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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五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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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餐厅,封信看了看竟然是以瑞士芝士火锅为主的地,笑意带了几丝嘲意,这群人还真是附庸风雅,学着人家吃什么芝士。这玩意,反正他是不爱吃。
进了门,服务员过来询问,封信说了名字,便被人带到二楼雅座。怎么说,这餐厅学还学得不地道,中国人吃饭喜欢有包间,觉得吃饭是一件私人的事,避免不了吃饭得谈点大事。而外国嘴上多强调平等,餐厅是没有包间的,就算□□来了,也得跟人坐在一起吃饭。
但其实外国的文化是带有很强的阶级色彩,却因为各种原因,总是嘴上宣扬平等的思想,想要在其他人脑海中根植美国的美好制度。当然,这里面骗局太多,水也很深。
封信来不及想多久,卞刚领导就过来了,说:“来了,坐坐,为了感谢你上次帮的忙,咱们这次也赶个潮流,吃点瑞士的东西。”说罢,招来服务员,“上菜吧。”
大概四五个人,都是同事,但有两个女的,估计是谁的女伴。封信很慎重的坐在一侧,离那两个女的远远的。
没一会,服务员上锅,上菜。芝士火锅,顾名思义,一大锅芝士,配菜就是面包啊,生菜、肉丸等等。
吃法就是用面包沾着芝士夹菜吃,不过这芝士火锅有个传统,就是谁要是在面包沾芝士的过程中,面包掉在锅里,就得给异性一个kiss,风俗是这么个风俗,当然也有很多人故意掉面包——
对于爱吃芝士的人来说,当然觉得很美味,可封信还是更喜欢传统的中国风味。他不明白,什么披萨,汉堡其实大多都是仿照中国失败的产物,虽然很多人喜欢,但他更倾向于中国的食物,红油火锅它不香嘛?
反正封信是欣赏不来,但也不至于食之无味,随意吃了两个肉丸,就看见一个女的,“哎呀”一声,面包不小心掉锅里了。
贴了两层的厚重睫毛上下扑闪着,试图用用娇嗲的语气说:“掉锅里了呢——”
卞刚挺着微鼓的啤酒肚说:“既然掉了,咱就得遵守规矩,你就找个人亲一下就得了。”
女人模样羞涩,眼神却是贪婪的,看了眼封信,那人冷冰冰的模样,是个难啃的。女人又只得阴着脸,讨好的趴在卞刚的手边,“这要选人,当然是选卞哥您了,我也不是个矫情的。”
卞刚手撑着腿,心花怒放,却也端着副正经模样,笑着说:“那敢情好!”
女人倒也放得开,搂着卞刚的脖子就亲了上去。卞刚大约四十五,那女人最多三十,在座的,卞刚就比封信高一级。他其实瞧不上卞刚这人,奈何自己最近升职的速度快了些,上头有意压压他,他也不好弄出什么事来,要不然早甩手走了。
政场和生意场差不多,钱和色都是人们追逐且浮于表面的东西,社会是先进的,好的东西发展的快,坏的东西发展的也快。现在上头的人,都喜欢什么模特和三线明星,觉倍有面儿,漂亮。
人和人之间是很现实的。
封信忍耐着,按捺着,这顿饭,来来往往,无数个面包掉进锅里,封信简直怀疑会不会溢出来。几个男的全亲遍了,甚至打主意打到封信头上,奈何卞刚看封信一脸寒气,也不好太过分,只能摆摆手散了。
封信解了纽扣在车里闭眼坐了好一会。
晚上接莫微回家的时候,进了屋就将莫微按在墙上亲吻,怕莫微磕着脑袋,右手垫在她脑袋后面,另一只手又解了莫微的胸.衣扣窜了进去,手底下的绵软,饱满,封信的呼吸加重,吻得越发强势和用力。莫微没了力气,细白的手吊在他肩膀上,晃啊晃的。
封信又将莫微的腿搭在自己腰上,抱着人进了卧室,最后关头,还是没进去。自己去浴室洗了个凉水澡,莫微坐在床上,衣服要掉不掉的,看封信黑着脸出来了,忍不住说:“要不,我用手帮你吧——”
封信拍了把莫微的屁.股,“先吃饭吧,肯定能用得着你。”
吃饭的时候,凯芸打来了电话,“亲爱的阿微,告诉你个好消息,我要结婚了!”
莫微夹的土豆掉在碗里,“这么快?!”
“我都快二十五了,再不嫁都成老姑娘了,再说,方铭也得怀疑我是不是变心了。”
“你俩关系这么好,结婚也是迟早的事。”
凯芸的声音快乐地像个小蜂蜜,“这周六你就过来呗,我打算让你当我的伴娘,到时候去试试伴娘礼服,看看合不合适。我都减肥一个月了,好担心穿不上婚纱。”
莫微笑笑:“你很瘦了,放心吧,到那天你一定是最美的新娘。”
“那借你吉言,周六早点过来啊。到时候你叫上封信,都发了请帖了,也不见他给我打个电话。”
莫微睨了封信一眼,“知道了,反正他就那副德行,别理他。”
“嗯哪嗯哪,到时候得还好找你喝一杯,很快我就是已婚妇女了,好伤心怎么办。”
“切,你还伤心,能找着方铭这样的,你就知足吧。”
凯芸这才闷闷回了句:“好吧——”
这姑娘就这样,永远一副浪漫的小资情怀,脾气又冲得跟个小辣椒似的,鬼点子颇多,也就方铭降得住。
莫微吃完饭,封信这才不咸不淡问了句:“刘凯芸的电话?”
