测是小孤山上有鬼怪在作祟。
于是,一帮年轻气盛的青年人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举着火把就上了城外的小孤山,想揪出作祟之物。
山下的人那天晚上都看到了一副奇景,小孤山上蓝色的鬼火冲天而起,照得整座山头都是幽幽蓝光,火光中间或夹杂着婴儿的啼哭声,男子的喊叫声,挣扎呻吟参半,颇为骇人。
次日几个胆大之徒上山一看,前夜里鬼火熊熊的林子半点事情也无,也压根没见着孩子和男子。上山的那二十多个青年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就此不见。
那天之后,东川人就得出了一个新的结论,丢孩子乃是山神所为,此乃山神老爷的熊熊怒火。
靠山吃山,东川绝大部分人的生计都来源于山,既然是山神老爷发怒,城中的人也就不敢再继续管这事,只得多加祭祀,希望以此平息山神的怒火。
祭祀了一次又一次,却是半点效用也无,孩子仍旧是照丢不误。
那作祟之物这次偷到了张老爷头上。
张老爷年已不惑,却膝下无子,家里庞大的生意眼见得就要后继无人。好不容易得了个儿子,居然还丢了。张老爷无法,这才找到了我们,丢的那个能找回来的希望十分渺茫,他只求能好歹保住他夫人如今肚子里那个。
我听得直叹气。
这原本只是一件极小的事,却硬是拖到了如今,现下只怕是没有那么好办了。
来仪听完整桩事情,眉头微皱,问道:“丢失的婴孩可是女婴居多?”
张老爷颇吃惊:“姑娘真乃神人也,算得竟这样准。不错,丢的孩子十有八九都是女娃娃。”
我道:“婴孩丢的时辰可集中?是在白日里还是夜里?又或是兼而有之?”
“夜里。”张老板很笃定:“东川丢了这许多娃娃,人心惶惶,平日根本不会带小娃娃们出门,所有娃娃都是夜里丢的,就像是蒸发一样,这若不是神仙做的,却不知哪个还有这样的本领。”
唔。我摸了摸下巴。
来仪看我一眼,同我互换了一个了然的眼神。
天边彤云绚烂,赤红的斜阳染了半座庭院,日已西沉,又是一夕黄昏。
张老爷似是把我们看作了救命的稻草,热情得紧:“天色已晚,几位先生就在我这歇息吧,我昨日便已着人收拾了一间新院子出来,先生们若不嫌弃就住下。”
他这话说得这样诚恳,叫人委实不好拒绝。我虽一向不喜麻烦旁人,但张老爷一番善意,确然却之不恭。
但等我见了院子,立时便后悔了。
张老爷待人的确诚恳,竟辟出了这样大的一间院子与我们住,我看着院中的四间厢房,颇惆怅。
潘越手中折扇在掌心一敲,眯起眼睛笑得很是欢畅:“妙极妙极,恰好一人一间。”
我心中恹恹,面上却还要装作若无其事,对来仪道:“今夜独眠,可莫要思念我。”
来仪望着我一笑:“甚好,此夜刮过窗口的风想来没有鬼气了。”
好嘛,我替她挡了这么些时日的风,她竟嫌我。
呵,没良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