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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二十三章 沈颢繁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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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谎有时候还真的是门学问,沈颢繁那脑子转速不知飚到了多高,可算是堵住了自家长辈的嘴,出来的时候冷风一吹,出了一脑门的汗。
陈渌越逃跑的传送门肯定不能说,不然谁都能猜到他一定还在王都附近,必定布下天罗地网等着他,这样一来他就白跑了;还得解释清为什么说好的带新收的小徒弟来见却没来,可不能说是让陈渌越拐走了,否则此事传出去,家里上下都得看扁他沈颢繁,作为家里长孙,他丢不起这个人。
太难了。沈颢繁看着远处的群山和光影明灭的长街,那真是搓碎口中牙,自己明明被陈渌越耍了一遭,却还得帮他善后掩护他逃跑。憋屈!实在憋屈!
凛青似乎察觉到了主人的不快,用大脑袋蹭着他的手:“下次让我再见着他,我定要给他肚子上咬个对穿!”
“好了,”沈颢繁无奈地摇了摇头,嘴角却有了笑意,“你回家去吧,今天也受了伤,好好养着,药在我书房,你去找阿溪,她知道在哪儿。”沈溪是他爹娘从前捡回来收养的女孩儿,比他大一些,算是同辈里最年长的一位了。
“你自己也小心啊,有需要就叫我。”凛青对自家主人还是不太放心,一步三回头。
事情还得收尾,沈颢繁盘算着,还得回月桥镇。
“今天都这样了,不让我住不合适吧。”沈颢繁站在枕月客栈的前台,非常无赖。
“随你的便,”陶纯看都没看一眼,还在蹲着身子翻箱倒柜,找什么东西,“我记得我把伤药放在这儿了啊……”
“你那点伤还要用伤药?”沈颢繁瞪了他一眼。论打架陶纯不行,非要打的话他是偷奸耍滑的那种,躲的技术那是一流,虽说也大大小小受了些伤,却也都是皮外伤,根本不打紧。
“……我把疗伤的法术忘了!”陶纯憋红了脸,没好气地咕哝。
他确实不记得疗伤的那一套了,久居人间,小日子安逸的很,他又不会像凡人那样时不时磕破点皮,时间长了不用,自然把怎么疗伤忘得一干二净。
“行了行了,我给你疗伤。”沈颢繁没心情在这儿浪费时间,拎起陶纯的后领提了出来。
“天快亮了,祠堂你怎么处理?别让凡人起了疑心。”
“改成爆炸现场算了。”在人间待久了,处理这些事情陶纯格外娴熟。
“那就扔给你喽,”沈颢繁打了个哈欠,“我去睡一会儿,天亮了还得去趟S市……”
“她是跟朋友一起住是吧?”清晨快七点,沈颢繁打着哈欠站在秦鹤尘的住处门口,只睡了两个多小时就匆匆赶到了这里,显然没有休息够,“不知道她朋友上班去了没有啊……”
他上个礼拜堵了秦鹤尘一周,也只搞清楚了她的下班时间,什么时候上班,他还真不清楚。
“算了,办事要紧。”沈颢繁也懒得敲门,要是真碰上了也不好解释,自言自语着,就毫不客气地穿墙而过了。
客厅黑着灯,但是浴室门上的磨砂玻璃小窗透出暖黄的光线来,有水龙头冲水的声音。
她是哪个房间啊……沈颢繁有点头痛,两次来这里,都是被拒之门外,他是真不知道哪个是秦鹤尘的房间。
碰碰运气吧。
反正他不用走门,索性直接穿墙过去,可进了一个房间,沈颢繁只觉一个头两个大。
怎么分辨哪个是谁的房间啊。现在早不时兴摆照片了,这可怎么辨别?
正愁眉苦脸呢,身后房门“咯吧”一响,沈颢繁下意识的转过头去,只见还是一身睡衣的宁晨晨张大了嘴:“你、你——”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的,太阳都出来普照大地了,自己房间里怎么会凭空窜出来一个男人?宁晨晨当真被吓住了,这人怎么进来的?进贼了?被我撞见了会杀人灭口吗?一瞬间,她好像已经看到那个人掏出刀子了——
“对不起对不起,”沈颢繁也懵了,自己这运气也太背了,上来就撞到了人,“我走错房间了,走错房间了。”
无奈宁晨晨早就吓得蹲在地上缩成了一团,双眼紧闭,嘴里不停地念叨着:“别杀我别杀我……”
“我不杀你,我是真的走错了。”沈颢繁哭笑不得。
也罢也罢,这也不是坏事。他摇了摇头,冲着宁晨晨头顶一点,女孩儿立马就昏睡倒地了,沈颢繁把她抱到床上,思索了一下。
直接忘掉我这个人算了,省得麻烦。想着,把手指放到宁晨晨额头,白光闪过,沈颢繁已经站在另一间卧室了。
就是这个了吧。他环视了一圈,房间有点乱,床上摊着很多件衣服,衣柜大敞着,还保留着她挑选完衣服的场面,书桌上丢着吃饭用的单反相机,一边的书柜里整整齐齐码着很多镜头和裸机。
他是来拿东西的,魔界王都可比北上广这些城市大得多,找人不容易,陈渌越又很会躲,找起来难度更大,好在他是拐走了秦鹤尘,虽然不知道他是准备拿秦鹤尘当饵还是干什么用,不过找一个凡人可比找他容易多了——只需要一件秦鹤尘的私人物品,贴身的最好,用的越久越好。
跟她最亲密的应该是眼前五花八门的拍照设备了,可这玩意儿价值高,沈颢繁也不忍心糟践了,可看着床上和柜子里乱七八糟的衣服,他也分不清哪一件秦鹤尘穿得比较多。
这可难了。他抓了抓头,琢磨着实在不行把床单带走?他再次审视了一遍这张单人床,忽然在床头发现了一件印着超大泰迪熊的橙色睡裙。
这是个好东西哎。
沈颢繁活了六百多年,可还是个直得不能再直的钢铁直男,他毫不在意女孩儿的睡裙意味着什么,拎起来就走。
临出门时候,沈颢繁眼角余光扫到刚刚宁晨晨的卧室门,看着阳光已经透过大玻璃洒了满厅,忽然意识到,她们今天是要上班的吧?