莫微忍不住说:“你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她都结婚了我都不知道。”
封信揽过莫微的肩膀,将人抱到腿上,躲进她的脖颈,这才闷闷地说:“她那张大嘴巴,也就昨天领的结婚证,肯定忍不住跟你说的,还用得着我说。”
莫微乖乖坐着,想了想问:“那这意思,这结婚也是仓促地决定的,昨天领证,周末办婚礼?”
封信:“差不多吧,反正应该是怀孕了,我听我妈说,前些日子两个人好像去了医院。”
莫微点头,表示理解,毕竟现在这种情况还是很正常的。
封信手箍得紧,抬起头问莫微,“我们什么时候结婚领证?”
莫微早猜到封信会问这个问题,登时有些头大,“……这不还早,我不想那么快结婚。”
封信拧着眉头,问:“为什么?”
莫微:“我还不适应,再说了,你就算是求婚也得准备戒指玫瑰什么的,这么草率,谁想嫁你啊。”
封信吸口气,暗暗皱眉:“你在怕什么?”
“结婚毕竟是很重要的决定,我不想后悔,也不想你后悔。”
说完这句话,莫微推了推封信,站了起来,进卧室了。封信脸色有些阴沉,莫微这是……不信他。
封信难得失眠了,早上起床,气氛难得有些僵硬。虽然没什么不同,但明显,不太有心情聊天。
一直到了周末,莫微和封信收拾好去了凯芸家,凯芸拉着莫微去买了伴娘服。莫微穿上试了试,挺合身,好看还不抢新娘风头,莫微觉得挺好。
因为头一次当伴娘,莫微查了好多资料,敬业地帮忙看婚纱,给新娘招呼着化妆和造型。凯芸的婚礼举办的挺隆重的,光是造型就花了很长时间,莫微还得帮忙收份子钱,婚礼是在最贵的酒店举办的。
凯芸很紧张,一直拉着莫微的手,不停地问:“我婚纱穿起来不胖吧?口红有没有沾到牙齿上?这双高跟鞋半路不会跟断了吧?方铭怎么还不来,我都饿死了?我要结婚了,好紧张怎么办?”
莫微不停地小声安抚她,“你很漂亮,婚纱好看,妆容也好看,你今天就是最美的女人,方铭看到肯定口水都能流出来。不紧张呢,我陪着你,饿的话吃点饼干,还不到时间吃饭呢。”
等到新郎接亲的时候,莫微也狠狠刁难了好大会,但碍于一个又一个的大红包,莫微还是放行了。因为伴娘只有她一个,伴郎是方铭的朋友,他们两人都不太熟悉业务,只能互相扶持。
莫微看得出,方铭在看到自己的新娘,头戴婚纱,妆容精致的坐在那,脸上所展现的喜悦和幸福,是很浓郁的。
凯芸这婆娘念念叨叨,但一直在笑,看得出是真高兴。婚礼开始,刘父挎着凯芸的手,一步步走过这条长长的红毯,将女儿的手放到方铭手里。那一刻,莫微看见刘父蹿红的眼眶,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声音很小,短短两句话的时间,凯芸和方铭手牵手。司仪在宣誓,凯芸看着父母在微笑,父母操心她操心了一辈子,希望以后可以为他们分忧,不再扰人牵挂。
两人的我愿意,郑重又干脆,莫微觉得语言的力量是很大的。她看着他们交换戒指,亲吻和拥抱,这样的流程电视上上演了一遍又一遍。但当你真正参与的时候,感觉是很奇妙的。
敬酒的时候,莫微帮忙挡酒,喝了挺多,也很高兴,轮到封信封母那桌,总觉得封信的视线热热的,又像个冰刀子一样,能把人给戳穿了。
莫微看了看,不自觉的离伴郎远了点,狗男人又吃醋。
一群人说着吉祥话,凯芸和方铭百年好合。等走完流程,手机一直响个不停,莫微看了眼,无奈只能匆匆告别,换了衣服去找封信。
莫微接了电话,说了地址,等拉开门就看见封信倚在墙边等她。莫微缩缩脖子,总觉得有些冷。
封信冷眼看她一眼,招手说:“过来。”
莫微这才慢吞吞走了过去,封信低下头,用指腹擦干净莫微的口红,这才印下一个充满自己气息的吻,莫微有些心颤,忍不住抱紧了封信。
唇瓣离开的瞬间,莫微看着封信很没有安全感的模样,心里那句上演了很多次的话,滚了滚,莫微在封信耳边说:“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