……还真是伤脑筋。沈颢繁骂骂咧咧地又进到宁晨晨卧室,对着她脑门一通施法。
“抱歉哦,辛苦你帮她请个假了。”
“叮铃铃铃……”一片黑暗中,秦鹤尘忽然被闹钟给吵醒了,顺着手机屏幕的亮光摸过去,把闹钟按掉了,现在是早上6:48,已经是太阳升起来的时间了,可眼下除了这块屏幕亮着,还是一片漆黑。
“时间到了。”秦鹤尘揉了揉冷得有些发痛的膝盖和肩胛骨,忽然发现不知何时自己身上被人盖上了一条毯子。
不,不是毯子。她摸了摸,摸到了毛茸茸的领口和系带。是那天陈渌越给她穿的披风。
“你还在吗?”秦鹤尘等了一会儿,没有人回答,她打开手电照了照对面,除了一滩血迹之外,竟然什么都没有。
“人呢!”秦鹤尘的心猛地一紧,如果说之前在黑暗里她感到害怕,毕竟知道身边有陈渌越陪着她,现下连他都不见了,秦鹤尘是真的感到恐慌了。
人有的时候是需要心理暗示的,哪怕这里现在还有一只猫陪着她,秦鹤尘也不会觉得那么害怕。
“陈渌越!你在吗!”秦鹤尘的声音有点发抖,她不敢再这么坐着了,披上披风,照着手电围着洞穴又走了一圈,这里还跟之前一样,连洞壁上被她用石头砸过的痕迹还在,没有任何多出来的东西,反倒是少了陈渌越一个大活人。
他这算什么意思,千里迢迢把自己拐到这个什么都看不见的洞里面,自己治好了伤跑掉了?根本没有逻辑啊!秦鹤尘想破了头也想不出他为什么这么干。
洞里很冷,手机耗电一如既往得快,睡了一觉起来,又用了一会儿手电筒,电量已经逼近30大关了。不能再这么浪费下去了,这是如今唯一能给她亮光的东西,绝对不能报废。
怎么办?继续之前的计划爬上去找出口?可是按照之前的实验,手机电量根本不允许她用那么久的手电筒,说不定到时候爬到一半,手机关机,她可就上也上不去,下也下不来了。
她忽然之间就很懂燧人氏和普罗米修斯了,懂了后世的人们为什么对他们那么感恩戴德,温度和光明真的太珍贵了。她看过鲁滨逊漂流记,也看过一些野外探险的纪录片,生火是活下去的重要手段,可是现在,这个光秃秃的洞穴里什么都没有,除了满壁看起来昂贵的矿石,却连一根能生火的树枝都没有,就连通向外界的出口都不知道在哪里。
不行,要冷静。越是处在这样的境地越是不能慌乱,她记得看过一些科普,普通人在不吃不喝的状态下一般可以维持三至五天的生命,当然这是理论上估算出的结果,如果调整自己的身体机能,保存体力和能量,不知道能不能活得久一点?无论如何,活着就有希望,她不信陈渌越真的就这样把她扔在这个黑漆漆的洞穴不管了,他遭遇围攻的时候自己一个普通凡人都能不顾生死地出来想救他,他不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
秦鹤尘想说服自己,但是她心底有一个声音很清楚,不能这样依赖别人,自己的命只有自己最珍惜,不能守株待兔等着一个不着边际的人来救。她是做风光摄影师的,这些年高山峡谷走过不少,论野外生存和自救,她也是有理论知识的,这个时候不能全靠陈渌越,她得想办法获得主动权。
她的时间并不多,得想想办法,如果一直坐着不动保持体力,这里的温度这么低,身体也会因为需要抗寒而损失掉很多能量。不管怎么说,她需要看见,只有能看到周围这一切,才有找出去的可能。
怎么看见?这里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手机不能持久地提供光亮。秦鹤尘在黑暗中坐了一会儿,想起陈渌越教她的那个方法。
或许可以试试看。